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践与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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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践与研究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
实践与研究
一、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地位及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的重要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通过激活责任激励制约机制,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中央、集团公司、新疆油田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
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中心环节,是检验责任目标落实的手段,其目的就要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
对于贯彻落实好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新疆油田是新中国成立后开发建设的第一个大油田,随着改革的深化,2007年12月,原新疆石油管理与新疆油田分公司重组整合为新疆油田公司。
目前,新疆油田公司已是中国西部最大的石油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准噶尔盆地及其外围盆地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集输、销售等业务,原油产量居中国陆上油田第四位、连续25年保持稳定增长,累计产油2亿多吨。
2002年原油年产突破1000万吨,成为中国西部第一个千万吨大油田。
目前,新疆油田公司正处级领导干部132人,副处级领导干部344人;油田公司56个党委(工委)、37058个党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集团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提高领导水平、增强执政能力的重要政治任务、同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抓落实。
通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落实。
新疆油田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不断增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力度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逐年增强;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新疆油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得到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工作的实践及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999年以来,油田公司先后制修订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办法,明确了责任制的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等,不断加强和落实了责任考核工作。
经过8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定得经验和体会。
(一)加强领导,务实组织。
每年底,油田公司党委成立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在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公室完善考核办法,下发考核通知,成立4—5个考核小组,每组3--4人,党群各部门派人员参加,由党委常委或纪委副书记带队。
各所属单位党委按照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要求,对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设定的考核项目、主要内容、评分标准组织自查,有些单位结合油田生产实际,将责任制考核和双文明考核结合起来,每半年组织检查考核一次,并上报总结和报告。
公司机关工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了责任制自查和总结报告工作。
各单位在自检自查工作中,对前一年检查提出的问题,对其整改落实情况都进行了重点自查,上报整改报告。
如:
2009年初,我们结合各单位自查报告,对油田公司下属各单位和机关主要牵头部门的工作情况作了了解和督查。
经督察了解,在前一年责任制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单位,都能够按照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
(二)注重考核内容的实效性、针对性。
每年,在总结上年度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分值标准。
责任制考核的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责任的情况,所以,考核的内容总体上包括工作部署、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源头治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班子成员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几个方面。
同时,形势在发展变化,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不同、具体要求不同,考核的具体内容也因时而变,根据上级每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责任内容,尽可能细化、量化,使之更具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如从2001-2003年第一轮考核内容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纪政纪、遵守廉洁从政(业)承诺情况”两方面内容,到第三轮将惩防体系建设纳入责任制检查考核,并作为主要内容逐年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考核分值所占的比例由2006年的50%提高到2008年的85%。
各项内容也不断细化和量化,特别是重点加大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分值,突出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不断探索考核的方式和方法。
多年来,责任制检查考核一直采取在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三年一轮”,即每年重点检查考核三分之一单位的做法。
重点检查考核分现场检查、民主测评、分管领导评议、综合评定、通报反馈五步进行。
现场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分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
2008年,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充分发挥党内巡视组的作用,把巡视成果运用到责任制检查考核之中,同时,将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议廉和年终绩效考核更紧密的结合起来。
(四)定性定量综合评定,考核效果逐年显现。
多年来,我们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权重分值,从2001年开始,考核组现场检查考核占85%、民主测评占15%,到2003年增设了分管领导考评分值,加大了分管领导的责任意识。
经过不断改进,到2006年修定为考核组现场检查考核占60%、民主测评占30%、市、油田分管领导责任评定占10%的权重分值。
同时,考核组结合有关部门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好”、“较好”、“一般”、“差”的评估意见,经油田公司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情况通报,对被考核单位进行书面意见反馈。
考核工作结束后,把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载入个人廉政档案,对群众测评分过低、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依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促其整改。
八年来,被评定为“好”的单位比例在逐年上升,第一轮被被评定为好的单位占百分之32.8%,有1个单位被定为差;第二轮被评定为好的单位占百分之34.4%,没有差的单位;第三轮已进行了两年,被评定为好的单位占百分之44.2%,没有差的单位。
三、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我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到了突出的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考核结果的客观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年度考核工作分设几组进行,每组由一名常委或纪委副书记带队,每年责任制年终检查考核都是在年底进行,工作任务重,检查时间有限,要求临时抽调出的考核组人员准确把握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标准有一定的难度,理论上讲很不错,但实际操作中还是出现了部分考核标准尺度掌握不一,或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这是考核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
同时,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认真或不了解情况或因其他原因,随意或曲意“划勾”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考评结果的客观性。
(二)检查考核工作发展不平衡。
有些基层单位、部门存在重形式,轻实际效果的现象,甚至出现应付检查的问题。
有的领导抓安排部署很及时,但抓落实不下功夫,满足于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对于制度是否得到落实,任务是否有成效地完成这方面工作缺乏力度。
还有个别单位的检查考核及奖惩机制不健全、不落实,检查考核工作随意性较大,考核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
(三)考核工作的预期效果发挥不够。
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不完全到位,基本上还是停留在通报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层面。
由于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操作办法,有的对责任追究把握不准,随意性较大;也有的在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存在不愿追究和追究不到位的现象。
责任追究上的“软肋”,使考核的奖惩机制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作用的预期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责任主体的积极性。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存在于外部环境、体制机制及技术操作等方面:
一是检查考核工作本身是责任制执行的难点,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许多内容无法用精准的指标、严密的效益分析理论进行量化考核,使考核成果的客观性、依据性存在“折扣”;二是责任主体所在地区、单位、部门之间的差异性,使考评指标的设置,考评标准的量化及权重难以确定,因而“先”与“劣”的评定在把握上也有难度,进而影响了责任制考核结果与薪酬的直接挂钩;三是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滞后性使其处在被动地位。
社会发展带来的思维、理念的不同,快速的动态性变化,使已建立的责任制度往往滞后于现实,检查考核工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现实针对性有效性不够强。
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研究与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强落实和检查督促工作,年终检查考核组必须坚持由党委领导带队,亲自听汇报。
检查考核工作要有分析研究、横向比较,切实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坚持将考核结果提交党委会研究审定,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每位班子成员都切实负起责任。
责任考核工作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
(二)完善考核体系。
一是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
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和任务,设置更加科学的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形成平时检查、专项检查、年终检查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评结构,形成多视角、全方位、科学规范的考评机制。
二是建立动态监督管理机制。
适应改革发展大局要求和岗位职责任务变化,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把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纳入风险管理的循环管理机制中,加大平时检查力度,实行检查考核情况动态管理,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
三是建立整改督查机制。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改情况作为下一个考核周期的重要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拓宽考核途径。
考核工作要坚持做到上级考核和本级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和自检自查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平时检查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一是创新考评方法。
积极探索由服务对象评议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网上评议和电子监察,纪委委员参与对各单位、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和检查考核,相关单位、部门之间进行互评等方式方法。
二是探索分类考核。
根据单位大小、人员数量、工作内容的不同、有无反腐败牵头任务等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分类进行考核,特别是对政府部门、党委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分别考核,使考核更为客观公正。
三是深化现行考核制度。
坚持多年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抓好落实和深化,继续开展由责任制领导小组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听取副职领导及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的汇报,开展巡视检查及民主测评等,科学配置各项检查考核权重,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抽查单位逐一反馈。
四是优化考核标准。
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注重可操作性,突出检查考核的重点,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新成效给予广泛宣传推广,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并适当提高连续三年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奖励标准。
(四)强化考核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检查考核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导向作用。
要通过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大激励和责任追究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党员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切实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样是政绩的观点。
二是充分发挥检查考核在促进党政机关绩效评估科学化规范化上的积极作用。
要把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工作的着力点要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上,认真细致分析研究考评结果,找出规律性问题,作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绩效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责任考核的终级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为此,责任考核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与经济、行政工作总结相结合、与领导干部的评定奖惩相结合、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先进相结合。
三是充分发挥检查考核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要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深入扎实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