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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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昆明市2011年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昆明市国家保密局
2011年8月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测绘资质单位。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组织和做好我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成立昆明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昆明市国家保密局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家保密局有关同志组成,负责全市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及安排日常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陈茂林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
黄玉林昆明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成员:
贾曼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处处长
梁建华昆明市国家保密局检查法规处处长
王玉芹昆明市国家保密局检查法规处(副县级)
董恒超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处工作人员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测绘地籍(规划)科负责人
各县(市)区国家保密局负责人
办公室: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处(联系电话:
3186124)
三、检查内容
各单位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设备管理情况;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情况等。
详见《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目录》(附件1)。
四、组织实施
昆明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抽查。
各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检查组织工作。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县(市)区、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昆明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8月20日前,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和检查目录进行全面自查,填写《测绘成果保密自查表》(附件2)。
自查结束后,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书面上报自查情况和《测绘成果保密自查表》。
(二)抽查阶段
8月21日至9月10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家保密局负责开展本地区的抽查工作,昆明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开展抽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察。
抽查工作完成后,向受检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内容包括:
抽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三)整改阶段
9月10日至10月10日,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造成泄密和严重违规的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书面报送整改报告,并向昆明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
(四)总结阶段
10月17日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家保密局要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昆明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内容包括:
自查和抽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工作建议及自查和抽查单位名单等,同时,上报有关典型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细致的做好本次保密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
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严重进行抽查。
要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以查促管、以查促教、以查促防、以查促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限期整改,严肃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对泄密或严重违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四)认真总结,全面提高。
要把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测绘成果保密管理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保密宣传教育,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全面提高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水平,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附件:
1.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目录
2.测绘成果保密自查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目录
一、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
1.领用、接收测绘成果是否建立台账;
2.保管和使用是否按照“管”“用”分开原则进行;
3.是否存在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行为;
4.测绘活动中产生的涉密测绘成果或衍生产品是否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5.委托第三方开发产品时,涉密测绘成果或衍生产品是否回收或督促其依法销毁;
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向外国的组织或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情况;
7.公开使用的涉密测绘成果或衍生产品是否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省(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二、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设备管理情况
8.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网络和计算机是否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技术防护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9.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装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
10.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11.各类涉密测绘成果存储设备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
12.是否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或非涉密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
13.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办公设备、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销毁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三、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情况
14.是否结合实际建立了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
15.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其中核心涉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岗位培训并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16.涉密测绘成果保管、使用场所等是否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并配备门禁或身份识别等保密防护设备;
17.有关工作项目完成后,涉密测绘成果是否由专人核对、清点、登记、造册;
18.是否建立涉密测绘成果泄密事件报告和补救制度,是否发生过涉密测绘成果泄密事件并认真查处。
附件2:
测绘成果保密自查表
单位名称:
自查时间:
年月日
内容
具体事项
检查结论
情况说明
是
否
一、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
1.测绘成果是否指定专人管理,是否有专用的保管场所,是否建立了领用、接收测绘成果台账
2.领取使用的测绘成果种类、数量与测绘成果提供单位分发单(或使用协议)是否相符,帐册是否齐全。
3.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使(借)用、归还测绘成果是否办理登记手续。
4.属于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的,在本单位使用数据时,是否按照“管”“用”分开原则,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使用。
5.是否存在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的行为。
6.应急突发事件工作中无偿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部门或单位,是否按规定补办了审批手续。
7.经审批获得的涉密测绘成果是否按照被许可的目的和范围使用。
8.是否存在将涉密测绘成果擅自扩散到所属系统的上级、下级或同级其他单位的情况。
9.利用涉密测绘数据开发生产的产品,在未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保密技术处理的情况下,是否按“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的规定进行管理。
10.是否及时、准确地为测绘活动中产生的涉密测绘成果或衍生产品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11.委托第三方开发产品时,是否对第三方具有相应的成果保密条件或测绘资质进行核对。
12.委托第三方开发产品时,是否签订成果保密责任书。
13.委托第三方开发新产品时,项目完成后是否回收或督促其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及其衍生产品。
14.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向外国的组织或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涉密测绘成果。
15.测绘单位是否存在承担外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发包的我国境内项目、未履行审批程序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情况。
16.公开使用的涉密测绘成果或衍生产品是否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17.是否存在为其他单位购买涉密测绘成果的情况。
18.是否存在不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直接从有关单位获取涉密测绘成果的情形。
19.是否存在掩盖真实用途骗取涉密测绘成果的情况。
20.是否存在将使用后的涉密测绘成果留存在个人手中的情况。
二、处理或存储涉密测绘成果设备管理情况
21.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登记备案并定期核查。
22.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设置开机口令并定期更新。
23.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有权限控制、访问限制等措施。
24.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升级。
25.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
26.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27.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28.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否按要求登记编号、粘贴密级标识。
29.是否将粗出涉密数据的存储介质连接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
30.各类涉密测绘成果存储设备是否按照规定使用、管理。
31.是否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或非涉密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
32.涉密计算机、涉密办公设备、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销毁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三、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情况
33.是否结合实际建立了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
34.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其中核心涉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岗位培训并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35.是否将涉密测绘成果保管、使用场所等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并配备了门禁或身份识别等保密防护设备,配备了保密设备,具备保密条件。
36.是否建立涉密测绘成果泄密事件报告制度,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事件,是否采取补救措施,是否及时报告所在地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38.是否发生涉密测绘成果泄密事件,是否对发生原因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