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维修工岗位精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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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车维修工岗位精细标准
运料工岗位精细标准
第一章上岗标准
一、上岗条件
1、文化程度:
初中;
2、身体状况:
智力正常,身体健康,适合本工种;
3、熟练期:
本工种至少有半年的熟练期方可独立作业;
4、胜任本岗位工作所应具有的专业知识;
5、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理解应用能力
1、能够检查诊断出车辆的各种故障;
2、能够根据机车的各种不同故障修理车辆。
三、语言文字能力
1、能够向领导正确反映工作量完成情况;
2、能够正确填写工作记录。
四、数学计算能力
能够计算本班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应知应会标准
第一节基本专业知识
1、修车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2、修车人员必须熟悉装卸轮对、修车地点的巷道支护,巷道防车辆事故及安全设施情况,以确保修车安全。
3、修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安排施工经验丰富的人员使用长柄工具进行敲帮问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后,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4、修车前,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对车辆、保险装置、牵引装置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异状、失效、失修的车辆、工具、设备。
5、所有人员必须熟悉该地点的避灾路线,发现险情,施工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6、工作地点,如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傍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迅速报告调度室及工区,发出警报,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按避灾线路撤离到安全地点,直至撤至地面。
7、现场安全负责人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测风流中瓦斯浓度,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汇报调度室。
8、用肩扛抬运长件:
(1)多人抬运时,必须按身材高矮排齐,矮者在前,面向前方,分站在长件两侧,前后两人应错肩,大家一齐蹲下,专人喊号,每人双手紧握物件,举至胸前,站在物件左侧的人用右手托起物件上部,站在物件右侧的人用左手托起物件底部,右手仍握住物件上部,行走时上身腰比挺直,步伐一致,放下物件时应喊号,做换手动作,一齐放下。
(2)两人抬运时,前后两人应同肩,起料时需要专人辅助物料上肩,过程与多人相同。
9、平车卸物件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要卸一件挪走一件,以免相互碰伤。
(2)卸料时,应使两端同时着地,以免造成物件弹跳而发生事故。
(3)卸车时,要两侧交叉进行,以保持车辆平衡,以免造成偏重翻车事故。
10、斜巷时,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扒车、蹬钩,斜巷松车应带电松车,严禁不带电松车,运输时,人员必须全部处于安全的躲避硐内。
11、吊车时,必须待车辆运输到施工地点,车辆停稳后,人员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在车辆的前方(下山方向)使用道木(1.2m)打木马,防止跑车。
12、严禁进入安设“严禁进入”栅栏的巷道。
13、人力搬、抬、运材料时,要有专人指挥,必须呼叫呼应,动作协调,号令一致,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稳起稳放,手脚不得放在材料落点处。
14、零件、材料装卸车时,不得猛放或乱扔等野蛮装卸,应使两端同时着地,以免物件损坏或造成材料弹跳危及人身安全;对需要保护的确设备必须根据设备具体情况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15、操作施工小绞车严格执行《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按规定牵拉车辆。
16、斜巷运输前,施工负责人与信号把钩工、绞车司机进行联系,交代清楚施工时间、装运材料名称、规格重量、运输地点等具体事宜。
17、装载物料的车辆发生掉道时,必须先将材料卸置稳妥地点,再行车辆复轨。
严格执行兖矿集团生字[2000]第436号文关于《矿井窄轨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操作人员发现掉道后,必须及时通知跟班区长或跟班工长,由跟班区长或跟班工长组织处理。
(2)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复轨有关的每一个环节、步骤都必须制定并落实响应的安全措施。
包括:
稳车、牵拉、抬垫、防歪、防滑、防窜、防绷等方面。
必须实行“先稳车、后处理”的作业制度。
(3)平想掉道后,必须在掉道区域40米前后设置警戒标志或挡车装置。
采用垫拉方式上道时,使用硬质长木料牢固地填入掉道车轮下部,连接好人员离开掉道车辆后方可向机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
严禁作业人员幅料而行。
一次高度不到位可以重复进行,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矿车上道。
司机开车必须精力集中,慢起稳拉,不得了强拉硬拽;采用撬抬方式上道时,必须使用硬质木料或木楔将另一头掩牢。
用撬杠将掉道的一头撬起,用木料逐级垫起车轮,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车轮使踏面与轨顶重合,然后撤除垫木放下车体。
采用撬抬方式上道时,支撑物必须放置可靠,起撬点必须牢固,按压撬杠进行,人员不断满把抓杠,必须躲开双脚。
金属撬杠不得碰触架空线。
特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首先进行车辆装载重心及封车固定情况,必须采取防止装载物品滑脱车辆歪斜的安全措施。
(4)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后,必须先由上把钩工进行检查,并首先用道木在掉道串车车辆下方支设木马掩挡后,方可让下把钩工上行进行复轨工作。
斜巷稳车的方法:
用钢丝绳套或刮板链锁好未掉道的车辆,最下方的车辆掉道,先锁牢上方车辆;最上方的车辆掉道,先锁牢下方的车辆;中间的车辆掉道,应锁牢上下方的所有车辆。
锁定的方法应采用绕轨道底下和矿车轮轴进行固定。
钢丝绳缠绕不得少于2圈,绳卡不得少于2付。
四个车轮掉道时,一端复轨后,要重新固定另一端方可上道,多个矿车掉道必须逐个固定。
斜巷复轨时,不得摘掉钩头、连接器、保险绳;提升钢丝绳严禁有余绳。
斜巷复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穿越轨道时,必须从车辆的上方通过,严禁从矿车的下方穿越。
18、推车过风门前,必须在风门两侧安排专人监护,并使用铁哨指挥。
19、推车过风门时,严禁顶撞风门,并且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过一道风门后,关闭另一道风门。
风门必须由监护人员负责开关,开关后,将风门用人力固定牢靠,防止风门受力关闭时伤人。
20、人力推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的有关部门规定:
(1)1次只推1辆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21、人力推车时,不得用手扶在材料的最上层以免将手划伤或挤伤。
推车时,臂向前伸,不需将头伸向车内,以免突然停车挤伤头部。
22、摘挂钩和连环时,必须待车停稳,并用木楔掩实后,处在符合安全距离的道心外操作,同时注意手脚及身体其它部位的安全。
23、在架空线下修车,必须停该段架空线电源,停电按以下步骤操作:
(1)停电。
在分区开关把手上挂好“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有专职电工监护管理分区停电开关。
做到谁停电,工作完毕谁送电。
严禁预约停送电。
(2)验电。
(3)放电。
(4)接地。
接地线必须打在电源侧施工地点前10米处。
施工地点两端设专人监护。
施工完毕,施工负责人检查线路,确认无问题,拆除接地线后,方可送电。
地线接法:
先接地,后接接触线,先摘接触线,后摘地线。
24、修车时,必须向有关单位交接清楚,当班必须及时处理,,以防威胁行车和人员的安全。
25、修车时,在施工区两端60米处用枕木设置可靠的楔式阻车装置,以防止车辆误入施工段发生危险,并且挂好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第二节《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一、总则
第五条:
煤矿安全必须实行群众监督。
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位置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条: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二、有关专业规定
第三百五十一条:
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列车或单独机车必须有照明,后有红灯。
(二)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三)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调度站同意。
(四)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信号装置。
(五)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
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六)必须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七)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上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八)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九)在晚稻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在新建和改扩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
第三百五十二条:
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吨及其以上机车或3吨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
第三百五十四条:
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米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铜线或其它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二)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
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不得大于下列规定:
(1)15kg/m钢轨,0.00027Ω
(2)18kg/m钢轨,0.00024Ω
(3)22kg/m钢轨,0.00021Ω
(4)24kg/m钢轨,0.00020Ω
(5)30kg/m钢轨,0.00019Ω
(6)33kg/m钢轨,0.00018Ω
(7)38kg/m钢轨,0.00017Ω
(8)43kg/m钢轨,0.00016Ω
(三)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
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
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
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第三百五十五条:
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伏。
第三百五十六条:
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米;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米。
(二)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米。
(三)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它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米。
第三百六十条:
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二)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三)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四)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2车厢之间搭乘。
(五)严禁超员乘坐。
(六)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第三节质量标准化
1、调度站、各采区主要上下山、掘进迎头、采煤工作面移动电站必须配备矿车复轨装置。
所有运输岗点必须备有掩车、上道装置。
2、矿井必须制定车辆装封车验收制度。
3、矿井必须制定车辆掉道处理应急预案。
第四节技术操作规程
窄轨电机车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修理工必修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第2条修理工必修穿戴按规定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第3条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
检修一般在机车库里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4条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将车可靠掩住,架线机车应拉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
蓄电池机应拔开电池插销。
第5条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对地放电。
二、检修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必修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修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第7条拆装电动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8条修理人员应在安全位置操作,以免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
三、检修工作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9条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1条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2条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操作。
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烧焊工作。
第13条操作大型专用机床要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进行操作。
第14条拆卸轴承时应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
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加热10~15min再进行装配。
第15条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白布檫干净)。
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第16条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
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具修复;在满足强度要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
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5%。
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17条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用小锤敲击的声音清脆为合格,沙哑为松动,不得装使用。
第18条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mm。
整流面车削完后,其绝缘云母槽深0.5mm。
第19条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
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温和。
第20条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他方法测定。
第21条防爆电器设备应符合GB3836.2-83的有关规定。
第22条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而不受损伤。
第23条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工作结束
第24条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纪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5条工作结束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五、有关说明
第26条本规程只做为矿用窄轨14t一下点机车修理工操作依据。
检修质量标准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第27条本标准未尽部分按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中要求进行。
第五节岗位责任制度
电机车修理工岗位责任制
1、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
2、接班后,首先要检查各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完好,无带病运转现象后,方可按《操作规程》要求开车试车。
3、操作或开车前应先开空车试车,观察各部机构运转情况,确认无误后再开车。
4、修车前必须通知其他人员开始修车,得到允许修车后,才能修车。
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坚守岗位,精心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时,将设备质量、运行情况和问题交接清楚。
第六节常用设备、工具及用途
1、矿车:
用于装尺寸短小的木、铁、千斤顶等材料。
2、铁丝或钢丝绳套:
用于封装车用。
3、撬棍:
用于装封车用。
4、修理维修工具。
第七节矿井避灾与现场急救
一、矿井避灾
(一)矿井发生灾害后,职工进行自救应坚持“灭、护、撤、躲”的原则进行自救。
(二)矿井发生灾害后,职工应按照“三先三后”(先复苏后搬运,先止血后搬运、先固定后搬运)的原则进行避灾和互救。
(三)过滤式自救器佩戴操作方法
1、取下保护罩;
2、用拇指掀起红色的开启扳手,拉开封口带;
3、拨开外壳上盖;
4、握住头带,把药罐从外壳中拉出;
5、从口具上拉开鼻夹,把口具塞进唇齿之间,咬住压垫,唇紧贴住口具,马上开始用口腔呼吸;
6、把鼻夹夹在鼻子上;
7、取下矿灯帽,把头带套在头顶上;
8、带上矿灯帽,开始撤离灾区。
(四)矿井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后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1、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后,遇险矿工未直接受伤害或伤害不重时,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帮助其撤到新鲜风流中,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50米范围内,设法抬运到新鲜风流中,距离较远的只能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如果爆炸严重,阻碍了撤退路线,应首先佩戴好自救器,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的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暂时躲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把矿灯、衣物等明显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五)发生火灾事故后的自救、互救措施
1、首先要尽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自己所处的位置,选择正确的路线撤退。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得慌乱、不可奔跑。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选择最短的路程,绕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可能的话,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无法撤出,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风空气供呼吸,如果无论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伤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利用现场情况搭筑临时避难场所,进行避灾自救。
6、由于逆烟撤退危险较大,因此除非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出口,而且有脱离危险把握时,不得采取逆烟撤退。
撤退途中,如有平行并列巷道活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在烟雾大、视线不清时,应躬身弯腰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7、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侵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改善环境,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盖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
8、撤退过程中,如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前兆时(当爆炸发生时,巷道内的风流回有短暂的停顿或颤动,应当注意的是这与火风压可能引起的风流逆转的前兆有些相似),有可能的话立即避开爆炸的正面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进入避难硐室,来不及的情况下,应迅速背向爆炸源,靠巷道的一帮就地卧倒,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面部并尽量减少皮肤外露部分,如果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应顺势爬入水中,爆炸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或闭气将头面浸入水中,爆炸后,应稍事观察,没有异常迹象,就要辩明情况和方向,沿着安全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转入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带。
(六)矿井发生透水事故后的自救、互救措施
1、透水后,应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并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不可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如透水破坏了巷道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3、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不可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如果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间待救,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5、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情绪安定,做好成时间避灾的准备,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其余人员均应静卧,减少体力和空气的消耗,只留下一个矿灯亮着,其余都关闭,为将来水退去后撤离留用。
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的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6、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渡兴奋和慌乱,以防发生意外。
二、现场急救
现场急救的关键在与“及时”。
据统计,现场急救搞得好,可减少20%伤员的死亡;人员受伤害后,2min内进行急救的成功率可达70%,4~5min内进行急救的成功率可达43%,15min以后进行急救的成功率则较低。
1、对中毒或窒息人员的急救
(1)立即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的地点。
(2)立即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其上衣和腰带,脱掉其胶鞋。
(3)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以保暖。
(4)根据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征和伤员的神志情况,初步判断伤情的轻重。
正常人每分钟心跳60~80次,呼吸16~18次,两眼瞳孔是等大、等圆的,遇到光线能迅速收缩变小,而且神志清醒。
休克伤员的两瞳孔不一样大,对光线反映迟钝或不收缩。
对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
当出现心跳停止的现象(心音、脉搏消失,瞳孔完全散大、固定,意志小时)时,除进行人工呼吸外,还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
(5)对SO2和NO2的中毒者只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不能进行压胸或压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则会加重伤情,当伤员出现眼红肿、流泪、畏光、喉痛、咳嗽、胸闷现象时,说明是受SO2中毒所致。
当出现眼红肿、流泪、喉痛及手指、头发呈黄褐色现象时,说明伤员是受NO2中毒。
(6)人工呼吸持续的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时为止。
当救护队来到现场后,应转由救护队用苏生器苏生。
2、对外伤人员的急救
(1)对烧伤人员的急救。
矿工烧伤的急救要点可概括为灭、查、防、包、送五个字。
灭:
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
查:
检查伤员呼吸、心跳情况,检查是否有其它外伤或有害气体中毒,对爆炸冲击烧伤伤员,应特别注意无颅脑或内脏损伤和呼吸道烧伤。
防:
要防止休克、窒息、创面污染。
伤员因疼痛和恐惧发生休克时或发生急性喉头梗阻而窒息时,可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
为了减少创面的感染和损伤,在现场检查和搬运伤员时,伤员的衣服可以不脱、不剪开。
包:
用较干净的衣服把创面包裹起来,防止感染。
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的清水保持冲洗外,对创面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以保持表皮。
送:
把严重伤员迅速送往医院。
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柔,行进要平稳,并随时观察伤情。
(2)对出血人员的急救。
对这类伤员,首先要争分夺秒,准确有效的止血,然后再进行其它急救处理。
止血的方法随出血的不同而不同。
出血的种类有:
①动脉出血,血液是鲜红的,而且是从伤口向外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