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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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7年度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6日

目录

第一部分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

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房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储备、城中村改造和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协调国土规划部门编制房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储备、城中村改造和村镇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参与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的制定。

3、负责区政府城乡统筹发展,组织、协调城中村改造和村镇建设工作,督查相关责任目标的落实。

4、组织、协调区域性土地收购和房地征收工作。

5、负责全区范围内土地整理储备工作。

6、参与区投融资平台建设,负责重大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平衡及其资金筹措等工作。

7、负责本区房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储备、城中村改造和村镇建设的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8、负责辖区拆迁施工单位资质监管及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区属单位决算组成。

其中:

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纳入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区属预算单位包括:

江岸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3、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总编制人数26人,其中:

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5人。

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

行政10人,事业1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退休1人。

第二部分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577.69万元。

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51万元,增长25.26%,主要原因是:

1、根据人力资源局要求,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补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3、在职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医保增加;4、项目经费增加。

图1: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77.69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77.6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

收入决算结构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上级补助收入0%

经营收入0%

事业收入0%

其他收入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7.69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497.75万元,占本年支出86.16%;项目支出79.94万元,占本年支出13.84%。

图3:

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7.69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51万元,增长25.26%。

主要原因是:

1、根据人力资源局要求,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补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3、在职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医保增加;4、项目经费增加。

图4: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51万元,增长25.26%。

主要原因是:

1、根据人力资源局要求,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补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3、在职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医保增加;4、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7.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99万元,占85.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2万元,占0.0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3.60万元,占5.82%;住房保障支出47.78万元,占8.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486.41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577.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76%。

其中:

基本支出497.75万元。

项目支出79.94万元,主要用于:

1.城中村改造专项经费49.97万元,主要成效:

完成幸福村市级及二七村区级整村验收工作;完成金潭村统征储备工作.

2.体检费1.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体检费用。

3、后勤服务支出28.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聘用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伙食补助。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年度预算为413.65万元,支出决算为495.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9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度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年度预算为30.87万元,支出决算为33.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84%。

(四)住房保障支出。

年度预算为41.57万元,支出决算为47.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93%。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4.86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89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本级及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减少3.8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80万元,降低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0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全区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本单位已车改。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没有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9万元,比2016年增加3.99万元,增长13.80%。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旧城改造

2017年全区计划实施的旧城改造类房屋征收项目共37个,市级绩效目标为完成征收签约总量55万平方米。

截止目前,已完成征收签约面积62.02万平方米,达全年目标的113%。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城中村改造

2017年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市级绩效目标为房屋拆迁面积100万平方米;还建房开工面积50万平方米。

截止目前,全区已完成房屋拆迁签约面积100.34万平方米,达全年目标的100.34%;还建房开工面积50万平方米,达全年目标的100%。

完成幸福村市级及二七村区级整村验收工作;完成金潭村统征储备工作.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旧城改造

征收签约总量55成平方米

已完成征收签约面积62.02万平方米,达全年目标113%

2

城中村改造

房屋拆迁面积100万平方米,还建房开工面积50万平方米

已完成房屋拆迁签约面积100.34万平方米,达全年目票的100.34%,还建房开工面积50万平方米,达达全年目标的100%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

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

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

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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