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路招标文件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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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路招标文件范本
浙江省
公路项目工程
招标文件
样本
招标人:
编制人:
年月
说明
一、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由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上、下册)(以下简称《范本》)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自编的《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
两者是一个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范本》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和相关的表格格式是供所有招标文件通用的标准化条款和规范;针对本项目实际对《范本》所作的修改、补充和具体化,分别编在《项目专用本》的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有关表格中。
凡《项目专用本》与《范本》对同一条款的规定和要求或数据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规定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列入的,仍按《范本》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应将《项目专用本》与《范本》结合阅读,并按《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而被拒绝。
四、《范本》由投标人自备。
招标人:
项目工程招标文件
(含分册目录)
卷次
篇
次
分册目录
内容
《范本》
《项目专用本》
页码
页码
一
1
投标邀请书格式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上册13~28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附件1工程说明
附件2施工合同段划分表
附件3主要工程数量表
附件4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件5无标底或有标底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6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文件装订的规定
3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上册33~78
4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合同专用条款
二
5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
下册1~390
技术规范专用条款
三
6
投标书与
投标担保格式
A.投标书格式
上册89~90
B.投标书附录
C.投标担保格式
上册92
D.授权书格式
上册93
7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8
投标书附表格式
投标书附表格式
上册123~131
9
合同格式
A.合同协议书格式
上册135~136
B.廉政合同格式
上册137~138
C.安全生产合同格式
上册139~140
D.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
上册141
E.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上册142
F.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
10
履约担保格式
A.履约银行保函格式
上册145
B.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上册146
附篇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含附表)
上册149~156
四
11
施工图纸
另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3年版)(上、下册)
交公路发[2003]94号
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投标人自备)
人民交通出版社
北京.2003
浙江省
公路项目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专用本)
招标人:
编制人:
年月
第一卷
第1篇投标邀请书
第2篇投标人须知(正文见《范本》上册)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附件1—工程说明
附件2—施工合同段划分表
附件3—主要工程数量
附件4—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件5—无标底(或有标底)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6—对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文件装订的规定
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正文见《范本》上册)
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合同专用条款
第1篇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1.浙江省公路项目已由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①,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第合同段的投标。
2.本项目招标分为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
第合同段:
K+~K+,长约km,技术标准_____级,______路面。
大中桥_____座,长_____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独立的大桥工程应简述桥型、桥长、桥宽、路径、基础型式、引桥引道长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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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凭本邀请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处购买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元,售后不退。
4.业主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了一册《参考资料》,投标人在交付人民币元之后,可以在下列地址取得一份复印件,如有需要,还可查阅详细的勘察资料。
查阅地址:
联系人:
电话: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
年月日~日,地点:
;
标前会议时间:
年月日~日,地点:
。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单位:
,地址:
),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
招标人名称:
;
开户银行:
,帐号:
。
8.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
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人:
(盖章)
年月日
注:
①本邀请书适用于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如采用资格后审,第一条中的“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文字应删除,并以“实行资格后审”文字代替。
若经批准进行邀请招标,则第一条中的“…………进行公开招标。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文字应删除,并以“…………进行邀请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文字代替。
第2篇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在送审招标文件时,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
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栏对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
任何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1.1
招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1.1
工程项目名称:
1.2
工程说明:
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
1.3
预期工期:
个月
2
资金来源:
本项目经___________批准建设,已列入_______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
_______。
3.2
应更新的资格预审资料:
除本须知3.2
(1)……(7)外,还应更新:
5.1
现场考察时间:
______年___月日,
集中地址:
5.2
取得《参考资料》和查阅详细资料的地点:
每套《参考资料》收费:
_____元
6.1
标前会议时间:
______年___月日,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
11.6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
_____天
续上表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13.1
投标担保的金额:
人民币________万元。
13.2
(2)
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级别:
县、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
14.1
有无技术性选择方案:
无;
15.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16.3
(1)
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16.3
(2)
__________项目第合同段投标文件
16.3(3)
开标时间:
17.1
投标截止期:
17.2
投标截止期____天前
20.1
开标时间:
地址:
28
招标人将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详见附件5(无标底或有标底招标评标办法)
32.1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的10%;
提交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之前。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4天内
34.4
监督机构:
邮编:
地址:
电话: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2篇《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2
资金来源
(见《范本》上册第13页)
本招标项目由批准建设,已列入年度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资金来源为:
。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注1)
3.1
投标人的
合格条件
(见《范本》上册
第13页)
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
(注2)
3.1
投标人的
合格条件
(见《范本》上册
第13页)
本项目采取邀请招标,被邀请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注3)
3.3
投标人的
合格条件
(见《范本》上册第14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4)
3.3
投标人的
合格条件
(见《范本》上册第14页)
在原条款(4)子款后增加(5)、(6)子款。
(5)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其资质等级。
(6)联合体成员的变动,相互关系的转变等,均须事先经业主同意。
如果由于变动导致如下情况,则不能获得允许:
a、联合体内含有事先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公司(无论单独或作为另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或
b、从实质上削弱了竞争;或
c、使联合体的资格条件降低到了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以下。
(注5)
3.5
投标人的
合格条件
(见《范本》上册第14页)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禁止挂靠和以他人名义投标。
否则为无效投标。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7.1
招标文件
的内容
(见《范本》上册第15页)
招标文件由《范本》及《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分卷装订。
除本款下述各卷篇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卷册的内容如下:
卷次篇次内容
第一卷第1篇投标邀请书
第2篇投标人须知(含“资料表”和“修改表”及“附件”)
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
第二卷第5篇技术规范(含《技术规范专用条款》)
第三卷第6篇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
第7篇工程量清单
第8篇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9篇合同协议书格式(含《廉政合同》、《安全生
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
第10篇履约担保格式(含履约银行保函格式、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附篇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第四卷第11篇图纸
7.2
招标文件
的内容
(见《范本》上册第15页)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范本》和《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投标人应仔细对照阅读。
凡《项目专用本》与《范本》对同一条款的规定和要求数据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列入的,按《范本》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
8.1
招标文件的
澄清和解答
(见《范本》上册第16页)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月日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
招标人应在月日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收到日期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10.1
投标文件
的组成
(见《范本》上册第16页)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和报价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分别编写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和报价文件,其内容如下:
(1)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
a、投标书(不含报价)及投标书附录;
b、投标担保;
c、授权书;
d、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e、投标书附表;
f、施工组织设计;
g、资格预审更新资料(如有)或资格后审资料(如系资格后审);
h、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
(2)报价文件
a、投标书报价单;
b、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范本》第三卷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11.3
(1)
投标价
(见《范本》上册第17页)
(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保险费由业主承担。
工程一切险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3‰计。
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最低为100万元,事故次数,保险费率暂按5‰计。
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细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中标后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
(注7)
11.6
投标价
(见《范本》上册第17页)
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与合同专用条款第70条的规定不予调整。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13.2
投标担保
(见《范本》上册第18页)
本项目投标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
若采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前能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上。
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13.6
投标担保
(见《范本》上册第18页)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
(2)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对其投标价算术错误的处理;或
(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2条和33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14.1
选择方案
(见《范本》上册第18页)
本项目招标人(业主)不要求也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任何选择方案。
(注8)
16.1
投标文件的
密封和标记
(见《范本》上册第19页)
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并在内封套上分别注明“技术文件(正本、副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标记,加贴封条,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6.2
投标文件的
密封和标记
(见《范本》上册第19页)
删除16.2款。
本项目不适用。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20.1
开标
(见《范本》上册第20页)
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和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或按17.2款通知延后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
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注9)
20.4
开标
(见《范本》上册第21页)
开标时,由公证机关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
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分为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报价文件分别包装和进行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
开标后,如果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或者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经监督机构或公证人员核实确认后,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注10)
20.5
开标
(见《范本》上册第21页)
只对符合第16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首先,招标人将当众拆封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并宣读合同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及投标担保的递交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细节。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字,存档备查。
报价文件不予拆封,交监督机关或公证机关密封保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评审完毕后,再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招标人将宣读合同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业主标底(如果有)。
若发现报价文件上未填写总价,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经监督机构或公证机关核实确认后,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字,存档备查。
20.8
开标
(见《范本》上册第21页)
投标人不论何种原因,未能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但投标担保予以退还。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22.1
初步评审
(见《范本》上册第21页)
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工期、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担保金额、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及工程质量目标,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彩色打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e.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凡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担保、授权书、投标书附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逐页签字。
(3)法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其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a.通过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资格没有实质下降,指投标文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人员、设备、财务等)。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为无条件式投标担保;
b.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c.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d.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加30天;
e.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的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
c.公证书必须对授权人和被授权的代理人同时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副本,且与通过资格预审时的联合体协议书正本完全一致;
(7)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且分包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工程质量目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22.2
原条款无
增加22.2款,内容为:
22.2通过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书报价单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工程量清单逐页有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3)一份投标文件中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
(5)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1%投标价以内;
(6)各细目单价构成和各章合计价构成合理,无严重不平衡报价。
报价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3.1
算术性修正
(见《范本》上册
第22页)
对通过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第二次开标(报价文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
(3)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1%投标价以内时,在投标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和暂定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
(4)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1%投标价(含)以上时,属重大偏差,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重视投标报价的算术性计算和校核工作,由于投标人的疏忽造成算术性差错而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2
算术性修正
(见《范本》上册
第22页)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处理,应取得投标人的确认。
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注12)
24.1
详细评审
(见《范本》上册第23页)
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对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的初步评审后,还应从合同条件、技术能力以及投标人以往施工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25.1
细微偏差
(见《范本》上册第23页)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a、除强制性条件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
b、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报价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在1%以内;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5.2
细微偏差
(见《范本》上册第23页)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中细微偏差的处理:
a、人员、检测设备不足,在人员、设备项内酌情扣分;
b、施工组织设计不完善,在施工组织管理项内酌情扣分。
(2)对报价文件中细微偏差的处理:
a、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对算术性差错予以修正;
b、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属于25.1
(1)b、c、d项的偏差,经计算后均纳入暂定金进行处理。
(注13)
25.3
细微偏差
(见《范本》上册第24页)
删除25.3款。
本项目不适用。
26.1
评标价
(见《范本》上册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