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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2006—2020年)

 

陈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规划编制背景1

第一节自然社会经济概况1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2

第四节规划修编的必要性4

第二章规划编制过程6

第一节规划编制遵循的原则6

第二节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7

第三节规划编制的主要成果9

第三章基础资料与数据9

第一节基础资料来源9

第二节基础数据来源9

第三节规划基数转换10

第四章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12

第一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12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5

第三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17

第四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8

第五节生态用地保护安排19

第六节土地整治安排20

第七节土地用途管制分区21

第八节村级主要控制指标23

第九节规划实施措施制定24

第十节与相关规划的衔接24

 

第一章规划编制背景

第一节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概况

陈集镇地处仪征市北部中后山区,江淮分水岭上,位于苏皖两省交界处,全镇土地总面积8154.93公顷,占仪征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05%。

陈集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能资源丰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温和湿润。

年平均气温15.2℃,年平均日照数为2160小时,年平均降雨量为1014毫米,无霜期224天,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

地面标高一般在30米—40米(黄海高程系)左右,呈较典型的缓岗丘陵地貌特征,岗缓而宽阔,冲大而平坦。

二、社会经济概况

陈集镇处于仪征市区北部,2005年末,全镇总人口38377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8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02元/人。

陈集镇是仪征北部地区金融财税中心、司法服务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商业贸易中心、医药卫生中心、交通邮电中心和菜鹅基地。

近年来,陈集镇围绕富民强镇的总目标,大力实施科技推动、外向牵动、规模拉动三大战略,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化、市场专业化、农村城镇化。

2005年全镇实现GDP3.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6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9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26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6.2:

50.7:

33.1。

实现农业总产值1.4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6.4亿元,完成建筑业施工总产值1.57亿元。

实现财政总收入187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451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5年陈集镇土地总面积为8154.93公顷。

具体土地利用结构如下:

(一)农用地结构。

2005年末全镇农用地面积为6662.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69%。

其中耕地5032.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71%;园地88.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林地8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其他农用地1452.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1%。

(二)建设用地结构。

2005年末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431.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6%。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086.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2%;交通水利用地321.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其他建设用地23.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9%。

(三)其他土地结构。

2005年末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61.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5%。

其中水域37.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6%;自然保留地23.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9%。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全镇规划期间的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42.81公顷。

1997—2005年全镇已使用建设占用耕地指标72.84公顷。

(二)补充耕地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全镇规划期间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为219.22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78.6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59.20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81.42公顷。

1997—2005年全镇已完成补充耕地160.40公顷。

(三)耕地保有量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全镇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5139.47公顷。

2005年末全镇实际耕地面积5032.36公顷。

(四)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全镇规划期间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5139.47公顷。

2005年仪征市核定陈集镇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为5360.88公顷,完成了仪征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全镇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43.60公顷。

1997—2005年全镇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68.80公顷。

二、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批准实施以来,全镇严格落实各项规划措施,规划实施成效显著:

(一)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和逐级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有效实施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持基本稳定。

(二)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得到科学保障。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按照有保有控的原则配置各项建设用地,城镇工矿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用地得到优化配置,各项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得到优先安排,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提高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有力地稳定了区域生态系统;生态脆弱地区得到有效保护和建设,土壤污染和水土流失得到控制。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用地供需空间不匹配。

上轮规划对建设用地布局的预见性不足,部分基础设施项目选址具有不确定性,致使规划实施中建设用地规划位置与实际用地位置不相符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大了规划建设用地供给与实际用地需求在空间布局上的矛盾。

(二)规划编制与实施弹性不足。

上轮规划方案过于强调对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等实施刚性管理,未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的弹性机制,各类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通道预留也不够充分,致使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调整缺乏适应性,影响了规划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规划公众参与力度不高。

上轮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公众参与规划方案制定和规划实施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众参与主要集中在规划调整专家论证和听证上,重点只是解决局部用地矛盾问题,而不是从全局的角度审视规划的协调性,规划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公众参与的作用没有真正显现出来。

第四节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一、适应用地格局调整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调整,城镇和新农村等各项城乡建设将大力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将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也将面临新的形势,各类用地格局必将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陈集镇总体规划、陈集工业园区规划、陈集镇旅游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的陆续实施,上轮规划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规划修编,以保障和优化科学发展的各类用地空间布局。

二、适应规划目标调整的需要

新一轮规划确立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育生态的多元化规划目标。

上轮规划由于规划目标过于单一,无法适应新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急需建立全新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形成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相结合的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目标发生了调整,必须进行规划修编,以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任务。

三、适应规划内容调整的需要

与上轮规划相比,新一轮规划在耕地保护理念上由数量、质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土地用途分区类型和管制规则有所调整,扩充了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内容,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镇建设控制、基本农田整备等纳入了土地综合整治的范畴。

规划内容发生了调整,必须进行规划修编,以适应规划实施管理的需要。

 

第二章规划编制过程

第一节规划编制遵循的原则

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本轮规划编制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依法编制。

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上下结合。

规划编制注重与上级规划的反馈和衔接,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土地综合整治安排等规划内容应在反复协调的基础上确定,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

(三)因地制宜。

规划编制注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解决陈集镇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相互协调。

规划编制应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城镇、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五)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中,应组织有关部门、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规划方案的制定,就土地利用决策及相关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六)注重实施。

规划编制应切实可行,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预期效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节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一)组织准备。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规划修编办公室,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选定江苏苏地源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技术协作单位。

(二)技术准备。

主要收集了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基础资料及有关土地利用的行业、部门规划资料,并召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规划调查研究阶段

(一)基本农田保护调查。

主要调查了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以及基本农田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和补划情况。

(二)建设用地需求调查。

按行业对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进行了调查。

(三)土地生态环境调查。

主要调查了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建设和保护的重点与方向。

(四)土地整治潜力调查。

重点调查了规划期间可增加农用地的潜力,尤其是增加耕地的潜力。

三、确定规划目标阶段

(一)确定总体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远景规划,明确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据此确定全镇基于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保育生态的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二)明确调控目标。

根据仪征市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确定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调控目标。

四、拟定规划方案阶段

根据仪征市的规划要求和陈集镇的规划目标,针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城乡和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从不同侧重点拟定多个规划备选方案,列出推荐方案,并通过对比、分析、评价,形成全镇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的总体方案。

五、编制规划成果阶段

根据陈集镇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结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调整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优化土地利用总体空间格局,完善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数量及用地规模,深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并编绘规划成果图件,形成规划初步成果。

六、规划论证协调阶段

在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对规划初步成果广泛征求了镇内各部门、各村委会的意见,通过反馈意见的分析和汇总,对规划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七、规划成果报批阶段

规划成果与相关规划进行了进一步衔接,经镇政府审查同意后形成规划成果送审稿。

规划成果经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由仪征市人民政府统一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节规划编制的主要成果

一、文字成果

(一)《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二、图件成果

(一)陈集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二)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三)陈集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四)陈集镇土地整治规划图。

三、数据库成果

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第三章基础资料与数据

第一节基础资料来源

本轮规划中所采用的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于仪征市国土资源局,镇政府,仪征市直各部门(包括市政府办、农林局、建设局、公安局、水务局、财政局、交通局、统计局、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中涉及陈集镇1997—2005年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资料。

第二节基础数据来源

一、土地利用数据

(一)现状数据。

本轮规划修编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来源于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并经扬州市国土资源局确认的陈集镇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土地分类在过渡期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本轮规划的需要进行了适当归并,将土地利用现状归并成三级分类。

(二)历史数据。

历年土地利用数据主要采用陈集镇1997—2005年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闲置低效用地数据主要来源于仪征市“四查清、四对照”成果中陈集镇的数据;上轮规划的主要规划指标数据来源于《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二、相关规划数据

规划修编中涉及的相关规划资料主要来源于《陈集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十二五”规划设想,《仪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和本镇总体规划以及全市交通、水利、林业、能源等行业部门的相关专项规划。

三、经济社会发展数据

本轮规划中的相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均采用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法定数据。

其中人口基础数据综合了《仪征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96—2005年)中涉及陈集镇的数据和计生局、公安局提供的人口数据。

第三节规划基数转换

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基础上,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规定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细分和归并,得到各类用地转换结果。

一、基数转换原则

(一)用途管制。

应遵循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二)依法核定。

应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查认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维护规划编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衔接可行。

应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以及“四查清、四对照”等成果,与土地现状分类充分衔接,满足规划管理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综合平衡。

应遵循行政辖区内土地总面积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保持不变的原则,转换前后保持一致。

二、基数转换方法

在陈集镇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土地规划分类体系、分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进行了调整,并利用遥感等手段,结合实地调查,得到各类用地转换结果。

(1)农用地转换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2)建设用地转换中,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在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细分的基础上,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中,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独立工矿用地进行区分,将附属于城镇的独立工矿用地按照附属性质分别纳入城市、建制镇;其他独立工矿用地从空间上作解译判断,按照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的含义进行区分。

(3)水域、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地类参照地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三、基数转换结果

规划基数转换结果形成了三级分类体系。

其中,一级类为3个,分别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二级类9个,分别是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自然保留地;三级类22个。

基数转换过程及结果见表1。

第四章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第一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总量指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到2010年和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为5376.28公顷和5508.62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343.92公顷和476.26公顷;规划期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270.00公顷。

与仪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做到了协调一致。

(二)园地、林地指标。

到2010年和2020年,全镇园地分别为88.02公顷和92.80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减少0.49公顷和增加4.29公顷;林地分别为126.45公顷和202.05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37.49公顷和113.09公顷。

与仪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做到了协调一致。

表1陈集镇规划地类与现状变更地类转换过程对照表

单位:

公顷

转换后

转换前

规划地类

面积

变更调查地类

面积

农用地

合计

6662.04

合计

6662.04

耕地

水田

4519.51

灌溉水田

4519.51

水浇地

13.63

菜地

13.63

旱地

499.21

旱地

499.21

小计

5032.36

小计

5032.36

园地

88.51

园地

88.51

林地

有林地

76.14

有林地

76.14

灌木林地

0.41

灌木林

0.41

其他林地

12.41

未成林造林

4.74

苗圃

7.68

小计

88.96

小计

88.96

其它

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1.98

畜禽饲养地

1.98

设施农业用地

0.00

农村道路

255.36

农村道路

255.36

坑塘水面

815.16

坑塘水面

809.47

养殖水面

5.69

农田水利用地

186.06

农田水利用地

186.06

田坎

193.65

田坎

193.65

小计

1452.21

小计

1452.21

建设用地

合计

1431.75

合计

1431.75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

89.15

建制镇

56.31

农村居民点

941.60

农村居民点

941.60

采矿用地

21.92

独立工矿用地

88.71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33.95

小计

1086.62

小计

1086.62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37.79

交通用地

37.79

水利用地

283.98

水利用地

283.98

小计

321.77

小计

321.77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0.02

特殊用地

23.36

特殊用地

13.34

小计

23.36

小计

23.36

其他土地

合计

61.14

合计

61.14

水域

河流水面

37.32

河流水面

37.32

小计

37.32

小计

37.32

自然

保留地

荒草地

23.82

荒草地

23.82

小计

23.82

小计

23.82

总计

8154.93

总计

8154.93

(三)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到2010年和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为1439.11公顷和1467.39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7.36公顷和35.64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1082.68公顷和1098.84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减少3.94公顷和增加12.22公顷。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为163.39公顷和185.17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18.37公顷和40.15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356.43公顷和368.55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11.30公顷和23.42公顷。

与仪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做到了协调一致。

二、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指标。

2006—201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15.9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15.6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8.73公顷;2006—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52.1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51.5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7.92公顷。

与仪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做到了协调一致。

(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

2006—2010年全镇安排农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31.01公顷。

2006—2020年全镇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04.15公顷。

与仪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做到了协调一致。

三、效率指标

到2020年,全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15.16平方米。

与仪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做到了协调一致。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调整原则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应优先安排基础性生态用地,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协调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其他各类用地。

二、调整方法

首先明确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条件,然后进行土地供需综合平衡,进而提出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并从方案实施的可能性、效益、保障条件、社会敏感性等方面对多方案评价比较,通过论证确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推荐方案和备用方案,经征求意见并报政府审查通过后确定最终方案。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结果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到2010年和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6662.04公顷分别调整为6673.04公顷和6664.71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从2005年的5032.36公顷分别调整为5376.28公顷和5508.62公顷;园地面积从2005年的88.51公顷分别调整为88.02公顷和92.80公顷;林地面积从2005年的88.96公顷分别调整为126.45公顷和202.05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1452.21公顷分别调整为1082.29公顷和861.24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到2010年和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1431.75公顷分别调整为1439.11公顷和1467.39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1086.62公顷分别调整为1082.68公顷和1098.8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从2005年的321.77公顷分别调整为335.75公顷和349.1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从2005年的23.36公顷分别调整为20.68公顷和19.38公顷。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到2010年和2020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从2005年的61.14公顷分别调整为42.78公顷和22.83公顷。

其中,水域面积从2005年的37.32公顷分别调整为26.74公顷和19.03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从2005年的23.82公顷分别调整为16.04公顷和3.80公顷。

四、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结果

(一)农业生产用地布局调整。

按照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和现代化的要求,重点安排基本农田保护用地,优化布设特色农业生产基地,科学安排生态农业产业用地,促进农业生产用地布局优化。

(二)建设发展用地布局调整。

按照新增用地高效利用、存量用地集约挖潜、用地总量理性增长的原则,集中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合理安排中心村发展用地,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新格局。

(三)基础生态用地布局调整。

在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打造骨干性生态屏障网络,稳定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格局,拓展城乡绿色生态空间。

第三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

一、调整思路

基本农田调整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要求,遵循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确保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为耕地,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协调一致,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二、调整结果

根据基本农田调整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全镇共调出基本农田98.68公顷,调出比例为1.84%,调入基本农田32.59公顷,增减相抵净减少66.09公顷,最终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94.7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270.00公顷,基本农田预留指标24.79公顷。

全镇基本农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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