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留锁狱中家书一日不平反我一日不停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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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留锁狱中家书一日不平反我一日不停笔
吴留锁狱中家书:
一日不平反,我一日不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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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留锁狱中家书:
一日不平反,我一日不停笔-法律
吴留锁狱中家书:
一日不平反,我一日不停笔
【编者按】
《法律与生活》2015年6月下半月刊封面故事栏目中报道了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吴留锁一案。
该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此案在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当事人吴留锁已经被关了14年。
被判死缓之后,他又在监狱里服刑18年,至今仍在服刑。
且他不认罪。
在媒体的推动下,河南省公安厅已经对吴留锁当初留在现场的脚印进行了复查。
2016年春节期间,本刊特约记者,也是原报道作者卞君瑜借回洛阳老家过年之际,再次采访了吴留锁的亲属。
他们向记者提供了近年来吴留锁从狱中寄回的6封家书。
30多年来,吴留锁从狱中寄回了很多家书,但因时间太长,保存条件有限,好多信件没有保留下来,仅存此6封。
本刊在此节选刊登。
吴留锁近期在狱中的照片也首次曝光。
特约记者/卞君瑜
第一封信:
吴留锁为自己写的申诉状
吴留锁的第一封信写于2003年春天。
当时,他已经49岁,失去自由19年。
他怕家里人不会替他写申诉状,便自己写好寄回家,让家人代替他递交到有关部门。
申诉人:
吴留锁,初中文化程度,捕前系:
伊川县民工队成员在洛阳612所工作。
1984年9月21日,伊川县公安局派出所搜查身份证把我从洛阳市612所带回来,原因是我有前科,去抓我的。
1984年9月28日上午,(我被)依法拘留;1984年9月29号上午,(被)依法逮捕;1984年12月8日上午,开庭后被判死刑,而后我提出上诉。
1985年3月,(河南)省高院提审。
1985年6月26日上午,(我)接省高院裁定书,其内容是:
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986年春,洛阳市接管此案。
我向我的办案人员讲了我这是冤案,(遭遇了)刑讯逼供。
我的办案人员也给我讲了党的各项办案政策,并说:
我们历来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是不会轻信口供的。
只要你现在能如实地把情况给我们说清楚了,我们回去以后,再通过调查落实以后,对你的问题处理上就会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让你心服口服的。
次日上午,有位领导叫着我的名字说:
今天,我们大家到这里来,是对你所谓的冤假错案予以纠正和处理。
我们大家都是抱着对生命的负责,这种态度,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今天来想让你再重新按一下手印和再踩一下脚印。
其中踩脚印和按手印备用了三大张纸。
那天,参加更正(在现场)的单位有洛阳市和伊川县相关部门的法医,说是要再对我的脚印和王社利被杀害现场勘查笔录中的痕迹脚印重新鉴定,共有十几个人。
拉钢卷尺子是两个人,看钢卷尺子是八九个人。
在测量的过程中,他们一个个都是处于公心吧!
如有人说,这尺子拉得太紧了,还得再把尺子稍放一点。
还有人说,这尺子又放得稍长了些,还得再把尺子收一点。
就是这样,他们在看尺子中相互争议,为了达到一致。
他们看过尺子后,这个说行,那个说可以,有的说我同意,有的说没意见,最后他们都不在(再)争论(了),才把我的脚印尺寸给确定下来。
他们回去以后,又把案发现场我的脚印尺寸和我的脚印相比较,然后,再把我的脚印去和王社利被杀害现场勘查笔录中的痕迹脚印相比较。
经过多次反反复复的对比后,大家都一致认为:
吴留锁的脚印和王社利被杀害现场勘查笔录中的痕迹脚印(对比),两脚印的确完全是互不相符。
1986年(年)底,洛阳市(人民)检察院退卷并让伊川县公安局放人。
伊川县公安局认为:
吴留锁的问题没多有少的也得给他弄两年。
我听说后问为什么?
是我杀的该怎么法办就怎么法办,不是我(杀的)就放我出去。
可他们一直超期羁押我十多年,最后我还是被判了无期徒刑。
请问,你们想关我60年吗?
第二封信:
绝望中劝家人放弃申诉
吴留锁的第二封信写于2004年6月15日,他50岁,失去自由20年。
姐姐、哥哥:
你们好!
全家人都好吧!
代我向弟弟一家、妹妹一家和亲戚们问好,祝愿大家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关于我的申诉一事,你们打算怎么办?
实话说,我现在是个深陷泥潭的人,我现在几乎成了一个废人,眼睛也看不清,真假钱也不分。
假如我回家了,今后如何生活?
再说想打官司没有钱是不可能打赢的,我看倒不如还是算了吧,以免家人到头来人财两空。
监狱里的领导也都知道了我的冤案,他们都认为我的经济赔偿问题(太高)没法解决。
第三封信:
盼兄弟姐妹能早日团聚
吴留锁的第i封信写于2006年10月12日,他52岁,失去自由22年。
亲爱的姐夫、姐姐:
你们好吧!
咱们全家人一切都好吧!
并代我向小妹妹和弟弟们全家人问好,我祝愿你们大家生活幸福、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姐、哥,我自从1984年9月21日离开家乡到现在,都是在熬天混日。
回首往事,这日如穿梭月似箭,可我却一梦醒来,发现自己还生活在失去自由的监狱中,过着蒙冤受屈的非人生活。
你们知道吗?
我日夜想念你们,我天天期盼咱们兄弟姐妹能早日团聚,恢复我的人身自由,“我多么想像小鸟一样自由飞翔”,那该多好呀!
第四封信:
心情极度绝望
吴留锁的第四封信写于2007年7月12日,他53岁,失去自由23年。
姐姐、哥哥、弟弟、妹妹:
你们大家都好吧!
恕我无能没文化。
怒是猛虎、欲是深渊,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为人不能尽如人意,但求不愧于心!
哥姐弟妹们,请你们大家都原谅我吧!
以前的姐弟情谊我终生都不会忘记。
我在伊川县看守所里渡过长达十几年的非人生活。
我的身体上经受着脚链和手铐的双重折磨。
要不是你们省吃俭用把家里的钱送给我,我无法保命。
我永远也忘不了,我接钱时的心情,那使我鼓足勇气活到现在。
你们知道吗?
你们大家给我每月送的60元生活费,一送便是长达十五六年之久,我欠你们大家的这个情,今生都无法偿还了。
姐哥弟妹,你们今后再给我送钱,我实在没脸接受了,因为我还不清你们大家这个人情。
我欠你们大家的太多了,请原谅我这个无能又不孝的人吧!
三夏抢收、抢种很忙,祝你们一切顺利,没事就不要来看我了,我有事就给你们写信。
过去邮寄一封信才八分钱,现在邮封信是一块二毛钱,尽量节省贴补你们的生活吧!
另外告诉你们,我7月12日调到7监区了。
最后两封信:
“一日不平反,我一日不停笔”
吴留锁的最后两封信分别写于2015年8月3日和11月22日,他失去自由31年,已成为61岁的老人。
他在这两封信中写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8日上午11时亲自来到河南省第四监狱提审我,又让我重新踩了一次脚印。
随后.2015年10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洛阳市公安局技术鉴定科又一次将我提出监狱,在监狱大门口路南边的野地半坡上,又重新让我踩了石膏模拟脚印。
我现在完全与世脱节了,手机、电脑只是听说过,用都不会用。
还有钱,100元钱,我很少见到,真的假的就更分不清了。
不管以后是平反还是被释放出狱,我怎么生活都是一个问题!
但我确确实实是被冤枉的,一日不平反,我一日不停笔。
亲属心声
吴留锁的姐姐吴留珍告诉记者,“弟弟刚失去自由的时候,老母亲去看守所看他,但看守所不让见。
在经济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我们每月给他送去几十元生活费。
法院开庭的时候,也没有通知我们。
弟弟被判刑后,送到监狱里没有多久,他就给家里写来了信。
他在狱中一直喊冤,让我们在外面替他洗去冤屈。
因为我们都是农村人,没有什么文化,外面也不认识什么人,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
每接到信,刚开始我还念给母亲听听,母亲听了就会哭几天,后来就不敢念给她听了。
吴留锁的弟弟吴留成含着泪水向记者说:
“想想哥哥30多年从青年到老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我们在梦里都会哭醒。
有谁能理解他心中的苦呢?
”
吴留锁的外甥女婿小郭说,吴留锁生下来之后,为了显示金贵,家人给他起了一个“留锁”的名字,就是让生命留下来,锁住的意思,以表达长辈们的美好心愿。
但他却被判了死刑,在监狱中度过了大半生。
2015年,小郭到河南省高院和省检察院递交了吴留锁案的申诉材料,两个部门都表示已经受理此案,表示会尽力推动案件的进展,还吴留锁一个公道。
现在,他们全家人正积极准备,要到北京举报当年办案的公安干警,正是他们的不负责任才酿成了这个冤案。
不过,他们也理解当时的司法环境,对于有些办案人员,他们会选择宽恕。
但对于刑讯逼供和利用假证据陷害吴留锁的行为,将永远不会原谅。
吴留锁的亲属表示,河南省公安厅对吴留锁的脚印重新鉴定后一直没出鉴定结果。
吴家人多次催问鉴定结果,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截至发稿前,记者通过相关渠道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法官和法医到河南省公安厅催问了吴留锁的二次鉴定结果,省公安厅方面表示结果还没有出来。
对此,公安厅的解释为:
“做鉴定的法医年前有病做手术了,所以鉴定结果没有出来。
但现在他已经上班了。
近期,他们汇总一下后就会出鉴定结果。
”
吴留锁的亲属还告诉记者,得知从去年开始他的案子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关注,他很高兴。
30多年了,他一直过着牢狱生活,身体很差,特别是眼睛,看什么都模糊了。
他很绝望,但又充满了求生的欲望,他说他要是死了,就死无对证了,再苦也要活下来,争取平反昭雪。
记者通过特殊渠道得到了一张吴留锁在狱中的近照,与20多年前记者在法庭上见到他时变得苍老了许多。
记者还见到了一封吴留锁委托律师和亲属转交给中央和省巡视组的申诉信。
信中,吴留锁对此案发生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包括证明他不在现场的证人等,都如实地记录了下来。
“这些事实,不知道在他的心里面刻了多深,我们每去看他一次,他都会说一遍。
我们只能静静地听着,不忍心打断他。
不管到哪个地步,我们都要倾全力替他申冤。
”吴留锁的弟弟吴留成说。
吴留锁家人还透露,因为吴留锁在狱中始终不认罪,多年来一直在顽强地申诉,因此,也没有获得过减刑机会。
如果此案不平反的话,按照判决书的时间,他将在监狱里住到2024年,届时他已是70岁的老人了。
专家视角
沉冤昭雪是兑现法治国承诺的当然之义
解读专家:
冯一文(法学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司法实务研究中心秘书长)
我国刑事司法大体上经历了人治型司法、法制化司法,再艰难转向法治型司法之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方略被推到无以复加的高度,法治梦成为中国梦的核心组成部分。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快速推进,随着《刑事诉讼法》于2012年第二次大修后向着刑事司法法治、人权保障方向迈出了一大步,随着对佘祥林案、张氏叔侄案、念斌案、呼格案等诸多震惊全社会的错案的纠正,吴留锁案似乎也迎来了一个纠正的机会。
在某种意义上,法治梦的实现不仅取决于中央层面的法治承诺,而且还取决于地方层面的法治落地。
对某些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应当是公权力的当务之急与应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