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R14000试用期见习期转正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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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R14000试用期见习期转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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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10-2008
新版发行
尹谢钦
Dec-10-2008
无
1.0
Mar-5-2010
修订
郑中敦
Mar-10-2010
1.0
1.1
受控文件自发行之日起生效!
批准
审核
编制
郑中敦
会签部门:
■总经办:
■资讯部:
■财务中心:
■产品中心:
■物流中心:
■集团服务部:
□人力资源部:
■文一各事业部:
1.目的:
1.1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管理,规范转正办理的相关事项及流程,为新员工个人业绩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同时也为用人部门有效了解新进人员的真正能力和素质提供指导。
1.2为引导在职员工在调岗与晋升过程中尽快明确岗位要求,使他们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客观、公正地对见习员工在见习期间的任职工作绩效与职位胜任素质进行综合考评。
1.3为决定员工的去留及转正调薪提供参考依据,特制定此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试用期、见习期的员工和相关责任人。
3.定义
试用期:
指公司考察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限内是否符合其工作岗位基本要求,是否与岗位说明书的录用要求、岗位职能要求相一致。
见习期:
指在职员工转岗或晋升时,考察其是否符合新的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是否符合调岗或晋升后的岗位标准。
4.原则:
公司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遵循此制度:
4.1总监级以下所有新入职的员工;
4.2调整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岗位等岗位变换情况)后;
4.3其他特定约定期限;
4.4项目管理人员见习期限内;
【注释】董事长、总经理特批人员除外。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
5.1.1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本制度。
5.1.2对于转正审报材料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要求部门重新整理、修改,对于因此而造成试用或见习人员转正延期的情况,由用人部门自己承担责任。
5.1.3按期审核、汇总转正材料,为新员工或见习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对于因人力资源部工作原因而造成拖延新员工转正时间的情况,责任由人力资源部承担。
5.1.4与用人部门共同确认转正人员的薪资调幅及异动生效日期。
5.2用人部门(指被考核者所属部门):
5.2.1根据本制度,制定及执行新员工、见习员工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及选定辅导人员。
5.2.2全程跟进试用期、见习期员工的工作情况及适时了解其生活情况,对明显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要及时反馈到人力资源部。
5.2.3有权按期检查、督促辅导员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5.2.4负责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确保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正确性。
5.3辅导员(实行试用期辅导员负责制):
5.3.1辅导员应是新入职员工的直接上级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同职级同事担任。
5.3.2为保证指导效果,辅导员最多允许同时指导2人,1位新入职员工最多可指派2位辅导员。
5.3.3辅导员有责任对新员工实施工作指导,并监督和督导员工正确填写转正材料。
5.3.4负责新员工试用期内工作的指导和学习辅导,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集团文化、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接口人。
5.3.5在新员工试用过程中,定期同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每半月至少一次),根据新员工试用期实习、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5.3.6辅导结束后,由辅导员的直接上级通过与辅导员和新员工的面谈,了解辅导员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评,并在新员工的转正考核表上详细评价辅导员的辅导成绩。
新员工在新员工培训计划及个人述职报告上详细评价辅导员的辅导成绩。
5.3.7评价辅导员的辅导成绩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
是否给与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是否尽责任指导新员工的专业性、技术性、流程性的学习。
是否坚持与新员工进行阶段性的面谈。
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新员工对辅导员的评价。
5.3.8辅导员对新入职员工的辅导成绩将纳入辅导员的个人绩效考核范畴,对优秀的辅导员,将成为公司重点的培养对象。
6.内容:
6.1试用期限、见习期限规定标准
6.1.1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限规定及转正审报标准日期:
所有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
试用转正生效日期为试用日期到期后第1日;
试用转正决议日期为试用日期到期前3日;
6.1.2在职员工调岗或晋升见习期限规定及转正审报标准日期:
所有员工岗位转正见习期为3个月;
根据员工表现可适当延长见习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
见习转正生效日期为见习日期到期后第1日;
见习转正决议日期为见习日期到期前3日;
6.1.3员工在试用期、见习期内表现优秀,可申请提前转正。
申请提前转正需额外提供被考核员工的业绩证明资料(尽可能数据化),反映被考核者在试用期的突出能力(常规情况下不建议提前转正)。
最低试用期限、见习期不低于1个月。
总经理、董事会特批情况除外。
6.2试用期、见习期转正后的薪资异动期限规定标准
6.2.1试用期、见习期转正通过后,转正后的薪资异动日期统一规定为转正次月1日生效。
如:
员工A:
试用期、见习期为:
10月10日——12月9日
转正日期则为:
12月10日;
薪资异动日期为:
1月1日;(即1月1日正式调整转正后的薪资)
6.2.2在职员工调岗、晋升在见习期内,薪资保持原有岗位薪资福利标准。
6.2.3在职员工调岗、晋升在见习转正后,薪资可直接调为异动后岗位薪资标准,不受20%的调幅限制,原则上调薪标准为调岗、晋升岗位的最低薪资标准。
6.2.4薪资异动调幅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考核之表现协商决定,用人部门给予调幅建议,人力资源部审批决定。
6.3考核形式
6.3.1试用期考核项目
个人述职报告:
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工作建议等;
行为技能评估:
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及行为能力的评估,由直属上级负责评估。
考核分数
行为技能评估共10项,每项5分,满分50分;
部门经理评估:
由部门负责人针对员工表现,审议直属上级的意见,综合评估员工试用期表现。
根据评估得分结果及考核综合意见,处理原则如下:
评估成绩在20分以下者将被终止试用;
评估成绩在20分-30分之间,根据员工试用期工作态度及发展潜力,或提供调换工作岗位的机会;
评估成绩在30分以上者可予以转正。
考核面谈:
直属上级面谈:
由直属上级完成行为技能评估后,与员工进行面谈,面谈内容为试用期工作表现及评估建议;
人力资源面谈:
部门经理对考核结果审核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员工试用期的工作感受并跟进员工后期职业发展(零售分店及总部区域外的员工由员工直属上级面谈即可)。
6.3.2见习期考核项目
工作业绩评估:
直属上级就员工见习期间重点工作项目及任务(不多于5项)与员工沟通,确定项目内容、目标结果描述与分值权重,员工进行自我评估后,由直属上级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完成该项评估内容;
个人述职报告:
员工见习期工作总结、工作建议及个人发展规划等;
行为技能评估:
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及行为能力的评估,由直属上级负责评估。
评估考核标准:
工作业绩评估满分50分,重点工作项目不多于5项,评估成绩为员工自评得分权重占30%,直属上级评估得分权重占70%,根据权重系数计算结果,员工自评得分+直属上级评估得分为本项目综合得分;
行为技能评估共10项,每项5分,满分50分;
综合评估成绩(满分100分)=工作业绩评估成绩+行为技能评估成绩
根据见习考核综合评估得分结果,处理原则如下:
90分以上:
具备优秀的职位发展潜力,可在未来的6-12个月内得到提升;
70-90分:
正式担任职务,原则上在12个月之内在该职位任职;
60-70分:
延长见习期1-3个月,见习期结束后须重新进行考核;
60分以下:
退回原职或根据工作需要按原职位级别进行同级调动。
考核面谈
直属上级面谈:
由直属上级完成行为技能评估后,与员工进行面谈,面谈内容为见习期工作表现及评估建议;
人力资源面谈:
部门经理对考核结果审核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员工见习期的工作感受并跟进员工后期职业发展(零售分店及总部区域外的员工由员工直属上级面谈即可)。
6.4试用期管理
6.4.1试用期员工请长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周,对试用期员工要求请长假时间超出一周以上的,用人部门则需认真考虑其工作态度及行为品德,并决定是否终止试用。
试用期间无故旷工的,不论旷工时间及原因,将终止试用。
6.4.2新员工如有以下个人资料变更时,需在事发后一周内书面提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即时调整涉及本人的其他有关事项和权益:
姓名、家庭地址、现住地址、电话号码、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等。
6.4.3用人部门对员工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数据、奖惩资料等,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6.5试用期、见习期转正考核流程及说明
6.5.1试用转正考核流程
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相关表单
在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部统计下月即将试用期满的员工,并完成员工转正考核表基本信息的填写后将考核表交与用人部门或员工,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完成个人填报部分;
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
由员工本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转正述职报告及自我评估部分,完成后将考核表转交直接上级考核评估;
试用与见习述职报告
员工直属上级与员工进行面谈,并根据面谈结果及员工即往工作表现完成考核评估及文字评述;
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
直属上级评估完成后将考核表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给予综合评述
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
部门经理评估完成后将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经理会审转正意见,并听取部门对转正员工调薪的建议,综合双方意见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决定调薪结果;
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
如转正员工为5级及以上人员,则完成以上流程后须由总经理审批。
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
否
是
由人资部会同部门经理与员工面谈并发出终止试用通知书。
终止试用通知书
由人资部会同部门经理与员工面谈并发出转正通知书。
员工转正通知书
6.5.2见习转正流程
流程图
流程图操作说明
使用表单
在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部统计下月即将见习期满的员工,并完成员工转正考核表基本信息的填写后将考核表交与用人部门或员工,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完成填报部分;
见习员工转正考核表
由直属上级与转正员工共同就见习期的工作业绩列举五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双方评价
由员工本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转正述职报告及自我评估部门,完成后将考核表转交直接上级考核评估;
试用与见习述职报告
员工完成工作业绩自我评估及个人述职报告,将考核表直属上级与员工进行面谈,并根据面谈结果及员工即往工作表现完成考核评估及文字评述;
见习员工转正考核表
直属上级评估完成后将考核表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给予综合评述;
见习员工转正考核表
部门经理评估完成后将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经理会审转正意见,并听取部门对转正员工调薪的建议,综合双方意见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决定调薪结果;
见习员工转正考核表
如转正员工为5级及以上人员,则完成以上流程后须由总经理审批。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经理与员工面谈并发出异动通知书,综合多方意见确定调回原岗位或转换其他岗位
异动通知书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经理与员工面谈,发出转正通知书并签发正式的任命。
员工转正通知书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5.3试用期、见习期考核和转正流程说明
6.5.3.1新员工入职及试用期考核流程说明:
1)新员工入职后,由招聘专员(及前台文员)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及安排其到部门报到。
2)新员工入职培训:
由培训专员安排新员工参加集团举办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应该为新员工到岗后最近一期的入职培训课程)。
3)新员工试用期辅导计划的制定:
由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与新员工沟通后合理安排试用期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明确辅导员)、阶段目标、和上岗试用的工作内容。
4)学习期考核:
严格按照试用期学习与培训计划要求,保证圆满完成学习计划与任务,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新员工试用期培训的监督考察工作。
重点考察新员工是否融入公司文化又可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对因未做好新员工试用期辅导计划而造成新员工转正考核未通过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及辅导员需承担失职责任。
5)试用期评议:
由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和相关具有评审资质的领导或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在试用期满前一周进行评议,方式参考员工试用、见习转正流程。
6)转正:
试用\见习期满前15天,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基本信息,并将该表发给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根据考核表的填写顺序及审批流程完成考核评价。
用人部门需根据员工以往试用\见习期的表现,结合岗位要求,给出审批意见,用人部门审批完毕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复核。
7)签批审核流程按《人事操作权限》执行,经理级以上岗位的审批权限必须报送总经理核准,经理级以下由人力资源部复核。
8)试用人员的转正调薪严格按照《各岗位试用及转正定薪标准》执行,由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转正考评结果研讨试用员工转正定薪级别,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讨论结果最终决定调薪级别。
调薪幅度原则上不能超过《各岗位试用及转正定薪标准》所规定的转正调薪额度,对部门建议超出转正调薪额度的,必须报送总经理审批同意。
9)人力资源部对提报之转正审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对审批通过的转正员工发放【转正通知书】。
6.5.3.2试用期不合格的处理:
若新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可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或终止试用。
1)岗位调整:
针对个人素质不错,认同集团文化,且其个人爱好特长或相关资历符合公司其他正在空缺岗位的要求,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均可与其面谈沟通,本人愿意且新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录用,根据员工调动管理制度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的工作岗位不再设试用期。
2)用人部门在新员工转正考核时决定对新员工终止试用时,需在审批【试用员工转正考核表】时由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审核试用不合格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试用不合格,若有相关证据资料的,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复核,经复核条件属实的,由人力资源部最终决定试用不合格的意见。
由相关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与员工面谈并由人力资源部发出【终止试用通知书】。
3)用人部门在新员工试用中途决定对新员工终止试用的,需提报新员工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明资料或证据(包括新员工试用期间的奖惩记录资料),以作为决定新员工试用中不合格的审批材料。
经人力资源部复核条件属实的,由相关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与员工面谈并由人力资源部发出【终止试用通知书】。
6.5.3.3见习期员工不合格的处理:
1)用人部门在见习员工转正考核时决定终止见习时,需在审批【员工转正考核表】时由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审核见习不合格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见习不合格,若有相关证据资料的,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复核,经复核条件属实的,由人力资源部最终决定见习不合格的意见。
由相关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与员工面谈并按调动管理制度调回原岗位或其他适合岗位。
2)用人部门在见习员工见习中途决定终止见习的,需提报见习员工见习期不合格的证明资料或证据(包括见习员工见习期间的奖惩记录资料),经人力资源部复核条件属实的,由相关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与员工面谈并按调动管理制度调回原岗位或其他适合岗位。
6.6监督及跟进
6.6.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整个考核评估过程进行监督及跟进,确保考核的公正及公平性。
6.6.2考核相关表格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流转及收集,以确保考核过程的顺畅及完整。
6.6.3员工转正后,其转正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人事档案内。
7.参考文件:
7.1《奖惩管理制度》A-HR-27000
8.相关表单:
8.17级以上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A-HR-14001-1
8.25-6级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A-HR-14001-2
8.31-4级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A-HR-14001-3
8.47级以上见习员工转正考核表A-HR-14002-1
8.55-6级见习员工转正考核表A-HR-14002-2
8.61-4级见习员工转正考核表A-HR-14002-3
8.7行为技能评估标准A-HR-14003
8.8各岗位试用及转正定薪标准A-HR-14004
8.9终止试用通知书A-HR-14005
8.10员工转正通知书A-HR-14006
8.11新员工学习与辅导计划跟踪表A-HR-14007
G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12员工转正审批汇总表A-HR-14008
8.13试用与见习述职报告A-HR-1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