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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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方案

海门市东洲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方案

(提交第五届4次教代会讨论)

2011.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海门市教育局《海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精神,深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突出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充分激发全体教职员工的发展动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绩效性原则:

绩效工资不是平均发放,要坚持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把师德放在首位,对教师工作量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二)导向性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立足一线。

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以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统筹考虑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鼓励优秀人才成长,促进学校发展。

(三)公正性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公平透明。

根据学校实际和发展目标,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科学合理地制订分配方案,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和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与总量核定: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核定

教育主管部门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我校编制状况提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经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正常变动,原则上按年度进行。

学校人员构成及工资水平发生变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当年内原则上不作相应变动,待下一年度核定总量时作相应调整。

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义务教育学校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倍统筹后,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规模、办学质量等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

校长不再享受所在学校内部的其他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本性质是奖励。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前提条件是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满工作量任务且达到合格水平。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采用量化分配及计分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按学期对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考核核算,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按年度由同级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就“多劳”和“优劳”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奖励师德好、业绩突出、工作量大的教职员工。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项目

1.班主任津贴,2.优秀教师津贴3.工作量津贴(课时和工作量津贴、管理岗位津贴、加班补贴、值日津贴)4.出勤津贴5.工作质量奖(教育教学质量奖、服务质量奖、教育科研成果奖、优秀团队奖)6.专业成长奖7.安全责任奖8.师德师风奖9.其他津贴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与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津贴主要考核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常规管理和文化建设、组织班集体和中队活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等等方面的情况。

2.班主任津贴平均每班200元/月,按10个月计发,隔月发放。

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否则不予享受。

每学期对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在工作质量奖中进行奖励。

具体考核细则见《海门市东洲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3.每学期由学校聘班主任,班主任申报是否聘副班主任,由学校统一安排副班主任。

如有意见,单独协商。

班主任也可以不聘副班主任。

正副班主任的津贴分割为130元和70元,正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见《海门市东洲小学正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4.如果不设副班主任,一个人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请假(不含公假),要求由学校安排代班主任的,代班费10元/天,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三)工作量津贴

1.课时、工作量津贴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所规定开设的课程为统计依据,参照省市区的周课时标准的规定,核定本校教师周授课时量。

满工作量的享受每学年津贴2500元。

额定标准如下:

语文老师:

一个班语文(含早读、午读)、思品(中层以上干部不含思品课),(一、二年级含下午第三节自习)。

社团活动。

数学老师:

一至四年级为两个班数学(含两个班午读)(一、二年级含下午第三节自习);五、六年级为一个班数学(含午读),其中五年级另加5节综合课,六年级另加3节综合课(含午读)(“综合课”如体育等)。

社团活动

英语老师:

三至六年级的任课标准为三个班英语(含早读、午读)。

社团活动。

综合学科:

每周16节。

社团活动。

说明:

(1)学校正职校长每周上课或听课5节,副职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6节,每学期听课累计不少于60节;学校中层干部每周任课不少于本学科同轨老师授课总时数的70%,每学期听课累计不少于40节。

(2)教师在完成规定的周课时量额定标准的同时,应根据教师职务岗位职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育教学任务。

(3)如不满额定的课时工作量,由学校根据其实际任课时数,安排代课或兼任教辅工作、网络管理和维护、摄影、摄像、设计、体育器材室管理、音乐服装管理等工作量,安排至满额为止。

学期结束一并计入课时津贴。

教师周课时量超出规定要求的,学校给予超课时工作量补贴。

每课时补贴标准为8~10元。

(语文、数学、英语每课时10元,含批改作业。

其他学科每课时8元)

(4)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训练并参加比赛、演出、展示,均不计入工作量,每学年度根据所获得的成果或业绩,纳入工作质量奖。

(5)教务员、图书管理员、实验员等,完成其岗位工作的同时完成每周8节课时量,则认定为满工作量标准。

不任课的非教学一线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量津贴按教师人均课时津贴的90%和80%进行切块考核发放。

(6)因身体原因,自己提出书面申请减轻课时量,报学校批准后,由学校根据相应年级和学科的总课时数折算课时津贴的百分比发放。

(7)课时工作量由课程统筹部于每学期初统一安排。

工人的工作量由后勤部门核定安排,工作量不满的工人,根据相应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百分比发放。

(8)课时津贴中教师请假(含事假、病假),扣发相应的课时津贴,请假一天,扣发本人本月课时津贴的二十分之一,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2.管理岗位津贴

副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0.7倍发放。

对副校长职数偏少、超负荷工作的可提高到0.75倍,(职数标准参照海委组发(06)31号文件规定)。

不上课的副校长,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应适当下浮;副校长也可自主选择参照教师系列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按12个月计发。

学校中层干部以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职务的,可以享受适当的管理岗位津贴。

每月由校长室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

年终根据逐月考核结果发放岗位津贴的上限和下限。

岗位津贴按10个月计发。

学校对各个管理岗位制定考核办法,见附件三《海门市东洲小学管理岗位考核细则》,考核不合格者不发。

岗位

副校长

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

(总账会计)

年级组长、教研组、后勤组长、大队辅导员

一般管理人员(不兼课老师)

津贴

320元/月

280元/月

250元/月

80元/月

40元/月

3.加班补贴

加班是指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的学校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等。

每次加班须经校长室批准并核定工作量,在校园网站公示后方可算做加班。

校长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即时记录备案。

加班50元/天。

晚上加班满2小时,20元/次。

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值班每天30元。

值班人员每天安排两位,校长办公室在校园网站公示。

对于非工作时间的大型活动,通过项目管理的方式,由校长办公室提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加班名单、加班时间以及项目加班费。

加班费不低于50元/天。

4.值日津贴

主要指值日导护,能及时到岗并切实履行导护职责的,每次10元。

每天由行政导护负责点名。

如没有到岗履行职责的在校园网上公示并扣除当日值日津贴。

每月由德育部统计并在网站公示值日情况。

(四)出勤津贴

1.学校鼓励出满勤,凡出满勤者每学年3000元。

法定假如产假、婚假、丧假等不扣。

迟到、早退,一次扣15元。

2.公假、事假、病假一律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调好课务,安排好导护以及其他值班事项,并经办公室、教务处备案。

病假:

请病假者可以三节代课抵消一天病假。

职工加班一天抵一天病假。

病假一天扣30元。

一个月一结算,扣完为止。

事假:

请事假可以六节代课抵消一天事假,职工加班两天抵一天事假。

一月累计事假不多于三天。

事假半天扣30元,一天扣60元。

一学期一结算,扣完为止。

工作期间进出校门必须主动登记,上班中途如有特殊情况,因私事离校,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不派请他人代课者,一小时内不视作事假,满半天算事假。

如不请事假擅自离岗,一律算作旷工。

出现假病假、旷工事件(经学校证实属实),则扣掉全学期满勤奖。

3.校长办公室每月公布教职工出勤以及外出次数和累计时间。

(五)工作质量奖

1.教育教学质量奖

一是考核教师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专业发展和能力水平,主要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

二是考核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主要指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三是考核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

(1)基本质量奖:

1500元∕学年。

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每月六认真检查达良好以上,无教学事故。

每学期以期末考试为准,所任学科学生的学业测试达到学校或市百分考核基本要求。

优秀率同轨班差距在30%之内(低年级20%),合格率同轨班差距在10%之内(低年级5%)其它学科在校级以上质量调研中成绩良好,在百分考核中不扣分,享受基本质量奖。

不达百分考核标准者扣20%。

(2)有下列情形者作适当下浮:

教学常规检查不达标,有一次扣除30元出现教学一级事故扣100元/次,二级事故扣除60元/次,三级事故每次扣除30元/元,累计一学期达三次以上则扣除500元。

优秀率和合格率不达标的拿80%

2.服务质量奖

服务质量奖主要考核非教学人员的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质量的评估。

如工作场所的日常管理、完成工作的及时与正确率、节能行为及效果、上级业务部门专项检查结果、服务满意率等。

每学期考核。

满意率须达80%以上视作优秀,职员1350元/学年,工人1200元/学年。

有下列情形者作适当下浮:

日常常规检查不达标,有一次扣除30元。

工作中出现一级事故扣100元/次,二级事故扣除60元/次,三级事故每次扣除30元/元,累计一学期达三次以上则扣除500元。

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附件四《海门市东洲小学服务质量奖考核方案》

3.教育科研成果奖

(1)作品发表奖

教工在教育教学刊物发表文章(有国家正规刊号),可获得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标准为:

校级100元/篇,县级100元/篇,市级100元/篇,省级为200元/篇,国家级为300元/篇。

(字数须超过1500字,不达1500字者按8折计算)发表文章的杂志级别由科研发展部核定。

以科研发展部根据老师提交论文发表的复印件于下月在校园网站上公示为准。

(2)公开课津贴与优秀课获奖(含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

①担任公开课可获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校级50元/节,区级100元/节,县级150元/节,南通市级200元/节,省级250元/节,国家级300元/节。

②优秀课、教育教学基本功等获奖奖励标准

级别

一等级

二等级

三等级

学校

100元

80元

/

海门市

200元

160元

120元

南通市

300元

240元

180元

江苏省

400元

320元

240元

国家级

500元

400元

300元

(3)论文获奖(含基本功比赛)(同一内容看最高层次)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

50元

40元

海门市

100元

80元

60元

南通市

150元

120元

90元

江苏省

200元

160元

120元

国家级

250元

200元

150元

(4)专著出版奖

学校大力支持教师个人出版教科研成果专著(不含参与编写,编写校本教材以及其他参与编写的作品,按字数由教科室核定篇数视作作品发表,享受作品发表奖。

)经学校审核确定专著为个人研究成果并有一定学术价值,至少可得奖励性绩效工资1500元。

(5)辅导学生成果奖(含个体和团体)

教师辅导学生成果奖采用分值的形式进行核算,学生获奖主要指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民间组织的比赛不得分。

团体与个人不兼得,班主任与相应学科教师得分按20%折核。

辅导学生果奖的发放根据本板块奖金总额分成若干个分数档核发。

①辅导学生个体获奖

级别

一等级

二等级

三等级

荣誉

学校

3分

2分

1分

/

海门市

6分

4分

2分

5

南通市

12分

8分

4分

10

江苏省

24分

16分

8分

20

国家级

48分

32分

16分

40

②辅导学生团体获奖

级别

一等级(优秀)

二等级

三等级

学校

5分

3分

1分

海门市

10分

6分

3分

南通市

20分

12分

6分

江苏省

40分

24分

12分

国家级

80分

48分

24分

辅导学生发表作品

辅导学生发表作品的教师,可获得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

分别为:

校级5分/篇,海门县级5分/篇,南通市级为5分/篇,省级以上为6分/篇。

超过20篇视作20篇计算。

校级文明班队,每学期50分,班主任得33分,副班主任得17分;书香班级,每学期得20分;优秀社团,每学期得20分。

4.优秀团队奖

优秀团队奖主要是考核团队的协作共事、团结奋进的工作力量和成绩。

由学校年终组织评比(根据传统项目进行),获奖团队奖金500元。

县级以上受表彰的团队,参照以下标准发放:

级别

海门市级

南通市级

江苏省级

国家级

分值

1000元

1500元

2000元

2500元

(六)专业成长奖

考核教职工完成年度个人发展目标达标率,包括读书率、听课率、“青蓝工程”结对、教育博客撰写、支教、学历进修、参加校级以上各种培训活动等(含双休日)。

年终根据自己提供的材料参加考核。

考核分优秀和合格。

优秀级占40%,合格级占60%。

优秀和合格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职员、工人考核后按教师的90%、80%计发。

如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00元,事假一次扣60元,病假一次扣30元。

(七)安全与财物保管责任奖

安全与财物保管责任奖主要指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年度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没有出现财物保管失职造成财产经济损失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全校教职工实行普奖,每人奖励600元。

如果出现个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财物保管受经济损失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一般事故扣除1/2、重大事故全扣并视经济损失情况追加处罚。

标准由校长室、考评组集体决定。

由于个人保管不善造成学校财物损坏或失窃等,造成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不得奖。

具体事故认定见附件七《安全以及财物保管事故认定方案》

(八)师德师风奖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等。

由学校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每学期考核。

考核合格400元/学期;基本合格150元/学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作不合格,不得享受师德考核奖:

(1)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有家长投诉且

查实有违规行为的或教师、学生评议工作满意率低于70%的;

(2)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4)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私自办班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擅自

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收受或变相索要家长财物情节严重的;

(5)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个

工作日,或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

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如无计划生育的、学历进修或学习考试中作弊的、酒后驾车的,公共场合损坏教师和学校形象的,同事不和闹不团结的、参与赌博查实的、其它受到上级部门批评或处分的;

(7)不配合学校临时工作的或拒不执行学校合理行政指令的;

(8)上班时间炒股、网购、上网聊天、玩电子游戏、收看影视剧等从事与

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发现一次至少扣发100元,扣完为止。

(九)其他津贴

其它津贴根据学校内部改革机制设立,总量不超过3%。

下设

1.特殊成绩奖

毕业班语文、数学、外语团队优秀率、合格率达百分考核标准,每人奖励500元,毕业考试优秀率分别超过百分考核标准15个百分点奖2000元。

体育类:

海门市田径运动会团体第一名35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5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600元,第六名1300元,第七至十名1000元;幼苗杯计算方法=田径运动会х20%;海门市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比赛基本计算方法=田径运动会х40%;游泳、羽毛球=田径运动会х30%。

南通市第一,第二名х2,江苏省第一、第二名х3,以此类推。

艺术类:

30人以上组成的团队在海门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中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

南通市第一,第二名х2,江苏省第一、第二名х3,以此类推。

小巧手:

团队在海门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中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

南通市第一,第二名х2,江苏省第一、第二名х3,以此类推。

获江苏省团体一等奖的(没有第几名排列)视作南通市第一名。

机器人类:

全国比赛项目团体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2000元。

国际比赛项目团体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4000名。

体育类、艺术类、小巧手团体获奖的,班主任分享奖金总额的10%。

以上获奖的,奖金和奖励得分不兼得。

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仍在教育第一线满负荷工作,每年奖励1000元。

2.综合表彰奖

学校本年度获得大市级以上综合表彰的进行普奖。

3.困难补助和慰问。

对确因长期病假,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户进行补助,1000元/年。

注:

1.达到离岗退养年龄的教职员,退养期间每月发奖励性绩效工资650元、工人发600元。

2.校办厂、停薪留职、编外休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员工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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