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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制度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城市规划、建筑工程设计的国家甲级资质的企业。

公司于2002年,在原市级专业设计研究院改制基础上,由多名有志于中国建筑规划设计事业的著名规划师、建筑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组建而成。

经近10年的发展,公司现拥有40多名国家注册设计师和资深设计人员,其中高级和中级技术职称员工占70%以上。

公司在保持专业设计研究院优势的基础上,立足重庆,面向全国,服务和满足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市场的需要。

公司先后设立了成都分公司、厦门分公司和张家口分公司等多家分支机构,高质量地完成了分布在重庆、四川、福建、海南、河北、辽宁等省市的近20个规划和设计项目,规模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得到客户的青睐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获得了多项部、省级专业技术奖项。

工程咨询:

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咨询等

城乡规划:

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住宅区规划、园区规划等

建筑设计:

住宅设计、公建设计、商业街设计、工业厂房设计等

专项设计:

景观设计、酒店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等

服务客户事业,助推城乡发展

释义:

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以客户的利益为利益,以客户的事业为事业,以客户的满意为品牌;提升规划设计专业优势,融入城乡建设发展进程,践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利益,助推城乡建设发展。

希望成为:

建筑文化底蕴深厚,优势突出实力雄厚,深受客户和社会赞誉的知名规划设计公司。

努力实现:

锐意开拓设计市场,加强设计团队建设,实现一年一个台阶的发展目标。

发扬“忠诚贡献、求精高效、服务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忠诚敬业、贡献团队、服务客户、精品质量、高效管理、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加强专业优势和综合能力建设,锐意开拓业务市场,为广大客户提供一流的规划设计服务质量。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品牌,以项目质量为根本,以团队建设为保障,以创新发展为灵魂

释义:

始终坚信:

客户需求导向和客户满意是经营管理的中心工作;

始终坚信:

客户满意就是口碑,口碑就是品牌,品牌是公司生存之本;

始终坚信:

优秀设计和优质服务是客户满意的基础,是塑造卓越品牌形象的根本;

始终坚信:

建设优秀团队是优秀项目和优质服务的保障

始终坚信:

锐意创新是公司发展的动力,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公司建立“以客户满意为导向,以项目质量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优化流程强化管理,设立市场拓展部、创意设计中心(下设若干项目组)和综合管理部。

重视市场,重视策划,为项目提供创造性的解决方案,这是公司为客户设计服务的突出特色和优势。

每一个规划设计项目的创意,都根据市场需求来演绎,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的需求并适当引导消费,都为特定客户及特定市场量身定做。

用设计的眼光看待策划,根据用地情况寻找市场切入点。

每一项目从功能到布局到形式特征都具有极强的原创性。

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而产生独一无二的创意结果,是公司团队中每一个设计师为之努力的目标。

公司具有从咨询、规划、建筑、室内到景观设计的完整团队。

不同设计范畴的设计师们相互交流,相互渗透,思想碰撞产生对项目的更好综合、更为客观的理解,为客户创造从大环境到微环境、从室外到室内的一体化的建筑环境,从而确保项目的综合质量。

 

公司愿竭诚为客户提供一流的规划设计成果,我们努力以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先进的技术设备,服务客户事业,助推城乡建设和发展!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设计师发展阶梯:

项目负责人保底年薪为10-20万(工作经验要求:

5-8年)

 

主创设计师保底年薪标准为5-10万(工作经验要求:

2-5年)

 

助理设计师保底年薪标准为3-5万(工作经验要求:

毕业生-2年内)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有限公司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与请假管理程序,为公司考勤与请假管理提供可执行的依据,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除总经理、项目负责人以外,适用于公司其他所有员工。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与请假的归口管理,编制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负责编制公司职能部门《月度考勤汇总表》。

负责公司员工考勤和请假的日常检查、监督、审核工作。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与请假的日常管理工作。

3.3各项目组负责编制本单位《月度考勤汇总表》。

4.过程控制

4.1考勤管理规定

(1)工时制度: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非标准工时制。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公司在报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对部分岗位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

(3)实行非标准工时制中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商务协调人员、设计规划人员。

(4)公司其他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

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周一到周五上午9:

00上班,下午18:

00下班,其中午餐时间1小时,原则上为中午12:

00—13:

00。

4.2考勤规定

(1)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考勤,考勤的方式为刷卡。

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计算出勤工资的依据,也是员工福利费等发放的依据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凡经查发现托人、代他人考勤者,按考勤作弊行为处理,第一次将给予双方当事人各50元经济赔偿金给公司及警告处分;第一次将给予双方当事人各100元经济赔偿金给公司及最后警告处分;第三次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予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2)员工外出或出差外地须事先填写《外勤申请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在外出前送人事行政部,如遇紧急情况外勤或外勤错过考勤时间可在事后的48小时内补填《外勤申请单》并履行签批程序后报人事行政部,逾期不报者按旷工处理。

(3)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得到直接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公务,更不能借口办理公务而处理私人事务。

凡经查实有违规者,将按旷工处理。

(4)员工上班迟到而未考勤或员工外勤未履行手续者,发现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以此类推。

(5)若考勤系统出现故障或停电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操作时,由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员工和实际考勤情况统一报送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考勤。

4.3出勤纪律

迟到早退

公司员工非公务原因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含)到达公司工作现场视为迟到,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含)离开工作场地视为早退。

超过30分钟不到4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

迟到、早退的处理:

当月迟到、早退第1次扣10元,第2次扣20元,以此类推。

旷工

(1)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假期已满未获续假批准而擅自不到公司上班者(因突然生病或发生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在事后返回公司48小时内补办请假的除外)视为旷工。

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岗30分钟内(含),按事假半天处理;私自离岗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含),按旷工半天处理,擅自离岗4-8小时(含)按旷工1天处理。

员工外勤后,未经允许而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确因公务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提供证明者除外),其外勤的时间视为旷工。

(2)旷工的处理:

旷工1天扣除1天工资并加罚扣1天的工资。

(3)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5(含)次或当年累计达30次;连续旷工两天或当年累计旷工五天者,按照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公司有权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4.4考勤统计

(1)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时段为当月1日至当月30日或31日。

(2)本月30日前人事行政部负责考勤汇总并编制《月度考勤汇总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附上当月的考勤原始资料(包括产生的加班呈报单、请假申请单等)作为计发当月薪酬福利的依据。

加班、值班管理规定

(3)需要在国家法定假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清明节、元旦节)加班处理公务的,在加班之前由员工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加班申请(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安排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将《加班呈报单》交人事行政部。

(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出差、参加培训、外出考察、参观等不计加班。

(2)员工编造理由骗取假期,经查属实后,其请假期间按旷工处理。

4.5请假管理规定

请假规定

(1)所有员工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于工作时,部门负责人可以不予批准,或让其改期请假。

(3)员工请假须本人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应在复工后48小时内完善手续,否则其请假天数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期间应将经办工作委托给部门负责人指派的其他同事,不得因请假而影响工作。

4.6请假审批程序

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请假:

(1)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两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人事行政部备案。

(3)请假五天以上,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备案。

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

(1)请假五天以内(含五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五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备案。

续假规定

(1)员工在休完批准的假期后,还需要继续休假的,可以申请续假。

续假手续须在休完批准假期的最后一天到公司办理;如本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公司履行续假手续的,必须事先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续假的天数代为履行审批手续,且必须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续假,续假人员在休完续假后的24小时内至公司人事行政部补办续假手续。

(2)补办续假手续按正常请假手续办理,员工必须再次填写《请假申请单》,履行各种审批手续。

销假规定

(1)员工休完假期后应准时到公司上班,按正常考勤方式考勤。

员工如未休完假期,提前到公司上班,在上班的当天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2)人事行政部按员工实际上班时间进行销假,并在《请假申请单》上注明上班时间。

(3)人事行政部在计算员工工资时按员工实际请假天数扣其请假的工资(带薪假除外)。

(4)如员工提前上班,又未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人事行政部在计算员工工资时按其申请批准的请假天数扣其请假工资。

4.7考勤、假期工资扣减规定

(1)公司员工可以依法享有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

(2)试用期内的员工按请假天数对应延长试用期。

(3)事假:

应扣事假工资=日工资×事假天数,当年累计事假超过12天者,将给予转岗安排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4)病假:

应扣病假工资=日工资×病假天数。

当月病假在一天以内不扣减工资,超过一天的应扣减病假工资(试用期员工才可享受此待遇),病假须提供与病假日期相符的病历(处方)、购药证明资料,3天以上的病假在员工病假完结上班后须向人事行政部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资料(处方等)。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4天以上者,对该员工进行转岗安排。

(5)工伤假、产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婚假、丧假、陪护假:

属于带薪假,不扣工资,但不发放中餐补助等福利费。

5、制度接口及附表

5.1“员工考勤汇总表”

5.2“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

姓名:

部门:

年度:

假别:

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其它。

假别

起止日期

天数

审批

部门负责人

人事行政部

分管总监

总经理

说明:

1、员工请假应事先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此表,依据核决权限规定申请核准,并将此卡交行政人事部备查。

员工在同一年度请假,需使用同一张请假表,以备年终考核。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有限公司

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一、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明确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总则

3.1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重庆政府发布的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实施。

3.2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4、劳动关系的建立

4.1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与其他任何单位无劳动关系(员工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身体健康,享有行为自由权利。

4.2劳动合同的订立:

公司自正式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3劳动合同订立的告之义务:

公司招聘员工时,公司有权了解员工的劳动关系等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公司查实,将以员工用欺诈手段骗取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处理,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员工的无效劳动合同并不承担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的内容:

5.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约定: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

公司工时制度包括标准工时制、非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公司根据具体岗位签订不同的工时制。

5.2劳动报酬的约定: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的合同工资水平,作为加班费计算的依据。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3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

5.3.1培训协议(详见《培训管理办法》)

5.3.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竞业限制条款;

5.3.3其他补充条款。

6、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6.1员工薪酬变动、岗位变动等情况出现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公司可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6.2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7、员工的违约责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7.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与员工订立培训协议。

员工违反培训协议中关于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7.2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公司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8、劳动关系纠纷处理

8.1员工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提出人事纠纷处理申请。

8.2人事行政部及时指定专人对事实真相进进行调查核实。

在调查时,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向当事人及第三者听取事实陈述,并征求处理意见。

8.3劳动关系纠纷的调解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进行处理,调解人应先向当事人陈述事实,以便消除误会,达成相互谅解,然后在分清责任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8.4劳动关系纠纷调解结果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范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完善、明确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手续和流程,及时公正办理劳动解除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解除分类

1辞职:

员工以书面形式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2辞退:

单位以合法的理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3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连续擅自离岗10个工作日以上,半年累计擅自离岗15个工作日以上,或全年累计擅自离岗20个工作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4劳动合同终止:

因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三、办理程序

1、辞职

1.1、员工因合法的理由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1.2、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3天,试用期后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1.3、辞职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30日内(试用期内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3日内),仍应坚持岗位工作。

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私自离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辞退

2.1、用人部门因合法的理由需要辞退员工,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辞退报告表》并填写完整,按批准权限提出员工辞退报告。

2.2、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须试用期结束前5天提出。

3、自动离职

3.1、用人部门一旦发现员工出现自动离职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并附考勤资料。

3.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当月工资。

3.3、自动离职员工应自接到行政人事部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终止

4.1、行政人事部于劳动合同到期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部门和员工本人。

4.2、用人部门及员工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

4.3、用人部门与员工有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并通知行政人事部的,按不再续约处理。

4.4、如双方都有意愿续约的,由行政人事部按《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续约手续。

四、解除劳动关系面谈

用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所属员工《员工辞职申请表》被批准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辞职(辞退)员工进行面谈,将面谈结果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行政人事部。

五、离职调查

行政人事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就解除劳动关系理由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处理意见。

六、解除劳动关系交接

1、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经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部门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

2、完成工作交接(包含办公用品、资料交接、技术交接、财务报销等内容)后,用人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清单及工作交接表》通知行政人事部办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3、没有完成工作交接或无用人部门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不得办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七、手续办理

1、行政人事部接到用人部门同意办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书面通知后2日内,让离职员工签字并出具离职证明。

如果员工30日内不办理签字手续,视为自动离职。

2、行政人事部在15日内将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个人档案、资料、社保关系按规定转出。

3、涉及经济补偿的,按《劳动合同法》及院办公会决定,或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营造激励内部员工、吸引外部人才的公平激励环境。

同时,为使公司的薪酬管理有统一的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的员工)。

3、基本原则

3.1公平性原则:

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该岗位的责任大小、知识技能的要求等因素进行设定,不同职位的人员获得与其职位价值相当的薪酬;

3.2公正性原则:

员工薪酬职等的确定以职位评估结果为依据,职位评估遵循规定的程序进行;员工薪酬职级的确定以市场薪酬水平和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确定;员工的实际薪酬所得以固定收入和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计算;员工享有所有国家法规规定应享有的相关福利;员工拥有对任何不公正性现象的申诉权。

3.3公开性原则:

薪酬管理制度及职位评估的原则、方法均向公司员工公开,每位员工有权向其直接上级或人事行政部咨询薪酬管理的实施程序和方法,查看组织的职位体系结构。

3.4保密性原则:

员工的薪酬标准及发放金额属保密范畴,各级员工必须承担薪酬保密的义务,违反者按薪酬保密管理规定处罚。

4、名词术语

4.1岗位收入:

即员工在公司某岗位工作所能获得的收入,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各岗位收入的依据。

员工岗位工资包括:

合同工资、岗位津贴、福利费、加班工资(此四项在月度收入中发放)、业绩奖金等。

4.2合同工资: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员工月固定的工资收入,公司不同的职位等级月收入中合同工资所占的比例不同。

•福利费:

根据岗位性质及岗位工作特点发放的过节费及生活补助费(与工资一同发放)等。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是在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有较好的盈余情况下,根据员工个人年度工作表现,以年中及年末员工评估作为参照依据发放,该项奖金不是必发薪资且各岗位层级的发放数额不等。

•工龄工资:

公司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对此予以补贴。

按照不同职位等级员工每连续服务满一年,将增加一定额度的工龄津贴。

公司主创设计师及各部门负责人级以上,工龄津贴为100元/年,上限为1000元。

主创设计师以下,工龄津贴为50元/年,上限为500元。

工龄津贴与月度收入一起发放。

5、外涉接口

5.1《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

5.2《员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6、薪酬管理程序

6.1.业务流程:

各类员工薪酬确定程序、薪酬调整程序、薪酬计发程序

6.2.薪酬管理内容描述

6.2.1.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结构及适用范围如下表:

薪酬类别

适用对象

薪酬结构

发放时间

职等薪酬制

除适用提成制以外的其他所有人员

合同工资

月度发放

福利费

节日加班费

工龄津贴

年终奖金

每年春节前发放

年薪制员工

半年业绩工资

每年7月份发放

年终业绩工资

每年1月份发放

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发生变化时,依照新的岗位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确定其薪酬标准。

6.2.2各类员工薪酬确定程序

6.2.2.1新入司员工薪酬确定

Ø新员工一经确定录用,由人事行政部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能力、职业背景、学历水平、技术职称、工作经历、人岗匹配程度,按其拟任岗位对应的薪酬级序提出薪酬落档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行政部按照经审批同意的薪酬标准告之新员工并计发。

Ø新入职试用期员工及实习员工薪酬,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Ø新员工试用期为二个月。

Ø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实习期一般为2-3个月,见习期间薪酬根据学历、试用岗位及面试表现按以下标准支付:

行政类大专1200~1500,本科1500~2000;

设计类:

大专、本科1500~2000,研究生3000~5000;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在转正时根据任职岗位及本人任职状况进行薪资确定。

6.2.3薪酬调整程序

6.2.3.1岗位异动调资

Ø员工岗位异动时,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人事行政部根据新岗位对应的薪酬提出薪酬建议,经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行政部按照批准的薪酬标准计发该员工薪酬。

6.2.3.2公司效益调资(内部)

Ø当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人事行政部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公司效益和人工费用总量提出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管理层会议讨论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原则上调薪比例按照各岗位基本工资的5-8%进行增加。

6.2.3.3市场调资(外部)

Ø人事行政部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市场薪酬调查结果和物价增长水平提出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管理层会议讨论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原则上参照当年国家CPI上涨指数的比例进行调增。

6.2.3.4薪酬调整时间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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