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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跟踪

建筑工程合同跟踪

  篇一:

施工合同跟踪与控制

  施工合同跟踪与控制

  合同签订以后,合同中各项任务的执行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经理部或具体的项目参与人员身上,承包单位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必须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确保合同义务的完全履行。

  1.施工合同跟踪

  施工合同跟踪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者)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二是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而这缺一不可。

  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以下方面。

  

(1)合同跟踪的依据

  合同跟踪的重要依据是合同以及依据合同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其次还要依据各种实际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等;另外,还要依据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如现场巡视、交谈、会议、质量检查等。

  

(2)合同跟踪的对象

  ①承包的任务

  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材料、构件、制品和设备等的质量,以及施工或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等;

  工程进度,是否在预定期限内施工,工期有无延长,延长的原因是什么等等;

  工程数量,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有无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任务等等;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②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可以将工程施工任务分解交由不同的工程小组或发包给专业分包完成,必须对这些工程小组或分包人及其所负责的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保证工程总体质量和进度。

  对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总承包商负责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

  由此造成的损失,所有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必须纳入总承包工程的计划和控制中,预防因分包人工程管理失误而影响全局。

  ③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工程施工的实施条件,如场地、图纸、资料等;

  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

  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应付的工程款项。

  2.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

  通过合同跟踪,可能会发现合同实施中存在着偏差,即工程实施实际情况偏离了工程计划和工程目标,应该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避免损失。

  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合同执行实际情况与实施计划的对比分析,不仅可以发现合同实施的偏差,而且可以探索引起差异的原因。

原因分析可以采用鱼刺图、因果关系分析图(表)、成本量差、价差、效率差分析等方法定性或定量地进行。

  

(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

  即分析产生合同偏差的原因是由谁引起的,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责任分析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按合同规定落实双方的责任。

  (3)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针对合同实施偏差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应分析在不同措施下合同执行的结果与趋势,包括:

  最终的工程状况,包括总工期的延误、总成本的超支、质量标准、所能达到的生产能力(或功能要求)等;

  承包商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如被罚款、被清算,甚至被起诉,对承包商资信、企业形象、经营战略的影响等;

  最终工程经济效益(利润)水平。

  3.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根据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结果,承包商应该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调整措施可以分为:

  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入,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经济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篇二:

建筑工程合同学习心得

  合同学习心得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文件和组成部分,合同管理也是建设项目管理其中重要的一部分,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是一个从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重要的义务和职责,也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通过这次对合同系统的专项学习,认识到很多以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内容,也得到很多重要的收获和提高,对今后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首先,关于合同的准确性的认识。

合同是双方签订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资料,也是双方一旦产生纠纷需要进行解决的最重要的依据,对以后的管理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在签订时,对合同中所有的条款和定义都要明确的准确意思表达。

一是,对于国家提供的各种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其中不但专用条款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签订,很多通用条款也要做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二是,合同条款的意思准确表达,不能产生任何歧义,特别是在价款规定和各方责任的说明,除某某情况之外等词语的定义,都要明确界定其范围,例如在市群众工作中心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预付款的规定条款,规定“按合同价款的20%拨付,此合同价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对于预付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定义就容易产生歧义。

三是,避免重复表达和冲突,避免前后词语不一致,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单位名称等都要全称表述。

如果冲突,要有依据的解释顺序。

  其次,合同中应尤其注重的重要条款的学习。

对合同中应该重点研究和分析的有以下部分:

协议书中的概念定义,合同所依据的法律基础,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设定范围,工期的规定及延误情况,材料的供应和检验责任,合同价款的约定、拨付方式及调整范围,工程变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决,验收、结算和保修等。

这些是合同中应该重点分析的内容,是合同管理以及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组织及人员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范围条款,关系到以后工作是否能够顺利的协调进展。

违约责任及索赔的规定条款,关系到工作中产生争议是否能够顺利的有效解决,这是合同管理的基础重点。

  最后,要善于利用合同进行项目的有效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规范和约束甲乙双方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指导性文件,应该充分利用签署的合同内容,来指导和约束各方义务的履行情况,即项目实施进展过程。

不同的项目进展阶段会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例如代建合同、招投标合同、造价咨询、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各阶段都要进行有效地合同管理,以完成项目的目标控制。

  一是合同交底。

在合同签订后,应该对合同进行研究、分析和分解,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条款,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风险做出解释和说明,并对合同责任进行相应分解,以能够掌握合同有关知识和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掌握合同管理和项目索赔意识。

  二是建立规范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重视建立过程资料文档。

工程的原始资料都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在项目实施进展

  中,应该主动收集和整理发生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包括工程进度、工期延误、工程变更、不可抗力、材料验收及检测等的原始图像和书面资料依据,如工程环境的突然变化、不可预测的地质条件以及双方签署的意见、指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的书面文件。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对这些文档进行建档管理,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对以后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以及可能发生的索赔与反索赔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是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

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受社会、自然条件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合同实施条件在不断变化,这就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不断找出偏差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合同目标实现,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综上所述,合同学习以及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有效应用,是项目管理中一项基本而又必不可少的工作,也是能做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抓住工作着重点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作为一名建设工程的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和分析研究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充分理解和掌握合同中的信息,并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能够进行有效的运用和实施,并且及时预测问题和解决问题,以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张彪

  XX年9月23

  篇三: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委托人:

咨询人: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

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住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联系人:

住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

  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

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篇四: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错误、两义性问题常常难免。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

但是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

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在建筑工程行业中,轻合同人员,重施工技术人员的现象普遍存在。

大家统一的认识是“工程是干出来的”。

项目经理一般看重现场的施工技术人员,当现场施工任务紧张或者新工程抽调人员时,一般先从合同部门抽调,造成人员的不固定。

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后续人员往往不明情况,难以解说。

大部分的合同管理人员是在项目施工中摸索的一点体会,不具备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管理应以法律为依据,只有以合法为前提进行合同管理,才能切实保障业主的根本利益,促进工程的顺利建设。

  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括起来有两类,一类是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在内的民事商事法律,一类是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担保法、保险法在内的经济法。

合同管理人员应熟知以上法律并能够较为熟练地应用,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从而才能保证条款的有效性。

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和利益是业主最根本的利益,如合同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则业主的根本利益就没有任何保障了。

  

(二)合同管理应以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和突破点,保证建设工程在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前提下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

  合同管理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合同管理的方案,编制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合同条款,并且工程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目标应包括合同管理工作在内的所有工程管

  理工作的纲领,任何合同甚至任何合同条款都应体现和贯彻以上目标,只有如此,合同管理才会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出较大的推进作用。

  (三)合同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预防是进行风险控制的有效方法之一,项目管理公司应综合考虑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尽可能制定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并体现在具体合同条款中。

同时,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具体,避免歧义和含糊。

  (四)最大限度地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围中,使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竣工和投入使用。

  (五)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以最大限度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尽可能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项目各参建方的共赢。

  任何合同条款都包含了合同主体之间利益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建设工程的各类合同中,业主与其它工程参建方的利益不会是完全的对抗关系,也不可能是完全的一致关系,他们之间的利益通过各个合同条款表现出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特点。

项目管理公司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把握业主的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限,把握保护业主利益的恰当限度,应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来商谈合同条款为宜,毕竟项目的顺利建设是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参建方利益共赢的唯一途径。

  友为合同管理系统以流程监控为基础,从风险管理的视角对合同管理进行的分析,形成合同管理的5大功能模块,并最终落实对合同管理各环节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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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代企业合同管理的应用特点及管理瓶颈,友为合同管理系统在NFS平台上,构建合同管理组织流程体系,对合同进行体系化、动态化、全流程地管理,更加及时和准确地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使得企业在规范合作管理的同时,且规避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法律风险,从合同管理中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篇五:

建设工程合同跟踪审计

  建设工程合同跟踪审计的重点和技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什么重要的呢?

他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直接关系到工程的价款支付,影响到工程的投资效益,对合同签订、履行和终结过程的跟踪审计,应纳入常规的工程审计之中。

  一、合同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付款和竣工结算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投资融资的渠道多种多样,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款也越来越多。

施工合同如果不够规范和严密,可能给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给竣工结算埋下隐患。

这就要求保证合同签订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和严密性。

但审计中发现,不少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内容不全面、条款不规范、语言不缜密,重要条款约定不清,成为工程结算出现扯皮情况的根源。

为有效促进施工合同的合法签订和履行,促进高校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开展施工合同审计工作十分必要。

合同是企业对外沟通的桥梁,是企业发展的命脉。

现代企业中半数以上的业务都要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合同,而其中大多数的法律纠纷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合同管理中的某个环节有关。

友为合同管理系统以合同为管理对象,通过合同订立、执行、监督、统计及维护跟踪在规避法律风险的同时实现合同价值最大化的产品解决案。

  二、合同跟踪审计的重点

  开展工程施工合同跟踪审计工作,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合同起草和签订阶段,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审查付款和索赔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数量,是否签署了违背原总包合同的施工签证或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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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提高合同审批效率,加强合同履行的跟踪,对各种预警进行控制风险,快速查询和统计分析来支持决策。

  友为合同管理系统功能以"合同"为中心,以“合同文本”、合同审批”、“合同执行”“收付款管理”“预警提醒”“统计分析”为核心应用,通过流程来打通各个模块之间的血脉,建立起一个统一共享的合同信息管理平台,当我们找到其中的一个信息点时,与此信息点相关的所有信息都被提取出来,供所有合同相关不同角色的人员使用。

  合同管理是落实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一项核心的管理业务,合同是企业对外交易的门户,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败,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在合同管理中实行手工管理,合同审批流程不明确,信息利用水平不高,造成合同管理过程中业务处理效率低,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各部门之间合同流转时间长而且容易出错。

这样的机制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成为企业合同管理的瓶颈。

  企业合同面临问题如下:

  采用手工管理合同,由于涉及的部门众多,需要管理的合同要素也各不相同,因此造成信息不集中,实时性不强,导致各部门协作,业务流程组建,监控制度执行方面效率不高,费时费力等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文档管理困难

  传统纸质合同与电子版合同共存,但对于不同的人员想阅读参考合同时,存在查找不方便的问题。

尤其是领导需要了解合同文本时需要耗费很多时间。

  进度控制困难

  由于合同数目多,参与人员多,合同进度的控制基本靠手工和普通word、excel管理已很难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并且当领导想全局或全程了解合同情况时存在很大障碍。

财务人员的付款依据也与进度密切相关,但同样存在障碍。

  信息汇总困难

  采用手工或EXCEL管理时,由于不同部门的数据格式不统一,采集也不能够及时继续,汇总工作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还不一定准确。

对于领导的决策时间有一定的影响。

  缺少预警机制

  缺少对合同进度、结款等关键节点的预警,不能准确地预测近期可能的收支项目,不能帮助公司进行财务规划,掌控现金流,更好地发挥资金运作。

  跟踪审计不能越位参与项目管理,如果从项目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开展审计工作,缺乏客观性,必然使得监督作用弱化,审计风险加大。

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跟踪审计,必须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控制点和介入深度,重点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解决工程中的争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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