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202402 上传时间:2023-01-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3.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

《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

中职特教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2016—2020年)

为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建立符合教师成长规律的、递进式的培训项目和课程体系,规范教师培训机构设计培训项目和课程,科学引导教师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项目和课程,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改革能力持续提升,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学生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的需求,特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2016—2020年)》。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内容”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在职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框架建议”,从专业理念与师德(A)、专业知识(B)和专业能力(C)三个维度整合培训内容为“职业道德与法规、专业知识与技能、学生发展与管理、教学设计与实施、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反思与研究、其他”七个领域,相应的培训学分结构框架见表1,培训领域说明见表2。

 

表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结构框架表

层次

领域

初级培训

中级培训

高级培训

所属培训维度

职业道德与法规

必修/30

必修/30

必修/30

A

专业知识与技能

限定选修/90

任意选修

任意选修

B&C

学生发展与管理

限定选修/90

限定选修/90

任意选修

B&C

教学设计与实施

限定选修/90

限定选修/90

限定选修/90

B&C

专业与课程建设

任意选修

限定选修/90

限定选修/90

B&C

教学反思与研究

任意选修

任意选修

限定选修/90

B&C

其他

任意选修

A&B&C

注:

1.框架表中“/”之前为修读方式,“/”后数字为周期内修读的基础学分要求,没有数字则为由教师自主选择修读学分。

2.本表主要针对中职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其他类别教师可选择本指南培训领域项目,也可选择《中学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中的领域项目。

3.每个层次培训限定选修的90学分项目均为三选一。

表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领域说明表

领域

基本内容

职业道德与法规

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教师专业理念,身心健康;师生关爱,校企合作,家校合作等。

专业知识与技能

区域经济;行业发展;职业资格及标准;专业知识;专业和实验实训技能;职业背景知识;信息技术应用等。

学生发展与管理

中职学生心理发展;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中职生品德培养、知识学习、技术技能训练;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班级管理;学生社团建设;突发事件处置;安全教育等。

教学设计与实施

教学理论与学科教学设计;理实一体化教学系统设计;教学评价;课堂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与策略;实训实习设计、组织与管理等。

专业与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品牌与特色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校本课程开发;资源整合利用与开发等。

教学反思与研究

课堂教学观察、教学案例研究;教学诊断与改进;教学反思与评价、教学经验总结;课题研究与论文撰写;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国内外课程改革与教学创新。

其他

以提升教师个人生活修养为主的培训课程(项目)、未经条件审核的优秀培训机构开设的课程(项目)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需要纳入其他领域的课程(项目)。

根据分层培训指导思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分别对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不同的专业发展阶段。

一、初级培训

1.培训对象。

该层次培训主要面向要求掌握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科、职业知识体系和基本教学技能、了解中职生身心特点和班级管理规律的教师,一般教龄在2—6年之间或具有初级职称。

2.培训目标。

培育对教师教育事业的认同感;学会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需求,了解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并逐渐把握行业企业岗位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系;从初步了解到系统了解中职学生的特点,掌握有效的班级管理方法;初步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技能,并逐渐熟练化;熟练应用相关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

3.培训内容要求。

(1)必修内容要求。

“职业道德与法规”领域: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明确教育法律法规;履职尽责,尊重学生,关爱学生,采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

(2)限定选修内容要求。

“专业知识与技能”领域:

了解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行业现状趋势与人才需求、技术技能前沿水平等基本情况;熟悉职业资格及其标准;掌握所教课程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专业基础实验实训技能;相关职业背景知识;信息技术应用等。

“学生发展与管理”领域:

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形成的过程及其教育方法;了解中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认知学习特点和规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开展多元学习评价;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行为习惯、心理健康和职业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促进有效的班级经营活动和学生社团建设。

“教学设计与实施”领域:

熟悉所在专业学生学习认知特点和技术技能形成的过程及特点;知道任教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熟练运用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方法及策略有效实施教学;指导学生主动学习和技术技能训练,有效调控教学过程,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3)任意选修内容要求。

参训教师可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研修“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反思与研究”、未被选为限定选修的限定选修领域及其他等领域的培训内容。

(4)项目设置要求。

各培训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初级培训项目参训对象的需求、培训目标的要求,依据职业教育特点将各领域的主要内容与自主设置的课程内容相结合,设置培训主题,组织专题内容,切实提高参训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促进他们“从新手走向熟练”,成为“会教书,会带班”的合格教师。

4.学时分配。

理论培训占40%,实践培训占60%。

二、中级培训

1.培训对象。

该层次培训主要面向要求把握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科、职业知识体系的本质及思想方法、能有效设计适合自己的教学策略和方法、深入了解并能积极应对中职学生差异的教师,一般教龄在7—16年之间或具有中级职称。

2.培训目标。

培育教师对教育事业的成就感;深入理解专业课程的逻辑体系和本质;优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能够根据专业和学生自身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教育,有效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

3.培训内容要求。

(1)必修内容要求。

“职业道德与法规”领域:

深刻认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特性;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关爱学生,信任学生,尊重差异,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和认知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限定选修内容要求。

“学生发展与管理”领域:

熟悉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特点,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学生习得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强化职业思想和专业技能培训教育,培养学生创业创新精神,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积极探索发展性学业评价方式方法。

“教学设计与实施”领域:

系统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知识理论体系、实践体系及课程标准,并有效运用于教学设计与实施;熟练运用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方法有效实施课堂教学和技术技能训练;运用有效的教育策略与艺术优化教学过程;营造良好环境与氛围,激发培养学生职业兴趣、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运用科学方法检测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

“专业与课程建设”领域:

掌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计培养方案;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和课程改革要求,有效规划专业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掌握课程开发路径与方法;有效整合利用资源,开发和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创新实训基地教学建设与管理。

(3)任意选修内容要求。

参训教师可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研修“专业知识与技能、教学反思与研究”、未被选为限定选修的限定选修领域及其他等领域的培训内容。

(4)项目设置要求。

各培训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中级培训项目参训对象的需求、培训目标的要求,依据职业教育特点将各领域的主要内容与自主设置的课程内容相结合,设置培训主题,组织专题内容,有效提升参训教师的教育教学策略,促进他们“从熟练走向成熟”,成为“教好书,带好班”的骨干教师。

4.学时分配。

理论培训占45%,实践培训占55%。

三、高级培训

1.培训对象。

该层次培训主要面向要求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艺术、具备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能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的教师,一般教龄在12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

2.培训目标。

培育教师对教育事业的幸福感,避免职业倦怠;开拓教育视野,凝练、总结、反思教学经验,更新教育理念,形成教学风格;具备引领职业学校专业发展、青年教师发展的能力;掌握职业学校教育研究与教育实验的科学方法;应用信息技术促进课堂教学和学习方式的变革。

3.培训内容要求。

(1)必修内容要求。

“职业道德与法规”领域:

爱岗敬业,出色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教育理想与抱负;热爱并关注每一位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成为学生“成人成才”的人生导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对教育问题的宏观把握和批判性思维,问题意识与创新意识强,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视野和理念投身于职业教育。

(2)限定选修内容要求。

“教学设计与实施”领域:

依据专业与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形成和学生学习认知的规律、过程及特点,科学运用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指导教学设计、组织和实施;在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与可行的方法;运用多元评价方法,结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多视角、全过程评价学生发展;运用有效的教育策略与艺术优化教学过程,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施有效的、高效的教学活动。

运用科学方法检测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

“专业与课程建设”领域: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规划和完善专业建设,建设社会欢迎、质量较高的品牌与特色专业;科学规划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建设;开发校本特色课程和教材;加强各类资源的整合利用,强化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创新实训基地教学建设与管理。

“教学反思与研究”领域:

培养具有分析性思考和研究性思维的能力,并不断反思、总结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善于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重要问题、热点问题、关键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教改意见和方案,并有效实施取得创新成果;能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使研究成果发挥更广泛的辐射作用;善于总结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形成一定的教育教学思想或教学风格;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团队的专业研修活动,在专业学术团体和广大教师中发挥引领作用。

(3)任意选修内容要求。

参训教师可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研修“专业知识与技能、学生发展与管理”、未被选为限定选修的限定选修领域及其他等领域的培训内容。

(4)项目设置要求。

各培训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高级培训项目参训对象的需求、培训目标的要求,依据职业教育发展特点将各领域的主要内容与自主设置的课程内容相结合,设置培训主题,组织专题内容,不断拓展参训教师的教育教学视野,促进他们“从成熟走向卓越”,成为“有专业影响力”的卓越教师。

4.学时分配。

理论培训占50%,实践培训占50%。

 

特殊教育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

(2016—2020年)

为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发展培训制度,建立符合教师成长规律的递进式培训项目和课程体系,规范教师培训机构设计培训项目和课程,科学引导教师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项目和课程,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改革能力持续提升,根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学生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结合我省不同层次特殊教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的需求,特制订《特殊教育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2016—2020年)》。

依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内容”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在职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框架建议”,从专业理念与师德(A)、专业知识(B)和专业能力(C)三个维度整合培训内容为“职业道德与法规、学科内容与教法、特殊儿童身心发展与管理、特殊教育教学策略与艺术、教学反思与研究、教育改革与教育素养、其他”等七大领域,相应的培训学分结构框架见表1、培训领域说明见表2。

本指南主要针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普通学校资源教师可根据需要选读部分本指南培训领域的内容,具体由所在学校校长确定。

表1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学分结构框架表

层次

领域

初级培训

中级培训

高级培训

所属培训维度

职业道德与法规

必修/45

必修/45

必修/45

A

学科内容与教法

限定选修/90

任意选修

任意选修

B&C

特殊儿童身心发展与管理

限定选修/90

限定选修/90

任意选修

B&C

特殊教育教学策略与艺术

限定选修/90

限定选修/90

限定选修/90

B&C

教学反思与研究

任意选修

任意选修

限定选修/90

B&C

教育改革与教育素养

任意选修

任意选修

限定选修/90

A&B&C

其他

任意选修

A&B&C

注:

1.框架表中“/”之前为修读方式,“/”后数字为周期内修读的基础学分要求,没有数字则为由教师自主选择修读学分。

2.每个层次培训,限定选修的90学分项目均为二选一或三选一。

表2特殊教育教师培训领域说明表

领域

基本内容

职业道德与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国际残疾人相关立法;师德修养,人道主义与人文情怀;教师专业认同感与专业理念,积极心理;师生关爱,家校合作等。

学科内容与教法

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解读,学科知识体系的基本思想、内容和方法;学科教学的知识观、教学观、学习观;所教学科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作业设计、学生辅导等;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与学生及其家庭、社区生活的关联。

特殊学生身心发展与管理

特殊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学生残疾类型、原因、程度、发展水平、发展速度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及教育的策略和方法;特殊学生观察与评价的方法;特殊学生青春期教育的知识和方法;特殊学生问题行为处理、危机干预、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知识与方法;特殊学生安置和转衔的方法;课堂管理、班级经营等。

特殊教育教学策略与艺术

特殊学生教育需求的多元评估;个别化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教学活动方案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医教结合的理念和实践,教育与康复相互渗透的策略;现有辅助技术的应用,本土化辅具的设计和开发;特殊学生职业生涯及规划;融合教育(随班就读)的指导、实施和评价等。

教学反思与研究

教学课堂观察、评价与反思;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实施与成果整理;教学论文撰写等。

教育改革与素养

传统文化与特殊教育现代化,国内外特殊教育发展,国内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创新;特殊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特殊学校校本课程建设,校本教材研发;教师职业所需的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专业内部学习共同体的构建;与普通教育工作者、家长及社区的沟通与合作素养等。

其他

以提升教师个人生活修养为主的培训课程(项目)、未经条件审核的优秀培训机构开设的课程(项目)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需要纳入其他领域的课程(项目)。

根据分层培训指导思想,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分别对应特殊教育教师不同的专业发展阶段。

一、初级培训

1.培训对象。

该层次培训主要面向要求把握完整的特殊教育知识体系、了解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掌握较为有效的教学活动技能、实行针对性教育的教师,一般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龄在2—6年之间或具有初级职称。

2.培训目标。

培育对特殊教育事业的认同感,规范教师行为;学会分析特殊教育教材内容,并逐渐把握学科知识体系;从初步了解特殊学生到逐渐系统深入地了解特殊学生的发展特点;初步掌握科学的特殊教育方法、有效的教学技能、康复技能和班级管理方法,并逐渐熟练化;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教育活动。

3.培训内容与要求。

(1)必修内容。

“职业道德与法规”领域:

明确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熟悉并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相关政策;明确并履行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特殊学生,关爱特殊学生;树立正确的特殊教育观念,坚定教育信念,履职尽责等。

(2)限定选修内容。

“学科内容与教法”领域:

掌握特殊学校课程标准中明确规定的学科知识,了解教材的知识体系;把握课程标准的理念,并能够用来指导教学实践;了解有关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特殊学生学习过程中常见的难点和处理方式。

“特殊学生身心发展与管理”领域:

了解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促进特殊学生全面发展的策略与方法;尊重特殊学生的个体差异,了解特殊学生发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掌握对应的策略与方法;关注特殊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能够培养特殊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掌握观察和评估特殊学生的基本方法;掌握初步的班级和课堂管理方法。

“特殊教育教学策略与艺术”领域:

初步掌握特殊学生教育需求多元评估的方法;初步掌握个别化教学的理论和实践,掌握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的技术和方法;掌握特殊教育教学目标、方法、实施、评价等方面的知识,能立足学情设计教学方案并实施;初步掌握医教结合的理念和实践,掌握教育与康复相互渗透的策略;初步具备融合教育的理念,能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教学、康复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3)任意选修内容。

教学反思与研究、教育改革与素养和其他等领域的培训内容为任意选修。

参训教师可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研修内容。

(4)内容设置要求。

各培训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初级培训项目参训对象的需求、培训目标的要求,依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将各领域的建议内容与自主设置的课程内容相结合,设置培训主题,组织专题内容,切实提高参训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和康复技能,促进他们“从新手走向熟练”,成为“会教书,会康复,会个案管理”的优秀教师。

4.学时分配。

理论培训占35%,实践培训占65%。

二、中级培训

1.培训对象。

该层次培训主要面向要求把握特殊教育学科知识体系的本质及其思想方法、深入了解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并能积极应对特殊儿童的个体差异,优化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实施、评价,有效形成自身教学策略、方法的教师,一般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龄7—12年之间或具有中级职称。

2.培训目标。

培育对特殊教育事业的成就感;应用信息技术促进特殊教育课堂活动方式变革与创新;深入理解课程的逻辑体系和本质;优化活动设计、活动实施和活动评价;能够根据特殊学生的不同特点实施个别化教育和康复。

有效深化参训教师的特教理念,提升教师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促进他们“从熟练走向成熟”,成为“教好书,擅康复,精于个案管理”的骨干教师。

3.培训内容与要求。

(1)必修内容。

“职业道德与法规”领域:

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深入领会教育方针政策精神,把握教育改革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热爱特殊儿童,尊重个体差异性,引导特殊儿童个性发展;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等。

(2)限定选修内容。

“特殊学生身心发展与管理”领域:

在课堂教学与课外指导中,重视培养特殊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重视培养特殊学生的实践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教学管理和学生评价;积极探索发展性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能进行有效的班级、课堂管理和个案管理。

“特殊教育教学策略与艺术”领域:

系统掌握特殊学生教育需求多元评估的方法;掌握个别化教学的理论和实践,掌握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的技术和方法;系统掌握特殊教育教学目标、方法、实施和评价等方面的知识;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能立足学情设计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灵活应用教学技能,实施有效的教学活动;采用合理的方法检测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学习结果;掌握医教结合的理念和实践,掌握教育与康复相互渗透的策略;熟练掌握融合教育的理念及实施,能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教学、康复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为随班就读其他相关方提供相应指导。

(3)任意选修内容。

学科内容与教法、教学反思与研究、教育改革与素养和其他等领域为任意选修。

参训教师可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研修内容。

(4)内容设置要求。

各培训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中级培训项目参训对象的需求、培训目标的要求,依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将各领域的建议内容与自主设置的课程内容相结合,设置培训主题,组织专题内容,有效深化参训教师的特教理念,提升教师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促进他们“从熟练走向成熟”,成为“教好书,擅康复,精于个案管理”的骨干教师。

4.学时分配。

理论培训占50%,实践培训占50%。

三、高级培训

1.培训对象。

该层次培训主要面向要求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拓展教育视野、提升研究水平、具备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的教师,一般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龄12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

2.培训目标。

培育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幸福感,避免职业倦怠;实现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深度融合;开拓教育视野,凝练、总结、反思教学经验,更新教育理念,形成教学风格;具备引领学科发展、青年教师发展的能力;掌握特殊教育研究与教育实验的科学方法。

3.培训内容与要求。

(1)必修内容。

“职业道德与法规”领域:

充分了解国际残疾人相关立法,具有崇高教育理想和强烈的事业心;师德高尚,严谨治学,具有对教育问题的宏观把握和批判性思维,问题意识与创新意识强;积极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热爱并关注每一位特殊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特殊学生,成为特殊学生“适应社会”的人生导师。

(2)限定选修内容。

“特殊教育教学策略与艺术”领域:

系统掌握特殊学生教育需求多元评估的方法;熟练掌握个别化教学的理论和实践;系统掌握特殊教育教学目标、方法、实施和评价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立足学情设计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能够熟练掌握医教结合的理念和实践,掌握教育与康复相互渗透的策略;熟练掌握融合教育的理念及实施,能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教学、康复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为随班就读其他相关方提供相应指导。

“教学反思与研究”领域:

具备分析性思考和概念性思维的能力;善于提出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重要问题、热点问题、关键问题,能够开展教学改革项目,深入研究特殊教育与教学规律,形成一定的教育教学思想和风格;注重研究成果的形成。

“教育改革与素养”领域:

关注当代科学技术和人文研究的重大成果,具有较高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与技术素养;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发展、课程改革、教学变革的现状与趋势;能够把自己在课程建设、教材开发、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经验结构化,创造性地开展团队的专业研修活动,在专业学会和广大教师中发挥引领作用。

(3)任意选修内容。

学科内容与教法、特殊儿童身心发展与管理和其他等领域为任意选修内容。

参训教师可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研修内容。

(4)内容设置要求。

各培训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高级培训项目参训对象的需求、培训目标的要求,依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将各领域的建议内容与自主设置的课程内容相结合,设置培训主题,组织专题内容,不断拓展参训教师的教育教学视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天文地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