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之利弊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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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之利弊谈

会计集中核算之利弊谈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利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

它的运行并不改变各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理财机制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

年度经费预算仍由各单位自己编报,经财政审核后批复给各单位,同时抄送会计核算中心:

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还在各单位;单位的各项收支也由领导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

  笔者通过几年来的实践,认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新举措,改变了以往由各单位分散核算的管理方式,统一集中核算,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对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主要表现在:

  1、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的资金帐户,其会计业务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由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统一的帐户,实行集中管理,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同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改变了过去单位会计在核算时随意或有意截留收入、转移收入、改变资金用途、任意使用会计科目的现象,纠正了原来那种账户设置乱、银行开户乱、会计档案乱的“三乱”现象,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2、端正经费开支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通过核算中心对单位每笔资金的审核,使得不合规定的票据及不合理的开支不再出现,并对那些超范围,超标准,变相搞福利的违纪,违规支出予以坚决拒付,从而净化了支出项目,确保年度预算的执行及指定项目的落实。

这种“单位用钱,财政管理”的方式,不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而且从根本上杜绝了预算执行过程中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现象的发生,有效遏制了一些单位滥发钱物、大吃大喝等不合法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仅2006年1—9月份我市市直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就核减支出44.93万元。

  3、加强了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隶属关系全部转到核算中心,使得会计人员可以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增强了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的自觉意愿,使会计人员敢于对会计资料进行全过程监督,使得资金的使用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消除了财政监督的死角.从而有效地阻止单位财务收支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不合理的支出,解决了财政监督与管理上的“缺位”、“滞后”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

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实物资产管理的缺位,削弱了会计管理职能。

  集中核算将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进行丁集中,但资产、实物,合同等仍由原单位管理,出现了账实管理分离的现象,会计人员常年在核算中心办公,无法及时参与单位的经营活动,不利于各项财产的管理,一旦单位领导与报账员管理意识薄弱,或因工作疏忽而未向核算中心提供真实情况,核算中心将无法知晓各单位的资产存在情况,致使核算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势必使单位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如果不加以解决,既违背了集中核算的初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又将造成新的腐败之源。

  2、配套制度的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难度。

  由于现行的财务制度中费用报销的标准,大多数制定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开支规定不够具体,有的标准偏低,同当前的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有着差距。

例如差旅费标准、住宿费报销等等。

这是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

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以达到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严峻考验。

  3、内控制度上的不足,造成单位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的弱化。

  单位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其原有的会计出纳相互牵制及内审制度被不同程度地弱化,财务会计知情面缩小,虽然核算中心在代理记账时,也履行了牵制和监督职能,但由于其置身单位外部,对单位经济业务只知其表,不知其里,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经验来判断,一是看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

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

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假借住宿、会议、印刷、修理、运输、劳务费、代办费开支等合规票据列支送礼、超标准吃喝招待、滥发奖金,补贴、公款旅游等不合规支出,造成了新的监管隐患。

  4、分账管理上的单一化,使得会计核算与管理上出现了真空状态。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应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支出,对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

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

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

笔者所处的地方财政较为困难,单位的运转经费只能靠收费来解决,由于收支分账管理,在违规收费收取上无法控制,是否应收尽收,会计中心不得而知。

会计中心监督成了“监管支出不监管收入”的“跛脚”监督。

  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来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如果不加以改进和完善,任其发展,核算中心的职能就会削弱,也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解决这类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笔者经多年的实践和摸索,认为:

  1、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支出审批程序。

由于现行的资金支出标准缺乏可行性,执行起来较困难,所以应建议财政、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及福利补贴制度,逐步规范单位各类分配支出标准。

这样使得核算会计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可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存在人为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现象。

除此之外,对单位内部执行的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有关奖金、津贴等开支一律不予支付,同时要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原始凭证七要素的审核,努力做到规范化、法制化。

  2、应加强财产管理制度建设,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核算中心应督促单位完善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检查和维修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登记数量卡片,记录、管理本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

凡涉及固定资产数量的变动,应及时通知核算中心会计,保证账账、账实一致。

中心会计则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建账、核算。

通过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对单位的资产进行数量、金额管理与控制,并定期与保管员对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保证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应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从源头上增收节支。

核算中心应尽快介入单位的收费管理,配合物价等部门将收费办法落实到位,做到既要制止单位乱收费行为,又要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从而规范单位收费行为。

对单位的代管费用,核算会计应用到茅头上,不可因单位经费的紧缺而随意挪用、挤占。

  4、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保证会计服务质量。

首先,核算中心应建立一套综合的、公正的、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并相应建立“监督奖励基金”,把会计人员的工作成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

其次,对于单位,应加强单位领导层的建设,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的能力,使之自觉有效的依法办事,从源头上保证了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中心的监控,每年一审的检查,不可因其的特殊身份而予以减免,并对会计专管实行定期轮岗交换,在每一任职年限期满后,由有关部门对核算会计实行离任审计制,确保核算中心的阳光作业。

  5、应正确处理好核算与被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

会计集中核算在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触及到一些单位的既得利益,遇到一定的阻力,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态势。

作为会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既不能脱离服务搞监督,也不能失去监督搞单纯的服务;既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影响甚至干扰单位的正常工作,也不能应付了事,甚至一团和气,放弃监督。

单位也要支持核算会计的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应进一步提高报帐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水平。

作为核算中心与单位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报帐员应加强自身的业务培训,主动与主办会计进行业务上的交流和技术上的切磋。

强化自身职业道德教育,使之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高的执业水平,增强自己的使命感,从而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核算中心可扩大人员配置,将报帐员纳入核算中心,一起进行定期轮岗的委派,使之真正独立于被核算单位。

  我市财政系统自2000年起,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来,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累累硕果。

仅市直系统去年就上缴财政专户款1568万元,节减支出95.92万元。

  总之,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在给财政系统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财政系统财会工作的发展和深化带来机遇。

对于做为国库集中支付基石的会计集中核算,我们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流于形式,应实事求是、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促使其健康发展。

时代在前进,实践在发展,财政系统会计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努力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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