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情况的说 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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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关于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2.2亿元,其中:

市级一般公共收入20.6亿元、中央和省税收返还4.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3.3亿元、调入资金500万元、体制结算收入-34535万元。

一、市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20.6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9788万元,增长5%。

其中:

税收收入13.7亿元,增长7.2%;非税收入6.9亿元,增长0.8%。

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增值税4.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2938万元,增长6.6%。

2、企业所得税2.1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1584万元,增长8.1%。

3、个人所得税8062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714万元,增长9.7%。

4、城市维护建设税1.2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1065万元,增长9.4%。

5、房产税3308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267万元,增长8.8%。

6、印花税240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145万元,增长6.4%。

7、城镇土地使用税6209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327万元,增长5.6%。

8、土地增值税1.1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596万元,增长5.7%。

9、车船税5958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317万元,增长5.6%。

10、耕地占用税5295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369万元,增长7.5%。

11、契税1.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949万元,增长7.8%。

12、专项收入1.4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267万元,增长2%。

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95万元,增长0.3%。

14、罚没收入7054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81万元,增长1.2%。

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完成数增加96万元,增长0.7%。

二、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

(一)返还性收入

2017年返还性收入4.2亿元。

分项情况是:

1、增值税基数返还收入3303万元,系原增值税1:

0.3返还收入,从2016年起,以2015年实际返还数为基数固定补助。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316万元,系基数性补助,按省财政厅核定数列报。

3、消费税基数返还收入5382万元,系基数性补助,按省财政厅核定数列报。

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4894万元,系基数性补助,按省财政厅核定数列报。

5、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基数23924万元。

中央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从2017年起省财政核定市级增值税收入基数为43553万元,即从2017年起市级在每年完成增值税收入基数43553万元的情况下,省财政固定补助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基数23924万元,如完不成增值税收入基数,则按差额数固定上解省财政。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2017年预计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2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均衡性转移支付9.2亿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2、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207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3、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3481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4、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2230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5、基本养老保金转移支付3506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8436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7、固定数额补助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共计9900万元,均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8、结算补助收入1.1亿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截止2016年12月底,省财政厅共提前告知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4亿元,主要项目有:

1、教育转移支付5371万元,主要是普通高中助学金、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以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2.3亿元,主要是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5788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和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等。

4、农林水转移支付628万元,主要是中央水利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

5、交通运输转移支付5332万元,主要是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中央补助资金。

6、住房保障转移支付2663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

三、体制结算收入

包括县(市、区)上解市级、市级上解省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

2017年县(市、区)上解市级预计2.1亿元,主要包括原体制基数上解和专项结算上解两部分。

2017年上解省支出预计2.8亿元,主要包括原体制基数上解和专项结算上解两部分。

按照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资金的还款期限规定,2017年市级需要偿还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5元、偿还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2亿元,合计2.7亿元。

四、上年结余结转情况

2016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3.3亿元列入2017年预算。

主要结转科目有:

一般公共服务277万元,公共安全3926万元,教育1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878万元,节能环保199万元,农林水1562万元,交通运输63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81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5843万元,住房保障194万元。

五、调入资金

调入资金主要是财政部门为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支出,从非税收入专户资金结余、政府性基金结余或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2017年预计调入资金500万元。

 

关于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支出总计42.2亿元,其中:

市级财力安排支出34.5亿元、省财政厅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4.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3.3亿元,。

一、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市级财力安排支出34.5亿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1亿元,增长13.5%,全部安排支出。

其中:

基本支出16亿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1亿元,增长24%,占支出总额的46.4%;项目支出18.5亿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亿元,增长5.7%,占支出总额的53.6%。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满足改善民生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点支出需要。

主要科目支出安排情况是:

1、教育支出5.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37万元,增长7.3%。

2、农林水支出2.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58万元,增长69%。

主要是扶贫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900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26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8.9%。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2万元,增长9.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90万元,增长8.7%。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89万元,增长9.4%。

7、公共安全支出3.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26万元,增长9.7%。

8、交通运输支出96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4万元,增长4.7%。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56万元,增长5.3%。

10、城乡社区支出2.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88万元,增长6.4%。

11、住房保障支出89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83万元,增长15.2%。

12、总预备费1.6亿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按照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安排。

二、上级补助安排支出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省财政厅共提前告知我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4亿元全部列入市级年初支出预算。

主要有:

1、教育支出5371万元,主要是普通高中助学金、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以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亿元,主要是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88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和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等。

4、农林水支出628万元,主要是中央水利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

5、交通运输支出5332万元,主要是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中央补助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2663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

三、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情况

2016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3.3亿元列入2017年支出预算。

主要结转科目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26万元,教育支出1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9万元,农林水支出15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1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万元。

 

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情况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市级部门预算,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03万元,比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1.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100万元,公务接待费5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0万元。

 

关于2017年市级举借债务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217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137.1亿元、专项债务79.9亿元。

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89.2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26.3亿元、专项债务62.9亿元;县(市、区)级政府债务限额127.8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110.8亿元、专项债务17亿元。

截至2016年底,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193.2亿元(一般债务115.6亿元、专项债务77.6亿元),其中:

市级政府债务余额79.8亿元(一般债务18.4亿元、专项债务61.4亿元);县(市、区)级政府债务余额113.4亿元(一般债务97.2亿元、专项债务16.2亿元)。

市级和县(市、区)级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关于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情况的说明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0.3亿元,其中:

市级收入6.7亿元、省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收入230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4亿元。

一、市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6.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700万元,增长4.2%。

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960万元,与上年完成数持平。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亿元,增长4.4%。

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00万元,与上年完成数持平。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00万元,增长36.4%。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756万元,与上年完成数持平。

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66万元,增长19.6%。

二、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省财政厅共提前告知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04万元全部列入市级年初预算。

主要有:

1、城乡社区350万元,全部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其他1953万元,主要是福利彩票公益金120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740万元。

三、上年结余结转情况

上年结余结转的市级政府性基金共3.4亿元,主要科目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1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5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42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486万元,彩票公益金1853万元。

 

关于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支出6.7亿元,加上省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230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3.4亿元,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预算为10.3亿元。

一、市级收入安排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5亿元。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960万元。

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200万元。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500万元。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756万元。

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66万元。

二、上级补助安排支出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省财政厅共提前告知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04万元全部列入市级年初支出预算。

列入市级支出预算的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有:

1、城乡社区支出350万元,全部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其他支出1953万元,主要是福利彩票公益金120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740万元。

三、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情况

上年结余结转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共安排支出3.4亿元,主要科目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5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2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48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853万元。

 

关于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情况的说明

由于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少,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与一般公共预算合并编列。

 

关于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原则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

编制的总体原则是:

“统筹兼顾、收支平衡”。

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统筹模式特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略有结余”的原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二、编报范围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以上五项基金均实行市级统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由省级统一编制和批复,市级暂按照上报省级预算数编列,待省级批复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收支预算编制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保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35.2亿元,支出安排139.1亿元,当年赤字3.9亿元,加上2016年结余26.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2.6亿元。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具体收支情况是: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2.8亿元,支出安排47.3亿元,当年赤字4.5亿元,加上2016年结余7.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亿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5亿元,支出安排8.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8223万元,加上2016年结余10.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5亿元。

(三)失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974万元,支出安排366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309万元,加上2016年结余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亿元。

(四)工伤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10万元,支出安排458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23万元,加上2016年结余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亿元。

(五)生育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69万元,支出安排271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59万元,加上2016年结余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亿元。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1.3亿元,支出安排82.1亿元,当年赤字8393万元,加上2016年结余83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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