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服务指导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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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服务指导标准

蒙自市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服务指导标准

服务

类别

服务

项目

收费标准

内容

服务标准

一级(1.5元/㎡·月)

二级(1.31元/㎡·月)

三级(1.04元/㎡·月)

四级(0.79元/㎡·月)

 

一、综

 

一、综

 

一、综

机构

设置

 

一级0.06元/㎡

二级0.05元/㎡

三级0.04元/㎡

四级0.03元/㎡

1

管理处

设置

(1)区内设置管理处,设业主接待区;

(2)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区内设置管理处,设业主接待区;

(2)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区内设置管理处,设业主接待区;

(2)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区内设置管理处;

(2)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2

人员

要求

(1)小区设有专职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经理上岗证书,持证后有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1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小区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小区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在管理处。

(1)小区设有专职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经理上岗证书,持证后有2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1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小区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小区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在管理处。

(1)小区设有专职物业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1年以上任职经历;

(2)小区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小区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在管理处。

(1)小区设有专职物业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1年以上任职经历;

(2)小区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小区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在管理处。

3

服务

时间

周一至周日8:

00至18:

00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8:

00-12:

00,14:

00至18:

00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每周一、周三、周五、周六、周日8:

00-12:

00,14:

00至18:

00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国家法定假日需有人值守)

每周一、周三、周五、周六、周日8:

00-12:

00,14:

00至18:

00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国家法定假日需有人值守)

 

 

 

 

一级0.14元/㎡

二级0.13元/㎡

三级0.1元/㎡

四级0.07元/㎡

 

一级0.14元/㎡

二级0.13元/㎡

三级0.1元/㎡

四级0.07元/㎡

4

工作

计划

按《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蒙自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蒙自市物业诚信评价办法》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告计划实施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按《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蒙自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蒙自市物业诚信评价办法》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告计划实施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按《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蒙自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蒙自市物业诚信评价办法》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告计划实施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按《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蒙自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蒙自市物业诚信评价办法》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告计划实施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5

服务

规范

服务规范应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并符合《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要求。

服务规范应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并符合《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要求。

服务规范应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并符合《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要求。

服务规范应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并符合《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要求。

6

管理

制度

(1)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2)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2)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2)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2)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7

制度

公示

服务场所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服务场所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服务场所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服务场所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8

报修、投诉

受理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报修。

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察看处理,小修二日内修复。

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服务时限不得因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

(2)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1)周一至周日8:

00至20:

00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报修。

急修2小时内到达现场察看处理,小修二日内修复。

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服务时限不得因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

(2)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1)周一至周日8:

00-12:

00,14:

00至18:

00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报修。

急修4小时内到达现场察看处理,小修二日内修复。

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服务时限不得因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

(2)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1)周一至周日8:

00-12:

00,14:

00至18:

00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报修。

急修6小时内到达现场察看处理,小修三日内修复。

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服务时限不得因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

(2)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48小时内答复处理。

9

服务费收支

物业服务代收费(电梯电费、供水二次加压电费)每月向业主公布一次,不得收取代收手续费,物业服务费收支每季度向业主公布一次。

物业服务代收费(电梯电费、供水二次加压电费)每月向业主公布一次,不得收取代收手续费,物业服务费收支每季度向业主公布一次。

物业服务代收费(电梯电费、供水二次加压电费)每月向业主公布一次,不得收取代收手续费,物业服务费收支每季度向业主公布一次。

物业服务代收费(电梯电费、供水二次加压电费)每月向业主公布一次,不得收取代收手续费,物业服务费收支每季度向业主公布一次。

10

满意度调查

每半年一次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测,满意率不低于80%,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每半年一次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测,满意率不低于67%,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每年一次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测,满意率不低于50%,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每年一次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测,满意率不低于50%,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1

特约、便民

服务

能提供四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四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

能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三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

能提供两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两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

能提供一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两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

12

小区业主活动

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小区宣传、文化活动。

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小区宣传、文化活动。

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小区宣传、文化活动。

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小区宣传、文化活动。

13

档案

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一户一档”纸质及电子资料档案(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一户一档”纸质及电子资料档案(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一户一档”纸质及电子资料档案(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一户一档”纸质及电子资料档案(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14

财务

管理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15

装修

事项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2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委托人,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委托人,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委托人,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委托人,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6

接管

项目

承接项目时,对所有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建立查验档案,对查验中存在的问题2日内提交委托方,逾期视为查验合格,存在的问题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承接项目时,对所有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建立查验档案,对查验中存在的问题2日内提交委托方,逾期视为查验合格,存在的问题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承接项目时,对所有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建立查验档案,对查验中存在的问题2日内提交委托方,逾期视为查验合格,存在的问题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承接项目时,对所有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建立查验档案,对查验中存在的问题2日内提交委托方,逾期视为查验合格,存在的问题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17

办公自动化

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18

其他

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二、公

 

二、公

 

人员

要求

 

一级0.04元/㎡

二级0.03元/㎡

三级0.02元/㎡

四级0.01元/㎡

1

人员

配备

安全护卫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最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安全护卫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50%以上,最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安全护卫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最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安全护卫人员中50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最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

技能

训练

安全护卫人员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续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的安全护卫技能,持证率为100%。

安全护卫人员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续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的安全护卫技能,持证率为100%。

安全护卫人员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续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的安全护卫技能,持证率为100%。

安全护卫人员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续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的安全护卫技能,持证率为100%。

3

技能

水平

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很好地维护公共秩序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很好地维护公共秩序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很好地维护公共秩序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很好地维护公共秩序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4

服装

仪容

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姓名、工号),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姓名、工号),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姓名、工号),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姓名、工号),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5

器械

配备

配备对讲装置及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配备对讲装置及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配备对讲装置及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配备对讲装置及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门岗

 

一级0.08元/㎡

二级0.06元/㎡

三级0.05元/㎡

四级0.04元/㎡

6

出入口值守

主、次出入口24小时开放并有人值守,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

00-24:

00立岗,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记录。

主、次出入口24小时开放并有人值守,其中主出入口7:

00-22:

00立岗,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记录。

主出入口24小时开放并有人值守,次出入口有封闭大门的,7:

00-22:

00开放并有人值守,无封闭大门的,24小时有人值守,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记录。

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守,次出入口有封闭大门的,开放时须有人值守,无封闭大门的,24小时有人值守,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记录。

7

进出人员管理

(1)阻止小商小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小区。

(2)外来探亲访友人员进入小区,热情接待。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1)阻止小商小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小区。

(2)外来探亲访友人员进入小区,热情接待。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1)阻止小商小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小区。

(2)外来探亲访友人员进入小区,热情接待。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1)阻止小商小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小区。

(2)外来探亲访友人员进入小区,热情接待。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8

车辆

疏导

⑴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通畅。

⑵对大件物品搬出进行登记。

⑴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通畅。

⑵对大件物品搬出进行登记。

⑴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通畅。

⑵对大件物品搬出进行登记。

⑴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通畅。

⑵对大件物品搬出进行登记。

巡逻岗

 

一级0.16元/㎡

二级0.14元/㎡

三级0.1元/㎡

四级0.08元/㎡

9

巡逻

要求

⑴安护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对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地下停车场、临街商铺、消防及二次供水设备房、配电房等)每2小时巡查一次,对楼层一天巡查两次,应设巡更点,有巡更记录。

⑵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求助,回答住户的询问。

(1)

(1)安护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对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地下停车场、临街商铺、消防及二次供水设备房、配电房等)每2.5小时巡查一次,对楼层一天巡查一次,应设巡更点,有巡更记录。

(2)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求助,回答住户的询问。

⑴安护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对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地下停车场、临街商铺、消防及二次供水设备房、配电房等)每2.5小时巡查一次,对楼层两天巡查一次,应设巡更点,有巡更记录。

⑵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求助,回答住户的询问。

⑴安护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对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地下停车场、商铺、消防及二次供水设备房、配电房等)每3小时巡查一次,对楼层两天巡查一次,应设巡更点,有巡更记录。

⑵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求助,回答住户的询问。

10

应急

处理

⑴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报告警方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5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

⑵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⑴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报告警方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5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

⑵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6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⑴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报告警方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5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

⑵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7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⑴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报告警方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5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

⑵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8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监控岗

 

一级0.06元/㎡

二级0.05元/㎡

三级0.04元/㎡

四级0.03元/㎡

11

技防

设施

⑴小区的监控中心24小时专人值守,对所有监控点实施监控无遗漏。

⑵技术防范设施(如安防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并及时处理。

⑴小区的监控中心24小时专人值守,对所有监控点实施监控无遗漏。

⑵技术防范设施(如安防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并及时处理。

⑴小区的监控中心24小时专人值守,对所有监控点实施监控无遗漏。

⑵技术防范设施(如安防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并及时处理。

⑴小区的监控中心24小时专人值守,对所有监控点实施监控无遗漏。

⑵技术防范设施(如安防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并及时处理。

12

应急

处理

⑴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安护人员五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⑵小区有火警、警情等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上墙,每半年应组织不少于二次的防火预案演习。

⑴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安护人员五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⑵小区有火警、警情等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上墙,每半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火预案演习。

⑴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安护人员五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⑵小区有火警、警情等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上墙,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二次的防火预案演习。

⑴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安护人员五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⑵小区有火警、警情等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上墙,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火预案演习。

专项

车辆

管理

 

一级0.06元/㎡

二级0.05元/㎡

三级0.04元/㎡

四级0.03元/㎡

13

露天

车位

(1)有人员24小时巡视和引导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1)有人员每日10:

00-22:

00巡视和引导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1)有人员每日11:

00-14:

00,17:

00-20:

00巡视和引导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1)有人员每日11:

00-14:

00,17:

00-20:

00巡视和引导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14

车库(棚)

24小时有专职人员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对车库(不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独立使用的车库)内配置的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杂物存放。

24小时有专职人员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对车库(不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独立使用的车库)内配置的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杂物存放。

24小时有专职人员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对车库(不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独立使用的车库)内配置的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杂物存放。

有专职人员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对车库(不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独立使用的车库)内配置的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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