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实施方案县教字054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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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实施方案县教字054号

温家庄乡中心学校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晋中市教育局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实施方案》,应我县教科局体艺股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

杜占全

副组长:

薛月丽李慧琴乔振兴

组员:

姜爱虎史有义所有艺术教师。

二、测评范围

对全校在校生全面开展测评工作,并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有关数据。

三、实施原则

1.科学性。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2.严肃性。

各测评教师要从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出发,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工作严肃认真。

3.长期性。

学校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坚持常抓不懈,使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常态化,促进测评工作有序发展。

四、具体测评细则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基础指标由艺术课程学习和艺术课外活动组成。

课程学习占25分,主要由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10分),(出勤率≥95%得10分,80%-95%得8分,≤80%得6分);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参与度(10分),(对课堂活动的参与率≥95%得10分,80%-95%得8分,≤80%得6分。

);和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任务完成情况(5分)(≥95%得5分,80%-95%得4分,≤80%得3分。

)组成。

课外活动占15分,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主要指学生参加班级体艺2+1项目中艺术特色活动的情况(10分),(能够积极参加得10分,能基本上参加得8分,能参加但不积极得6分。

);参加班级体艺2+1项目中艺术特色活动的表现(5分)(在活动中能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得5分,能基本上和团体协调得4分,在活动中表现欲欠佳得3分。

)。

学业指标由艺术基础知识和艺术基本技能组成。

基础知识占25分。

基础知识的掌握维度以2011版新版音乐课程标准和美术课程标准为参考,根据我校无专业教师的实际情况质度适当降低。

各科量分后相加乘以50%为该项得分。

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并掌握音乐基本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常见结构、体裁形式、风格流派和演唱、捕赛、识谱、缩创等基础知识。

根据课程特点主要从写生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的体裁与形式和音乐的风格和流派四个方面着手考查。

具体到各年级的分层目标为:

(一)音乐表现要素 

【1~2年级】 

 能够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模仿喜欢的音响。

能够听辨歌唱中的童声、女声和男声音色。

 

感受乐器的声音。

能够听辨常见打击乐器的音色,并能用打击乐器赛出强弱、长短不同的声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并对二拍子、三拍子的音乐做出相应的体态反应。

 

【3~6年段】 

能发现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模仿喜欢的音响。

能哼唱熟悉的歌曲或乐曲。

 

能够听辨歌唱中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音色,说出人声的分类。

能够认识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的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体验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的律动感。

 

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区分音乐基本段落,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做出相应的反应。

    

(二)音乐情绪与情感 

【1~2年级】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做出体态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3~6年级】 

听辨不同情境的音乐,能够作简要描述。

能够体验并简要描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三)音乐体裁与形式 

【1~2年级】 

聆听儿童歌曲,聆听音乐形象鲜明、结构较为简短的进行曲、舞曲及其他体裁的音乐段落。

 

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器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

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3~6年段】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和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格调健康的流行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小型器乐曲,能够随著乐声哼唱短小的音乐主题或主题片段,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

聆听音乐主题并说出曲名。

  

(四)音乐风格与流派 

【1~2年段】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3~6年段】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了解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以京剧为代表的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体验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部分国家的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不同的音乐风格。

音乐基本技能:

学习演唱、演奏、创作的初步技能,能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和演奏课堂乐器,了解音乐创作的基本方法。

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实践活动中运用乐谱。

根据课程的特点主要从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识读乐谱四个方面进行考查。

(一)演唱

【1~2年段】

学唱儿歌、童谣及其他短小歌曲,参与演唱活动。

能够用正确的姿势、自然的声音,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能够对指挥动作做出反应。

能够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1~2首(其中中国民歌1首)。

【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请唱活动。

能够用正确的演唱姿势和呼吸方法唱歌,培养良好的唱歌习惯。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轮唱、合唱,并能对指挥动作做出恰当的反应。

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初步懂得嗓音保护的方祛。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应能背唱歌曲2~3首(其中中国民歌1首),勇于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

(二)演奏

【1~2年级】

学习常见的课堂打击乐器;参与演奏活动。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声音材料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

学习竖笛、口琴、口风琴或其他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

培养良好的演奏习惯。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1~2首。

(三)综合性艺术表演

【1~2年级】

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

能够与他人合作,进行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儿童歌舞表演等活动。

【3~6年段】

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如儿童歌舞剧)担当一个角色。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表演作简单评价。

(四)识读乐谱

【1~2年段】 

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

 

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

     

【3~6年级】 

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的音乐记号。

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

    

音乐基础知识:

主要从“造型-表现”领域分学段对学生进行考查。

(一)“造型一表现”学习领域

第一学段(1一2年级)

1.辨别12种以上的颜色。

2.能够尝试用线条、形状和色彩进行绘画表现活动。

3.能够尝试用纸材、泥材等多种媒材以及简便的工具,通过折、叠、揉、搓、压等方法,进行造型活动。

4.能够尝试实物拓印,体验拓印活动的乐趣。

第二学段(3一4年级)

1.初步认识线条、形状、色彩与肌理等造型元素,学习使用各种工具,体验不同媒材的效果。

2.尝试用写生、记忆、想象和创造等方式,进行造型表现活动。

3.学习线条、形状、色彩和肌理的基本知识,并用于描绘事物,袁诂情感。

4.选择各种易于加工的媒材,运用剪贴、折叠、切挖和组合等方法,进行有意图的造型活动。

5.尝试用毛笔、水性颜料、墨和宣纸等工具、材料,”展趣味性造型活动。

6尝试用描绘、剪刻和印制等方法,进行简易版画创作。

7.运用3种以上的方法,创作表达一定意图的立体作品。

8.认识和运用原色、间色和释暖色。

第三学段(5一6年级)

1.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同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选择合适的工具、媒材,记录与表现所见所回、所感所想,发展美术构思与创作的能力,表达思想与情感。

2.尝试不同的造型表现方法(如写实、夸张、抽象、装饰等),运用造型元素和形式原理,描绘事物,表达思想与情感。

3.学习对比、调和等色彩知识以及简单的绘画构图和透视知识。

4.尝试中国画的表现方法,体验笔墨趣味。

5.运用泥、纸、泡沫塑料等多种媒材,创作动物、人物和景物等立钵谴型作品。

6.学习漫画、动画的表现方祛,并进行制作练习。

7.运用计算机、照相机等进行造型表现活动。

8.了解基本的构图知识,合理地安拌画面。

9.能在绘画作品中表现物体的近大面小的空间关系。

10.能运用对比色、邻近色,表现适合的主题。

美术基本技能:

主要从““设计-应用”学习领域和“综合一探索”学习期域两方面分学段对学生进行考查。

第一学段(1一2年级)

1.以观察和体验的方式,了解身边用品的形状、色彩、尺寸、材料与用途。

     

2.用画、撕、剪、粘的方法进行简单的组合与装饰,表现自己改进用品的想法。

    

3.有创设一个与生活相关的情境,用各种媒材制作小道具,开展模拟或表演活动的欲望。

第二学段(3一4年级)

1.尝试从形状与用选的关系,认识设计和工艺的造型、色彩、媒材,学习对比与和谐、对称与均衡等形式原理,甩手绘草图或立体制作的方法表现设计构想,感受设计和工艺与其他美术活动的区别。

2.选择身边的媒材,学习运用多种方法(如撕、剪、刻、折、叠、绾、卷曲、插接、描绘等)进行简单的工艺制作。

3.根据物品的用选,大胆进行想象,表达自己的创意。

知道3种或3种以上制作的方{击,了解工艺制作的过程。

4.正确、安全地使用工具和媒材。

5.认识公共场所中常用的图形符号,了解其作用,欣赏与分析其创意。

第三学段(5一6年级)

1.尝试从形态与功能的关系,认识设计和工艺的造型、色彩、媒材。

运用对比与和谐、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等形式原理以及各种材料、制作方法,设计和装饰各种图形与物品,改善环境与生活,并与他人交流设计意图。

    

2.学习设计的形式原理,观察、分析设计作品的造型、垂木色彩、结构、尺度、材质、肌理与功能的关系。

 

3.从日常用品中发现问题,尝试用自己的设计加以改进,并做简单说明。

     

4.运用各种材料进行工艺制作(如玩具、风筝、陶艺制作等)的练习。

    

5.尝试以讨论、比较等方式,欣赏不同种类的绘画作品(如素描、中国画、油画和版面等),了解有代表性的画家。

 

6.尝试 以讨论、比较等方式,欣赏中外雕塑艺术作品,了解有代表性的雕塑家。

7.尝试以讨论、比较等方式,欣赏中外建筑艺术作品。

8. 尝试制作制作服饰以及相应的布景或道具。

 

9. 常使用 照相机、摄像机收集素材,并利用计算机等手段进行美术创作和展示活动。

 

各班在考评学生的基础知识时以课标为参照,根据学生所在学段的音乐、美术基础知识要求,结合考核方中相关细则和所学教材和本班学生特点,优秀得25分,良好得20分,合格得15分,不合格得13分。

考评基本技能时根据考查细则中学生所在学段年级相关要求,考查学生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况,优秀得25分,良好得20分,合格得15分,不合格得13分。

校外学习的比分占10分。

我校对这一项的考查实行学生自选自己感兴趣的活动项目,考查学生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

(所参加的项目符合学生自身发展要求,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的10分,能够积极主动选择自己喜爱的艺术项目,效果良好得9分,能选择项目,并努力参与学习,效果一般,得7分。

艺术特长附加10分,对于具有参加项目的能力的学生,并参与学校体艺“2+1”艺术上报展演项目,并即得10分。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的过程中要参考自我评价、学生互评、小组评等。

(五)数据管理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各班自行组织,可以分学科组织实施测评工作。

测评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管,各年级要在每学年测评完成后把测评资料汇总、整理交回学校,进行存档。

附:

温家庄乡中心学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表

 

2015.9

 

温家庄乡中心学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表

20-20学年

学校

班级

姓名

性别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项目内容

单项

得分

本项得分

基础指标

1.课程学习

(25分)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10分)

(≥95%得10分,80%-95%得8分,≤80%得6分。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参与度(10分)

(≥95%得10分,80%-95%得8分,≤80%得6分。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任务完成情况(5分)

(≥95%得5分,80%-95%得4分,≤80%得3分。

2.课外活动

(15分)

参加班级体艺2+1项目中艺术特色活动(10分)

(能够积极参加得10分,能基本上参加得8分,能参加但不积极得6分。

在班级体艺2+1项目中艺术特色活动中的表现(5分)

(能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得5分,能基本上和团体协调得4分,在活动中表现欲欠佳得3分。

学业指标

3.基础知识

(25分)

以课标为参照,根据学生所在学段的音乐、美术基础知识要求,结合考核方中相关细则和所学教材和本班学生特点,优秀得25分,良好得20分,合格得15分,不合格得13分。

音乐

美术

4.基本技能

(25分)

根据考查细则中学生所在学段年级相关要求,考查学生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况,优秀得25分,良好得20分,合格得15分,不合格得13分。

音乐

美术

发展指标

5.校外学习

(10分)

学生参加校外艺术项目:

考查学生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

(所参加的项目符合学生自身发展要求,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的10分,能够积极主动选择自己喜爱的艺术项目,效果良好得9分,能选择项目,并努力参与学习,效果一般,得7分。

6.艺术特长(加分项)

参与学校体艺“2+1”艺术上报展演项目,并具有参加项目的能力,即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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