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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办法

山东电建一公司黄台工地内部备忘录

 

发至(To):

工地所属各部门

签发(From):

日期(Date):

2009年10月27日

发文编号(OurRef.No.):

2009039起草(Draftout):

供应科

事由(Subject):

关于下发物资管理程序的通知

工地各部门:

为更好的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工地物资管理程序,堵塞工作中的漏洞,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经项目工地研究,现予以下发:

附件:

第一部分气瓶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管理

办法

第三部分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自购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第五部分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第六部分剩余及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气瓶管理办法

1目的

1.1规范工地气瓶管理过程,满足工程需要,降低工程成本。

1.2氧气、乙炔、氩气、氮气等分别是助燃、可燃和高压爆炸气体,且瓶体为周转性物资,如在保管、使用中稍有不慎,造成瓶体破损或气体爆炸,就能酿成重大事故。

1.3为保障施工及人身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黄台热电项目工地气瓶的接收及使用管理。

2.2供应科指黄台热电项目工地供应科。

3职责

3.1供应科负责气体的采购;负责气瓶的接收检验及其管理工作。

3.2领用部门负责气体使用过程中气瓶的日常管理。

3.3安监科负责对气瓶的管理进行监督。

4具体管理过程

4.1气瓶的标记

4.1.1氧气瓶:

浅兰色瓶身,黑色标记。

4.1.2乙炔瓶:

白色瓶身,红色标记。

4.1.3氩气瓶:

灰色瓶身,绿色标记。

4.1.4氮气瓶:

黑色瓶身,黄色标记。

4.2.气瓶的管理及检验

4.2.1气体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生产资质。

4.2.2黄台工地所使用气瓶均为气体生产商提供周转使用,所供周转使用的气瓶必须经过法定机构的检验合格,并在瓶体醒目位置标示合格证。

4.2.3气瓶未领用前,由项目工地供应科综合库统一管理,分室、分类、编号存放,每日检查。

4.2.4气体必须符合国家GB/T10624-1995和GB/T4842-1995标准要求,接收气瓶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

气瓶必须配齐安全帽、橡胶圈和检验牌等,瓶体应有合格证。

4.2.5瓶装气体检验标准:

氧气:

12.5MPa以上,纯度99.5%以上;乙炔:

3kg以上,纯度98%以上;氩气:

13MPa以上,纯度99.99%以上;氮气:

13MPa以上,纯度99.99%以上;二氧化碳:

20kg以上,纯度99%以上。

4.2.6气体的压力、纯度及重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检验标准。

综合库应不定期抽查气体的压力及容量,如果低于规定的压力和容量,按合同要求气体生产厂家应按照两倍的数量免费供货,以满足买方的亏量。

4.3.气瓶的使用

4.3.1装卸不得抛摔,禁止敲击、挤压、碰撞;护瓶橡胶圈要保管好,不得丢弃。

4.3.2瓶阀冻结不得火烤;瓶体严禁曝晒、雨淋。

4.3.3气瓶与明火(电、火焊施工现场)的直线无间隔防护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3.4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应留0.05MPa压力,并关紧瓶阀。

4.3.5、气瓶的漆色标记必须保持良好,不得任意涂改。

4.3.6超出检测有效期的气瓶不得使用。

4.4.气瓶的领用与退库

4.4.1领用依据:

以审批签字的“物资需用计划”、“物资领料单”(分别开具气体和瓶子的领料单)领取。

4.4.2气瓶退库前使用人应将瓶体清理干净,退库后,取回空瓶子领料单,如继续使用气瓶不取领料单。

4.4.3气瓶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检查瓶阀有无破损、护瓶橡胶圈是否齐全;若有破损执行本管理办法第5条款,如瓶体有污物仓库拒收。

4.5.处罚及标准

4.5.1气瓶损坏、橡胶圈丢失,仓库管理员应详细登记领用部门名称、交瓶人姓名、气瓶名称、数量、破损部件和日期,使用人签字,并于当日交主管计划员。

月底由计划员从领用部门的材料费中扣款,直至气瓶所值。

4.5.2处罚标准:

丢失气瓶(氧气瓶、乙炔瓶),按400元/套赔偿,丢失和损坏瓶阀50元/只赔偿、瓶帽30元/只赔偿、橡胶圈6元/个赔偿。

若气瓶退库时,仓库管理未发现气瓶已破损,将对仓库管理员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部分

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管理办法

1目的

1.1保证混凝土原材料的供货质量,满足主体工程的质量要求。

2范围

2.1工地所使用散装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

2.2散装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的存放场地固定为工地搅拌站。

3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的供应管理

3.1由使用部门提报物资需用计划,由供应科统一协调进货。

3.2砂石料的到货及初步验收,由供应科根据需用部门提报的砂石料用料计划组织进料,砂石料到货后,由供应科过磅人员和需用部门派驻人员共同进行监磅,并对所供砂石料进行初步的目测,初验合格后,送料车辆领取物资计量单开往料场卸料。

送料车到达料场经需用部门有关人员在卸车过程中二次目测检验合格后,在物资计量单备注区签字认可,送料车辆到地磅换取结算单;二次目测检验不合格的立即退料;说明:

为便于管理,所有砂石料的进料统一卸到建筑施工处搅拌站料场,现场的任何地方不作为砂石料的卸货地点。

3.3水泥、外加剂、粉煤灰到货后,由供应科过磅人员和需用部门派驻人员共同进行监磅验收。

水泥、外加剂、粉煤灰均应随货提交相应的合格证。

水泥应在到达工地7天内提供3天水泥出厂检验报告,水泥到达工地32天内提供28天水泥出厂检验报告。

4质量的控制

根据到货的数量由供应科仓库管理员通知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取样,并填写取样通知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相应的质量检验工作。

当发现产品的质量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时,及时通知建筑施工处等部门,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的取样原则

5.1水泥,依照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标号、同编号的水泥: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同一时期(30天内),对同一批次的散装水泥连续进货不超过500t时,如果首次委托试验合格,其余不必再重复取样。

仓库管理员填写取样通知单,通知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进行安定性、细度、凝结时间、强度试验。

5.2砼外加剂,依照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编号的砼外加剂20t为一批进行取样,不足20t也为一批,仓库管理员填写取样通知单,通知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

5.3粉煤灰,依照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级别的粉煤灰200t为一批,不足200t者也为一批,仓库管理员填写取样通知单,通知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

第三方检测部门进行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抗压强度、含水率试验。

同一时期(30天内),对同一厂家的同品种、同级别粉煤灰连续进货累计不超出200t时,如果首次委托试验合格,其余不必再重复取样试验。

5.4黄砂、石子,以到货每600t(400m3)为一批次,仓库管理员从该批首日进货数中抽取样品并填写填写取样通知单,通知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验。

6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的领料

由建筑施工处根据到物资计量单的数量及时开具领料单。

7砂石料质量问题的处罚规定

7.1供货商有一次不合格产品供货记录时给予警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7.2同一供货商发生两次不合格产品供货记录时暂停供货,整顿合格后恢复,并依照供货商评审准则扣除在产品稳定性方面的分数;

7.3如果发生三次有记录的质量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情况,考虑取消其公司合格供货商资格。

 

第三部分

甲供材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对甲方提供材料(以下简称“甲供材”)的需用计划编制、审批,以及领用、退回等过程的控制,避免甲供材的多领、错领及交叉领用,以节省用料并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黄台热电项目工地对甲供材的指导管理。

甲方委托采购物资的采购执行《MS03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甲方的规定,其计划、领料、退料的管理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3定义

甲供材——是指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由甲方(业主)负责提供的各种材料(含装置性材料)。

由甲方委托我公司采购的各种物资应视同甲供材。

4职责

4.1项目工地经营科负责向工地有关部门交底甲供材的供货范围分工及承包模式,负责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单的审核工作。

4.2项目工地施工处/专业公司负责甲供材需用计划单的编制、提报,领料单的填写、审批手续办理及领料、退料的具体实施工作。

4.3项目工地供应科负责与丰汇物流的接口协调工作。

负责甲供材需用计划单的接收、审核、汇总并报丰汇物流,负责领料单的接收、审核、领料、退料等并进行记录。

5总要求

5.1项目工地供应科是项目工地与甲方、丰汇物流联系甲供材供应事宜的唯一渠道,施工处/专业公司不得直接与甲方联系办理领、退料事宜。

5.2供应科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甲供材的协调管理,负责与施工处/专业公司及甲方、丰汇物流的工作联系。

丰汇物流负责对所有的需用计划、领用、退料情况进行汇总、记录及管理,并向供应科和经营科提供准确的记录资料。

5.3对甲供材的管理记录统一使用MS05-2B《甲供材料管理台帐》。

5.4经营科需依据施工图纸定期核对各施工部门的甲供材领用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供应科处理。

5.5施工处/专业公司的技术人员在编制甲供材需用计划单时需严格依据施工图纸的要求,需用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纸量,质量等级要求不得随意提高并超过图纸设计的要求,并对需用计划单的准确性负责。

6工作程序

6.1甲供材料需用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6.1.1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单一式四份,一份由计划提出部门留存,一份交经营科,一份交供应科,一份交丰汇物流。

6.1.2施工处/专业公司技术人员根据甲供材的供货范围分工、施工图纸卷册编制甲供材料需用计划,需用计划必须明确注明图纸卷册号。

6.1.3施工处/专业公司技术人员在编制需用计划单时,应依据《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合同/协议、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施工经验等判定所需材料是否属于设备供货范围内应该配套供货的。

设备配套供货范围内的材料应作为设备管理,备品备件也应作为设备管理。

6.1.4不属于同一卷册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要分别编制,不得合并。

同一卷册图纸内的材料要一次提齐。

如果同一卷册的图纸由两个以上的施工部门同时施工,各部门根据自己的施工范围分别提报本部门的需用计划,必要时,施工部门要联合提报计划。

6.1.4当因设计变更等原因涉及到材料的增减时,施工处/专业公司技术人员必须及时提出相应的材料增减计划(其中,减少的物资计划要用红色字体提报)。

6.1.6当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施工图纸而又必须提报需用计划时,施工处/专业公司技术人员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报估算的需用计划,同时在计划单的单位工程名称后面注明“估算”字样。

估算计划仅用于满足甲方的管理需要,不能作为施工处/专业公司领料的依据。

施工图纸到位后要补报正式的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单。

6.1.7施工处/专业公司技术人员将编制好的计划单经本部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后报经营科审核、签字,然后交供应科。

6.1.8经营科在审核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单时需重点审核所提材料是否属于甲供材,并对需用数量进行控制。

6.1.9为便于供应科的汇总登记,技术人员在提交需用计划单时应同时提交电子版。

6.2甲供材料需用计划的接收登记

6.2.1供应科的甲供材管理计划员收到需用计划单后,首先审核工地内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单位工程及图纸卷册号是否注明,审核无误后进行汇总。

6.2.3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将作为需用部门领料的依据,并由丰汇物流设备管理人员根据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单登记《甲供材料管理台帐》(MS05-2B)。

6.3甲供材的验收及领用管理

6.3.1甲供材管理计划员及施工处相关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由丰汇物流组织的甲供材的验收工作。

6.3.2甲供材的领料单格式应该统一并满足甲方及丰汇物流的需要。

同时至少应一式三份,一份需用部门留存,一份交丰汇物流,一份由供应科存档。

6.3.3需用部门在领料时,首先应填写领料单,除填写领用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申请数量等内容外,还必须填写计划单编号、图纸卷册号、部门名称或编码等,由领用部门的技术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供应科。

6.3.4同一个需用计划单内的材料可以分批领用,但不同需用计划单内的材料不能合并开领料单。

6.3.5供应科甲供材计划员收到领料单后,与需用计划单核对,领料数量不超出计划数量、图纸卷册对应一致后加盖“山东电建一公司甲供材料领用专用章”并签字,由需用部门持领料单到丰汇物流实施领料。

领料完毕后,领料人员应将由丰汇物流发料人员签字的一张领料单退至甲供材计划员归档。

6.3.6当丰汇物流仓库管理员发放的材料数量超出领料单数量时,领料人员应予以拒绝。

6.3.7杜绝分包队伍人员私自领料并办理领料手续。

6.3.8《甲供材料管理台帐》每季度报经营科。

经营科要对施工部门领用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督与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供应科及丰汇物流处理。

6.4甲供设备范围内的材料领用

6.4.1施工处/专业公司在领用甲供设备范围内配套供应的材料时,应按设备领用的方式办理,执行丰汇物流下发的管理办法。

6.5甲供材料的退料

6.5.1单位工程施工结束或工程完工后,施工处/专业公司剩余的还有使用价值的材料不得直接退还甲方或丰汇物流,更不能作为废旧物资处理,需由用料部门整理好清单后由供应科牵头移交丰汇物流,由双方清点一致后要求接收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6.5.2移交完成后,丰汇物流设备管理人员根据移交清单登记《甲供材料管理台帐》。

7财务核算

7.1工程结算过程中,如果甲方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了甲供材料款,财务科需在扣款入帐前将扣款的清单交经营科、供应科、丰汇物流及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地经营经理汇报,工地经营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与甲方协商解决。

8记录

MS05-1B《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单》

MS05-2B《甲供材料管理台帐》

MS05-3B《甲供材料管理网络图》

9附件

“山东电建一公司甲供材料领用专用章”样式

MS05-1B: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单

需用部门工程项目№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图册分图号填卡日期年月日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及规格

材质等级

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单位

数量

需用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甲方:

经营:

物资:

审核:

编制:

MS05-2B:

甲供材料管理台帐

收货部分

计划单部分

领料单部分

退料单部分

施工剩余数量

序号

订货合同号

到货清单编号

验收单编号

资料编号

到货日期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材质

单位

到货数量

领料部门

计划单号

单位工程

施工图册

分图号

材料序号

计划数量

领料单编号

领料数量

领料数量-计划数量

领料差异原因

退料单编号

退料数量

退料原因

 

 

 

 

 

 

 

 

 

 

 

 

 

 

 

 

 

 

 

 

 

 

 

 

 

 

 

 

 

 

 

 

 

 

 

 

 

 

 

 

 

 

 

 

 

 

 

 

 

 

 

 

 

 

 

 

 

 

 

 

 

 

 

 

 

 

 

 

 

 

 

 

 

 

 

 

 

 

 

 

 

 

 

 

 

 

 

 

 

 

 

 

 

 

 

 

 

 

 

 

 

 

 

 

 

 

 

 

 

 

 

 

 

 

 

 

 

 

 

 

 

 

 

 

 

 

 

 

 

 

注:

登记领、退料单时请核对领料单、退料单与计划单的计划单编号、图纸卷册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等的对应一致性!

允许一张计划单多次领料发生!

MS05-3B《甲供材料管理网络图》

工地项目经理

经营科

供应科

丰汇物流

建筑

锅炉

汽机

电气

热工

徳益

焊接

防保租赁

第四部分

自购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工地物资采购及管理过程,满足工程需要,降低工程成本。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黄台热电工地需用自购物资的采购及管理。

供应科指黄台热电项目工地供应科。

3职责

3.1供应科负责集中采购范围外物资及委托采购物资的采购;负责集中采购物资和自行采购物资的现场接收及其管理工作。

3.2招标中心负责集中采购范围物资的采购及委托采购;负责中标文件的发放;协助解决集中采购物资合同执行过程的问题。

4集中采购

4.1供应科计划员将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需用计划单”进行集中、分类、汇总,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通过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传至招标中心,附有图纸、技术协议、有关要求的要同物资采购计划一同传至招标中心。

4.2当集中采购物资需要委托供应科实施采购时,供应科应按照招标中心的委托采购单要求实施,具体采购管理执行本办法第5条,并在每月初将上月委托采购结果按规定格式以电子版报招标中心。

4.3集中采购前,当业主要求对供货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参与招标时,由供应科负责将有关供货商的资质及招标文件送达业主方审核,或按要求邀请业主派员参与招标活动。

供应科将业主审查通过的资质资料、招标文件或有关最新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传送至招标中心。

4.4供应科接收物资公司发放的集中采购物资买卖合同或采购单,并及时移交仓库一份。

计划员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通知仓库管理人员及时办理收料手续,计划员审核集中采购物资收料单无误且实际收货数量符合公司规定后办理签字手续,交项目工地财务部门。

4.5集中采购物资合同的终结由工地供应科计划员根据合同及实际供货情况填写电子版《合同履行终结报告单》,并及时传递物资公司,质保期较长的集中物资买卖合同,工地结束撤离前供应科将该部分合同的终结单同工地自行签订未终结合同一并移交物资公司。

4.6对于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供应科不得漏报、瞒报或拆分来规避集中采购,一经查出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项目工地的自行采购

5.1项目工地采购范围

MS02《物资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集中采购范围外的物资,及招标中心委托采购的物资。

计划的编制及审批使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网上操作。

5.2物资采购原则和要求

5.2.1必须严格按照“物资需用计划单”中的品种规格、材质等级、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进行采购,任何替代或更改均需有关技术人员的签字认可。

5.2.2物资采购应广泛地比质比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要时索取样品或到货源地考察或由物资需用部门人员参与采购活动。

5.2.3供应科安排采购时,应尽可能多的引进潜在的供货商参与投标或报价,优选生产厂家报价。

同时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周边的市场行情进行调查,以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

5.2.4物资采购应充分考虑物资的生产周期和需用日期,做好物资的提前订货,物资采购尽可能形成批量采购,减少零星采购。

5.2.5其它要求

5.2.5.1对于重点施加环境影响的供货商,由采购部门在第一次实施采购前向其发放《对相关方环境要求》(见附件1),并与之签订《重点施加影响单位环境管理协议》(见附件2)。

5.2.5.2对于一般施加环境影响的供货商,采购部门在第一次实施采购前向其发放《对相关方环境要求》。

5.2.5.3对于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同时执行MS07《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5.3物资采购

5.3.1采购方式

5.3.1.1零星物资的采购

项目工地的零星物资采购按“相对集中、定期采购”的原则,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在7-15天的范围内确定“采购周期”。

供应科在一个采购周期内,对各需用部门提出的物资需用计划分类汇总后,安排一次相对集中的询比价或招标采购。

对急需的物资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或分管生产的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供应科方可随时安排采购。

5.3.1.2集中委托采购及一次性采购额大于5万元物资的采购

供应科可根据物资的重要性(技术及质量要求)、价值的高低、采购周期等条件随时选择询价或是招标采购。

5.3.1.3应急采购

a)项目工地自行采购的特别急需物资,可参照近期的采购价格或直接采取电话询比价方式采购(电话询价需做好电话记录),经供应科负责人同意后供货。

事后开具采购文件。

b)集中采购范围内特别急需物资,经项目经理和招标中心同意后,供应科可先自行采购,事后工地计划员及时补报采购计划,招标中心补办委托手续。

c)项目工地之间调剂解决。

5.3.2供货商的选择

5.3.2.1采购人员在公司本年度发布的合格供货商和潜在的供货商中选择,为降低工程成本或合格供货商的供货范围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可在非合格供货商中选择,非合格供货商的选择评价管理见MS01《供货商管理办法》,首次评价表转至物资公司审核后方可同其签订物资买卖合同。

5.3.2.2下列情况的采购,可以在合格供货商范围外进行,无须办理合格供货商手续:

该类物资属于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小的B类物资,一次性采购金额不超过2万元,同一供货商全年累计供货金额不超出5万元,该供货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5.3.3询价或招标

5.3.3.1计划员根据物资需用计划,集中分类后编制询价单或物资招标文件。

5.3.3.2计划员将询价单或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要求等资料发至待选择的供货商,要求供货商在规定的日期内按要求进行投标或报价。

5.3.4比价或评标

5.3.4.1比价

以询价单方式采购的物资,计划员按规定时间将收到的不少于三家的报价单收齐,对每家报价的价格、供货周期、付款条件、供货规格、标准有无调整等条件进行综合比较,采购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比价必须报工地经理审批。

比价采购的物资必要时也可组织评标。

比价的审批使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网上操作。

5.3.4.2评标

供应科根据需要组织有关施工部门/专业公司、计划经营部门、工程部门、财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进行开标和评标。

评标审查、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参与的供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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