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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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及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宣传工作,扩大医院在社会上的影响,塑造良好形象,认真做好医院在医疗技术,服务质量、优秀专家及医院管理等方面的宣传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将医院的各项工作所带来的变化及时展示到社会各界,特结合医院具体工作制定本办法与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以促进医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好宣传引导作用,为医院与患者的沟通交流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医院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医院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组长:
xx副组长:
xx成员: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社会服务部全体工作人员为保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科室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科室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认真抓好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服务部。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医疗技术宣传
1、临床重点专科宣传。
依次将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技术、优质的护理队伍、合理的收费标准、舒适的诊疗环境及高新设备,以文字加图片或拍摄制作成专题片的形式进行宣传。
第二篇: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及规范全院新闻宣传工作,传播我院声音,讲好我院故事,为医院发展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不断提升医院品牌影响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按照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医院宣传工作。
第三条医院宣传管理部门为宣传科,宣传科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宣传工作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机关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临床、贴近患者”大力传播医院文化与品牌形象,为医院科学发展大局服务。
第五条宣传工作范围包括策划与实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各类宣传资料的编辑制作、摄影摄像、资料保存;随时了解卫生系统各类相关信息等。
我院宣传科主要宣传职责如下:
(是否需要写)
1、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医院各方面建设特别是医教研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及先进科室、个人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
特别注重医院特色技术、优势学科及名医名家的宣传。
3、医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和医疗工作重要信息的宣传。
4、上级领导同志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及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5、医院重要会议、重大学术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6、新闻媒体采访。
7、危机管理中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8、官方网站的维护。
9、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维护
10、医院院报的编印
11、组织政治理论学习
12、健康教育
13、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医院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广泛汇集院内宣传信息,医院建立一支覆盖全院的通讯员队伍,扩大和畅通宣传渠道。
每个科室确定1—2名通讯员,完成宣传科交办的各项任务要求。
通讯员详细职责及管理办法见下文《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通讯员管理办法》。
第七条鼓励各科室大力宣传报道本科室新技术、新成果、名专家、专业特色等。
科主任、护士长应树立主动宣传意识,带头宣传科室亮点。
第八条新闻记者因突发事件直接到医院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需及时通知宣传科,宣传科同意后将安排专人陪同记者进行采访。
第九条凡宣传材料均由我院宣传科统一把关、审核。
涉及重要宣传内容,须向分管宣传的领导及时汇报,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道。
宣传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
凡涉及医院保密、敏感等不适宜对外宣传的事项,不得宣传报道。
第十条条幅、张贴物、展板、宣教手册、宣传片、宣传栏等文宣品由宣传科统一管理。
需要在院内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播放各类多媒体宣传片、张贴宣传栏的科室,原则上应由宣传科安排设计制作并交付使用。
(写成按医院统一规格制做,宣传科出规范,总务科制做也可以)
第十一条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及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平台,扩大医院对内、对外宣传阵地。
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完善医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在对外宣传和交流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医院每季度定期在科室联席会上就各科室发稿用稿情况进行通报。
对成绩优异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评比根据各科室向医院网站、院报及媒体投稿数量、见稿数量、稿件质量、投稿及时率等几方面内容进行。
(要有具体评比办法,比如每年计分评先进,分值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计算。
)
第十三条
对于宣传任务无法达标的科室,要求科主任、护士长拿出切实可行改进办法,宣传科持续跟进督促。
第十四条
每年年底评先评优,标准:
第四章附则
本办法由宣传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通讯员管理办法
为加大医院宣传力度,扩大和通畅宣传渠道,加强医院宣传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医院文化建设,发现和培养宣传人才。
特制定医院通讯员管理办法,每科室推荐1-2名通讯员。
望各科室、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一、通讯员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沟通能力。
2.爱岗敬业,善于观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
3.熟悉本部门、科室情况,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或新闻写作能力。
4.热心宣传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能够完成医院安排的新闻采写工作,为医院宣传撰稿、投稿。
二、工作职责
1.在医院宣传科和科室主任、护士长的指导下开展宣传工作,通讯员是科室宣传工作的直接联络人。
2.结合科室业务工作特点,定期与科主任、护士长研究本科室宣传报道工作,提高组织策划、协调配合能力。
3.积极宣传报道科室的医疗活动、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成果,积极宣传科室医务人员优秀事迹,完成所在科室宣传稿件的采写工作,通讯员每月至少报送各类宣传稿件一篇。
4.负责科室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定期向宣传科报送。
遇到具有重要新闻价值的事件应及时与宣传科联系。
5.通讯员应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上报的各类宣传稿件,须提交科主任或护士长认真审核并签字;如遇重大事件,涉及的新闻内容,必须严格程序,反复核对事实,做到“重大新闻统一发布,重要稿件及时送审”。
6.负责本科室区域内宣传栏内容的定期更新。
7.带动、指导、帮助本科室其他人员参与宣传报道工作。
8.通讯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将直接追究通讯员的责任,科室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9.通讯员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得越过宣传科直接和宣传媒体接触。
10、通讯员如遇到工作调动,科室要随缺随补,并通知宣传科,交接有关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三、稿件的编写
(一)报送范围。
围绕各个时期医院和科室发展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立足科室,着眼全院,有针对性地编报稿件。
重点报送以下内容:
1.医院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2.事关医院发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和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3.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学术活动、新设备等宣传;
4.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的宣传;
5.健康教育等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稿件报送
1.报送基数。
各科室每年报送稿件不少于12篇。
2.报送格式。
上报稿件应统一编号,编号由科室名称、年份和报送序号组成,报送序号要连续排列,如“xx科室xx-1”。
在稿件正文末尾注明撰稿人、报送人及联系方式。
3.报送方式。
稿件发送宣传科邮箱gyfyxck@163如遇重要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先行告知。
四、奖惩办法
(一)医院宣传科每年统计各科室发稿量并公示,将评选优秀通讯员,以资鼓励。
(二)医院宣传奖励标准按院党字(xx)19号文执行。
(三)惩处措施。
宣传科每季度对科室上报稿件情况进行通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1.连续3个月不报送宣传稿件的;
2.不按时或者没有完成约稿任务的;
3.对报送稿件严重失实或重大紧急情况漏报、瞒报、迟报的;
4.未完成年度宣传稿件报送任务的。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宣传科
xx年3月1日
附:
医院投稿指南
1、赣南日报要闻部协议稿gnrb@vip.163以消息稿为主,篇幅较短500-600字
2、赣南日报医卫周刊协议稿直接找李美霞主任25543740可发影响力较大、篇幅较长、贴合市里卫生服务政策的稿件
3、赣州晚报编辑部协议稿gzwbtg@vip.163形式灵活,500字算一篇
4、信息日报协议稿投稿309166234同赣州晚报
5、大江网赣州频道投稿1342680324各类稿件
6、江西新闻网投稿信箱530355506@各类稿件
7、赣南医学院网站投稿信箱gygjy@163各类稿件
8、赣南医学院校报投稿信箱gyb341000@126
投稿以通讯稿、文学类作品为主
9、江西卫生报投稿邮箱jxsjxwsb@126
消息稿、健康教育、文化等
第三篇: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科研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院人员积极参与中医药科研工作,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和学术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实现对科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我院的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科研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医药、护理、医技及其他专业的科研项目。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三条申报条件。
凡我院从事医药技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能认真执行科研课题计划者,均可申报科研课题或科研任务,积极鼓励学科带头人申报各类课题。
第四条申报时间。
申报者应在以下各类项目规定的申报时间截止20天前,向科研处递交项目申请书,以便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评审和推荐上报。
1、市级及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按规定时间申报。
2、院内科研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年底前上报,特殊情况可直接向科研处申报。
第五条申报审批程序。
申请者结合本专业特点,提出科研项目,做好查新工作和科研设计,按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科研处,科研处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对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进行性进行评审,由业务院长审批后由科研处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六条我院为基层医院,科研项目的选题应注重临床应用和新技术、新项目使用推广价值,积极鼓励院内科研。
第七条科研项目实行主研人负责制,项目组成人员采取自愿组合形式,主研人负责制定和完善项目研究设计、项目进度及完成周期、经费开支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科研处对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为课题组创造条件,确保科研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
第九条科研工作结束后,项目组应及时整理好研究资料报科研处申请评审和鉴定。
第四章科研成果管理
第十条按国家科技部有关规定,科技成果必须经同行专家确认在理论或实践上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三个特点的新理论、新发明、新技术、新药物、新产品等,院内科研包括临床研究、新药总结等。
第十一条凡本院职工开展的纳入医院管理的科研项目,或利用医院设备、条件开展的科研项目,其知识产权(包括成果权、转让权)归医院所有,个人享有发表权和署名权。
第十二条鉴定申报程序
1、课题组在课题鉴定前30天,将有关资料报送科研处审查合格后,由科研处向主持成果鉴定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2、我院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课题,我院为第一主研单位的,由我院负责办理成果鉴定工作,我院为协研单位的课题由对方办理,但需要在我院科研处备案。
第十三条鉴定申报材料及鉴定形式
1、市级以上科研鉴定申报材料及鉴定形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2、院内科研由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负责鉴定。
第十四条科技成果登记。
凡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必须在鉴定后一月内将鉴定成果登记材料上报科研处。
第五章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科研经费
1、医院按有关规定计提科研经费,专项用于科研工作。
2、县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配套资金。
第十六条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为了鼓励科研工作,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对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科研经费结余部分按80%奖励课题组。
第十八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专项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查新费、
印刷费、观察费、申报费、评审费、鉴定费、邮寄费、实验费、材料费、检测费、出差费、仪器使用费、协作费等。
第十九条科研项目开支,均由课题组的经办人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经科研处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对无故终止课题的,医院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科研经费,未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科研项目者酌情扣减科研经费,并责令课题组限期完成。
第六章奖励办法
第二十一条利益分配是调动中医药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核心问题,保障中医药科研人员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其从事研究、开发、应用、转化等工作的积极性。
医院对结题并通过鉴定的成果实施奖励,每年评奖一次。
第二十二条以我院为第一主研单位的科研项目,获各级成果奖后由课题负责人持获奖证书原件到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医院配套奖励标准:
1、国家级一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300000元。
2、国家级二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xx00元。
3、国家级三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100000元。
4、省部级一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50000元。
5、省部级二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30000元。
6、省部级三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xx0元。
7、市级一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8000元。
8、市级二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5000元。
9、市级三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3000元。
10、县级奖,医院奖励课题组与科协下发同等金额。
11、通过课题鉴定但未获奖者,医院奖励课题组1000元。
12、院内科研奖,医院奖励课题组1000元,同时获得新技术、新项目奖励的按最高级别执行,不重复奖励。
同一项成果同时获两个以上成果奖的,奖金以最高一个级别执行,不重复奖励。
第二十四条奖金由课题组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工作量对课题组成员进行分配。
第二十五条奖励经费由医院在科研经费中开支。
第二十六条已申请立题的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如不能完成的需要书面说明理由,提交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审议以后不再受理第一主研人新报项目。
第二十七条中医药科研人员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水平、论文专著的发表数等与其评定职称或晋升直接挂钩,中医药科研成果及其转化效益直接与工作、奖金、福利等挂钩,扩大自主支配权限。
第七章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医院鼓励开展和推广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是本院尚未独立开展的理论先进、技术成熟,符合疾病诊疗常规及道德伦理规范,具有先进行和实用性的特点,由本人申请,科主任同意,书面报请医务科备案,业务院长同意后方能开展。
第二十九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
每年12月15日前各科室(班组、个人)向科研处上报本年度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
注明项目名称、主研人、协作人、开展时间、例数、学术价值、本地区影响、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第三十条我院全方位为中医药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经费等支持,为中医药科研活动创造便利;通过审核并适宜将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项目给予中医药科研转化经费,确有重大价值者,我院为其申请政府政策及资金支持,为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有效保障。
第二十九条新技术、新项目的奖励。
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每年底前评审上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根据其临床实用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定其评奖级别。
第三十条新技术、新项目奖励级别,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本年度未达到奖励标准的可虚位空缺。
特等奖10000元。
一等奖8000元。
二等奖5000元。
三等奖3000元。
鼓励奖1000元。
第三十一条奖励办法。
奖金由获奖科室(班组)负责分配。
原则上要求主研人不低于50%,科室(班组)不低于20%。
以技术转让方式将中医药科研成果提供给我院实施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自行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我院应在项目成功投产后,连续在3-5年内,从实施该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
之五的比例用于奖励,或者参照此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科技开发和成果转让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多的奖励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七章开展区域常见病、多发病调查研究工作
第三十二条医院鼓励广大员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并提供适度研究经费。
调研课题完成后,科研处对调研成果进行评审,对获奖的调研成果,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十三条调查研究必须遵循“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以事实为依据,开展合理的研究计划,最终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医院科学发展提供服务。
调研课题的设定要以解决日常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
第三十四条调研工作遵循的思路与原则
1、日常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准确及时、务求实效。
2、开展中医常见病、多发病的调查研究,针对单病种(肿瘤)的中西医结合新疗法的调研;
3、传统中药方剂的现代辩证施治,针对中医干预围手术期疾病的统计学调查;
第三十五条课题调研结束要报送完整的调研报告,调研成果中应当提出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科研处要抓好调研成果的论证,积极推进好建议、好方案、好措施的运用,促进我院整体医疗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六条本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科研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本院学术管理委员会。
北京伟达中医医院
xx年12月25日
科研工作奖励公告
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xx年开展区域常见病、多发病调查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结合本职工作针对北京市区人口癌症发病率开展调研,完成了北京市区人口癌症发病率调研工作,详见《北京市区人口癌症发病率不断增高的调研报告》,为医院今后制订癌症预防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科研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给参加xx年北京市区人口癌症发病率调研工作的课题组主要人员鼓励奖:
郑东海500元、郑伟鸿300元、叶允仁300元。
特此公告
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
xx年月12月27日
第四篇: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xx医院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和学术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实现对科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医药、护理、医技及其他专业的科研项目。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三条申报条件
凡我院从事医药技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能认真执行科研课题计划者,均可申报科研课题或科研任务,积极鼓励学科带头人申报各类课题。
第四条申报时间
申报者应在以下各类项目规定的申报时间截止20天前,向医教科递交项目申请书,以便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评审和推荐上报。
1、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按规定时间申报。
2、院内科研,申报时间为每年年底前上报次年院内科研项目,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医教科申报。
第五条申报审批程序
申请者结合本专业特点,提出科研项目,做好查新工作和科研设计,按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医教科,医教科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对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进行性进行评审,由业务院长审批后由医教科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六条我院为基层医院,科研项目的选题应注重临床应用和新技术、新项目使用推广价值,积极鼓励院内科研。
第七条科研项目实行主研人负责制,项目组成人员采取自愿组合形式,主研人负责制定和完善项目研究设计、项目进度及完成周期、经费开支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医教科对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为课题组创造条件,确保科研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
第九条科研工作结束后,项目组应及时整理好研究资料报医教科申请评审和鉴定。
第四章科研成果管理
第十条按国家科技部有关规定,科技成果必须经同行专家确认在理论或实践上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三个特点的新理论、新发明、新技术、新药物、新产品等,院内科研包括临床研究、新药总结等。
第十一条凡本院职工开展的纳入医院管理的科研项目,或利用医院设备、条件开展的科研项目,其知识产权(包括成果权、转让权)归医院所有,个人享有发表权和署名权。
第十二条鉴定申报程序
1、课题组在课题鉴定前30天,将有关资料报送医教科审查合格后,由医教科向主持成果鉴定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2、我院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课题,我院为第一主研单位的,由我院负责办理成果鉴定工作,我院为协研单位的课题由对方办理,但需要在我院医教科备案。
第十三条鉴定申报材料及鉴定形式
1、市级以上科研鉴定申报材料及鉴定形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2、院内科研由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负责鉴定。
第十四条科技成果登记
凡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必须在鉴定后一月内将鉴定成果登记材料上报医教科。
第五章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科研经费
1、医院按有关规定计提科研经费,专项用于科研工作。
2、县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配套资金。
第十六条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为了鼓励科研工作,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对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科研经费结余部分按80%奖励课题组。
第十八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专项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查新费、印刷费、观察费、申报费、评审费、鉴定费、邮寄费、实验费、材料费、检测费、出差费、仪器使用费、协作费等。
第十九条科研项目开支,均由课题组的经办人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经医教科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对无故终止课题的,医院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科研经费,未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科研项目者酌情扣减科研经费,并责令课题组限期完成。
第六章奖励办法
第二十一条为了充分调动本院职工的科研积极性,表彰和鼓励科技人员,医院对结题并通过鉴定的成果实施奖励,每年评奖一次。
第二十二条以我院为第一主研单位的科研项目,获各级成果奖后由课题负责人持获奖证书原件到医教科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医院配套奖励标准:
1、国家级一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300000元。
2、国家级二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xx00元。
3、国家级三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100000元。
4、省部级一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50000元。
5、省部级二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30000元。
6、省部级三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xx0元。
7、市级一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8000元。
8、市级二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5000元。
9、市级三等奖,医院奖励课题组3000元。
10、县级奖,医院奖励课题组与科协下发同等金额。
11、通过课题鉴定但未获奖者,医院奖励课题组1000元。
12、院内科研奖,医院奖励课题组1000元,同时获得新技术、新项目奖励的按最高级别执行,不重复奖励。
同一项成果同时获两个以上成果奖的,奖金以最高一个级别执行,不重复奖励。
第二十四条奖金由课题组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工作量对课题组成员进行分配。
第二十五条奖励经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