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创作》选修课 精品课程终结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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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创作》选修课精品课程终结版
第一章诗歌的基本认识
第一节诗歌的分类
—、诗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明确诗的概念,诗是什么呢?
《书经•舜典》曰:
“诗言志,歌咏言。
”《诗经大序》曰: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用现在的话来讲,诗即是一种用适宜歌咏的语言形式(或非散文的语言形式)来表达思想感情的文学样式。
诗和志不仅在意思上,而且在文字上也有联系,古人对它的阐释很有意思:
依据《说文》,诗字是“言”与“之”合成的,而志字是“心”与“之”合成的。
把二字都认为是形声字,“之”是共有的发音符号。
但明代何楷之则把诗字认为是会意字,解“之”为“行”之义。
而前引《诗经大序》也有“所之”二字,这也是从会意字下的定义。
这样就可以说,诗者,言之新之!
志者,心之所之,正是“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意思。
二、五种诗体
中国的诗除新诗外,大体上可以分为诗经体、楚辞体、古体、今体(近体即律绝)、词曲(或词、曲)五类。
1.诗经体以《诗经》而名。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
现存305篇,另外有仅存篇目而其辞己轶者六篇。
所谓“四诗风雅颂”是也。
一般认为,“风”系集诸国之民谣者,“颂”为祭礼之乐歌,“雅”则是咏与王政有关之事者。
而关于“大雅”“小雅”,或以诗的内容考之,因政之大小而区别;或以之为音乐上的区别,说“小雅”用于燕飨之乐,“大雅”是会诸侯群臣于朝廷时用的音乐。
诗经体的基本特征是四言。
中间虽然有杂着二言、三言、五言、六言、七言、八言的情况,但是通篇纯用四言以外的或错杂用长短句的,几乎没有,如《陈风•月出》通篇用三言,但加上助词“兮”,也成了四言。
《齐风•著》如去掉虚词,也是四言;有人认为是长短句错杂的《秦风•权舆》,也是以四言为主。
其他如《召南•江有汜》《鲁颂•有駿》大部分用五言,《召南•行露》大部分是五言,《郑风•溱洧》是三四五言相杂,《齐风•还》最特殊,但加上兮字也算未脱离四言。
2.楚辞体。
楚辞体其原始形态是楚歌。
楚歌应该是和诗经体同时并存的,只不过它出生于南方的蛮族,未能保留下来。
诗经体是北方民族系统,以四言为主;楚歌体是南方民族系统,以三言为主。
这个特点到汉代时表现得较明显。
一方面是继承周乐系统的雅乐之诗,另一方面是因为“汉髙祖乐楚声”,楚歌也盛行起来了。
西楚霸王项羽的“力拔山兮气盖世”,刘邦的“大风起兮云飞扬”,去掉衬词“兮”,都是三言。
汉高祖的妃子唐山夫人所作《房中祠乐》“亦楚声”。
其中“大海荡,水所归”云云,“丰草荽,女萝施”云云,“安其所,乐终产”云云,“雷震震,电耀耀”云云等四首是三言。
三言的楚歌在中国诗史中影响不大,而其集大成者是以屈原为代表的楚辞,所以谓之曰楚辞体。
楚辞的基调或基本旋律是“三言”,但变化更多,表现力更丰富了。
有人说楚辞是六言,把它和诗经一块归为“偶言诗”,有一定道理,也自有方便之处。
.楚辞还有一个明显的外在特征,就是嵌“兮”字。
楚辞还是中国读式诗的肇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此前的诗经里虽然也有少数读式诗,但绝大多数是供歌唱的乐歌。
另外它还开了汉赋的端绪,在文学史上也是划时期的。
有人把辞和賦归为一类,视为同一种文体,其实辞以抒情为特征,应是诗,而賦以叙事为能事,应是文。
“楚辞”“汉赋”的区别也应在此。
3.古体诗的概念应产生于唐代,是相对近体而言的,是指唐以前除诗经和楚辞两种偶言诗以外的诗歌。
古体是最自由的,可以说“没有特征,就是它的特征”。
(其实它还是有许多特征的)汉代的那些乐歌,句法长短错杂,与其它乐歌的诗形大异其趣,六朝的乐歌中也有承继此类句法的,唐朝乐府题的诗(拟六朝前乐歌之作)也继承之。
象这样的诗体叫长短句。
李白就喜欢作这样的长短句,也就是所谓的杂言古体。
后来五言七言发达了,就产生了通篇是五言或七言的古体诗。
五言的发达应该是后汉时期,虽然汉武帝时的《李延年歌》“北方有佳人”六句一首,其中只有一句是八言,但毕竟未盛行。
七言诗当系楚歌变化而成,如“从吾家嫁我兮天二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除去“兮”字,就是七言了,但七言诗的成立,是在魏晋以后,盛为世用则是唐代了。
古体诗本没有格律要求,但后来的好事者也有主张古体讲平仄、章法、押韵法的。
4.近体(或今体)诗。
近体诗产生于初唐,是针对古体而言,它有产格的格律要求。
盖其源出于排律,排律体起于齐梁之间,初为六韵,一篇十二句,后来用八韵十六句。
律诗把它缩为—篇八句而且平仄要求更加规范。
以后的排律不止八韵,有多至十几韵的,《红楼梦》中林黛玉和史湘云—人一句吟出来的中秋诗就是几十韵的排律。
律诗有五言和七言。
近体包括律诗和绝句。
一般认为绝句产生于律诗之后,乃律诗截一半,故又名“截句”。
但也有人指出,在六朝的乐府中就有其体了。
因其平仄法完全取于律诗,因此被视为律诗之一种。
近体诗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讲平仄。
本课程的重点就是讲解近体诗及近体诗的创作。
5.词曲。
词曲应当为—类。
之所以这样认为,因为它们的形体相似,都是格律诗体,而且格律要求上差别也不尽相同。
所谓“词乃诗余,曲是词衍”,两者颇有渊源。
词曲最基本的特征是有格律要求,称长短句。
关于词的源流,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源于六朝乐府中的长短句。
如明杨慎的《升庵树品》,清毛奇龄的《词话》,徐轨的《词苑丛谈》等。
一种认为源于唐之绝句,如朱熹的《朱子珞类》,清代的《全唐诗》,方成培的《香研居词雇》,宋翔凤的《乐府馀论》等。
第一种是以诗形的类似而作出的判断,忽略了考査音乐上的沿革。
第二种是音乐史的看法。
宋主灼说:
“汉、魏、六朝之乐府,至李唐始绝。
唐中叶虽有古乐府而播在声律则渺矣。
士大夫作者,不过以诗一体自名耳。
盖隋以来今之所谓曲子。
“他又说:
“唐代之歌曲,用诗之绝句,当时所行《竹枝》、《浪洵沙》、《抛绣球》、《杨柳枝》等歌曲以及李白的《清平调》之类,皆绝句。
以此知绝句入歌曲,盖常事也。
”他说了宋代之词是隋、唐新乐之系统;唐代的歌曲,普通用绝句,但还没有把两者的关系说出来。
至朱熹则谓“古乐府只是诗,中间却添许多泛声,后来人怕失去那泛声,遂一声添个实字、遂成长短句。
今曲子便是所谓“诗”,是指非长短句的近体诗,“泛声”者,是仅有乐音没有曲辞的部份。
清代《全唐诗》的编者及方培成、宋翔凤承接以上诸说之系统,断定了宋词是出于绝句。
第二种说法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
初唐盛唐的乐歌,都是五言、六言、七言的绝句形式。
然至中唐以后,割绝句而以三言二句乱其调的情况发生了。
如张志和的《渔父词》,于七绝第三句,割为“青箬笠,绿蓑衣”;白居易的《花非花》把七绝的一二句割为“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之类;还有在六言绝句中或增加二言两句或减少一句的。
这样或增或减或破或割,就生出种种的词形来。
晚唐以至五代风气更盛,情况更复杂,最后遂成宋词了。
词是歌曲之辞,所以比起诗来,更多艳丽含情之作。
关于曲的源流,虽无资料可考,但应该是与词有关系的。
随着时代的变迁,或变其曲调,或生新曲,与词发生分歧,遂形成了与词稍有不同的东西了,那就是散曲。
元代的散曲,所用的曲调与杂剧完全相同,说明散曲的发展与杂剧有极密切的关系,所以散曲从来被认为是杂剧的附属品,也有道理,但是根据其文学的性质,则应该认为是同词一类,是别派的词。
本课程是讲解“诗词”的创作,而本教材主要是讲解近体诗(即格律诗)的创作,由于篇幅的原因,不涉及现代诗歌的赏析及创作。
故本节只将各类诗体及其流变做一概说。
第二节格律诗的基本认识
讲格律,主要是对唐代产生并定型的近体诗而言。
唐以前的诗一般只讲押韵,其他无固定要求,为了区别于近体诗,人们把唐以前形成的近体诗,称为“古体诗”,又叫“古诗”或“古风”。
把唐代定型,盛行到后来的讲究严整格律的诗,称为“近体诗”,又叫“今体诗”。
近体诗大致可分为三种:
一、律诗;一、排律;三、绝句。
这三种诗,又有无言和七言之别。
诗,一个字叫一言。
每句五个字叫五言,每句七个字叫七言。
五言律诗叫五律,七言律诗叫七律;五言绝句叫五绝,七言绝句叫七绝。
近体诗的格律,主要有押韵、平仄、对仗三大要素。
尤平仄更为复杂,更为主要。
词亦如此。
一押韵
一、什么是韵?
指的是音韵相同的读音。
用汉字来表达,就是韵母相同的字。
我们所说的韵,大致相当于汉语拼音方案中的韵母所发出的音。
因此可以说,凡是韵母相同的字都是同韵的字。
二、怎样押韵?
押韵,就是在某一诗句的句末用一个韵母相同的字来收尾。
押韵的地方叫“韵脚”近体诗都是逢双句押韵,单句不用韵(首句可用韵,可不用韵)。
例一:
梅花(一夫)
百花偏爱阳春月,歆喜梅花傲雪冰。
(bīng)
▲
绿叶何需相作伴,成泥如故沁脾心。
(xīn)
▲
例二:
九华山凤凰松(一夫)
无愧人问笫一松,(sōng)风姿不与众松同。
(tóng)
▲▲
蓁蓁羽叶如翔凤,矫矫鳞枝若衮龙。
(lóng)
▲
几度沧桑犹郁郁,千年风雨更葱葱。
(cōng)
▲
喜看古树青云志,振翅轩轩欲太空。
(kōng)
▲
三、古韵和今韵u
古韵,这里专指古代韵书,即流传至今的《平水韵》。
《平水韵》把汉字列为上平声、下平声、上声、去声、人声,五大部分。
每个声类都包含若干个韵目(见《平水韵》)。
今韵,经过一个世纪的历史进程,诗韵改革有了可喜的进展。
至今最有权威的是《中华诗词》2004年第六期上发表的《中平新韵(十四韵)》。
这部诗韵的发表,标志着新韵的建立已经完成了初创阶段。
进人了中期阶段,即诗词创作的实践阶段。
四、诗的和韵。
所谓和韵,就是依照别人诗中用过的韵来再作一首或数首u
和韵有“次韵”、“用韵”、“依韵”、“叠韵”和“限韵”等五种作法。
兹介绍二、三种:
次韵——又叫“步韵”。
这是和韵中要求最严格的一种。
次韵不仅限用别人诗向中的原韵、原字,而且连所用韵字的先后次序也不能改变。
即亦步亦趋,所以又叫“步韵”。
例如:
[原作]
路见偶感(邑人•程光辉)
御冷猪牛只靠皮,今天我遇狗穿衣。
▲▲
贫民出纳宽余日,自愿推恩不足奇。
▲
[和诗]
步光辉先生《路见偶感》韵(一夫)
牲畜防寒自靠皮,而今却见犬穿衣。
▲▲
穿衣不算稀奇亊,不报爹妈太足奇。
▲
用韵一—比次韵稍宽,要求使用別人原诗的韵字,但不必按照原用韵字次序的先后。
例如:
[原作]
题武担寺西台(唐·段文昌)
秋天如镜空,阁楼尽玲珑。
水暗金霞外,山明落照中。
▲▲▲
鸟行看渐远,松韵听难穷。
今日登临意,多欢笑语同。
▲▲
[和诗]
和题武担寺西台(唐·温会)
桑台烟树中,台榭造云空。
眺听逢秋兴,篇辞变国风。
▲▲▲
坐愁高鸟起,笑指远人同。
始愧才情薄,跻攀继韵同。
▲▲
依韵——比前两种又宽泛一些,只需依照别人原诗所用韵字的同一韵部的字,可不使用原韵的原字。
例如:
[原作]
愍儒坑(宋·王安石)
智力区区不为身,欲将何物助强秦。
▲▲
只应埋没千秋后,更足诗人发冢人。
▲
[和诗]
和《愍儒坑》(宋·严复)
范雎蔡泽兼商鞅,知足强秦不庇身。
▲
若道学葵先卫足,称诗发冢政能臣。
▲
二平仄
一、“四声”说。
平仄的形成和四声关系极为密切。
四声是汉字音律的具体表现,它体现了汉字音调的长短高低。
它的形成,是受了佛经转读的影响。
沈约作《四声谱》,“四声”之名才正式确立。
“四声”者,平、上、去、入也,并以此制韵。
古汉语的四声,平声是平调,上声是升调,去声是降调,入声短调。
现代汉语的四声,分别是阴平、阳平、上声和去声。
古汉语四声和现代普通话四声的关系大致如下:
平声——分化为普通话的阴平和阳平。
上声——演变为普通话的上声和去声。
去声——在普通话中仍为去声。
入声——是一个非常短促的声调。
北方话无入声字。
入声字变为去声的最多,其次是阳平,变为上声的最少。
二、平仄说。
平仄,是汉字的不同声调应用于诗词格律中的名称。
平,就是平声,指的是某个字读音的声调不升不降;仄,就是仄声,不平就叫仄。
也就是某个字的读音的声调或升或降。
因此,从现代汉语角度讲,凡阴平和阳平的字,都是平声;凡上声和去声的字,都是仄声。
从古汉语角度讲,除了‘‘平”声是平声字外,凡“上”、“去”、“入”三声的字,都是仄声。
诗词格律中的平仄就是这样划分的。
三、平仄的运用。
平仄在格律诗中的运用,是有规律的。
请记住以下几句话:
在出句中,平仄是两两交替使用的。
在对句中,与出句的平仄是对立的
联与联之间,平仄是相粘的
四、什么是粘?
就是要求相邻两联的中间两句之间平声字和平声字相粘联,仄声字和仄声字相粘联。
但起码的要求是:
在相邻两联之间,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须和前一联对句第二字的平仄相一致。
律诗来讲,余下各联类推。
为什么只要求相邻两句的第二字相粘呢?
因为律诗每句第二字的平仄最固定,且不许改变。
第二字以下的字,平仄并不十分固定。
五、五、七言律诗和五、七言绝句格式:
1.五言律诗
甲:
平起式乙:
仄起式
⊕--丨丨⊕丨一一丨
⊕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
首句可变为--丨丨-首句可变为⊕丨丨--
其余不变其余不变
2.七言律诗
甲:
平起式乙:
仄起式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首句可变为⊕-⊕丨--丨首句可变为⊕丨⊕--丨丨
其余不变其余不变
3.五言绝句
甲:
平起式乙:
仄起式
⊕--丨丨⊕丨--丨
⊕丨丨--⊕-⊕丨-
⊕丨--丨⊕--丨丨
⊕-⊕丨-⊕丨丨--
首句可变为--丨丨-首句可变为⊕丨丨--
其余不变其余不变
4.七言绝句
甲:
平起式乙:
仄起式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丨丨--⊕丨--丨丨-
首句可变为⊕-⊕丨--丨首句可变为⊕丨⊕--丨丨
其余不变其余不变
六、关于一三五不论。
关于律诗的平仄格式,七言历来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五言就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说法不完全正确,只能基本正确。
如:
“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式,第一字决不可不论。
如果不论,则成了“仄平仄仄平”,犯了大错误,诗论的术语叫做犯“孤平”。
又如:
“仄仄仄平平”这个句式,第三字也应当论。
如果不论,就变成了“仄仄平平平”,这叫下三平,亦是律诗之避忌。
相反,“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式,第三字也不能不论,如果不论,便成为“平平仄仄仄”,这叫下三仄,还是避忌为好。
可以说,七言诗的各种句子,第一字的平仄一律可以不论;第二字的平仄,一律必须分明;后面五个字的平仄要求,和五言诗相同。
至于“二四六分明”之说,也不全对。
如:
五言“一一—II”这个句式,可变为“一一丨一丨”;七言“丨丨—一一丨丨这个句式,可变为“丨丨—一丨一丨”。
四六则可不分明,这叫变格。
这种变格是合律的。
七、关于孤平和拗救。
所谓“孤平”,指的是一个平脚的诗句中,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叫做“孤平”。
“孤平”是律诗的大忌,应极力避免。
仄脚的句子无所谓“孤平”问题,句中即使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
平脚的句子五言的如“仄仄仄平平”,七言的如“平平仄仄仄平平”,也不会出现“孤平”。
这样一来,有三种句式排除了出现“孤平”的可能性。
唯一的就在五言的“平平仄仄平”这一句式中,第一字必须保持用平声,不能改动。
如果改用仄声,这个句子除了韵脚之外,就只剩下一个平声字,这就犯了“孤平”。
同样的道理,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一句式中,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能改动。
如果改用仄声,也犯了“孤平”。
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非用仄声字不可,犯了“孤平”,怎么办?
那就必须用“拗救”的办法来加以补救。
什么叫“拗救"?
“拗”,是指诗句中出现了不符合平仄要求的字。
凡出现拗字的诗句,叫“拗句"。
“救”,就是对拗句的补偿或补救。
具体地说,就是在一个诗句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就必须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位罝上,原来该用仄声的地方,改用一个平声字。
这就叫做“救”。
“拗救”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本句自救。
有两种形式。
其一,第一字拗,第三字救。
如五言的“平平仄仄平”,第一字如果用了仄声字,那么,第三字必须改用一个平声字加以补救,否则,就犯了“孤平”。
通过本句自救,这个句子就成了“仄平平仄平”。
同样的道理,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就相应地变成了“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样一来,除了韵脚之外,句中仍然保留了两个平声字。
还有两种情况也说一下:
“平平仄仄仄平平”。
这个句式,可变成“仄平平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式,可变成“平仄仄平平仄仄”。
这两种拗救,可以救也可以不救。
其二,第三字拗,第四字救。
如五言“平平平仄仄”的句式里,如果第三字用了仄声字,那么,第四个仄声字,就应该改用一个平声字,加以补救。
经过本句自救,这个句式就变成了“平平仄平仄”类推,七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就叫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但应注意,这种拗救,五言的第一字,七言的第三字,必须保持平声,不得改变。
第二种,对句相救。
这种拗救也有两种形式。
其一,如五言的“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一联中,如果出句笫一字用了仄声,那么,对句的第一字就应改用一个平声字加以补救。
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
七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相应地变成“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
应当注意,这种对句相救,只限于仄拗平救,而不能用于平拗仄救。
因为,平拗仄救,势必犯“孤平”也就是说,不能把“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拗救成“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
其二,在五言的“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一联中,如果出句第三字用了仄声,那么,对句就必须在相同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字,就变成“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这叫“半拗”,可救可不救。
但是,如果出句第四字用了仄声,那么,就非救不可。
必须在对句笫三字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字,这就变成“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这种情况罕见。
笫三种,本句自救,又对句相救。
如五言的“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一联中,往往在出句拗救成“平仄仄平仄”之后,对句也相应地变为“仄平平仄平”。
这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对句相救。
其二,七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这一联中,如果出句第一字和第三字用了“拗”,那么,对句相应的位置上就应该用“救”。
这一联就成了“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这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对句相救。
举一首七律拗救的例子
自嘲(鲁迅)
平平仄仄仄平平运交华盖欲何求?
仄仄平平仄仄平未敢翻身已碰头。
仄仄平平平仄仄破帽遮颜过闹市,
平平仄仄仄平平漏船载酒泛中流
平平仄仄平平仄横眉冷对千夫指
仄仄平平仄仄平俯首甘为孺子牛
仄仄平平平仄仄躲进小楼成一统
平平仄仄仄平平管他冬夏与春秋
王力先生说:
“拗而能救,就不是病。
”
三对仗
一、什么叫对仗?
就是把字数相等、意思相对(或相反)、结构相同(或相近)的两个句子,对称地排在一起,使两句之间形式上互相映衬,内容上互相补充。
二、对仗的要求。
对仗除了一般要求(字数相等、结构对称)之外,还要求字面相对,词性一致,平仄相对,避免同字对。
三、对仗的种类。
从内容来看,有工对、借对、邻对、宽对等四种。
从形式来看,有流水对、扇面对、错综对、半对半不对等四种。
1.工对,就是对偶工整的对仗。
凡是同一小类亊物的字词构成的对仗,都是工对。
如:
“沧波淮海东流水,风雨扬州北固山。
”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
”
2.借对,也是一种工对。
所谓借对,就是借用某个字的字音或字义,来跟它相对立的字构成的对仗。
如:
“飘零为客久,衰老羡君还。
”
“清江无限好,白鸟不胜闲。
”
3.邻对,就是相邻两类不同事物的字词互为对仗。
如
“鹊辞穿线月,花入曝衣楼。
”
4.宽对,凡是词性相同的字词互为对仗的,叫“宽对”。
如:
“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
”
5.流水对,是一种上下两句意思连贯、一脉相承或者互为因果、不能互为倒置的对仗。
如:
“沧浪千万里,日夜一孤舟。
”
6.扇面对,这是一种隔句为对的对仗。
即上联的出句对下联的出句;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对句相对。
如: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
出句对句
↓↓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
这不是律诗的对仗形式,纵有也罕见。
7.错综对,指的是相对仗的字词,位置有时错前,有时居后,而不是在相应的位置一两两成对。
如:
“上方鸣名馨,林下—僧还。
”
“上下”二字错开,是因为汉语小能说成“方上”或者“下林”之故。
8.半对半不对,指的是全联中,只有一部分相对,另一部分对仗不工,或者干脆不成对仗。
如
“岂有蛟龙愁失水,更无鹰隼与高秋。
”
“渤海新开府,中原尽点兵。
”
关于对仗种类,主要掌握前四种就行了。
四、对仗在诗中的位置。
绝句,可用对仗,亦可不用对仗。
五律和七律,必须用对仗。
对仗的位置,正例是中间两联用对仗,但也有一些例外。
有前三联用对仗的。
如
送友(唐李白)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
有后三联用对仗的。
如
悲秋(唐杜甫)
凉风动万里,群盗尚纵横。
家远传书日,秋来为客情。
愁窥高鸟过,老逐众人行。
始欲投三峡,何由见两京。
有四联全用对仗的,如:
登定王楼(朱熹)
寂寞番王后,光华帝子来。
千年余故国,万事只空台。
日月东西见,湖山表里开。
从知爽鸠乐,莫作雍门哀。
有的只有第三联(颈联)用对仗。
如
送贾至舍人(唐李白)
剪落梧桐枝,灉湖坐可窥。
雨洗秋山净,林光澹澹滋。
水闲明镜转,云绕画屏移。
千古风流事,名贤共此时。
诗评家称之为“蜂腰体”。
还有在首联和颈联用对仗的。
如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诗评家称之为“偷春格”。
五、对仗的避忌——合掌。
1.在一联的对仗中,出句与对句不可一意。
如果一意,为“合掌”。
如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
2.在一联对仗的出句与对句中,不能有意思相同或相近的词语相对。
不然,就叫合堂。
如:
“河与川”、“行与动”、“红与赤”、“稀与少”、“兵与卒”、“怀先哲与忆昔贤”等。
3.一首诗中,相邻的两联对仗,句子的结构要避免完全一样。
否则,也叫合掌。
如:
“高昌至蕊会,崇敬牡丹期。
短李芬芳酒,迂辛寂寞诗。
”
前一联中的“高昌”、“崇敬”是地名;后一联中的“短李”、“迂辛”是人名。
都是名词,且是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