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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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市规发[2004]1268号
关于在民用建筑内扩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制范围并颁布《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当今应当应用广泛、技术成熟且经济合理的室内灭火设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对建筑内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有具体规定。
为遏制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北京市决定下列建筑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建筑物总面结大于2000平方米的商店、超市及其库房;
2、单位建筑物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商店、招待所、旅游度假中心;
3、单位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餐馆、茶馆;
4、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设制在民用建筑内的商店、对外营业餐厅及其厨房、地下室旅馆;
5、独立建造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所定义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凡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时,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由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编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BJ01-617-2004),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审定,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是对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补充。
工程建设首先要执行国家标准,当国家标准尚未规定,但符合北京市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条件的场所,应执行本规程。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上述1—5项范围内的已建建筑物凡未达到本通告要求的,应由所属单位加紧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保证在12个月内通过验收。
各区县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本规程由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出版发行,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目次
1总则……………………………………………………
(1)
2名词术语………………………………………………
(1)
3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2)
4系统组件和管道………………………………………
(2)
4.1喷头…………………………………………………
(2)
4.2报警阀组……………………………………………
(2)
4.3水流指示器…………………………………………(3)
4.4末端试水阀…………………………………………(3)
4.5水泵结合器…………………………………………(3)
4.6倒流防止器…………………………………………(3)
4.7消防给水……………………………………………(3)
4.8管材及其连接件……………………………………(4)
5喷头布置………………………………………………(4)
5.1一般原则……………………………………………(4)
5.2直立、下垂型标准喷头……………………………(5)
5.3直立、下垂型扩展覆盖喷头………………………(5)
5.4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5)
条文说明……………………………………………………(6)
1总则
1.0.1为了充分发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生命和财产的作用,正确、合理地设计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结合北京市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2本规程适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建筑中枢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性质的场所、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等民用建筑;简易自动喷水式湿式系统,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系统房间的室内净空高度不应超过8m,系统保护区域面积不超过1000m²。
1.0.3本规程是结合北京市情况,对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补充。
建筑工程自动灭火设计应首先执行现行的国家防火设计规范,当建筑物符合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时,应执行本规程相关条文。
1.0.4设计中采用自动灭火系统的组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2名词术语
2.0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由喷头、管网和能够满足自动给水水源以及相关组建组成,设备配置相对简单的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02倒流防止器
由两级止回装置和泄压排水装置组成的严格限制管道中压力水单向流动的水力控制特种阀门。
0.5
2.03快速响应喷头
响应时间指数RTI≤50(m.s)的闭式洒水喷头。
2.04边墙扩展覆盖喷头
流量系数K=115的直立、下垂型快速响应喷头。
3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3.0.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水强度不应低于6Lmin.m²,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²,设计火灾延续时间30min。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最小工作压力为0.5MPa。
3.0.3当设置场所分隔成不同面积的房间,且每个房间分割墙的耐火极限不小于0.5h时,在喷水强度不变得情况下,系统作用面积可按设计作用面积不宜小于80m²。
1、仅在走廊设置单喷头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疏散距离对应得署但面积确定。
2、居住建筑采用快速响应喷头时,可按最大房间的实际面积作为系统涉及作用面积,但系统设计喷头动作数量不应少于4个。
给水管道的管径不应小于DN25。
4系统组件和管道
4.1喷头
4.1.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旅馆、招待所等建筑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
4.1.2当喷头布置受场所限制、喷头向间距大于本规程第5.2.1条的规定时,可选用直立、下垂型扩展覆盖喷头或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
4.2报警阀组
4.2.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符合下列条件时应设湿式报警阀门组。
1.采用K=80喷头,总个数大于等于20个
2.采用K=115喷头,总个数大于等于12个
4.2.2当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增压泵组时,湿式报警阀组压力开关应转换为声光报警,信号传至有人值班的房间。
4.2.3湿式报警阀门组最小规格为DN65,当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管计算小于等于DN65时,仍应选用DN65湿式报警阀组。
4.2.4住宅类建筑户内直接与生活给水系统相连接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连接处应设置控制阀和止回阀,并可不设湿式报警阀组。
4.3水流指示器
4.3.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数量超过20个,且喷头设置在不同楼层时,宜设置水流指示器并将其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内。
4.4末端试水阀
设置水流指示器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置末端试水阀及压力表。
4.5水泵接合器
设置湿式报警阀组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置水泵接合器。
4.6倒流防止器
当设置湿式报警阀组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说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4.7消防给水
4.7.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直接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火室内消火栓管网供水。
4.7.2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生活给水火消火栓给水共用一个系统时,应验算给水系统能满足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需的最大流量和压力。
4.7.3当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泵供水时,可不设置备用消防给水泵。
4.8管材及其连接件
4.8.1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铜管、不锈钢管火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氯化聚氯乙烯(CPVC)塑料管及管件。
4.8.2镀锌钢管应采用丝扣、法兰、沟槽连接件连接,若采用焊接时,焊接处内外壁应作防腐处理;CPVC塑料管及管件应采用专用的粘结剂粘结。
4.8.3选用CPVC塑料管构成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且喷头公称动作温度不宜高于68C,安装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CPVC塑料管应采用隐蔽安装。
2、安装下垂式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棚的距离在150mm以内;喷头最大间距为4.0m。
3、安装边墙型或扩展边墙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棚的距离在150mm以内、且与边墙的距离不超过100mm;喷头间距不大于3.6m。
4、CPVC管道不可固定在可燃物构件上,当CPVC管作为连通管道使用或通过可燃物较多场所时,需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5、CPVC仅用于配水管及配水支管,且每一根配水管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5喷头布置
5.1一般原则
5.1.1喷头布置应设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且有利于均匀喷水的位置、喷头应防止屏障热气流或影响喷头布水。
5.1.2喷头布置应保证布水均匀,喷头数量应满足设计喷水强度的要求。
5.2直立、下垂型标准喷头
5.2.1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的喷头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设计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
喷头间距不应大于4.0m,且不宜小于2.4m;喷头与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5.2.2溅水盘的位置,直立、下垂型标准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就距离,不应小于75mm、且不宜大于150mm(吊顶型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除外)。
当有障碍物时,应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要求布置,但喷头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5.3直立、下垂型扩展覆盖喷头
直立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为30.1m²,最大间距为5.5m,其他要求同标准直立型喷头;下垂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为23.8m²,最大间距为4.9m,其他要求同标准下垂型喷头。
采用上述喷头时,应根据保护面积和间距进行喷头布置。
5.4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为37.2m²,最大间距为8.5m,其他要求同标准边墙型喷头。
采用该喷头时应根据保护面积和间距进行喷头布置。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DBJ01-617-2004
条文说明
2004北京
目次
1总则……………………………………………………(8)
3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9)
4系统组件和管道………………………………………(10)
4.1喷头…………………………………………………(10)
4.2报警阀组……………………………………………(11)
4.3水流指示器…………………………………………(11)
4.4末端试水阀…………………………………………(11)
4.5水泵结合器…………………………………………(11)
4.6倒流防止器…………………………………………(11)
4.7消防给水……………………………………………(12)
4.8管材及其连接件……………………………………(12)
5喷头布置………………………………………………(13)
5.1一般原则……………………………………………(13)
5.2直立、下垂型标准喷头……………………………(13)
1总则
1.0.1说明制订本规程的目的和意义,即为控制初期火灾的蔓延,遏制人员伤亡的特大恶性火灾的发生,提高我市整体消防水平,有效地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1.0.2说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2001年公安部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四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修改,这是针对较大工程建设项目设置。
目前出现的小歌舞厅、小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小商店、小剧场等供公共聚集场所,从消防安全角度出发,需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规程主要适用于这些中小型工程项目的设置;
2.随着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不断发展,作为公众消费的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越来越多,这些场所人员、财产高度密集的地方,且大都位于繁华的街区,消防工作非常重要。
根据统计表明,这些公共场所消防问题大部分集中在经营面积2000m²以下的中小型场所重,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馆、饭店等,由于经营面积小,管理不严,不同程度的存在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就会会大量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极易酿成重大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要求是当务之急。
另外,随着我市整体消防水平的提高,部分高级住宅、底层商店等,建设单位有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要求,而现有国家标准尚未涵盖这部分工程项目,因此,迫切需要编制一套简便易行的地方性规程,对现在国标进行补充,适当扩大民用建筑内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范围,并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简化,使之既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又能达到简便实用的目的。
3、许多中小型工程的建设单位自身要求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是执照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投资大,设备复杂。
因此,中小型建筑的改选可以执照本规程进行,以满足城市整体消防水平的发展要求。
4、系统保护区域室内净空高度不超过8m,面积不超过1000㎡时,其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本规程设置;其他情况应按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设置。
1.0.3主要说明本规程与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之间的主次关系,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执行国家标准、符合本规程公告要求需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得建筑工程,应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0.4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现有的消防水平,对现有国家标准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范围的扩大。
个别关键组件采用了一些新产品,本条要求这些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应是经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未经检测的产品不得采用。
3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3.0.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水强度的设计参数主要来源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表5.0.1的中危险级I级的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对较表5.0.1的作用面积小,总用水量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少,简易自动喷水的主要目的是扑救初期火灾,并防止火灾的大范围扩散,为人员疏散赢得了时间。
因此要求火灾延续时间为30min。
因为考虑30min内可以得到人员疏散和请求消防员支援的时间。
相关设计流量的计算也可以简化。
自动喷水设计流量=流量系数作用面积喷水强度。
(流量系数可取1.15—1.3,一般取1.2)。
喷头最不利点的压力要求取0.05MPa,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的规定一致。
工作压力过小会导致喷头喷射距离变小和喷水的均匀度变差。
3.0.2本规程推荐使用快速响应喷头,当采用快速响应喷头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可比普通型喷头要求要小一些,美国NFPA规定使用快速响应喷头折减系数计算出的作用面积为84㎡,鉴于NFPA中的管网压力及吊顶要求相对我国的情况要好,因此提出作用面积不得小于100㎡。
3.0.3大开时间设计用水量较多,考虑到当房间的围护结构耐火等级较高时(耐火极限0.5h的隔墙在防火规范中为二级耐火等级,取房间隔墙耐火极限与简易自动喷水时间相一致),在喷水强度不变的情况下,系统作用面积可按设置场所最大面积的房间或走廊作为系统设计作用面积,但整个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80㎡。
比如建筑隔间单个房间面积较小,按最大房间面积计算的用水量过小,不能保证喷头开放后的布水效果,因此规定系数的作用面积不能小于80㎡。
1.此条文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的规定一致。
计算方法与设计喷头数量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一致。
2、居住建筑(主要指住宅、别墅、公寓),如采用快速响应喷头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可按照保护区中最大房间的面积计算、可不按作用面积不能小于80㎡考虑,因此使用快速响应喷头的住宅有一定优势。
尽管居住建筑的房间面积较小,系统设计喷头动作数量仍不应少于4个。
4系统组件和管道
4.1喷头
4.1.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人员密集,或在危险性大,为防止火灾蔓延,规定必须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目前北京市的小旅馆、招待所多为地下建筑改造,疏散条件差、人员对环境较陌生,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
4.1.2当房间顶部有梁、管线等不规则障碍物时,喷头布置可选用直立、下垂型扩展覆盖喷头或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由于直立、下垂型扩散覆盖喷头或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较普通喷头保护面积大,故在相同面积的房间内使用的喷头数量少。
直立、下垂型扩展覆盖喷头或边墙扩展覆盖喷头的间距,应根据系统得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
4.2报警阀组
4.2.3当计算出系统主管小于等于DN65时仍选用DN65报警阀组。
因为目前国内市场的湿式报警阀组最小规格为DN65,其他小直径的报警阀组目前不能满足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标准。
4.2.4住宅类建筑,户内直接与生活给水系统相连接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置控制阀和止回阀。
控制阀可为手动控制。
是否要设置倒流防止器,不作具体规定,由设计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定。
4.3水流指示哭器
4.3.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有湿式报警阀组,且喷头布置在不同楼层时,宜设置水流指示器并将其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内。
4.4末端试水阀
住宅设置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不设末端试水阀。
4.5水泵接合器
系统喷头总个数大于等于20个时应设湿式报警阀组,其系统保护的面积较大,用水量也大,因此要求设水泵接合器。
4.6倒流防止器
设置倒流防火器主要是防止自动喷水系统污染城市用水。
本条文只强调与市政给水直接相连的简易自喷系统,当总入口与市政给水管接口处已设有倒流防止器时不再重复设置,意在减小水头损失,充分利用市政给水压力。
4.7消防给水
4.7.2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与生活给水或消火栓共用一个系统,水量不叠加。
给水系统最大流量能满足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需的设计流量和压力即可。
4.7.3采用专门的消防泵给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供水时,可不用备用消防给水泵。
4.8管材及其连接件
4.8.1CPVC中文名称为氯化聚氯乙烯。
CPVC塑料管材与管件是指经过注塑料或挤出等加工成型的塑料管材和管件。
详见国家标准《工业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道系统》(GB/T18998.1)第一部分:
总则。
4.8.2CPVC塑料管材和管件连接应用正确使用的粘合剂,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管道需要刷漆时,应使用水基丙烯酸乳胶漆。
4.8.3CPVC塑料管相对比金属管材的耐火性能差,因此必须采用快速响应喷头,且喷头公称动作温度不宜高于68C,加以快喷头喷水动作时间。
1.CPVC塑料管比金属管施工安装简单,由于其耐火性能相对较差,因此采用隐蔽安装。
隐蔽安装是指配水管线安装在吊顶与顶板之间,吊顶应是非普通型的,网格、栅板类的吊顶不能认为是隐蔽安装。
2.防止可燃物构件自身发生火灾致使CPVC管道变形,当CPVC管道作为连通管道使用或通过可燃物较多房间时,须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使得耐火等级达到该场所得耐火要求。
3.为了保证供水的可靠,CPVC管不可用于主立管,每一根配水管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5喷头布置
5.1一般原则
5.1.1喷头是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关键组件,受火灾热气流加热开放后喷水并启动系统。
能否合理地布置喷头,将决定喷头能否及时动作和按规定强度喷水。
本条文规定了布置喷头所应遵循的原则。
1.将喷头布置在顶板和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烟气流的部位,有利于喷头热敏元件的及时受热;
2.喷头的洒水能均匀分布。
5.1.2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间距的设计参数,源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7.1.2条,表7.1.2的喷水强度6L/min.m²,按中危险级I级的喷水强度而定。
5.2.2此条文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