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三位一体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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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三位一体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模板

附件1

2020年常州市“三位一体”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经济“三位一体”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加快推进制造强市建设,根据《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精神,特制定2020年项目指南。

一、支持企业跨越发展

(一)大企业大集团培育

1.“中国企业500强”

(1)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集团)。

(2)申报条件。

企业为首次入围中国企业联合会2020年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集团)(2019年度经营实绩),且该企业(集团)2019年度开票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019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值。

(3)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集团)。

2.“百亿企业”

(1)支持重点。

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集团)。

(2)申报条件。

企业为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公布的营业收入(2019年度经营实绩)首次超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企业(集团),且该企业(集团)2019年度开票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019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值。

(3)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集团),按首超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集团)。

3.新增长点企业

(1)支持重点。

支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当年新增产出较大,对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有力支撑作用的新增长点企业。

(2)申报条件。

企业2019年度新增工业开票销售额排名全市前10位,金额不低于10亿元,且增幅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以税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相关指标参照全市工业星级企业评比办法)。

(3)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排名1-5和6-10两个等次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4.十大产业链企业

(1)支持重点。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较好,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起到推动和引领作用的十大产业链重点企业。

(2)申报条件。

十大产业链重点企业2019年度净增税收5000万元以上(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上缴入库组成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各项税收总和。

不包含100%为中央级税收税额、当年度免抵退税额、减免税额、稽查查补税额、补交以往年度欠税额、除个人所得税以外代扣代缴税额、社保基金和各项非税收入等,相关指标参照全市工业星级企业评比办法)。

(3)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净增税收1亿元(含1亿元)、净增税收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两个等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申报主体。

2019年度全市十大产业链企业库在库企业。

注:

“中国企业500强”、“百亿企业”、新增长点企业及十大产业链企业奖励,同一企业就高不重复享受。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支持重点。

鼓励更多企业聚焦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专注发展自身有竞争力的生产技术或产品。

(2)支持条件。

企业2019年度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

(3)支持方式。

对被认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支持智能制造提升

(一)加快企业有效投入

1.支持重点:

分类施策支持企业有效投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采用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化控制系统、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高端智能装备及研发装备,实现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升级换代,提升安全、环保水平。

2.申报主体:

(1)列入市十大产业链企业库、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库、“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库(三个企业库分别由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确定),且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企业;

(2)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3.申报条件:

(1)十大产业链企业:

2019年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投入2000万元以上。

(2)传统优势产业企业:

2019年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投入1000万元以上,且企业2019年入库税收50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入库证明为准)。

(3)“十百千”创新型企业:

2019年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投入500万元以上,且企业2019年研发投入占比3%以上。

4.支持方式:

最高按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投入额的6%给予补助(通过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的,最高按年租赁金额的6%进行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申报要求:

(1)设备均已到场(不包括厂房、办公设备、汽车等非生产性设备);

(2)申报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投入额为不含增值税金额,金额小于1万元的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不计入投入额,发票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项目核准或备案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

(4)辖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核,并填报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0)。

(二)支持智能车间(工厂)建设

(1)支持重点。

企业围绕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装备互联互通、生产过程调度、产品信息追溯、环境和资源能源消耗监控、设计生产联动协同等进行车间智能化改造,创建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智能车间,在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申报条件。

企业2019年度获省示范智能车间认定,且省级财政资金未给予奖励的;企业2019年度获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认定的。

(3)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被认定企业,按照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省、市示范智能车间(工厂)建设企业。

(三)支持高端装备发展

1.支持首台套研制应用

(1)支持重点。

鼓励企业开展高端装备攻关研制,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的研制应用。

(2)支持条件。

企业在国内首家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并经用户使用的首台(套)重大装备(价值不低于50万元)及关键零部件,2019年被认定为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

(3)支持方式。

被认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被认定企业。

2.高端装备研制赶超

(1)支持重点。

鼓励企业实施国家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项目及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项目。

(2)支持条件。

企业承担2019年国家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或中标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项目。

(3)支持方式。

按不超过国家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国家财政奖补资金或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项目省财政奖补资金20%的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企业。

3.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

(1)支持重点。

鼓励和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在常建设运营智能制造相关的国家级实验室、工业数据中心、“互联网+”等功能服务平台或展示体验平台,为常州本地企业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规划咨询、方案设计、培训展示、智能制造集成服务等。

(2)申报条件。

为常州本地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相关解决方案,且2019年成功服务(以服务客户加盖公章的用户智能化提升指标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智能化提升评估报告等为准)企业数不少于10家,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3)支持方式。

最高按2019年服务金额的15%给予补助,设备销售不计入服务金额,服务发票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引进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服务商。

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一)支持高水平创新载体建设

(1)支持重点:

支持企业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

(2)支持条件:

企业2019年度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企业2020年获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3)支持方式。

对新获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8万元奖励。

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在省和国家支持的同时,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国家级)和300万元(省级)的配套支持。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被认定企业。

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一)提升工业设计水平

(1)支持重点:

围绕推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设计水平。

(2)支持条件:

企业2019年度获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3)支持方式。

对获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被认定企业。

(二)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

(1)支持重点:

鼓励工业企业探索“制造+服务”的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融资租赁服务等业态,加快向品牌运营商、系统集成商、工程承包商、方案提供商、售后服务商转型。

支持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和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引导企业向价值链“微笑曲线”两端延伸。

(2)支持条件:

企业2019年度被认定为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3)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被认定企业。

附件2

2020年“三位一体”

专项资金培育大企业大集团项目申请表

申报企业(盖章):

企业地址

邮编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2019年度企业经营状况(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申请奖励资金(万元)

申报类型

□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奖励资金

□营业收入首次超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企业(集团)奖励资金

申报理由

 

辖市区工信局(经发局)审核意见

(盖章):

 

辖市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3

2020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工业经济

新增长点企业项目申请表

单位:

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有制类型

□国有□集体□民营□外资□港澳台资

税务登记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企业

所在辖市(区)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企业地址

企业2019年

开票销售收入

同比增长(%)

企业2019年

入库税金

同比增长(%)

企业2018年

开票销售收入

同比增长(%)

企业2018年

入库税金

同比增长(%)

初审意见

辖市(区)工信(经发)部门

(盖章)

年月日

辖市(区)财政局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开票销售收入指工业企业当年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增值税销售收入。

2.入库税金是指企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实际入库组成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各

项税收总和,不包含100%为中央级税收税额、当年度免抵退税额、减免税额、稽

查查补税额、补交以往年度欠税额、除个人所得税以外代扣代缴税额、社保基金和

各项非税收入等。

3.税务登记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字母务必填大写。

4.请企业确保税务登记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一栏填写完整准确;未实现三证合

一的企业请在该栏填写两个号码并做标识。

因填表问题造成数据不准确,由企业承

担责任。

附件4

2020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十大

产业链企业项目申请表

单位:

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有制类型

□国有□集体□民营□外资□港澳台资

税务登记证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企业

所在辖市(区)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2019年度入库税金

2018年度入库税金

初审意见

 

辖市(区)工信(经发)部门(盖章)

年月日

 

辖市(区)财政局(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入库税金是指企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实际入库组成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各

项税收总和,不包含100%为中央级税收税额、当年度免抵退税额、减免税额、稽

查查补税额、补交以往年度欠税额、除个人所得税以外代扣代缴税额、社保基金和

各项非税收入等。

2.税务登记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字母务必大写。

3.请企业确保税务登记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一栏填写完整准确;未实现三证合

一的企业请在该栏填写两个号码并做标识。

因填表问题造成数据不准确,由企业承

担责任。

附件5

2020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工业经济

新增长点企业项目/十大产业链企业项目

入库税金证明

单位:

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及

职务(自然人)

企业(在常)

所在辖市、区

税务登记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19年度入库税金

2018年度入库税金

所在地纳税服务局

意见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入库税金是指企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实际入库组成全市财政

总收入的各项税收总和,不包含100%为中央级税收税额、当年度免抵

退税额、减免税额、稽查查补税额、补交以往年度欠税额、除个人所

得税以外代扣代缴税额、社保基金和各项非税收入等。

2.税务登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母务必填大写。

3.请企业确保税务登记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一栏填写完整准确;

未实现三证合一的企业请在该栏填写两个号码并做标识。

因填表问题

造成数据不准确,由企业承担责任。

附件6

2020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加快

企业有效投入项目申请表

单位:

万元、%

企业名称(章)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

类别

〔注1〕

企业性质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其他

企业

所在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及建设内容

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文号

备案

时间

项目已享受的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名称

〔注2〕

2019年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设备金额

其中:

进口设备

金额

新增工业机器人台数

生产情况

2019年

企业基本

情况

销售收入

同比增幅

入库税金

同比增幅

利润

同比增幅

研发投入占比

创汇

(万美元)

2020年

预计效益

销售收入

同比增幅

入库税金

同比增幅

利润

同比增幅

研发投入占比

创汇

(万美元)

项目

实施方向

〔注3〕

智能制造

绿色

制造

工业

强基

品种质量提升

其他

改造

是否无地技改〔注4〕

融资需求及

金额

〔注5〕

初审意见

辖市(区)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章)

注:

1.企业类别中,十大产业链企业填①,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填②,“十百千”创新型企业

填③。

三个企业库中重复的企业,可自主选择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报本项目。

2.已经享受国家、省、市专项资金的,填专项资金名称。

3.项目实施方向打“√”,可多选。

4.无地技改是指:

在现有厂房中实施的,不新增用地的技改项目,该项填“是”或新增

用地亩数。

5.有融资需求的填具体金额,无融资需求的填“无”。

附件7

2020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

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情况表

企业名称(章):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注:

项目概况主要介绍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基本情况。

简要描述企业发展情况、行业地位、主要产品情况、产品市场占

有率、企业技术实力等。

2.企业技改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描述技术改造的目的,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

规模、建设方案、设备购置情况、智能化、绿色化提升改造情况等)。

3.项目实施预期绩效。

着重介绍项目技术、产品的创新性(专利、平台建设等),项

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年新增销售、利润、税收,劳动生产率、能源资源利

用效率提升等方面)。

附件8

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2019年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发票清单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单位:

万元

设备名称

金额

发票(报关)号

开票(报关)日期

供货单位

备注

合计:

附件9

2020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

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项目申请表

企业名称

(章)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企业所在地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国有□民营

□合资□其他

成立时间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简介;

2、核心竞争力(优势业务、人才队伍、研发能力、实施能力、服务保障等);3、获得奖励、荣誉等情况。

二、2019年智能制造业务开展情况

业务收入

入库税金

利润

智能制造服务业务订单数

智能制造服务业务客户数

智能制造服务实施案例数

智能制造服务发票金额

三、2019年智能制造服务项目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服务时间

项目金额

1

2

3

……

四、典型案例:

列举申报单位2019年开展智能制造服务典型案例1-2个,重点介绍用户单位通过服务前后成效对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效率提升,质量提升,节能安全环保提升等)。

初审意见

辖市、区工信(经发)局、财政局(章)

附件10

2020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申报汇总表

 

申报企业情况

申报项目情况

2019年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设备金额

其中:

进口设备金额

新增工业机器人台数

2019年生产情况

预计2020年效益

项目实施方向

〔注3〕

是否无地技改〔注4〕

融资需求及金额〔注5〕

审核情况

〔注6〕

所属地区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统一信用代码

企业类别〔注1〕

企业性质

企业所在地

项目联系人、电话

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文号

备案时间

项目已享受的国家、省专项资金名称〔注2〕

销售收入(万元)

同比增幅(%)

入库税金(万元)

同比增幅(%)

利润(万元)

同比增幅(%)

研发投入占比

创汇

(万美元)

销售收入(万元)

同比增幅(%)

入库税金(万元)

同比增幅(%)

利润(万元)

同比增幅(%)

研发投入占比

创汇

(万美元)

智能制造

绿色制造

工业强基

品质质量提升

其他改造

项目核准备案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入库、申报、备案证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申报表、营业执照、承诺书法人代表是否一致

 

1

2

3

4

注:

1.企业类别中,十大产业链企业填①,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填②,“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填③。

三个企业库中重复的企业,可自主选择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报本

项目。

2.已经享受国家、省、市专项资金的,填专项资金名称。

3.项目实施方向打“√”,可多选。

4.无地技改是指:

在现有厂房中实施的,不新增用地的技改项目,该项填“是”或新增用地亩数。

5.有融资需求的填具体金额,无融资需求的填“无”。

6.辖市(区)工信部门须在审核情况栏内填写审核意见,并由相关审核负责人在表头签字,加盖局公章。

附件11

智能制造服务商项目申报汇总表

辖市区经信(经发)局、财政局(盖章):

序号

企业基本情况

2019年智能制造业务开展情况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所在地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

性质

成立

时间

业务

收入

入库

税金

利润

智能制造服务业务订单数

智能制造服务业务客户数

智能制造服务实施案例数

智能制造服务发票金额

1

国有/民营/合资/其他

2

3

……

附件12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填写。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承诺:

对该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真实。

如存在虚假违规情况,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审核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市县财政部门承诺:

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

如本环节审核行为存在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审核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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