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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模板工程搭设要求

 

一般模板工程搭设要求(总15页)

模板工程搭设的基本要求

一.一般规定:

1.混凝土梁的施工应采用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分层浇筑,每层厚度不得大于400mm。

2、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

(1)受压构件:

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联系构件不应大于200。

(2)受拉构件:

钢杆件不应大于350:

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3、承重的支架柱,其荷载应直接作用于立杆的轴线上,严禁承受偏心荷载,钢管的初始弯曲率不得大于1/1000。

4、模板体系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性施工措施,确定其构造和所承受的荷载;

(2).绘制配板设计图、支撑设计布置图、细部构造和异型模板大样图;

(3).按模板承受荷载的最不利组合对模板进行验算;

(4).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5).编制模板及配件的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转使用计划;

(6).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设计、施工说明书。

二.模板安装构造

1、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

基土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

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工程可采用混凝土、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

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2、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8m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3、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4、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

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5、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

安装过程中应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6、当支架立柱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架立柱的顶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

7、对梁和板安装二次支撑前,其上不得有施工荷载,支撑的位置必须正确。

安装后所传给支撑或连接件的荷载不应超过其允许值。

8、梁和板的立柱,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9、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10、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

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

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

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11、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mmx50mm木条或25mmx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

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Φ48ⅹ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

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用铁钉钉牢。

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12、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13、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不应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不应少于四个吊点。

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三、支架立柱安装构造

1、木立柱宜选用整料,当不能满足要求时,立柱的接头不宜超过1个,应采用对接夹板接头方式。

立柱底部可采用垫块垫高,但不得采用单码砖垫高,垫高高度不得超过300mm。

2、木立柱底部与垫木之间应设置硬木对角楔调整标高,并应用铁钉将其固定于垫木上。

3、木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规定,严禁使用板皮替代规定的拉杆。

4、所有单立柱支撑应位于底垫木和梁底模板的中心,并应与底部垫木和顶部梁底模板紧密接触,且不得承受偏心荷载。

5.当仅为单排立柱时,应于单排立柱的两边每隔3m加设斜支撑,且每边不得少于两根,斜支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0°。

6.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7、.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两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

8.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9.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10.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的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

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

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

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11、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四、基础及地下下工程普通模板安装构造

1.地面以下支模应先检查土壁的稳定情况,当有裂纹及塌方危险迹象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业。

当深度超过2m时,操作人员应设梯上下。

2.距基槽(坑)上口边缘1m内不得堆放模板。

向基槽(坑)内运料应使用起重机、溜槽或绳索;运下的模板严禁立放于基槽(坑)土壁上。

3.斜支撑与侧模的夹角不应小于45°,支于土壁的斜支撑应加设垫板,底部的对角楔木应与斜支撑连牢。

高大长脖基础若采用分层支模时,其下层模板应经就位校正并支撑稳固后,方可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4.在有斜支撑的位置,应于两侧模间采用水平撑连成整体。

五柱模板安装:

1.现场拼装柱模时,应适时地按设临时支撑进行固定,斜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60°,严禁将大片模板系于柱子钢筋上。

待四片柱模就位组拼经对角线校正无误后,应立即自下而上安装柱箍。

2、若为整体预组合柱模,吊装时应采用卡环和柱模连接,不得用钢筋

钩代替。

3、柱模校正(用四根斜支撑或用连接在柱模顶四角带花篮螺丝的揽风

绳,底端与楼板钢筋拉环固定进行校正)后,应采用斜撑或水平撑进行四

周支撑,以确保整体稳定。

当高度超过4m时,应群体或成列同时支模,并应将支撑连成一体,形成整体框架体系。

当需单根支模时,柱宽大于500mm,应每边在同一标高上设不得少于两根斜撑或水平撑。

斜撑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60°,下端尚应有防滑移的措施。

4、角柱模板的支撑,除满足上款要求外,还应在里侧设置能承受拉、

压力的斜撑。

六;墙模板安装:

1.当用散拼定型模板支模时,应自下而上进行,必须在下一层模板全

部紧固后,方可进行上一层安装。

当下层不能独立安设支撑件时,应采取

临时固定措施。

2.当采用预拼装的大块墙模板进行支模安装时,严禁同时起吊两块模

板,并应边就位、边校正、边连接,固定后方可摘钩。

3.安装电梯井内墙模前,必须于板底下200mm处牢固地满铺一层脚手板。

4.模板未安装对拉螺栓前,板面应向后倾一定角度。

安装过程应随时

拆换支撑或增加支撑。

5.当钢楞长度需接长时,接头处应增加相同数量和不小于原规格的钢

楞,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墙模板宽或高的15%~20%。

6.拼接时的U型卡应正反交替安装,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两块模板

对接接缝处的U型卡应满装。

7.对拉螺栓与墙模板应垂直,松紧应一致,墙厚尺寸应正确。

8.墙模板内外支撑必须坚固、可靠,应确保模板的整体稳定。

当墙模板外面无法设置支撑时,应于里面设置能承受拉和压的支撑。

多排并列且间距不大的墙模板,当其支撑互成一体时,应有防止灌筑混凝土时引起临近模板变形的措施。

七、立梁和整体楼盖梁结构模板安装

1.安装独立梁模板时应设安全操作平台,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独立梁底模或柱模支架上操作及上下通行。

2.底模与横楞应拉结好,横楞与支架、立柱应连接牢固。

3.安装梁侧模时,应边安装边与底模连接,当侧模高度多于两块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4.起拱应在侧模内外楞连固前进行。

八楼板或平台板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预组合模板采用桁架支模时,桁架与支点的连接应固定牢靠,桁架支承应采用平直通长的型钢或木方。

2.当预组合模板块较大时,应加钢楞后方可吊运。

当组合模板为错缝拼配时,板下横楞应均匀布置,并应在模板端穿插销。

3.单块模就位安装,必须待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

4.U型卡应按设计规定安装。

九、其它结构模板安装:

1.安装圈梁、阳台、雨蓬及挑檐等模板时,其支撑应独立设置,不得

支搭在施工脚手架上。

2.安装悬挑结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悬挑工作台,并应设置防护

栏杆和安全网。

作业处的下方不得有人通行或停留。

3.烟囱、水塔及其它高大构筑物的模板,应编制专项施工设计和安全

技术措施,并应详细的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后方可安装。

十、模板拆除

1、当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或已达到设计规定强度时,如需提前拆模

或承受部分超设计荷载时,必须经过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其强度能足够承

受此荷载后,方可拆除。

3、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作配筋的结构中,承受混凝土重量的模板,应

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25%后方可拆除承重模板。

如在已拆除模板的结

构上加置荷载时,应另行核算。

4、大体积混凝土的拆模时间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使混凝

土内外温差降低到25°以下时方可拆模。

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温度裂缝。

5、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宜在施加预应力前拆除,底模应在施

加预应力后拆除。

设计有规定时,应按规定执行。

6、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应有效和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须装入工

具袋或系挂在身上,并应检查拆模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7、模板的拆除工作应设专人指挥。

作业区应设围栏,其内不得有其它

工种作业,并应设专人负责监护。

拆下的模板、零配件严禁抛掷。

8、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

当设计无规定时,可

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9、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信号或行动,应具有足够的操

作面,人员应站于安全处。

10、高处拆除模板时,应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规定。

严禁使用大锤和撬

棍,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3层。

11、在提前拆除互相搭连并涉及其它后拆模板的支撑时,应补设临时支

撑。

拆模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12、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

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

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13、已拆除了模板的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值后方可承受

全部设计荷载。

若在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需在结构上加置施工荷载时,

应另行核算,强度不足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14、遇6级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

雨、雪、霜后

应先清扫施工现场,方可进行工作。

15、拆除有洞口模板时,应采取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

洞口模板拆

除后,应及时进行防护。

16、当拆除钢楞、木楞、钢桁架时,应在其下面临时搭设防护支架,使

所拆楞梁及桁架先落于临时防护支架上。

17、当立柱的水平拉杆超出2层时,应首先拆除2层以上的拉杆。

当拆

除最后一道水平拉杆时,应和拆除立柱同时进行。

18、当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对称地分别向

两端拆除。

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18、对于多层楼板模板的立柱,当上层及以上楼板正在浇筑混凝土时,

下层楼板立柱的拆除,应根据下层楼板结构混凝土强度的实际情况,经过计算确定。

19、拆除平台、楼板下的立柱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处拉拆。

20、拆除条形基础、杯形基础、独立基础或设备基础的模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拆除前应先检查基槽(坑)土壁的安全状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

不安全因素时,应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2)、模板和支撑杆件等应随拆随运,不得在离槽(坑)上口边缘1m以

内堆放。

(3)、拆除模板时,施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方。

应先拆内外木楞、再拆木面板;钢模板应先拆钩头螺栓和内外钢楞,后拆U型卡和L型插销,拆下的钢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置地面,不得抛掷。

拆下的小型零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或小型箱笼内,不得随处乱扔。

21、拆除柱模应遵守下列规定:

(1).柱模拆除应分别采用分散拆和分片拆两种方法。

其分散拆除的顺序应为:

拆除拉杆或斜撑、自上而下拆除柱箍或横楞、拆除竖楞,自上而下拆除配件及模板、运走分类堆放、清理、拔钉、钢模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分片拆除的顺序应为:

拆除全部支撑系统、自上而下拆除柱箍及横楞、拆掉柱角U型卡、分二片或四片拆除模板、原地清理、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分片运至新支模地点备用。

2.柱子拆下的模板及配件不得向地面抛掷。

22、拆除墙模应遵守下列规定:

(1).墙模分散拆除顺序应为:

拆除斜撑或斜拉杆、自上而下拆除外楞及对拉螺栓、分层自上而下拆除木楞或钢楞及零配件和模板、运走分类堆放、拔钉清理或清理检修后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2)、预组拼大块墙模拆除顺序应为:

拆除全部支撑系统、拆卸大块墙模接缝处的连接型钢及零配件、拧去

固定埋设件的螺栓及大部分对拉螺栓、挂上吊装绳扣并略拉紧吊绳后,拧

下剩余对拉螺栓,用方木均匀敲击大块墙模立楞及钢模板,使其脱离墙体

用撬棍轻轻外撬大块墙模板使全部脱离,指挥起吊、运走、清理、刷防锈

油或脱模剂备用。

拆除每一大块墙模的最后两个对拉螺栓后,作业人员应撤离大模板

下侧,以后的操作均应在上部进行。

个别大块模板拆除后产生局部变形者

应及时整修好。

大块模板起吊时,速度要慢,应保持垂直,严禁模板碰撞墙体。

(3)、拆除梁、板模板应遵守下列规定:

1.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后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2.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进行操作,严禁站在已拆或松动的模板上进行拆除作业。

3.拆除模板时,严禁用铁棍或铁锤乱砸,已拆下的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至地面。

4.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结构边缘敲拆下面的底模。

十一:

安全管理

1、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常组织安全技术培训。

从事高处作业人

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安装和拆除模板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模板及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

用部件(立柱、楞梁、吊环、扣件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

使用。

4、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按施工设计与

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施工。

满堂模板、建筑层高8m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15m的模板,在安装、拆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对照书面交底进行上、下班的自检和互检。

5、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立柱底部基土回填夯实的状况。

(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3.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4.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可靠。

6.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6、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

防护栏杆。

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7、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

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

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

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载不得

超过其设计值。

8、对负荷面积大和高4m以上的支架立柱采用扣件式钢管、门式和碗

扣式钢管脚手架时,除应有合格证外,对所用扣件应用扭矩扳手进行抽检,

达到合格后方可承力使用。

9、多人共同操作或扛抬组合钢模板时,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互

相呼应。

10、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若为满堂模板、钢

支架及特别潮湿的环境时,不得超过12V。

照明行灯及机电设备的移动线路应采用绝缘橡胶套电缆线。

11、有关避雷、防触电和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施工用的临时

照明和动力线应用绝缘线和绝缘电缆线,且不得直接固定在钢模板上。

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制定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

施工用临时

照明和机电设备线严禁非电工乱拉乱接。

同时还应经常检查线路的完好情

况,严防绝缘破损漏电伤人。

12、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

且不得将模

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

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13、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位模板或支架连接稳固,不得

浮搁或悬空。

拆模中途停歇时,应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支架等拆下

运走,防止构件坠落或作业人员扶空坠落伤人。

14、严禁人员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也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15、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报告有关人员处

理。

当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和采取应急措施;待修复或排除险情后,方

可继续施工。

16、寒冷地区冬期施工用钢模板时,不宜采用电热法加热混凝土,否则

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7、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施工时,模板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

18、当钢模板高度超过15m时,应安设避雷设施,避雷设施的接地电阻

不得大于4欧。

19、使用后的钢模、桁架、钢楞和立柱应将粘结物清理洁净,清理时严

禁采用铁锤敲击的方法。

清理后的钢模、桁架、钢楞、立柱,应逐块、逐榀、逐根进行检查,发现翘曲、变形、扭曲、开焊等必须修理完善。

清理整修好的钢模、桁架、钢楞、立柱应刷防锈漆,对立即待用钢模板的表面应刷脱模剂,而暂不用的钢模表面可涂防锈油一度。

4.钢模板及配件,使用后必须进行严格清理检查,已损坏断裂的应剔除,不能修复的应报废。

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整修上油。

然后应分别按规格分类装于箱笼内备用。

5.钢模板及配件等修复后,应进行检查验收。

凡检查不合格者应重新整修。

待合格后方准应用,其修复后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的规定。

6.钢模板由拆模现场运至仓库或维修场地时,装车不宜超出车栏杆,少量高出部分必须栓牢,零配件应分类装箱,不得散装运输。

7.经过维修、刷油、整理合格的钢模板及配件,如需运往其它施工现场或入库,必须分类装入集装箱内,杆应成捆、配件应成箱,清点数量,入库或接收单位验收。

8.装车时,应轻搬轻放,不得相互碰撞。

卸车时,严禁成捆从车上推下和拆散抛掷。

9.钢模板及配件应放入室内或敞棚内,若无条件需露天堆放时,则应装入集装箱内,底部垫高100mm,顶面应遮盖防水蓬布或塑料布,但集装箱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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