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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计划,自2009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精神,为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地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培养学生终身学习愿望和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

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立足我省实际,借鉴先期进入高中课程改革省份及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工作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核心,全面、准确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管理体系和课程资源体系,努力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构建河北特色课程体系。

结合河北省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具有河北特色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教育理念。

努力转变教育观念,认真落实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人格,开阔国际视野,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为创新型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三)提高课程行政管理能力。

在国家课程方案框架下,构建我省高中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化的课程资源。

(四)努力实现教学改革。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探索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形成学校特色。

通过选修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开发修习,形成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品质。

(五)改革完善评价制度。

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新课程理念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水平监控体系,建立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六)促进教师成长与教研制度建设。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重点工作

(一)成立机构,全面部署。

1.成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机构。

省教育厅成立由刘教民厅长为组长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省高中课程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勇副厅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高中课程改革工作。

2.制定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

如:

学分管理办法、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学校课程指导意见等。

(二)加强统筹,科学管理。

以高中课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我省普通高中管理工作。

建立全省普通高中网络平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管理工作,实现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教育科研、教师培训、教育资源共享等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

(三)强化培训,精心准备。

全面改革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全力实现全员培训。

广泛、持久地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工作,既有通识培训,也有学科培训;既有行政管理人员培训,也有专任教师和教研人员培训。

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整体培训工作分三个阶段渐进安排,即:

课改实施前的准备性培训;课改实施中的研究性培训;课改实施后的反思性培训。

(四)全面理解国家课程方案。

1.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3个层次构成。

①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习领域。

②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

8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或13)个科目。

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

③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2.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见下表)。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共116学分)

选修学分Ⅰ

选修学分Ⅱ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10

学科选修课程。

即: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习。

学校课程。

即: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习。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10

人文与

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史

6

地理

6

科学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

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8

艺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6

体育与

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3.课程管理。

①学时安排。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一般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学校也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期安排各模块课程。

②学分管理。

学生每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应获得一定的学分,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

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在28学分以上,其中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通常情况下,三年内总学分不超过180学分。

③课程安排。

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加选修课程。

学校应保证高三学年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

(五)合理构建学校新课程体系。

1.学校制定课程方案。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筹学校的课程实施、管理与评估。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课程小组,各学科课程小组根据国家的课程方案和省里的指导意见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的学科、模块、时间、任课教师,课程说明,以及选修课注意事项等),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编制学生选课指南,指导和帮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科学、合理地选课。

2.努力开好选修课程。

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课程,学校在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严格按照“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要求开设选修I课程。

省级示范性高中选修Ⅰ的课程内容不少于课程标准模块要求的四分之三;市级示范性高中不少于三分之二;一般高中学校不少于二分之一。

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选修Ⅱ课程的选择空间,至少应当提供6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3.合理安排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提高认识,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在保证课程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安全、有效,防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科化、课堂化的倾向,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化。

4.认真落实通用技术课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地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落实好师资、场地、仪器设备,保证通用技术课程的实施。

5.积极探索开发学校课程。

紧密结合国内外新的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以及学校所在地经济社会、人文地理、历史沿革等方面实际和特点,组织开发独具特色的学校课程,供学生选择学习。

(六)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改进完善教学制度。

1.突出课堂教学改革。

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对知识进行探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2.建立学分管理制度。

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

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3.逐步建立选课制度。

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

探索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

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选课和制订课程修习计划,使学生适应新课程的学习。

要给学生提供课程设置和选课指导意见,对各门课程简介、选课基本程序及模式、选课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不同发展需求的选课模式、学分计算方法、成绩考核方式、普通高中毕业要求、高校招生等进行说明和指导,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保障。

学校要指导家长正确地配合学生选课。

学生在老师及家长的指导下初步制订三年课程修习计划,报学校归档。

4.教科研建设与重组。

加强学校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组织的建设与重组,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

组织并引导教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5.校长负总责。

校长是学校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学校课程改革的实施。

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的优化重组,充分发挥其效益,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新机制。

(七)积极利用、努力开发课程资源。

1.合理使用教学材料。

发挥好教科书的课程资源载体作用。

鼓励提倡学校教师根据本校学生实际有效整合教材资源,摒弃学校教师对辅导、练习资料的滥编、滥印、滥征订行为。

2.优化校内课程资源。

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利用好图书、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

3.开发社会课程资源。

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努力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

充分利用学校所在地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通过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

4.建立网络平台,实现课程资源共享。

积极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建构富有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体系。

建立省、市、县、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网络平台,形成课程资源共享机制。

(八)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1.学生评价。

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构建发展性的评价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

2.教师评价。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

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实施、开发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

3.学校评价。

不断完善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修订我省普通高中分类分级评估标准和认定办法。

4.高考改革。

组织力量开展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研究,逐步探索把高考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制定《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保障经费。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推广和协调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责任同志任组长的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小组,对高中课程改革进行规划、组织、督导和评估;各级教研部门要成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学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高中课程改革的教学研究、管理和指导实施工作;各高中学校要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课改机构,确定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课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

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点解决新设课程实施过程中校舍、设施、器材等短缺问题。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重点经费用于普通高中网络平台建设和系统的师资培训。

(二)努力学习,提高认识。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实现人才培养模式转变的重要措施。

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对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为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涉及内容广泛,参与人员众多的系统工程。

受到传统观念、技术手段、人力资源和条件保障上等诸多方面因素的禁锢和制约,必须通过认真的学习讨论,全面系统的培训,从民族未来发展的高度和国际发展趋势的角度,充分认识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提高课程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专业引领,加强指导。

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组,组织力量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为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服务。

全省选择50个不同层次的普通高中,建立省、市共管的省级高中课程改革样本学校,为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成功经验。

(四)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工厂企业、政府机关、村镇社区、福利机构等都应成为高中课改的实习基地,高中学校要主动与这些单位和部门建立联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牵线搭桥,帮助学校和社会建立固定的互动关系,不断丰富教育资源,努力实现开放办学。

(五)建立机制,强化督导。

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将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纳入政府对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评估。

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对本地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调研和阶段评估,监控各地、各学校新课程实验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确保每一所学校新课程实验都能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

(六)搞好宣传,积极引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积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为高中课程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努力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的传播优势,向全社会尽可能多地传递课程改革信息,征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理解与支持。

附件:

1.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河北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3.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4.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5.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选修课程Ⅱ)指导意见

6.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装备工作指导意见

 

二OO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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