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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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州文明委〔2018〕1号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全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对2016年至2017年全州

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复查的通知

各县市文明委,湘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州直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全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根据州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全州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和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和2016年至2017年全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和条件

1.城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社区和村(居)委会,均可申报文明村镇(社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学校和建有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含委托法人单位),州内的中央、省属企业,均可申报文明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或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须单独申报文明单位。

2.州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单位的评选,按照州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州文明办〔2018〕1号)执行。

3.只有获得州级文明单位的才能申报州级文明标兵单位;获得州级文明标兵单位的才能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才能申报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获得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才能申报国家级文明单位。

二、名额分配

1.文明村镇(社区):

32个(各县市4个);

2.文明标兵单位:

县市32个(各县市4个);州直单位未分配名额,对申报单位经考核后,综合考核分数在92分以上评选为文明标兵单位;

3.文明单位:

县市40个(各县市5个);州直单位未分配名额,对申报单位经考核后,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评选为文明单位;

4.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18人(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各1人,州直3人,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单位各1人);

5.湘西经济开发区未分配名额,按条件申报。

三、推荐申报程序

1.县市申报州级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先进个人由县市文明办负责推荐,经县市文明委初评合格,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见附件3),报州文明办进行考核。

2.州直申报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单位,由各单位通过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登陆进入)提交申请审批表,经考核后,提交州文明委研究审定。

四、推荐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五、复查认定

根据州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州级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一届三年,届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复查。

县市(区)文明办对本县市(区)2016年至2017年州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并征求纪检监察、组织、综治、检察、卫计、审计、安监、环保、农经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见附件3),写出复查专题报告,填写好复查表格(见附件4),于11月25日前报州文明办。

建议取消荣誉称号或限期整改的单位(见附件5),要逐个说明原因。

州文明办对州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荣誉称号,享受奖励待遇。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各单位负责文明创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及时上传至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逾期材料将不予计分,系统也将自动终止审核。

州文明办利用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对各申报单位(包括复查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督查和考核评估,并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平台得分占60%,年底现场测评占40%)。

3.3月10日前,各申报单位要将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和事迹材料上传至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登陆进入),逾期不予补报。

各县市区文明办要深入各单位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确保按要求及时申报,创建有成效。

附件:

1.湘西自治州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2.湘西自治州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复查表

3.审核单位签署意见登记表

4.复查合格的单位名单

5.建议给予取消荣誉称号和限期整改的单位名单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附件1

湘西自治州文明村镇(社区)申报审批表

村镇

(社区)

名称

党组织

负责人

行政

负责人

 

县市文明委、

湘西经济开发区意见

 

 

注:

此表于3月10日前报送至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

湘西自治州文明(标兵)单位申报审批表

单位

党组织

负责人

行政

负责人

类别

文明标兵单位

文明单位

文明创建

主要成绩

主管

单位

意见

 

县市文明委、

湘西经济开发区意见

注:

此表于3月10日前报送至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

湘西自治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文明创建

主要事迹

 

主管单位意见

 

县市文

明委、

湘西经

济开发

区意见

 

注:

此表于11月25日前交州文明办。

附件2

湘西自治州文明(标兵)单位复查表

单位

党组织

负责人

行政

负责人

类别

文明标兵单位

文明单位

文明创建

主要成绩

 

主管

单位

意见

州文

明办

意见

注:

此表于3月10日前报送至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

附件3

审核单位签署意见登记表

纪委

监察

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组织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综治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卫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安监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检察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环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农经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复查合格的单位名单

县、市年月日

单位名称

获得荣誉称号及时间

注:

请按年度分类

附件5

建议给予取消荣誉称号和限期整改的单位名单

县、市年月日

单位名称

获得荣誉

称号及时间

文明委意见

注:

请按年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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