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课程标准《保险实务》课程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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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课程标准《保险实务》课程标准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金融系保险实务专业

《保险实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课程概况】

课程名称:

《保险实务》

课程学时:

68学时

课程学分:

4学分

授课对象:

金融系学生

授课教师:

梁涛

课程代码:

010068

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精品课程:

授课时间:

第二三四学期

职务职称:

副教授

【适用范围】

本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适用于辽宁金融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金融系金融、期货、证券、信用、国金等各个专业开设的《保险实务》课程。

【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金融系金融、期货、证券、信用、国金等各个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主要研究财产保险及人身原理与实务,旨在为学生提供系统的保险理论与实践应用技能。

它的任务是:

分析保险的研究对象、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等内容;重点介绍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业务和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等知识。

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能够了解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对国家经济的重大影响,从而在保险工作中能更好地把握国家规定的经营方针与政策,并为学习其它各专业课程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能够在掌握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一般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对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各个险种的实务处理技能。

【课程设计】【设计思路】

本课程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对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与简单计算、保险产品分类与保障范围区分等三大专门化方向所涵盖的岗位进行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以实际工作任务为引领,以保险经营业务流程中涉及的内容为主线,以保险行业从业资格考核要求为依据,采用业务流程式与并列式相结合的结构来展示教学内容,通过设计情景显现、仿真模拟等活动项目来组织教学,培养学生使其具备基本的职业能力。

【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高职高专类院校金融、期货、证券、信用、国金等各个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

其功能在于培养学生有关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培养学生应用相关理论与方法分析、解决保险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行业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销售、简单承保与理赔、保险客户服务等的相关能力,并为后续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夯实基础。

【课程地位】

本课程是金融领域的基础学科之一,在学习本课程之前,高职学生应该学习金融学基础、经济学基础、经济法规、金融法规等金融经济类公共基础课程。

在学习过本课程,并取得合格以上综合成绩之后,高职学生可以继续深入学习保险专业的各门专业必修课,例如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保险核保核赔、保险营销等。

【课程内容】【学时分配】

教学项目一风险与风险管理(4学时)

学习任务一认识风险(2学时)

学习任务二理解风险管理

项目内容实训(2学时)

教学项目二保险概述(8学时)

学习任务一认识保险(2学时)

学习任务二保险的分类(2学时)

学习任务三保险的发展

项目内容实训(4学时)

教学项目三保险基本原则(8学时)

学习任务一保险利益原则(2学时)

学习任务二最大诚信原则

学习任务三近因原则(2学时)

学习任务四损失补偿原则

项目内容实训(4学时)

教学项目四保险合同(8学时)

学习任务一认识保险合同(2学时)

学习任务二保险合同的订立

学习任务三保险合同的履行(2学时)

学习任务四保险合同争议处理

项目内容实训(4学时)

教学项目五财产保险(8学时)

学习任务一认识财产保险(2学时)

学习任务二财产保险险种分类

学习任务三财产保险费率计算(2学时)

学习任务四财产保险承保与理赔

项目内容实训(4学时)

教学项目六人身保险(8学时)

学习任务一认识人身保险(2学时)

学习任务二人身保险险种分类

学习任务三人身保险费率计算(2学时)

学习任务四人身保险承保与理赔

项目内容实训(4学时)

教学项目七责任和信用保险(8学时)

学习任务一认识责任保险(2学时)

学习任务二认识信用保险(2学时)

项目内容实训(4学时)

教学项目八再保险(8学时)

学习任务一认识再保险(2学时)

学习任务二比例再保险

学习任务三非比例再保险(2学时)

项目内容实训(4学时)

教学项目九保险营销(8学时)

学习任务一认识保险营销(2学时)

学习任务二保险客户开发

学习任务三保险售后服务(2学时)

项目内容实训(4学时)

【教学要求】

●理解保险的概念、性质与特征、结构与功能以及产生与发展,结合风险管理掌握保险的学科意义。

●掌握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掌握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和争议处理的相关知识。

●熟知各种财产损失保险的概念、特点、分类与基本内容,掌握各种财产损失保险的实务处理技能。

●熟知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分类和基本内容,掌握人身保险三大类险种的实务处理技能。

●了解责任保险的概念、类型与特征,掌握责任保险的费率厘定、重复与交叉、承保与理赔的实务处理技能。

●了解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概念、特征、种类以及产生与发展,掌握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实务处理技能。

●理解再保险的含义、特征和作用,熟悉分出和分入业务在不同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

●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掌握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保险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现实财产及人身保险业务问题和具体案例的能力;学习掌握从事保险业务实践,并从中探索一般规律和理论概括的思维方法。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保险工作打下基础,并注重渗透职业道德思想教育,加强学生的保险职业道德观念。

基础知识目标

●了解保险的研究对象、任务与内容,理解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熟悉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与类似活动的比较,掌握期间的联系与区别;

●了解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正确理解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掌握保险的分类;

●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基本原理;

●了解保险公司的运作及其业务流程;

●掌握保险费率的基本原理;

●了解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

●对再保险理论有一定的了解。

职业能力目标

●能够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熟悉保险实务运作过程;

●能够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实务中碰到的问题;

●能够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及保险合同的建立、变更与消灭;

●能够了解与把握各种具体的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程序与市场操作;

●能够提高学生业务操作技能的水平。

具体内容包括:

保险制单、核保流程、简单的费率计算、客户服务以及具体个案分析等。

道德思想目标

●具备辩证思维的能力;

●具有热爱科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创新意识;

●树立正确的从业思想和理念;

●树立正确是职业道德观念和意识。

【教学方式】【教学形式】

对本课程的教学将采用多元化的方式,除了采用规定的教材进行基本教学之外,还将采用课堂讨论、课后阅读、多媒体教学等方式鼓励学生的参与,并会要求学生就当前保险市场的某些现状或事件在课后的小型论文中进行评述,以增加学生对现实社会和保险行业的了解。

此外,针对课程中某些专门的部分,还将邀请保险业界的专业人士进行讲座式的教学,以增强学生对保险公司各项实际业务流程的认识和了解。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在教学中要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按照学生学习的规律和特点,从学生实际出发,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课堂教学应多采用案例和现代教育技术,以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启迪学生的科学思维,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注意本保险学科的新发展,适时引进新的教学内容。

要注意改革考核手段与方法,可通过课堂提问、学生作业、平时测验、实训及考试情况综合评价学生成绩。

鼓励学生在学习和应用上有所创新。

【教学条件】

本课程需要多媒体教室进行实际教学,教学过程中需要分组研讨教室进行案例讨论,还需要实训教室进行模拟业务实训。

条件允许还可以到保险公司等实训基地参与实际业务操作。

【教学评价】【考核方式】

采用过程与模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课堂提问、业务操作、课后作业、模块考核等手段,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强调目标评价和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评价,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强调课程结束后综合评价,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力,注重考核学生的职业素养及职业能力。

本课程作为金融系各个专业的金融基础课,是金融系学生在校期间必修的课程之一,属于考试课。

本课程按照百分制考评,85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5分为良好,60分至75分为及格。

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多方面全方位的综合考核模式,每名学生的课程最终成绩分为平时出勤、课后作业、实训技能和期末考试四个部分组成,每部分的各自满分为100分,各自的比例构成为:

平时出勤10%(10分)

课后作业10%(10分)

实训技能20%(20分)

期末考试60%(60分)

成绩汇总100%(100分)

【教材编写】【编写要求】

本课程所用教材建议根据本课程标准进行编写。

编写教材应当充分体现项目引领、模块操作、任务细化、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教材以完成任务的典型活动项目来驱动,通过工作活动、情景模拟和课后拓展作业等多种手段,采用与流程相结合的方式来组织编写,使学生在各种活动中掌握保险制单、核保流程、简单的费率计算、客户服务以及具体个案分析的能力。

教材应突出应用性,应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单纯的技能操作同时要具有前瞻性应将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及实际业务操作中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及时纳入其中。

教材应以学生为本,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图文并茂,教材中的业务活动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

【教学建议】

●应针对学生实际职业能力的培养来进行教学,通过工作任务的仿真操作,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掌握单证的制作方法以及提高单证工作中的处理问题能力。

●应以学生为本,注重“教”与“学”的互动。

通过选用典型活动项目,由教师提出要求或示范组织学生进行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树立责任意识增强团队的合作情神和职业能力。

●应注重职场情景的创设,以多媒体、录像和案例分析等方法提高学生解决和处理实际间题的综合职业能力。

●注重保险仿真软件的开发利用,让学生置身于仿真情景中进行学习。

●搭建产学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本行业的企业资源,满足学生参观、实训和毕业实习的需要,并在合作中关注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积极利用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数字图书馆、各大网站等网络资源,使教学内容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使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拓展成为可能。

●利用保险实务开放式实验实训中心,将教学与培训合一,教学与实训合一,满足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教师必须重视实践,更新观念,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全面做到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新模式,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的时间和空间,积极引导学生提升职业素养,努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参考用书】

●《保险实务》孙迎春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07月第一版

●《保险实务》白广申迟美华大连出版社2011年06月第一版

●《保险原理与实务(2011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一本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编委会 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11年09月第一版

●《保险学原理—新编经济学系列教材》彭喜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08月第一版

●《保险学》孙祁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07月第一版

【其他说明】

本课程标准是编者首次参考相关资料编写的课程标准,由于学识和精力所限,难免有疏漏之处,在此仅作抛砖引玉,为大家提供借鉴的同时,也希望大家多多地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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