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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

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

——网络效应与微软的市场地位

美国政府诉微软公司垄断一案令全世界瞩目。

不久前,联邦法官杰克逊做出将微软公司一分为二的最终判决。

然而,这场官司引起了信息产业界和学术界的激烈争论。

笔者在本论文中利用网络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微软垄断案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

一、网络效应与微软的市场地位

在现实世界中,各种形式的网络随处可见,如电网络、通讯网络以及著名的Internet等。

这些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物理形态的网络(PhysiCalnetworks,或literalnetworks。

在这些网络中,网络参与者之间以某种方式直接联系在一起。

值得强调的是,如今网络经济学的研究已经扩展了网络的概念。

网络不但包括具体的、物理形态的网络,也包括抽象的虚拟网络(virtualnetworks,或metaphoricalnetworks,如由众多摄影爱好者构成的网络,这种网络关系是一种无形的交互关系。

在很多情况下,虚拟网络涉及像硬件与软件之间的那种互补关系,KatzandShapiro(1994称之为“硬件一软件”类网络(hardware/softwareparadigm,hardware/softwaresystems。

例如:

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组成的系统、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组成的网络等等。

无论是物理网络,还是虚拟网络(“硬件一软件”谈网络,都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特征,即网络效应(networkeffects(KatzandShapiro,1985。

网络效应是指一个当事人的经济行为的净价值会受到采取同一经济行为的所有当事人人数影响的现象。

市场均衡未能充分反映出与网络交易有关的全部收益(或成本的那类网络效应称为网络外部性。

网络效应可以分为直接网络效应和间接网络效应:

1.物理网络存在直接网络效应。

例如,一名消费者安装一台电话的效用显然依赖于加入该电话网络的其他家庭或商家的数量。

2.虚拟网络存在间接网络效应。

例如,购买某一计算机硬件的用户越多,则供应市场的相应软件数量和种类也越多。

显然,微软公司的Windows操作系统作为系统软件,与计算机硬件之间具有互补关系,构成了虚拟网络。

而Windows作为系统软件,与微软公司自己或其他软件开发商开发的应用软件之间也具有类似的互补关系,构成了另一类虚拟网络。

正是这种虚拟网络的网络效应,对微软的市场地位产生着重要影响。

在当今世界,Intel兼容的PC在PC市场占有绝对优势,而Intel兼容的PC操作系统也就在PC操作系统市场占有绝对优势。

两者之间的网络效应是明显的。

Intel兼容PC操作系统的价值会随着使用Intel兼容PC的消费者人数的增加而增加,而Intel兼容PC的价值也会随着某种Intel兼容PC操作系统知名度的提高而提高。

在微软的操作系统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后,消费者对Windows的需求就会形成正的网络效应,即某一产品的吸引力会随着使用该产品人数的增加而增加。

使用Windows的人数越多,则Windows对人们的吸引力越大。

软件开发业带有很明显的规模经济特性。

对应用软件开发商来说,为了扩大销售量,他们通常考虑为拥有多数用户的操作系统编写应用软件。

Windows

庞大的用户安装量促使应用软件开发商首先为Windows编写应用软件,这样就有大量的应用软件可供Windows用户选择,从而又进一步扩大了对Windows的需求,增强了微软的优势地位,并使软件开发商产生为Windows编写应用软件的持久动力。

从消费者角度来讲,PC操作系统的主要价值在于其能够操作应用软件。

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只对已存在的高质量应用软件的PC操作系统以及相应的新类型应用软件或应用软件新版本的操作系统感兴趣。

这样,为Windows编写的应用软件的数量比其他操作系统多的现实就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

由于上述对Windows的需求所形成的网络效应,想与应用软件数多达70000多种的Windows竞争的其他Intel兼容PC操作系统的厂商,就会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境地:

如果没有足够的应用软件开发商为某一新的操作系统开发应用软件,则该操作系统就不可能吸引足够的用户;而如果该操作系统没能吸引足够数量的用户,则不会有足够数量的应用软件开发商愿意为该操作系统开发应用软件。

由于每个应用软件开发商都等待其他应用软件开发商能够承担先采取行动的风险,该操作系统就很难吸引足够数量的应用软件,也就很难形成正的网络效应。

如果“垄断”的概念是仅以产品市场份额来衡量的话,那么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在Intel兼容PC操作系统市场中确实是处于垄断地位的,而计算机产品所具有的相当强的网络效应对这种垄断地位的形成和巩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也正是这个原因,微软每年要投入数以亿计的美元用于Windows应用软件的编写,以巩固网络效应从而巩固其垄断地位。

如果微软停止这种投入,就可能使竞争对手构筑自己的网络效应机制。

——微软产品的价格

二、微软产品的价格问题

一个厂商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以及产品价格高出自由竞争价格的程度是衡量其产品市场垄断程度的重要标准。

在学术界,美国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微软的价格是比自由竞争价格高得多的垄断价格,而另一些经济学家则不以为然。

现在,让我们从以下几方面看问题。

(一Milgrom-Roberts垄断限价模型的启示

在现实经济运行中,许多经济学家观测到垄断企业的产品价格一般低于传统理论所确定的最优垄断价格(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的价格。

对于网络产品,也存在同样的现象。

就微软产品而言,Windows的价格为40—50美元(出售给计算机制造商的价格,与操作系统的历史价格及其他操作系统的现行价格相比,是比较低的。

对于现实中观察到的垄断企业产品价格低于传统理论所认为的垄断价格的现象,有一种重要的解释是垄断企业可以通过制定低价来阻碍进入。

Bain(1949关于限制性定价的概念是这样解释的:

如果进入之前的价格和进入的速度或程度存在着正向的关系,那么垄断性企业就确实存在削减价格的动力。

为什么制定低价可以阻止进入呢?

一种解释是在位的垄断企业的定价具有承诺价值,即潜在的进入者预期进入前的价格在进入后仍将持续。

这样,如果价格等于垄断价格,潜在的进入者感到进入后有利可图,就会选择进入;如果价格较低,感到进入后无利可图,就不会选择进入。

这种解释并不具有很大的说服力,因为价格只在极短的时间内具有承诺价值,它是易变的。

Milgrom-Roberts垄断限制性定价模型(MilgromandRoberts,1982对限制性定价理论进行的重新考察,是信号传递博奕在产业组织理论中的第一次应用,体现了不对称信息对于反垄断分析的重要意义。

该模型对垄断限价的基本解释是:

潜在进入者不知道垄断者的生产成本,垄断者想用低价格向潜在进入者显示自己成本低,进入是无利可图的。

该模型表明:

垄断限制性定价确实会发生,而且对于社会福利并不一定都是不利的。

无论是模型的分析方法(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奕,还是某些基本结论,都要比传统理论更接近于现实。

限制性定价理论有关潜在进入者形成的进入威胁会影响垄断者定价行为的结论,对解释为什么微软产品的定价不是很高是有启发作用的。

(二科斯猜想与软件价格

MicrosoftCorp(1998认为,软件与其他易耗产品不同,它从来不会被损耗。

用户一旦得到了某软件,该软件就可以永久地使用而不会给用户带来额外的成本,也不再给软件供应商带来新的收入。

因此,每个软件供应商实际上在与自己的产品竞争。

微软的这种看法涉及到了有关耐用品垄断者的理论。

与非耐用品情况不同的是,今天购买了耐用品的消费者,明天就不会去购买同一商品。

可见耐用品垄断者在不同时期提供的商品是互为替代品,而不是互补品。

为此,垄断者往往会采取跨时价格歧视行为,随时间调整产品的价格。

他首先用高价向最急于购买其商品的消费者出售,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满足剩余的需求,他就会降低价格。

但是消费者会预期到价格的下降,因此,他们今天愿意接受的价格,就会受他们对明天价格预期的影响。

因为对于耐用品,今天购买是明天购买的一种(不完全的替代。

消费者会因预期价格的下降而抑制今天的购买。

垄断者随时间调整价格的灵活性实际上会使垄断者遭受利润损失。

在频繁调整价格时,利润损失会非常大。

科斯猜想(Coase,1972就是指这样的一种极端形式:

当耐用品垄断者的价格调整变得越来越频繁,价格调整的间隙趋向于零时,垄断者的利润会收敛为零,交易几乎在产品价格接近边际成本处瞬时发生,这时一个生产无限耐用品的垄断者就会损失他的全部垄断力量。

虽然科斯猜想的形式有些极端,但是它从一个角度说明了耐用品垄断者定价行为会遇到的抑制因素。

为了从用户网络中赢得收入,像微软这样的软件供应商就必须大幅度地改进产品的性能,以吸引人的价格提供新版本软件。

这就是为什么软件产品周期只有12至18个月时间的原因。

(三网络效应与价格

从上述有关耐用品垄断者的科斯猜想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消费预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实与普通产品相比,预期在网络产品的市场均衡中的作用更为突出。

例如,对于由PC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之间构成的虚拟网络,理性的消费者在购买前必然会对将来由操作系统支持的应用软件的价格、质量、种类等做出预期。

如果消费者预期某个网络系统会被广泛采用,消费者就会纷纷购买,结果该网络系统就会真的被广泛采用。

例如,消费者预期微软的Windows将广为流行(从而将有大量的Windows支持的应用软件面市,结果Windows便广为流行了。

这样形成的网络效应却给经济学理论出了难题,因为在存在网络效应的情况下,市场均衡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也可能存在多重均衡,就网络产品的市场运行而言,福利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可能将不再适用。

KatzandShaPiro(1985建立了一个有关网络竞争的静态的局部均衡寡头垄断模型,用来分析网络产品市场的一些重要特征。

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网络产品有别于普通产品的特点及复杂性。

模型把消费者的预期作为网络产品市场的重要特征,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将建立在其预期的网络规模的基础之上。

该模型生动地表明了消费者预期对导致需求方规模经济网络效应的影响程度。

根据该模型,消费者衡量网络产品的价格,不但考虑对产品的基本支付意愿,而且还十分重视网络规模带来的效用。

因此,在衡量网络产品价格的合理性时,从消费者利益出发充分考虑消费者对该产品形成的网络效应的判断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在评价Windows价格的合理性时,不但要考虑消费者对Windows的基本支付意愿,而且还应充分考虑网络效应给他们带来的利益。

KatzandShaPiro(1994在另外一篇论文中,探讨了“硬件一软件”类虚拟网络的厂商行为如何影响消费者预期的问题。

如果我们把硬件与软件的关系相应地换成操作系统与操作系统所支持的应用软件的关系,那么这种分析有助于理解微软的定价行为。

先假设某厂商为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的整体垄断者。

该垄断者往往会说服消费者相信将来的应用软件将以较低的价格供应市场。

一旦消费者被镇人,同一垄断者就有可能把价格提高到垄断价格的水平。

这样,对消费者来说,以什么作为他们预期软件价格的依据就成了关键问题。

由于网络效应,目前操作系统的销售量可以作为将来应用软件价格的一种信号。

如果应用软件的生产因传统的规模经济或熟能生巧的分工效应而使边际成本下降的话,那么操作系统的用户网越大,应用软件的销量就越大,应用软件的边际成本就越低,从而其价格也就越低。

同样,操作系统用户网越大,软件的种类就越多,质量也越高。

由于这种效应,该垄断者就有动力降低操作系统的价格以扩大用户网络。

如果操作系统的销售是跨时期逐步进行的话,操作系统生产的规模经济特性也可以向消费者发送信号。

通过今天大量地销售操作系统,垄断者可以使人相信将来的操作系统成本和价格将降低,最终会使整个网络更为流行,其中的应用软件也将更便宜。

由于上述通常存在的情形,操作系统的价格就会产生一种信号效应,操作系统的需求弹性会因此而增长。

这里,间接网络效应使消费者对广泛流行的网络产品给予了较高的价值判断。

根据KatzandShapiro(1994的论述,当市场中有许多厂商提供不同的应用软件时,上述这种间接网络效应可能最显而易见。

这种情形与微软公司和应用软件开发商之间的情形几乎是一样的。

根据有关垄断竞争的理论,当市场中不同的应用软件由许多厂商提供而进入壁垒较低时,对应用软件的总需求越大,软件的品种就会越多,价格会越便宜。

与上述整体垄断者的情形一样,由于操作系统价格的信号效应,这种联系会增加操作系统的需求弹性,从而使操作系统垄断者的定价比其他情形更接近于边际成本。

杰克逊法官的最终判决将把微软分为两家独立的公司,一家经营操作系统,一家经营应用软件和网络业务。

这样的处罚会使上述间接网络效应带来的好处消失,两家彼此独立的公司都很可能会抬高各自产品的价格,而它们在各自领域仍然能保持巨大的垄断优势。

结果,受到损害的将是消费者。

(四Windows受到的潜在威胁与微软的定价

软件产业高度动态的发展特点而使微软感受到的潜在威胁,是它不敢把Windows价格定得过高的重要原因。

1.进入威胁抑制了微软的定价。

传统理论认为,在规模收益递增的情况下,只有有限的企业能够生存,这些企业会获取超正常利润而不会受到新企业进入的威胁。

但Baumol,PanzarandWillig(1982对这种理论提出了挑战,他们认为市场中只有一家或有限几家企业并不意味着不存在竞争,潜在的竞争(进入威胁会有利于规范市场企业的行为。

事实上,对处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微软来说,情况更是如此。

IBM的OS/2Warp操作系统、Linux操作系统等,都对微软的操作系统构成了进入威胁,抑制了它的定价。

2.新平台的威胁抑制了微软的定价。

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微软对可能出现的对Windows平台构成威胁的新平台异常敏感,这种敏感度也使微软不敢抬高其操作系统的价格。

对微软来说,可能出现的新平台对Windows构成的威胁甚至比操作系统市场的进入威胁还要严重。

由于Internet的兴起而得到发展的基于服务器的计算装置、开放源代码的软件开发等等,很有可能成为削弱Windows操作系统垄断地位的新平台,这种威胁更是成了抑制微软产品价格的现实因素。

——微软的创新能力

三、微软与创新

一个垄断者是否具有不断创新的动力,是衡量其现有地位对社会福利影响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

对软件市场的垄断者来说,现有的市场份额并不能成为维护其垄断地位的绝对可靠的保障,因为在这个产业随时会产生新的创意,从而使某种产品突然变得陈旧过时。

正如微软所说,再也没有比整摊业务可能会在一夜之间崩溃的威胁更能产生快速创新和进行富有竞争性定价的动力了。

微软面临的进入威胁和潜在新平台的威胁,一方面对它的定价有抑制作用,而另一方面成了它不断对产品进行创新的动力。

为此,微软在研究与开发(R&D方面投入了巨资,这种投资由1992年的约3.5亿美元猛增到1998年的20亿美元。

1998年微软计划把年收入的约16%用于R&D方面的投资。

相比之下,Intel、Oracle及太阳微系统公司等约为8%,IBM则约为6%。

为了维护其优势地位,微软不断向市场推出操作系统的新版本。

当新版本推出时,它就提高向PC制造商收取旧版本的价格,以此促使PC制造商在新的PC系统上预装微软最新版本的操作系统。

例如,在推出Windows98前夕,微软就把向PC制造商收取的Windows95的价格提高到了与Windows98同样的水平。

从科斯猜想可知,软件产品的耐用性会使其垄断者在一定条件下损失某种垄断力量。

为此,垄断者维持或夺回其某些垄断力量的重要途径之一是通过不断引入产品的新款式使已被购买的耐用品过时。

这也是为什么微软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向市场推出新版本软件的另一重要原因。

民意测验显示,13.9%的美国人认为微软案与己无关,19.6%的美国人支持政府调查微软,而高达66.5%的美国人则反对冗长的微软垄断案,认为政府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另有调查显示,半数的美国人认为微软公司在此次反垄断案中不应受到惩罚。

如此众多的美国民众对微软抱同情态度,应该说与他们享受到微软不断创新的产品的“消费者感觉”不无关系。

——IE与Windows的捆绑销售问题

四、IE与Windows的捆绑销售问题

微软把IE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行为,是微软垄断案涉及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微软垄断案的控方认为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是独立的两种产品,因此把微软的操作系统与浏览器不可分开的销售行为指控为“捆绑销售”。

微软则辩解说,包含测览器的操作系统是操作系统内容在网络时代必然扩充的结果,IE已成为Windows的一部分,包含IE的Windows是包含Internet技术的操作系统,任何把IE从Windows中去掉的行为都会破坏Windows的整体性和功能。

但杰克逊法官裁定,网络浏览器与操作系统是独立的两种产品,微软的行为是“捆绑销售”。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一般来说,尽管“网络浏览器”一词的含义并非在所有方面都已很确切,但对于网络浏览器提供给用户的功能,软件行业有比较一致的看法,即它能使用户选择、获取或查询各种网上资源。

而且软件行业也比较一致地认为浏览器的这些功能与操作系统提供的功能是有区别的。

在目前阶段,对许多需要操作系统但并不想浏览网络的计算机用户而言,他们根本不想要浏览器,因为它会占据硬盘的存储空间,降低系统的运行速度。

对于禁止员工工作时上网的公司来说,它们需要的是没有浏览器的PC系统,以减少系统支持的成本。

由于用户对浏览器和操作系统的需求往往是分开的,对供应商而言分开供应是有效率的。

一些操作系统的厂商向消费者供货时,给予选择不带浏览器的操作系统的自由。

另一些厂商虽然把浏览器与操作系统捆绑销售,但允许PC制造商、增值分销商及消费者不安装,或在浏览器已预装的情况下,允许把它卸下。

而微软公司是惟—一家不允许有这种灵活性的操作系统厂商。

它把IE浏览器与其操作系统紧密捆绑,并且先是从合同内容上后来是从技术上限制PC制造商和最终用户把IE从Windows上卸去。

然而,在某些销售渠道,微软也供应与Windows分开的IE浏览器,包括零售、Internet上的免费下载等。

为了与Navigator竞争市场份额,也为了满足有些公司用户的某种需要,微软公司也生产在其他操作系统上运行的单独的IE版本。

由此可见,杰克逊法官有关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是两个独立产品的结论至少在目前阶段基本上是站得住脚的。

从整体上看,微软把IE与Windows捆绑销售而不额外收取IE费用的行为虽然打破了Navigator独占洲览器市场的可能,提高了网络浏览软件的更新速度,但这种行为限制了消费者的偏好和选择自由,至少给部分消费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更为严重的是,微软利用其在PC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力量,来谋取对网络浏览器市场的垄断,从而把垄断的威力从PC操作系统市场延伸到Internet领域。

这样的一种因果关系和延伸趋势是令人担忧的,它不利于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也不利于消费者的长期利益。

因此,对微软的这一行为进行限制至少从目前阶段看是十分必要的。

五、兼容性及标准问题

对高新技术的网络产品而言,产品间的兼容性及标准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突出的问题。

在Intel兼容的PC领域,由于英特尔公司和微软公司的市场优势,“Intel-Windows”模式已形成了“事实上的作准”(thedefactostandard,这一现实就网络产品的兼容性及标准问题而言,至少从静态的角度看,对消费者是有利的。

KatzandShaPiro(1985认为,在分析兼容性问题时,理解兼容性程度的提高对均衡产量的影响是重要的。

KatzandShapiro(1985中的“性质4”表明:

在具有整个行业范围的兼容性(即完全兼容的情况下,其均衡的总产量水平比任何不完全兼容情况下的均衡产量都要大。

KatzandShapiro(1985的“性质5”则表述了在涉及兼容性问题时提高行业产量的充分条件;假设两个厂商集团在使它们的产品互相兼容方面进行联合,在任何兼容联合后的均衡中:

(a联合中的厂商平均产量将上升;(b不在联合中的厂商产量将下降;(C整个行业的产量将上升。

根据以上静态模型的分析,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力量及由此形成的在制订“事实上的标准”方面的领导地位,对整个行业的均衡产量是有正面影响作用的。

EconomidesandFlyer(1997在分析有关网络产品的兼容性和市场结构问题时,甚至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网络外部性的存在极大地改变了常规的福利分析结果,在网络外部性很强的市场里总剩余在垄断情形下达到最大,而随着其他厂商的进入反而下降了。

在不存在网络外部性的传统模型中,厂商数量的增加会增加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

但在存在正的网络外部性的情形里,这却不一定成立。

在EconomidesandFlyer(1997的模型里,只要标准(兼容性联合体(平台的数量保持不变,任何标准(兼容性联合体内的厂商数量的增加会增加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

但是,如果厂商数量的增加使平台(标准的数量增加,那么就会导致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的下降。

平台数量的增加会降低某些平台的产量。

这些平台的消费者得到的剩余会因平台的产量和外部性的降低而降低,尽管他们会得到较低的价格。

其他平台的消费者得到的消费者剩余无法弥补顶尖平台的损失,因为对于较低的平台,平台范围的网络外部性要小得多。

对于纯粹的网络产品(Purenetworkgoods而言,在不兼容的情况下,厂商数量的增加会引起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的下降、尽管在不兼容的情况下,垄断会使总剩余达到最大,但这样达到的剩余要明显小于在兼容情况下的总剩余。

EconomidesandFlyer(1997的分析结果认为,由一家或少数几家厂商统治市场可能是网络产业中市场均衡的一个固有特征。

在纯粹网络产品市场,在完全不兼容情形下,总剩余在垄断的情况下达到最大,因为网络外部性会随着平台的被分割而下降。

总之,在存在很强的网络外部性的领域,有关市场结构的许多传统的分析结果都可能会被颠倒。

对于肢解微软的计划,参加起诉微软的某些州,当初曾建议不仅要求把Windows业务与应用软件业务分开,而且要求把Windows业务分割为约三家不同的公司,由这些公司掌握Windows的源代码。

这种建议显然是过分和极端的。

当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被分拆后,每个“小贝尔”得到的前公司的业务都有明确的规定。

但如果把比尔·盖茨的微软分隔成多个Windows销售商(所谓的“小比尔”,那么,“小比尔”们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开发不同的产品,统一标准的好处将不复存在。

这种做法最终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降低社会总剩余,也不利于保护知识产权。

六、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与杰克逊法官的判决并不一致的结论:

1.由于间接网络效应的原因,杰克逊法官把微软拆分为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两家独立公司的判决弊大于利。

2.诸如分割Windows业务这样严厉的处罚过分极端,不足取。

3.对于微软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予以限制,包括禁止捆绑销售行为及采取杰克逊法官判决中的其他限制措施,如禁止微软与其他公司签订将阻碍竞争对手产品开发的排他性协议,微软无权决定Windows操作系统桌面上应该保留哪些图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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