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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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落实“五项管理”——作业管理制度
作业是检测教师教与学生学习效果的中介,是师生交流的工具,是教师常规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增强作业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扭转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等问题。
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业布置
1.每学期教研组内教师应该展开作业专题研究活动,对教材上的作业实行具体研究,确定学期内的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
2.教师可将作业分为“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作业布置应根据学生的学情,为学生精心选择作业,作业要保证基础性和时效性,杜绝机械重复的作业。
同时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学情和学习水平,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层次的作业,为不同的学生的学习创设不同的作业空间。
3.作业的形式应该多样化,要根据学科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积极探索作业的形式,可将作业分为课堂作业、家庭作业、课外实践作业等,学生可采用书面、社会实践等形式来完成。
4.学生的课堂作业一定要适量适度,一般在课堂上给学生留十分钟左右的作业时间,尽量保证课堂作业在课内时间完成。
5.语数等学科教师由班主任统筹协调好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作业总量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6.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利用网络软件、或要求学生在手机上完成作业。
7.严禁教师将书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二、作业书写
1.一二年级学生用铅笔书写作业,从三年级开始学生用钢笔、水笔等书写作业。
2.教师应该根据作业的特点规定相对应的书写格式,作业书写应该强调格式规范,书写整洁,作业本干净卫生。
3.班级每学期举办一次优秀作业展示,发挥学生之间作业的传帮带作用。
三、作业批改
1.提倡学生作业面批制,通过面批即时发现问题,即时更改。
教师对学困生的作业实行当面批改,当面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存有的问题,即时引导学生对作业实行更正,增强教师对学生作业情况的即时指导。
2.教师应该即时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批改时一律用红笔,对于学生作业中特别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号或者语言实行提示鼓励。
同时教师对具有创造性、独特性的作业应该以鼓励和引导为主,注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3.对于学生作业中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即时订正,学生在改错前标注“订正”二字,然后按照作业的基本要求书写,教师即时对学生订正的作业实行批改。
4.对习作的批改要有眉批、尾批,对习作中优美语句要标出,批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在批改中既有对学生习作格式、语言等方面的评价,也有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鼓励性评价。
5.教师在批改过程中应该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对有独创性和有普遍性错误的地方做好记录,作为讲解和辅导的依据。
四、附则
本作业主要指学生的课堂作业以及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XX市XX初中师生手机进校园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引导学生树立绿色上网、文明上网的意识,养成良好习惯,避免沉迷网络、手机游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此制度。
一、关于师生手机使用的管理规定
1.禁止学生将手机或通讯设备(电话手表)带入校园
2.学校规定严禁任何教师、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3.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需要采集素材时,教师能够使用手机实行照相、摄像等。
4.严禁教师使用xxx等手机软件布置作业。
5.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6.若展开信息化教学需要使用手机时,任课教师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在学校允许的前提下,在规定的范围内能够使用手机。
二、学生手机进入校园的管理规定
1.原则上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与家长联系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的,家长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家长填写学生带手机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交政教处备案。
班主任与家长签订手机使用责任书。
三、关于家校沟通的规定
1.学校在门卫室设置公用电话,学生可免费使用,家长如有
紧急情况可拔打此电话联系学生。
2,在上课期间无紧急情况家长不要给老师打电话,尽量通过短信、微信留言等方式与老师沟通,老师看到留言后要即时回复。
3.如有紧急情况家长给老师打电话,但因老师上课不带手机无法联系到老师,家长能够拨打学校公用电话,由门卫转接政教处或班主任。
四、关于手机使用的宣传教育管理规定
1.班主任老师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经常引导家长督促管理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
2.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全校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家长相关学生手机使用的管理规定及正面引导家长管理学生手机使用情况。
3.每学期班主任要组织至少一次班会课,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有节制地使用手机,逐步培养学生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
4.关于学校设置公用电话、家校沟通、手机使用规定等,学校要明文告知家长,宣传到位。
五、关于手机进课堂、进校园督查管理制度
1.教师手机进课堂督查管理责任部门:
教务处。
2.教师利用手机布置作业的督查管理责任部门:
教务处。
3.教师要求学生利用手机软件完成作业的督查责任部门:
教务处。
4.班主任落实学生手机进校园的申请、管理督查责任部门:
政教处。
5.手机使用的宣传教育责任部门:
政教处。
XX学生手机进校园申请审批表
申请学生
所在班级
班主任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申请理由
手机类型
智能机口老人机口电话手表口其他口(勾选")
申请手机
使用时段
中小学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中小学部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确保任何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全面落实大课间跑操制度,每天安排中小学生30分钟的大课间跑操活动,每节课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值周生督促检查。
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中小学部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利
用QQ群和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
中小学部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中学部要求体育教师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课教学模式,每学期让每位学生掌握1一2项运动技能;要开设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
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五、完善体质健康管理一评价考核体系
学校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岀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
中小学部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
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一评估一反馈一干预一保障”闭环体系。
中学部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对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七、健全责任机制
中学部要统筹安排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后勤中心要落实学校“健康副校长”的工作职责。
中小学部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部门的常规管理工作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八、强化检査评估
学校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体育教研组的重要依据。
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XX,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
五项管理:
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一、课外读物具体范围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校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
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学校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校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
符合学校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
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合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
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
学校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四、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x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
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岀,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五、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校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岀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学校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九、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各班设立读书角;学校组织开展读书启动仪式,各年级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并对表现突出的家庭进行表彰。
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十一、严禁不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校园课外读物;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存在以上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小学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结合“五项管理”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我校特做出如下要求:
一、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1.明确睡眠时间: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2.严格遵守入睡时间:
小学生睡觉不得晚于21:
20o
3.保证作息规律:
做到按时入睡,按时起床,早睡早起。
4.养成良好个人习惯:
合理安排放学后的时间,做到省时高效,合理紧凑。
5.掌握简单的睡眠技巧:
能够使用简单的睡眠技巧帮助自己及时入眠。
二、对家长的建议
1.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家庭作业按时完成。
对于实在完不成的学生,和任课教师积极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2.制定严格的睡眠时间:
小学生睡眠时长很多于10小时,睡觉时间不得晚于21:
20o
3.家长做好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按时睡觉,到点起床,早睡早起。
4.家长为孩子做好榜样,作息规律。
XX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修订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2018)9号)和《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x教基〔2018)14号)要求,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结合XX县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非教育教学时段受学生家长或指定监护人的委托所提供的服务。
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
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有证校外托管机构。
(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采取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服务时间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是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下午课后至18:
00止,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午的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二)服务对象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
结合我县实际,学生应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就餐或选择有配餐资格的企业对中小学生午餐进行集体配送。
2.在校午休服务
一般安排在教室或安排在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
条件较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具体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对应的劳务报酬,鼓励退休老教师、家长等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午休看管工作。
3.课后托管服务
实行“一校一案”,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共同监管”的原则,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场地、人员、资源及家长需求等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内容及时间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
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内可安排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鼓励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少年宫、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和家委会要广泛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在校青年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文化艺术、心理疏导、饮食作息等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学校也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向第三方社会机构购买服务。
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及第三方社会机构,根据容纳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审核标准和费用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作为收费主体,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
四、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一)午餐费用。
午餐收费实行按实收取。
参照当前XX县午餐实际水平在每餐3至8元的幅度,由各学校家委会与学校(配餐中心)自行商定。
(二)托管服务费用。
先由学校根据该校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经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建议:
午休及下午放学后托管两项服务费合共10元/人/天(如只选其中一项的,则收5元/人/天),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收支管理。
开学后由家委会统一收取本学期午餐费转交给开展服务的学校或配餐中心,学校(配餐中心)在学期末按照实际就餐数计算相关费用进行“多退少补”。
午休费及学校直接开展课后托管服务费,由学校每学期收取并向每位参加的学生开具税务票据。
各学校每月定期公开午休费及课后托管费支出明细,并在学期末按照成本价计算相关开支进行“多退少补''。
若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由家长自行与相关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费用由家委会收集交至相关服务机构。
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
其中,教职工参与由学校举办的午餐、午休及学校举办的其他校内课后托管服务项目的,劳务报酬从相对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教职工参与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五、保障机制
(一)政府主导,各司其职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作用,组织各职能部门成立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机构工作组,落实日常监管及联合检查工作。
1.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财政、税务、公安、人社、卫健、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对变相开展集体教学、有偿教育辅导、“补课”等行为进行检查,规范监督各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加强对受托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指导家长委员会对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财政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好相关财政政策,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及财务管理。
3.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管;加强对第三方社会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学校(配餐中心)的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
4.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税务票据的发放、管理工作。
5.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公安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安保设施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7.卫健部门负责对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
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卫生保健业务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
8.人社部门负责校内课后服务用工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学校主体,特色发展
1.强化责任意识。
各学校要积极作为、勇于探索,发挥“主阵地”作用,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机构,实行“一校一案”,形成适合需要、各具特色、科学系统的课后服务体系。
2.健全保障机制。
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3.完善硬件设施。
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家委会购置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各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医药用品、消毒设备、电气设备、安保设备,确保水、电等配套设施安全有保障。
4.落实人员配置。
科学合理安排好教职工的轮值时间,把教职工的保障服务一并纳入校内课后服务范畴,确保不影响教职工的正常教学工作。
(三)家长有责,配合监督
家长是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应与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参与服务情况及收费项目支出的监督等。
各中小学要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成立班级、年级、校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级家委会协助学校研究审核各类重大事项决策,组织家长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初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签订并履行服务协议,协助做好费用收支管理及监督,定期对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