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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2生产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2.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

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3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3.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3.3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3.4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5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办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3.6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3.7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产部的统一监督检查。

3.8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

3.9装置停工由生产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3.10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

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11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12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150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3.13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该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干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干净,

3.14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3.15对于进入设备内部检维修的项目,在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常温、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留物料时,方可进行,在打开人孔盖之前,切忌把螺丝全部松开,严防烫伤人员。

3.16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

3.17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

3.17.1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

3.17.2设备、管线吹扫必须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人,依次进行吹扫置换,防止遗漏或吹扫后又串进物料;

3.17.3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

3.17.4凡是检修项目,公司安全负责人必须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

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检修部位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未经公司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3.18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3.19检修中的用火管理,严格执行轻化工厂《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保卫科要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3.21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3.22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3开车前,生产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3.24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传动设备要进行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行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

3.2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

4.1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4.2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

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4.3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3.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

4.3.2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4.3.3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4.3.4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4.4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4.5对车间执行本规定情况,生产部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4.6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奖或行政处罚。

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

5.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5.3本制度可以和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参照。

5.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级建造师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实训

1、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建造师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是()。

A.两个项目的发包人是同一单位

B.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超过3个月

C.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正在办理工程结算

D.建造师同时具有两个专业的执业资格

【答案】C。

【解析】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②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某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甲公司借用乙公司资质证书承揽工程,获得中标,但甲承揽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给建设单位造成了损失。

关于该合同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甲与乙属于联合体投标

C.实际施工并造成损失的是甲,与乙无关

D.投标人是乙,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若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个月。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4、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

A.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

B.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C.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D.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答案】D。

【解析】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真题示例】

1.国家投资的某工程项目2005年3月1日开始试运行。

建设单位申请该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最后时限为()。

(看2011年34题)

A2005年4月1日B2005年6月1日

C2005年9月1日D2005年12月1日

【提示】二建法规:

P106需要进行试生产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一建教材没有!

2.某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发现与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不符,建设单位应当()。

(教材中没有,在二建教材P105)

A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B立即停止使用

C采取改进措施D填报环境影响报告书

E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关于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B.土石方施工阶段,噪声限值是昼间70dB,夜间55dB

C.打桩施工阶段,噪声限值是昼间80dB,夜间禁止施工

D.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任何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4.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A.立项B.竣工C.设计D.施工E.投产使用

1Z3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1Z305011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的规定

一、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1.排放噪声应符合标准――土石方施工阶段――白天75分贝――夜间55分贝

打桩施工阶段――白天85分贝――夜间禁止

结构施工阶段――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

装修施工阶段――白天62分贝――夜间55分贝

1.市区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要申报(开工前15天)

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3.禁止夜间施工――(22点――6点之间)

例外规定:

抢修、抢险、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连续作业

由政府或环保部门证明+公告附近居民

二、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1.环境质量报告书――报环保局批准――有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及居民的意见

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

三、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略)

1Z305012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P186页

一、大气污染的防治

1.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从事其他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应当采取的措施

2.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的规定

二、水污染防治――

1.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剧毒废液。

2.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3.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进行地下勘探、采矿活动的保护规定

4.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检测报告

1Z305013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P190页

1.禁止性规定

1)禁止在自然保护、风景名胜、饮用水源、基本农田区域内建设――

a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

b生活垃圾填埋场

2)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提供给无经营许可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3)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统一运输工具上运载

2.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

1)住宅建筑每┫建筑垃圾≤400吨

2)力争建筑垃圾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

3)建筑物拆除废弃物利用回收率≥40%

4)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力争≥50%参看P192页【案例】

施工垃圾管理制度

施工垃圾管理制度范本

1、现场固体垃圾应依据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实行分类集中堆放。

分类标识,挂以指示牌。

钢筋废料、铁丝铁钉、纸张等生产生活垃圾送废品回收站回收。

2、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地点堆放,及时外运。

(垃圾必须倒在批准的垃圾堆场,具有准倒证手续齐全)楼层内建筑垃圾,可以利用施工电梯及手推车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由项目部定专职保清员、卫生员清扫。

3、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应设有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并有消防应急安全防范措施。

由项目部专人管理。

4、可回收利用的废物经收集后,按照不同种类,分别堆放,由项目部统一处理或二次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经收集分类后,其中一部分灰渣、砼块、碎砖等无污染物可回填或挖坑深埋;不可回填的一般废物可委托当地渣土或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

5、项目部环境安全员定期对工地内垃圾堆放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目的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工区施工现场的施工/生产垃圾处理作业程序,以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并符合环保规定,满足合同要求。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区施工过程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考评标准》

4、职责

4.1本管理制度由工区负责保持和改进。

4.2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工区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

4.3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由生产调度室归口管理。

4.4其他相关作业单位、部门参与实施。

5、施工/生产垃圾管理制度施工/生产垃圾主要包括:

施工现场内的生产弃渣、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塑料袋(杯)、一次性饭盒以及塑料泡沫板等白色垃圾;拌和楼出料中的弃料;机电修配厂的含油废棉纱;车丝后的弃渣、设备修理废料;木材、钢筋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等

5.1施工现场内弃渣,处理程序:

清理——分类——运输——弃渣

5.1.1定期对施工现场弃渣清理、分类;

5.1.2可利用的钢筋、钢管、铅丝、木板等进行二次回收再利用;

5.1.3对于不能二次利用的废钢筋头、钢管头、铅丝、短木板等统一运往机电物资部进行处置;

5.1.4不能二次利用但能满足焚烧要求的清除物,可运往指定地点采用焚烧法处理;

5.1.5对于焚烧后的残渣和不能焚烧处理的所有清除物,可利用自卸式汽车运至监理工程师或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堆放或掩埋。

5.1.6对于施工现场清理出的砖、石、瓦块、砂石、泥土等可就地填坑垫路或掩埋。

5.2拌和楼出机口的废渣,利用自卸式汽车运至施工现场,进行场内道路硬化。

5.3机电修配厂产生的含油废棉纱

5.3.1建立一个小型、封闭式的`焚烧池,焚烧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消防人员,以防止火势蔓延和失控,焚烧池选址合理,焚烧时的烟不应对附近居民和工地产生危害,并符合当地政府要求。

5.3.2将废棉纱焚烧后的弃灰运往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挖坑深埋,并满足环保要求。

5.4机电修配厂车丝后产生的弃渣及设备修理废料,统一回收后,由项目机电物资管理部作为废旧物品统一处置。

5.5钢筋、木材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

5.5.1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短废料,回收至项目机电物资部统一处置。

5.5.2木材加工产生的废料,统一分类堆放后,由项目食堂领用。

5.6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必须满足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为搞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为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现将在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和考核制度作如下规定:

1、项目部成立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和考核工作小组,并设有专兼职的管理考核人员。

2、为方便生活垃圾的集中存放,在位置采用加气块砌筑二个4m×1.5m的生活垃圾存放池,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应分开设置。

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箱桶。

3、各施工队应严格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乱放,除生活垃圾外,其它施工垃圾严禁倒入生活垃圾池或专用垃圾桶内。

4、现场管理人员食堂门口适当位置应摆放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专用生活垃圾桶,其它生活垃圾直接倒入生活垃圾池内。

5、严禁乱丢垃圾,工地要教育员工不在道路上乱丢纸屑和生活垃圾。

6、生活垃圾根据季节可每周集中清运一次,如高温季节为防止出现苍蝇或其它蚊虫,可采用喷洒药物或每隔两天便进行外运。

也可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7、对各施工队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8、项目部明确各施工队生活环境责任区,要求各责任人搞好各自的责任区卫生,每天按时清理打扫。

9、各食堂对于变质腐烂的蔬菜或食品应做生活垃圾处理,严禁食用,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10、对垃圾容器要定时进行清洗。

11、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和考核工作小组每月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的班组和个人,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和屡教不改的一并予以处罚30~50元。

对考核优秀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

12、严禁在楼内或直接从楼上往下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要求对丢弃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13、对在现场内随意丢弃或不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的,视情节或认识态度每次给予30—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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