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街道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附修改版 机关规范化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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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街道机关管理制度汇编附修改版机关规范化管理手册

镇机关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1、机关站所人员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签退制度,作息时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2、正常工作日驻镇值班人员为班子成员2名、机关一般工作人员2名,白班与晚班值班人员要搞好交接,夜间值班需要按要求签到。

3、工作日因公开会、外出等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由本人跟分管领导书面汇报,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政办备案登记。

因公超过2天(含2天)或因公出差学习考察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4、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的,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本人写好请假条,请假1天以内的交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不含1天)要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交党政办考勤统计人员保管,作为统计考勤依据。

5、党政办考勤统计人员每周或每月要及时统计上周或上月出勤情况,计生办要上报电子出勤数据,进行汇总,并在公示栏公示。

年终汇总全年签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效能奖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1、机关站所人员除下村、外出外,必须在岗在位,为民服务大厅、党政办、计生办、服务所等窗口单位每天要安排专人值班,尤其是双休日和节假日更要严格值班,双休日和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并严格实行指纹考勤。

2、机关、镇属站所工作人员每天工作去向要及时、准确反映在岗位公示牌上。

3、节假日值班给予适当的补助(节假日机关正常上班除外),具体补助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值班情况依指纹签到统计结果为准。

4、值班安排由党政办负责,并及时公布,同时上报区委办、区政府办。

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若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或值班不严格,出现值班失误,或被区效能办督查不在岗,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理。

三、会议和学习制度

1、镇召开重要会议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临时召开的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各单位召开镇直单位、村级工作会议的,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同时告知党政办。

2、政府开会由党政办负责会场布置、茶水供应、会议材料、记录、宣传报道及服务工作;部门开会的会场布置、茶水供应、会议记录等由各单位负责。

会议通知由党政办统一负责,通知以文字、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

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并按要求就座。

参会人员不能参会或不能准时参会的,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安排他人代会。

3、参会人员手机一律置于振动或关闭状态,会场内不得随意接听、随意走动、相互谈心、中途退场,确保会场秩序。

三权在上的镇直单位缺会的,每半年汇总一次送主管部门。

镇将适时对参会情况予以通报。

4、机关公务员应按要求完成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任务。

党委中心组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机关站所工作人员每月集中学习要不少于两次。

学习内容由党政班子负责,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

5、党政班子成员要在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上及时全面的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对“三重一大”情况及时传达宣传,通过会议加强工作沟通协调。

6、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要求,年初要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领导讲学、远程教育、邀请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内容。

机关站所人员还要结合工作和个人情况,制定自学计划。

学习要做好学习笔记,每年要撰写1-2篇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

镇主要领导对机关站所学习笔记不定期抽查,促进学习效果。

四、物品采购制度

1、机关站所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党政办负责,实行政府采购。

各单位需要日常办公用品事先到党政办申请,党政办登记汇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集中采购。

2、采购大宗商品的,要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并经主要领导或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镇纪委、财政所、党政办全程参与采购,并要求镇财政所对于现增加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杜绝固定资产游离于账外。

五、用车制度

1、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车一律严格按区政府公车平台规定地点和时间入库。

2、严格控制租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租车:

一是集体到外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政府车辆不够的;二是党委政府安排的应急工作,经主要领导同意确需租车的;三是突发事件急需赶赴现场的;四是上级来人检查工作确需陪同的。

3、租车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出具派车单,注明时间、事由以及行车路线等,司机凭用车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的派车单与党政办核实后予以报销。

租车费用原则上半天不高于120元,一天不高于200元,行车路途较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

4、严禁私车公用,因工作急需或一时没有可租车辆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由办公室安排与该项工作相关的机关站所人员所持有的车辆,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车辆持有人承担,镇政府不承担一切后果,用车费用参照租用车辆折半计算。

5、机关站所工作人员到市区开会、报送材料或联系工作3人及3人以下的不予派车,由本人写出具体事由或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党政办登记后,给予每人每次补贴10元。

六、文印制度

1、党委、政府和党政办各类正式文件,严格实行拟稿、核稿、签发制度。

文件由相关或牵头部门拟稿,交党政办认真把关核稿,再分别交党委书记、镇长或党政办主任签发,需要审理意见的交分管领导审理,签发后交由党政办统一编号印制。

2、镇直站所需要印制非正式文件材料,原则上由各站所自行印制。

各村(居)、其他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不得在政府文印室打印、复印和传真,特殊情况需报经主要领导同意。

七、招待制度

1、上级或外单位来人需要用餐的,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确需在外安排就餐的,须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来人招待,由分管领导根据实际需要,提前通知党政办派餐,党政办发派餐单给食堂,不经党政办自行到食堂安排招待的,费用自理,党政办不予结算。

2、招待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

严格控制招待标准,7人以下工作餐每桌180元,8人以上工作餐每桌200元,工作餐不得安排烟酒。

上级部门来人,实行对口接待。

用餐后,由接待人员立即签单。

3、机关工作人员就餐实行个人购买、单位补贴的月票制度,分早、中、晚三种餐券结算兑付,村干部到镇办事确需用餐的,由党政办安排,在食堂就餐登记表上登记,并注明事由。

4、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晚餐确需饮酒的,要严格控制标准。

公务活动中原则上严禁吸烟,因招商引资工作确需用烟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用烟,但不得提供高档香烟。

八、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党委、政府、人大、党政办公章由党政办确定一人专门管理。

纪委公章由纪委确定专人管理。

原则上不准将公章携带外出使用。

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镇党委、政府印章的,必须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并落实专人携带,及时送回。

2、凡以党委、政府名义上报的各类信息、材料、报表、请示报告等一律按签发权限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领导签字的原稿由党政办留存备查。

各种需加盖政府印章的证明、申请等文书,需经相关村(居)和镇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交由党政办签字盖印。

3、实行重要事项印章使用审批制度。

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含监理、设计、规划)由集体审定后盖章,重要事项或涉及公正与利益的如户口变动、低保、建房发证、危房改造、担保、工程鉴证、年终测评等由主要领导(或授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上报。

4、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重要事项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

5、凡需用印章的都必须办理登记使用手续,留下公文签发原件等文字资料,要按规定存档备查。

不允许在空白证明、介绍信等凭证或便笺上加盖公章。

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用途、规定有效期限,方可盖章。

6、公章管理人员调动或外出期间,须履行交接和登记手续。

公章损坏需重新雕刻的必须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九、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1、镇成立由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工作、工作人员上下班、在岗在位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

2、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督查结果与年终考评挂钩。

3、要通过督查通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小四风”和效能建设相关要求,每季度至少督查通报一次。

十、信息调研及报送制度

1、要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贯彻会议精神的具体做法,反映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采取的新举措、新办法,及时上报重大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进展情况、处理情况。

2、党政办实行全员办信息,各村(居)、各单位要选定一位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工作责任性强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各单位人人都有写信息的责任。

各村(居)、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和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定期搜索、整理和报送材料,上报的信息由党政办统一登记、编辑、上报。

3、信息报送形式以文字和图片两种,方法可以采用直接报送或通过工作室、信息邮箱发送两种渠道(建议网络发送),镇党政办邮箱为()。

党政办根据来稿,选择有价值的材料进行编辑上传,上报途径有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政府网站、报刊杂志、归口单位信息科等宣传单位。

4、信息采用奖励办法,党政办负责统计(累计)各村(居)、各部门上报信息及被采用情况,实行通报和奖励制度,被国家级报刊采用的,每篇信息奖励撰稿人1000元,省级报刊采用的,每篇信息奖励500元;市级报刊采用的,每篇信息奖励200元;区级报刊采用的,每篇信息奖励50元;被网站刊登的,每篇信息奖励20元。

同一稿件被不同媒体刊登的,按最高奖励为基数,每多一媒体刊登加5元。

5、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及其它重要紧急情况,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特别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

各部门或工作人员要在接到或知道重大紧急信息时,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基本情况,并报党政办备案;对重大突发事件需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分析、应汲取的教训等情况,直至处理完毕。

要统一上报口径,规范上报程序,坚持“一个口子进出”原则,严禁多口径上报。

6、凡涉及全镇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

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上报区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镇机关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

1、镇成立由镇长、纪委书记、分管财政副镇长、党政办主任、财政所长组成的财经领导小组,刊刻财经领导小组理财专用章。

财经领导小组实行半月会审,纪委书记负责会审召集,分管副镇长负责审批,镇长持章用印,监督审核。

2、镇财经领导小组每半月审查一次支出票据(生产、建设性支出除外),所有公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租车费、接待、会务、采购等)必须合理、合规、合法,均要有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证明人和分管领导(可重合)签字核实,分管财经副镇长签盖“审核组意见”印章,同意登记后,镇财政所予以登记、分类整理,统一提交镇财经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审批。

3、5万元以上重大财政支出,须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由财经领导小组依据集体决策意见进行审批。

4、日常往来结算(应收、应付、暂存、暂付)款项及工程项目类支出,由财经小组盖章、审核、审批后交财政所报账支付。

5、严禁以任何事由向镇财政借款。

原则上,职工公务外出,不再出借差旅费备用金,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

其他临时性、紧急性支出,须请示镇长同意后,副镇长签批(紧急事项审批单)安排,费用先由经办人个人垫支。

支出发生后凭紧急事项审批单补办会审手续。

扶贫、民生工程等资金兑付进度具有特殊要求的支出,视作临时性、紧急性支出办理。

6、按规定办理好签报手续暂无资金支付的费用、项目款等,交镇财政所及时入账,并出具欠条,待资金到位后报账兑付。

7、及时准确办理报账手续。

财政所要加强备用金管理,对支出费用及时处理清楚,除电费、电话费、社保缴款等需要备用金兑付的支出外,所有报账一律打卡发放,杜绝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报账,不跨季报账,不报跨季账。

原则上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季度的发票不予报销。

二、签到制度

1、机关站所人员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签退制度,作息时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2、正常工作日驻镇值班人员为班子成员2名、机关一般工作人员2名,白班与晚班值班人员要搞好交接,夜间值班需要按要求签到。

3、工作日因公开会、外出等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由本人跟分管领导书面汇报,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政办备案登记。

因公超过2天(含2天)或因公出差学习考察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4、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的,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本人写好请假条,请假1天以内的交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不含1天)要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呈主要领导审批。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交党政办考勤统计人员保管,作为统计考勤依据。

5、党政办考勤统计人员每周或每月要及时统计上周或上月出勤情况,计生办要上报电子出勤数据,进行汇总,并在公示栏公示。

年终汇总全年签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值班制度

1、机关站所人员除下村、外出外,必须在岗在位,为民服务大厅、党政办、计生办、服务所等窗口单位每天要安排专人值班,尤其是双休日和节假日更要严格值班,双休日和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并严格实行指纹考勤。

2、机关、镇属站所工作人员每天工作去向要及时、准确反映在岗位公示牌上。

3、节假日值班给予适当的补助(节假日机关正常上班除外),具体补助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值班情况依指纹签到统计结果为准。

4、值班安排由党政办负责,并及时公布,同时上报区委办、区政府办。

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若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或值班不严格,出现值班失误,或被区效能办督查不在岗,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四、会议和学习制度

1、镇召开重要会议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临时召开的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各单位召开镇直单位、村级工作会议的,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同时告知党政办。

2、政府开会由党政办负责会场布置、茶水供应、会议材料、记录、宣传报道及服务工作;部门开会的会场布置、茶水供应、会议记录等由各单位负责。

会议通知由党政办统一负责,通知以文字、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

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并按要求就座。

参会人员不能参会或不能准时参会的,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安排他人代会。

3、参会人员手机一律置于振动或关闭状态,会场内不得随意接听、随意走动、相互谈心、中途退场,确保会场秩序。

三权在上的镇直单位缺会的,每半年汇总一次送主管部门。

镇将适时对参会情况予以通报。

4、机关公务员应按要求完成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任务。

党委中心组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机关站所工作人员每月集中学习要不少于两次。

学习内容由党政班子负责,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

5、党政班子成员要在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上及时全面的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对“三重一大”情况及时传达宣传,通过会议加强工作沟通协调。

6、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要求,年初要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领导讲学、远程教育、邀请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内容。

机关站所人员还要结合工作和个人情况,制定自学计划。

学习要做好学习笔记,每年要撰写1-2篇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

镇主要领导对机关站所学习笔记不定期抽查,促进学习效果。

五、物品采购制度

1、机关站所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党政办负责,实行政府采购。

各单位需要日常办公用品事先到党政办申请,党政办登记汇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集中采购。

2、采购大宗商品的,要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并经主要领导或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镇纪委、财政所、党政办全程参与采购,并要求镇财政所对于现增加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杜绝固定资产游离于账外。

六、用车制度

1、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车一律严格按区政府公车平台规定地点和时间入库。

2、严格控制租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租车:

一是集体到外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政府车辆不够的;二是党委政府安排的应急工作,经主要领导同意确需租车的;三是突发事件急需赶赴现场的;四是上级来人检查工作确需陪同的。

3、租车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出具派车单,注明时间、事由以及行车路线等,司机凭用车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的派车单与党政办核实后予以报销。

租车费用原则上半天不高于120元,一天不高于200元,行车路途较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

4、严禁私车公用,因工作急需或一时没有可租车辆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由办公室安排与该项工作相关的机关站所人员所持有的车辆,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车辆持有人承担,镇政府不承担一切后果,用车费用参照租用车辆折半计算。

5、机关站所工作人员到市区开会、报送材料或联系工作3人及3人以下的不予派车,由本人写出具体事由或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党政办登记后,给予每人每次补贴10元。

七、文印制度

1、党委、政府和党政办各类正式文件,严格实行拟稿、核稿、签发制度。

文件由相关或牵头部门拟稿,交党政办认真把关核稿,再分别交党委书记、镇长或党政办主任签发,需要审理意见的交分管领导审理,签发后交由党政办统一编号印制。

2、镇直站所需要印制非正式文件材料,原则上由各站所自行印制。

各村(居)、其他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不得在政府文印室打印、复印和传真,特殊情况需报经主要领导同意。

八、招待制度

1、上级或外单位来人需要用餐的,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确需在外安排就餐的,须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来人招待,由分管领导根据实际需要,提前通知党政办派餐,党政办发派餐单给食堂,不经党政办自行到食堂安排招待的,费用自理,党政办不予结算。

2、招待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

严格控制招待标准,7人以下工作餐每桌180元,8人以上工作餐每桌200元,工作餐不得安排烟酒。

上级部门来人,实行对口接待。

用餐后,由接待人员立即签单。

3、机关工作人员就餐实行个人购买、单位补贴的月票制度,分早、中、晚三种餐券结算兑付,村干部到镇办事确需用餐的,由党政办安排,在食堂就餐登记表上登记,并注明事由。

4、严格执行工作日禁酒规定,公务活动中原则上禁止吸烟。

因招商引资工作确需使用烟、酒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得提供高档香烟、酒水。

九、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党委、政府、人大、党政办公章由党政办确定一人专门管理。

纪委公章由纪委确定专人管理。

原则上不准将公章携带外出使用。

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镇党委、政府印章的,必须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并落实专人携带,及时送回。

2、凡以党委、政府名义上报的各类信息、材料、报表、请示报告等一律按签发权限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领导签字的原稿由党政办留存备查。

各种需加盖政府印章的证明、申请等文书,需经相关村(居)和镇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交由党政办签字盖印。

3、实行重要事项印章使用审批制度。

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含监理、设计、规划)由集体审定后盖章,重要事项或涉及公正与利益的如户口变动、低保、建房发证、危房改造、担保、工程鉴证、年终测评等由主要领导(或授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上报。

4、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重要事项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

5、凡需用印章的都必须办理登记使用手续,留下公文签发原件等文字资料,要按规定存档备查。

不允许在空白证明、介绍信等凭证或便笺上加盖公章。

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用途、规定有效期限,方可盖章。

6、公章管理人员调动或外出期间,须履行交接和登记手续。

公章损坏需重新雕刻的必须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十、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1、镇成立由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工作、工作人员上下班、在岗在位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

2、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督查结果与年终考评挂钩。

3、要通过督查通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小四风”和效能建设相关要求,每季度至少督查通报一次。

十一、信息调研及报送制度

1、要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贯彻会议精神的具体做法,反映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采取的新举措、新办法,及时上报重大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进展情况、处理情况。

2、党政办实行全员办信息,各村(居)、各单位要选定一位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工作责任性强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各单位人人都有写信息的责任。

各村(居)、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和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定期搜索、整理和报送材料,上报的信息由党政办统一登记、编辑、上报。

3、信息报送形式以文字和图片两种,方法可以采用直接报送或通过工作室、信息邮箱发送两种渠道(建议网络发送),镇党政办邮箱为()。

党政办根据来稿,选择有价值的材料进行编辑上传,上报途径有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政府网站、报刊杂志、归口单位信息科等宣传单位。

4、信息采用奖励办法,党政办负责统计(累计)各村(居)、各部门上报信息及被采用情况,实行通报和奖励制度,被国家级报刊采用的,每篇信息奖励撰稿人1000元,省级报刊采用的,每篇信息奖励500元;市级报刊采用的,每篇信息奖励200元;区级报刊采用的,每篇信息奖励50元;被网站刊登的,每篇信息奖励20元。

同一稿件被不同媒体刊登的,按最高奖励为基数,每多一媒体刊登加5元。

5、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及其它重要紧急情况,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特别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

各部门或工作人员要在接到或知道重大紧急信息时,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基本情况,并报党政办备案;对重大突发事件需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分析、应汲取的教训等情况,直至处理完毕。

要统一上报口径,规范上报程序,坚持“一个口子进出”原则,严禁多口径上报。

6、凡涉及全镇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

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上报区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在执行中,若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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