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五年规划(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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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五年规划(示范文本)

目录

1总则 1

1.1规划背景 1

1.2编制依据 2

1.2.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2

1.2.2地方性法规及政策 5

1.2.3行业规范 6

1.3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7

1.4规划范围和期限 8

1.4.1规划范围 8

1.4.2规划期限 8

1.5畜禽养殖规模 8

1.5.1畜禽规模养殖场 9

2区域基本概况 10

2.1自然气候条件 10

2.1.1地理位置 10

2.1.2地形地貌、地质 10

2.1.3气候、水文 11

2.1.4自然资源 11

2.2社会经济概况 12

2.2.1行政区划及人口 12

2.2.2经济概况 12

2.2.3土地利用概况 12

2.2.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情况 13

2.3生态环境概况 13

2.3.1环境质量现状 14

2.3.2生态环境问题 14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16

3.1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16

3.1.1**县畜禽养殖总量统计数据 16

3.1.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布情况 16

3.2畜禽养殖污染现状 17

3.2.1畜禽养殖粪污产生情况 18

3.2.2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 18

3.2.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20

3.2.4禁养区划定情况 21

3.3存在问题 23

3.4面临形势 25

4规划目标 28

4.1规划指导思想 28

4.2规划基本原则 28

4.3规划目标和指标 29

4.3.1规划目标 29

4.3.2规划指标 30

4.4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31

4.4.1区域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 31

4.4.2畜禽养殖水环境和水资源承载力分析 33

4.4.3规模养殖场消纳土地面积需求测算方法 34

4.5目标可达性分析 40

5主要任务 41

5.1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 41

5.2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 42

5.3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3

5.4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45

5.4.1畜禽养殖源头减量措施 45

5.4.2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46

5.4.3田间配套设施 47

5.5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47

5.6强化环境监管 48

6重点工程 50

6.1规划重点工程和投资估算 50

6.2资金筹措方面 50

(1)重点工程建设资金 50

(2)运维资金筹措 51

6.3效益分析 51

6.3.1环境效益 51

6.3.2经济效益 52

6.3.3社会效益 53

7保障措施 54

7.1加强组织领导 54

7.2提供政策支持 54

7.3技术指导 55

7.4监督考核 57

7.5公众参与 58

附表一、**县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 59

附表二、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肥料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清单 63

附表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支持主体和内容清单 67

附表四、行政区域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面积清单 68

附件一、**县基本信息图件 69

(一)行政区划图 69

(二)**县水功能区划分图 70

附件二、**县畜禽养殖现状图 71

(一)**县规模养殖场分布图 71

(二)禁养区划分图 72

(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分布图 73

—IV—

1总则

1.1规划背景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列入中央一号文件看,明确指出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快畜禽粪便集中处理;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

2019年9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明确表示通过科学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技术推广、建立市场机制等举措,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省先后出台了《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赣环然字〔2011〕16号)、《**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5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16〕125号)等一系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章制度、技术指南等,用于指导全省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并要求组织开展县级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

**县规模化养殖以生猪为主,兼顾家禽养殖,养殖规模较小。

畜禽养殖业在建设初期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缺乏科学规划指引和合理布局;划定了禁养区后,情况有所改善,但是随着**县生猪产业和黄牛养殖产业的发展壮大,畜禽粪污产生量大量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力度减弱,**县可消纳污染物的空间也逐渐减少。

未经处理的粪污及养殖废水过量施用于农田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

畜禽粪便产生的污染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和农村脏乱差的主要因素之一,与农村人居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无序扩张的趋势,保护水体和自然生态环境,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实现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16〕103号)的要求,结合**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7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年7月2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

(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

(1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9)《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23)《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2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

(25)《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26)《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27)《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环办土壤〔2021〕872号);

(28)《畜禽粪污土壤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29)《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30)《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1.2.2地方性法规及政策

(1)《**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5月31日修正;

(2)《**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省流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

(4)《**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13年5月6日起施行;

(5)《**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赣府发〔2021〕25号);

(6)《**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1号);

(7)《**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赣府厅发〔2018〕13号);

(8)《**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赣环土壤〔2019〕18号)

(9)《**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年;

(10)《**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2月;

(11)《**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12)《**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3)《**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14)《**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16)《**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18)《**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9)《**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20)《**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方案》(乐新农发〔2019〕3号)。

1.2.3行业规范

(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3)《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GB/T19525.2-2004);

(4)《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17824.4-1999);

(5)《规模化猪场生产技术规程》(GB/T304-2002);

(6)《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

(7)《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

(8)《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9)《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8-2006)》;

(11)《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

(12)《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

(1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

(14)《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

(15)《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NY/T2374-2013)》。

1.3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2020年**县畜禽养殖业现状的全面调查并结合未来发展状况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划定禁养区,按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和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布局和规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划定点要求规范禽畜养殖场建设,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促进**县畜禽养殖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本规划的编制有利于加强对**县畜禽养殖场户的环境监管和工作指导,建立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体系,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中,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养殖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在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时,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使规模化养殖场基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有利于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结合生态农业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有利于县区生态环境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县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1.4规划范围和期限

1.4.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县,下辖   共16个乡镇,详见附图1**县行政区划图。

规划对象包括**县辖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户。

1.4.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35年。

1.5规划重点

本规划重点关注畜禽规模养殖场,包括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家禽等,养殖规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规定。

畜禽养殖场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家禽等畜种。

规模养殖场标准为:

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头以上;蛋用家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用家禽存栏3000只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

表1.5-1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规模划定

养殖场类型

畜禽种类

畜禽数量(头/只)

备注

畜禽规模养殖场

生猪

≥200头

存栏

肉牛

≥50头

存栏

奶牛

≥10头

存栏

≥200只

存栏

≥1000只

存栏

蛋用家禽

≥1000只

存栏

肉用家禽

≥3000只

存栏

—67—

2区域基本概况

2.1自然气候条件

2.1.1地理位置

**县位于**省中部,**市西南部,地处乌江和抚河上游,东与崇仁县、宜黄县接壤,南连宁都县,西与永丰县、新干县相邻,北接丰城市。

地理坐标界于北纬26°50′至27°45′,东经115°35′至116°10′之间,全境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47.5公里。

县城鳌溪镇距省会城市南昌180公里,距**市101公里,距吉安市124公里。

抚吉高速公路、昌宁高速公路穿越其腹地,与赣粤、京福两条高速公路相连,大大缩短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闽东南三角洲的距离。

2.1.2地形地质

**县地处赣抚中游河段阶地丘陵区,地形呈南北长、东西狭的形状。

全县主要地貌类型有山地、高丘和低丘岗地,并以低丘岗地为主,山地占38%,低丘岗地占51%,高丘占11;南部为山区,地势由东南向西倾斜;北部为丘陵地带,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

整个地势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形垂直高差变幅较大,境内最高峰东南部位于金竹畲族乡,海拔1370.5米;最低点公溪河桥头位于北部公溪镇,海拔70米。

**县属赣中南华南板块地层区,出露的地层主要有震旦系、石炭系、三迭系、侏罗系、白垩系和第四系,其中震旦系变质需中混合岩化强烈,区内岩浆岩分布广泛,主要有加里东期、海西期、印支期及燕山期酸性侵入岩。

2.1.3气候水文

**县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农业气候条件优越。

**处于华南气候区与华中气候区过渡地带,亚热带湿润季风影响明显,气候特点四季变化分明,年平均气温17℃左右,年平均降雨天数为171天,年降水量1690.6毫米,无霜期265天,全年日照时数为4374小时;冬季风向以偏北风为主,春夏风向多变,大风多出现在春夏。

**县位于抚河与乌江流域上游,境内溪流网布。

县境东、北各水汇集成宝塘(崇仁水),注入抚河;县南各水汇集成南村水、万崇水二水系,分别注入乌江河,有东元、龙潭等水库。

2.1.4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

**县有草山、草坡25.5万亩,水面15万亩,山林面积278.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9.6%。

土壤类型分为红壤、黄壤、山地草甸土、紫色土、红粘土、新积土、粗骨土、潮土和水稻土9个土类及15个亚类、65个土属、200个土种。

(2)生物资源

**县内生物资源比较丰富,植物资源1190种,有包括华南虎在内的野生动物约269种。

此外,**县还是是全国商品木竹基地县和**省重点林业县之一,森林覆盖率达69.7%,毛竹蓄积量2280万根,年出产竹笋12万吨。

(3)矿产资源

**县境内地下、地表已探明的资源有:

瓷土650万吨、原煤150万吨、石灰石400万吨、莹石13万吨、花岗岩4亿立方米,盛产核能利用中所需要的铀238,所以被称为铀都,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世纪50年代秘密研制原子弹氢弹就在这里大量地开采铀,为了保密取名为721矿,该矿是全国最大的铀矿基地。

品位高的还有石英石、稀土、铅锌银、水晶石、钨、铜、锡、砂金以及亚洲储量最大的铀矿等。

2.2社会经济概况

2.2.1行政区划及人口

**县县域面积2412.6平方千米,辖鳌溪镇、公溪镇、山砀镇、龚坊镇、戴坊镇、牛田镇、万崇镇、增田镇、招携镇、湖溪乡、罗陂乡、湖坪乡、南村乡、谷岗乡、金竹畲族乡、大马头乡。

共9个镇、7个乡,176个行政村(社区)。

截止2020年末,**县常住人口30.79万人。

2.2.2经济概况

2020年,**县完成生产总值76.02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财政总收入9.8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亿元,同比增长13.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3%;固定资产投资增幅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万元,同比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万元,同比增长9.5%。

2.2.3土地利用概况

全县土地总面积241044.35公顷。

其中农用地221230.0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1.78%;建设用地9983.2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14%;其他土地9830.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08%。

农用地中,耕地36423.0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11%;园地1204.2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50%;林地175709.1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2.89%;其他农用地7893.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27%。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2118.5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89%;农村居民点用地4828.6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0%;采矿用地378.3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6%;无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2612.7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8%;其他建设用地45.0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2%。

其他土地中,水域1737.3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72%;自然保留地8093.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36%。

2.2.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情况

建设有**县杨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黑膜”沼气发电项目,大部分养殖户建设小型沼气池发电用于家用。

经调研,**县有一家有机肥料生产企业(**沃农生物肥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

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多作为有机肥外售或经过堆放发酵或沼气发电后的沼液和沼渣用于果园、菜地进行还田利用。

2.3生态环境概况

2.3.1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

2020年,国控断面金竹上村、谷岗沙坪上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乌江、宝塘水水质总体优良;饮用水水源地龙潭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100%;城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县主要河流水质全部满足水功能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

2020年,**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3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24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年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2020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1%。

(3)土壤环境质量

通过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管控,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事件。

2.3.2生态环境问题

(1)水环境问题

水环境质量局部恶化,县城区饮用水源地龙潭水库水质呈下降趋势,已由Ⅱ类恶化成Ⅲ类。

全县小二型及以上水库水质未达标的共有34座,其中四类水质水库25座、五类水质水库9座;鳌溪河经整治后水质趋于地表水标准Ⅲ类,但由于污水收集治理不到位,水质偶尔出现反弹,不能保持稳定达标。

(2)土壤环境问题

土壤与地下水源头预防压力大,管控水平有待提升。

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土壤污染修复及从业单位后期管理相对薄弱,土壤污染治理行业水准还有待提升;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重点涉危废固废企业监督管理力度仍需加强,工业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水平总体不高。

(3)环境治理体系不完善

生态环境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仍需完善,各级各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有待健全。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和考评结果应用制度仍需健全;环境问题发现查处机制尚不健全,突出问题全过程闭环化管理长效机制亟须建立。

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薄弱,底数还未完全摸清、工作合力还未形成、考核机制还未完善、资金保障还不充足。

(4)环境治理能力不足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尚未充分建立,县级监测站在大气、水、土、污染源等方面的环境监测各有欠缺,地表水考核断面至今未建水质自动监测站。

执法装备设备和人员配备相对滞后,环境监察和行政执法协同监管能力不足,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现有环境应急预警和风险防控力量略显薄弱,化工、医药等主要风险行业紧急事故应急物资配备不足。

环境治理市场化程度和社会参与程度仍然偏弱,生态环保公益性项目资金主要仰赖政府财政投入,资源环境市场配置效率有待提高。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3.1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3.1.1**县畜禽养殖总量统计数据

根据**县2020年统计年鉴,**县畜禽种类主要有生猪、肉牛、羊、兔和家禽。

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猪当量折算按表3.1-1折算,县2020年畜禽养殖量见表3.1-2。

表3.1-1畜禽数量折算猪当量数量表

畜禽种类

畜禽数量

猪当量

生猪

1头

1头

肉牛

30头

100头

250只

100头

家禽

2500只

100头

表3.1-2**县2020年畜禽养殖量统计表

序号

种类

出栏量(头、只)

年末存栏量

猪当量

1

生猪

124166头

61354头

62083

2

肉牛

20397头

17447头(其中奶牛15头)

67990

3

3592头

2699只

1436

5

家禽

219.3万只

176.84万只

23474

合计

154983

从统计数据来看,**县畜禽养殖种类以生猪、肉牛和家禽为主,羊相对较少。

近几年来,随着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畜牧技术推广和防疫工作力度加大,以及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根据国家有关畜禽资源化利用要求,**县的畜牧业将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3.1.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布情况

**县畜禽养殖业主要生猪、肉牛、禽类等养殖,其中生猪养殖规模最大,调查得**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有42家,规模养牛场13家,规模家禽养殖场有2家,生猪养殖场主要集中在龚坊镇、招携镇、南村乡、山砀镇。

表3.1-3**县各乡镇规模化养殖场统计表

乡镇

生猪

肉牛

家禽

企业数

养殖量(头)

企业数

养殖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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