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001马山地区道路交通指示牌调整设置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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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001马山地区道路交通指示牌调整设置工程

马山地区道路交通指示牌

调整设置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一.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须知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函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委托,就其马山地区道路交通指示牌调整设置工程进行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马山地区道路交通指示牌调整设置工程

招标人: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

2

招标代理: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

3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企业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还需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及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

4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5年11月10日9:

00起(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

5

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使用现金方式,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6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天

7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0日14:

00截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8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20日14:

00

开标地点: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9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1份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份

10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3.7万元

11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传真:

5、

二.投标人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人应向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人如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传真:

9

2.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开标前五日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

3.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于开标五日前送(或传真9)至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发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

9,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及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及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提供不全的,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2)补充性文件

1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简介、生产设备、技术人员情况;

2投标人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附有效合同复印件);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上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4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商务标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5.施工组织设计件(格式见附件)

6.其它(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书中)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在标袋中,同时在标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9.投标费用自理。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10.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1.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2.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4.不同投标人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投标的;

1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17.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若有明显偏离市场价的。

(八)开标、评标:

1.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查验投标文件,并审核投标单位代表资格(按本须知第(七)条相关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开标、评审工作由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具体评标、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报价表内容及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总价金额及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大写金额及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正本及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评审程序

评标工作由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分标准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及招标文件进行评标,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当一份技术标出现半数以上评委评审不合格,即可判定该技术标未通过评审,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九)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3家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

2.中标公示结束后,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

2.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招标活动结束后,未中标人应自行及招标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一)签订、履行合同: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及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三.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度假区,本项目招标范围:

清单范围内的新增标识标牌31套、更换标识标牌版面34套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

二、工期:

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误期违约金:

1000元/天;

质量等级:

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违约金:

合同价的5%。

质保期:

2年或2年以上。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及其它要求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材料、劳务、运输、税金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期间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税金,并计入总报价,今后除合同约定范围外不作调整。

3、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

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相关说明、现场查勘的现状、本文件及有关书面答疑纪要要求,自主报价。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通用条款(略)

第二章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江苏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及无锡市相关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文件。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__无需提供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10天提供施工图一式六份(其中二套为竣工图用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现场施工、设计管理、组织协调、认可工程量,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信息处理,付款签证。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同意分包工程或指定分包人,

(2)变更价款,(3)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工期延误,(4)确认索赔,(5)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产生的费用,(6)其他需要发包人行使的权力。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

现场施工、设计管理、组织协调、认可工程量,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信息处理,付款签证及工程签证、变更的认证及增加的工程量认证等现场的一切事务。

7、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项目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向承包人提供通用条款8.1条约定的场地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由总包人提供。

(3)施工场地及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由总包人提供。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进场施工后由发包人召集有关管线单位现场交底,及时提供、保证承包人的施工需要。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对工程施工应具备的全部申请批准手续及时提供,确保承包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展。

(6)水准点及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由总包人提供。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发包人组织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初次会审和交底,以后根据需要组织进一步对施工图纸的会审和详细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发包人将召集相关单位对地下管线及其他需保护物进行现场交底,并承担有关费用,交底后由承包人对地下管线及其他需保护物进行保护。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若将上述8.1条内的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去办理或完善弥补,其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___进场后30天内。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设计交底后3天内提供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表,月度已完工程量报表于每月25日提交工程师计量。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切实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的照明工作,如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或非夜间施工照明措施不到位,造成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并发生事故,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协办。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9.1.6条办理,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均由承包人承担,其余纳入总包管理、配合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及损坏修复费用由总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根据发包人的交底资料做好保护。

属交底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其他需保护物损坏,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对地下管线及其他需保护物有不负责任行为,除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外,视情节严重程度给及一定数额的罚款。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①所有的废水、污水应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处理,不得污染环境,由此而引进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②应符合无锡市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要求。

要求如下:

首要是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并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挥、安排,要加强现场的封闭式管理。

封闭围栏要做到整洁、美观、安全可靠。

二是防止抛洒滴漏。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保证行使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主要出入口道路要硬化处理,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坚持冲洗。

不冲洗车辆不得出场。

三是科学合理地确定交通组织方案。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的堆放要做到整齐有序,不任意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废料、垃圾及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清除、拆除并外运。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承包人安排施工进度时,须符合总包制定的计划工期和其它分包工程的施工工期,并协调好及其他各专业分包单位及专业工种的配合;②临时用地由总包人提供,临时用电、用水按总包管理范围内条款执行;③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指定品牌并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甲控乙供材料、甲供材料,承包方必须提前45天将书面清单提交甲方确认;④如有需要,则双方协商确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发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并设计交底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交2份格式及内容一致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采取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

施工方案应包括进度图和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如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或工程实际进度不符合进度计划要求,可要求承包人每月提交一次工程进度修订计划,以确保工程在预定工期内竣工。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上述计划及说明,或用款计划,不能因此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为承包人提交后14天。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须符合“通用条款”中允许工期顺延的条件,并均须经监理核定和发包人批准方可计算顺延天数。

四、质量及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所有隐蔽工程均须报监理验收。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________________暂无此情况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严格施工安全,承包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而发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周期内(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通过)市场价格等因素的波动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中的中标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由发包人和其委托人审核后作为付款依据。

2、只有发包人指令和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才能造价变更。

施工期间如有设计变更,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单价时,采用中标单位投标报价同口径方法以及施工同期信息指导价(无信息指导价按市场价)组成单价;若该变更内容仅为材料的更换,只能进行材料差价(经审核)的调整。

3、投标时暂定价的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跟踪审计及监理共同确认其规格、型号、价格。

4、若该变更内容仅为材料的变换,只能进行材料差价的调整。

5、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可调整合同价款。

6、本工程若发生不合理报价,则按以下方式调整:

投标报价中,中标价虽已被发包人接受,但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发现投标报价中有故意或非故意采取了不合理报价,当某一清单子目中的工、料、机含量、费率超过《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的任何一项或几项,及材料价格超过《无锡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指导价及投标同期的材料价格所组成的综合单价的5%时,视为不合理报价。

发包人将对该清单子目按计价表规定的含量及费率对高含量调减计算综合单价后再乘以折减系数(折减系数=中标价/招标人的最高限价),对低价报价的清单子目不作调整。

7、清单以外的工作内容,按04清单计价后让利(绿化是10%、市政是8%、土建是4%、安装5%、装潢7%)。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承包人每月25日提交工程量计量报告,由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进行审核。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在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及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及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一览表不符:

_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承包人可拒绝接受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_

(4)到货地点及一览表不符:

____经发包人同意,可调整费用。

(5)供应数量及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及一览表不符:

__影响工程进度的按通用条款执行。

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_____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按补充条款执行_

八、工程变更

29.1若发包人有设计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9.2变更工作量工程师审核时间:

工程师一般应在15天内予以认可。

九、竣工验收及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图贰份。

32.2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了竣工报告和32.1条款要求的竣工资料、无锡建筑工程预验收表等相关资料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只有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的竣工报告才被认可。

32.3本工程在通过竣工验收移交接管前,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和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33、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审计审减率大于10%而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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