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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特殊科室工作制度

《护理管理资料汇编》

特殊科室工作制度

 

科室/病区:

2012年12月修订

目录

一、重症医学病房工作制度

(一)重症医学病房管理制度

(二)重症医学病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三)重症医学病房病人管理制度

(四)重症医学病房收治原则及疾病范围

(五)重症医学病房探视、陪伴制度

(六)重症医学病房转院制度

(七)重症医学病房医疗纠纷的接待与处理制度

(八)重症医学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九)重症医学病房终末处理制度

(十)重症医学病房仪器设备使用与保养制度

(十一)重症医学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十二)重症医学病房护理工作制度

(十三)重症医学病房岗位培训制度

二、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一)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二)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

(三)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制度

(四)血液透析室配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五)血液透析室复用间消毒隔离制度

(六)血液透析室隔离透析室工作制度

(七)血液透析室治疗室的消毒隔离制度

(八)血液透析机保养、维修制度

(九)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与消毒

(十)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用水要求

(十一)血液透析室护理工作制度

(十二)血液透析室查对制度

(十三)血液透析室缺点、差错、事故报告登记制度

(十四)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体检制度

(十五)血液透析室资料管理制度

(十六)血液透析室护士培训制度

(十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职业防护制度

(十八)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三、新生儿室工作制度

(一)新生儿隔离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三)新生儿病房工作制度

(四)新生儿病房探视制度

(五)新生儿病房消毒制度

(六)新生儿重症室工作制度

(七)住院新生儿安全转运制度

四、产科工作制度

(一)产房工作制度

(二)母婴同室工作制度

五、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手术室一般工作制度

(二)手术中安全用药制度

(三)接送病人制度

(四)手术室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五)手术标本管理制度

(六)手术标本交接制度

(七)围手术期评估制度

(八)手术病人术前访视制度

(九)手术病人术后回访制度

(十)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十一)手术清点制度

(十二)手术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三)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四)手术室管理制度

(十五)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及消毒隔离制度

六、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一般工作制度

(二)质量管理制度

(三)查对制度

(四)安全管理制度

(五)去污区工作制度

(六)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工作制度

(七)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制度

(八)办公生活区工作制度

(九)下收下送工作制度

(十)物资管理制度

(十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值班制度

(十三)沟通协调制度

(十四)仪器保养维护制度

(十五)监测制度

(十六)外来器械(包括植入物)管理制度

(十七)质量追溯制度

(十八)物品召回制度

(十九)缺陷管理制度

(二十)打包消毒间工作制度

(二十一)无菌间工作制度

(二十二)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三)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四)洗涤间工作制度

(二十五)供应室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

一、重症医学病房工作制度

(一)重症医学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为保证重症监护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交叉感染,本病房不留陪人,家属可留电话,保持联系。

3.各级医师各司其职,按岗位责任严格要求。

主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一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两次,危重病人随时查房、巡视。

4.涉及重大抢救事宜,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并报医务科及有关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救治。

涉及各种纠纷的病员救治要及时向医务科及有关部门报告。

5.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6.医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并应逐步建立各种危重病员的抢救程序及重症监护规范。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本室各类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准备完善,保证专人管理、放置固定、随时可用,并有专人检查,及时补充、更新、维修和消毒。

(二)重症医学病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科主任全面负责管理重症医学病房工作,主管医师负责日常医疗工作,护士长负责重症医学病房日常管理和护理管理工作。

2.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服从科主任和护士长管理,严格执行重症医学病房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3.重症医学病房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仪表端庄、大方,作风严谨。

4.各级医护人员必须积极参加重症医学病房业务学习及技能培训,达到各级职务人员岗位技术要求(科室定期组织理论和技术操作考试,成绩纳入行为考核内容与奖金挂钩,任何人都不得找借口躲避培训和考核)。

5.实习生、进修生、轮转生必须遵守重症医学病房的各项管理规定

6.重症医学病房护工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并安排工作。

7.保持病室内安静,工作人员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

不在病室内喧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接打手机和电话聊天。

(三)重症医学病房病人管理制度

1.重症医学病房职责:

维护重要脏器功能、生命体征稳定、纠正水电解质平衡失调、营养支持、感染防治、各种检测、监护等。

2.临床科室与重症医学病房之间须相互理解,通力协作。

严重复合伤、跨科病人、重大治疗方案的更改、实施、病人进出重症医学病房适应证的选择等问题,原则上由重症医学病房与各科共同协商,重症医学病房须充分尊重专科处理意见。

当治疗方案出现分歧时,可通过院内会诊。

当适应证及转出方向发生分歧无法解决时,由重症医学病房主任决定,权力与责任同在。

3.重症医学病房须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加快周转,提高使用率。

4.与医疗管理有关的各项制度,如:

疑难病人讨论,死亡讨论等按统一规定执行,必要时重症医学病房与相关科室共同参与。

5.重症医学病房与临床科室实施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原则。

(四)重症医学病房收治原则及疾病范围

重症医学病房负责收治危重病人,凡生命体征不稳定且有抢救希望者,可入重症医学病房。

原则上待血液动力学稳定及呼吸通道建立后转入重症医学病房,以免在转运途中发生危险。

具体疾病:

1.各种严重休克;2.严重心力衰竭;3.严重心肌梗塞;4.严重心律失常;5.急性肺损伤、ARDS:

6.严重呼吸衰竭;7.严重急性肾功能不全;8.严重肝功能不全;9.MODS(MOF);10.DIC;11.严重代谢功能障碍;12.昏迷;13.严重体液失衡;14.各种严重中毒;15.严重中暑;16.严重创伤及多发伤;17.挤压综合征;18.脂肪栓塞综合征;19.严重产科并发征;20.心肺脑复苏术后;21.重大手术、操作、全麻等术后。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得转入ICU

1.传染病。

2.各种慢性疾病的终末状态,如恶性肿瘤晚期。

3.经济条件不许可者。

(五)重症医学病房探视、陪伴制度

重症医学病房是监护和治疗危重患者的场所,需要有一个合适的环境。

在监护和治疗期间,医生和护理人员应每天24小时守候在病人的床旁,密切观察病情,一切监护、治疗都可以由经过训练的医护人员提供,所以不需要患者家属在旁。

1.入重症医学病房患者必须及时更衣,除生活必须用品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室内。

2.重症医学病房患者一律不允许陪护,为保持病房清洁整齐,达到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必须严格控制入室人员。

重症医学病房探视时间为每日下午4:

30---5:

00.其余时间原则上谢绝探视。

3.每次每位患者限两名家属探视,探视时,家属须穿戴好口罩、帽子、探视服、鞋套,探视时不能大声喧哗,为保证监护设备的正常运行,不能使用手机,为防止特殊患者过敏,探视时不送鲜花。

4.探视前管床护士必须完成好病人的常规治疗及护理,安顿好卧位、整理好床单元。

5.探视时医护人员守护在病床旁边,向家属介绍患者病情及护理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进行操作(禁止有创性操作)。

6.患者住院期间应按医嘱进食,对有特殊饮食要求的患者,护士做好饮食指导,并使患者及家属配合,共同做好饮食管理。

7.各班医护人员均负有对探视人员进行管理的职责。

电话咨询一般不回答,以免信息错误。

特殊情况须探视时,医生先通知家属,取得科主任、护士长或主管医生同意后,才予以探望。

8.当患者病情渐趋平稳时,由监护室和原病区医生协商决定将患者转回原病区继续治疗,转出前一天或当天通知家属。

(六)重症医学病房转院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危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七)重症医学病房医疗纠纷的接待与处理制度

1.接待人员责任心要强,对来访者要耐心听,认真记,对任何问题不可轻意表态,多做疏导工作。

2.接待人员要沉着、冷静,不立即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经调查分析后,耐心地向来访者作解释工作。

在医疗纠纷未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和作出明确结论前,任何科室和个人不能对纠纷擅自作肯定性答复。

3.凡有纠纷的病历由医务部通知病案室进行封存,病历封存后除主管医疗纠纷的有关人员审阅外任何个人无权借阅。

如科室进行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归还病案室,不可分散遗失。

4.如因输血、输液引起的纠纷,一定要立即查清领取过程的凭证,残留液及时送检并将原包装药液妥善封存至纠纷解决。

如因药物引起纠纷,一定要保存好空安瓿或实物:

如各种仪器引起的纠纷,一定要有证人经过现场检查后,方可撤离现场。

5.对死亡的纠纷,要动员家属在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以查明死因,如家属不同意尸检则无法追究责任,其后果由不同意尸检者负责。

6.纠纷一经调查核实后要给病人家属答复,对纠纷的处理要做到分析有依据、定性有原则、处理有政策。

7.一般的医疗纠纷,医务部管理人员调查清楚后可及时解决。

重大医疗事件,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需有申诉材料,并提请进行事故鉴定。

(八)重症医学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按要求布局,办公区、治疗区、监护区、生活区和污物处理区等分区明确,区域间有实际屏障相隔。

严格执行各通道进出规定,出入须随手关门。

2.患者入重症医学病房后视病情进行卫生处置并更换病员服。

3.严格掌握患者分室标准,对需隔离的患者按规定进行隔离,床旁设明显标识。

操作时穿隔离衣。

所有使用的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使用完后严格消毒并无害化处理。

4.进入重症医学病房工作人员(包括会诊人员)须更衣、戴工作帽、更换拖鞋或穿鞋套。

外出时必须换鞋、穿外出服。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6.认真落实洗手和手消毒的有关规定,在各种检查、治疗、护理前后均应洗手或用消毒液擦手。

接触患者体液以及为保护性隔离患者和特殊感染性疾病患者检查、护理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必须认真洗手。

7.重复使用的呼吸机管路,氧气湿化瓶、雾化器管路及面罩等用品,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8.查体用具(如听诊器)每位患者固定使用,放置在固定位置,每日擦拭消毒处理,患者离开后终末处理。

9.重症医学病房每日开窗通风3次,6:

00-7:

00,12:

00-13:

00,17:

00-18:

00。

10.医护人员每周一更换工作服,必要时随脏随换。

11.医疗垃圾严格按标识放置于相应容器内。

12.每个患者离开重症医学病房后必须对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必要时进行病室及物品的终末处理。

(九)重症医学病房终末处理制度

1.每个患者离开重症医学病房后,负责管床监护护士必须对床单位和监护用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2.撤掉床单、中单、被套、枕套,特殊感染患者用物按医院感染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病床、床头柜、餐桌及地面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4.床单位消毒机消毒病床(含床垫、棉胎、枕芯、体位垫)30分钟后铺备用床。

5.使用后的各种输液管路、电极片、引流管及引流袋等放入医用垃圾桶内,统一处理。

6.监护仪、呼吸机、输液泵、微量泵等表面用75%酒精擦拭消毒,更换干净的血压袖套,整理好监护仪导线备用。

7.吸引器瓶与连接管、呼吸机管路、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吸入管等根据材质送供应室统一消毒后备用。

8.便盆、便壶、盆子、量杯等用500mg/L有效氯浸泡消毒、清洗晾干备用。

(十)重症医学病房仪器设备使用与保养制度

1.使用监护仪要求:

(1)导联线与仪器连接准确、轻插轻拔。

(2)导联线放置平整,勿弯曲、打折,以免断裂.

(3)换能器使用过程中每日校零,患者变换体位后及时校零。

换能器位置相当于右心房(右腋中线第四肋间)水平,不能过高过低。

(4)监测时按不同年龄、病种设置监测项目的上下限范围,并调节适宜心音响度和报警音量。

(5)保持监护仪外壳清洁,每日擦拭灰尘,仪器上不得堆放物品,避免潮湿。

(6)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立即报告当班监护组长或护士长。

2.使用输液泵、微量泵要求:

(1)安置注射泵时要固定牢靠,轻拿轻放,注意散热。

(2)各管路连接良好,检查管路无气泡、无漏液,固定好针筒,方可启用。

(3)使用过程中出现报警及时处理,故障不能排除时及时报告监护组长或护士长。

(4)使用过程中每日擦拭保持泵身清洁,如沾染药液及时用75%酒精擦除干净。

(5)使用结束后,清理电线,关好泵门备用。

3.使用呼吸机要求:

(1)管路连接正确,接通氧气,湿化罐内加好蒸馏水后,再开机。

(2)每班检查湿化罐内的水量,及时添加蒸馏水。

(3)及时倾倒积水杯内液体,防止影响呼吸机正常工作。

(4)使用过程中保持呼吸机整洁,机身上不得堆放物品,避免潮湿,每班按时清洁。

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

(5)呼吸机应固定牢靠,推动时应稳、准,避免碰撞、损坏。

(6)使用过程中,加强巡视和观察,及时处理呼吸机发出的报警。

每班记录呼吸机工作情况和呼吸参数,特殊情况随时记录。

(7)使用结束后取下所有管路,根据管路材质不同浸泡消毒或高压灭菌处理(供应室统一处理)。

(8)长期使用时,每周更换消毒一次呼吸机管路和湿化器。

(9)特殊病菌污染的呼吸机管路应单独消毒,最好用一次性管路,使用完毕丢弃销毁。

按垃圾分类处理。

(十一)重症医学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一般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报损工作。

应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在护士长指导下,各类物资指定专人分工管理,常用物品每日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掌握物品的性能,注意保养,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现象发生,以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要签名。

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2.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的药品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应分别放置,高危药品单独存放并醒目标识,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现变色、沉淀、过期或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不得使用。

(4)抢救药品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定量存放于抢救车上或专用抽屉内,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用后及时补充,保证随时取用。

(5)病员个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6)毒、麻、精神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用后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每天交接班时必须清点。

3.器材管理制度

(1)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每班要认真交接。

(2)仪器有专人保养,定期检查维护,保持仪器清洁、干燥,性能良好。

有故障时及时报告护士长、科主任,以便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

(3)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仔细核对各相关参数,参数有疑问时,反复测量或更换一台仪器进行对照。

(4)所有仪器均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定时给仪器充电(每周一、四),每日至少常规清洁一次,用毕须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5)科室自查、设备科巡检及维修情况要进行登记。

(十二)重症医学病房护理工作制度

1.ICU护士应符合ICU护理人员岗位资质要求。

2.每班设组长一名,负责安排本班护理工作及病房护理管理,下班前检查执行医嘱和落实护理计划情况。

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护士长处理。

3.值班护士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对患者进行24小时连续监护,加强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各种仪器设备的报警,认真填写监护记录,按时完成各项治疗及护理工作,保证护理安全。

4.值班护士负责病室环境及探视人员管理,保持环境整洁。

5.各级护士应严格服从护士长排班,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6.各级护士应与病区保持有效联系,服从监护组长和护士长调配。

7.护士长每周参加主任查房1次,了解专科治疗进展及对护理工作的要求。

(十三)重症医学病房岗位培训制度

为促进临床护理人员终身学习,为医院培养高素质的护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通过多种形式、如业务讲座、护理沙龙、会诊、中心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专项培训等,开展全院护士业务培训,体现对广大护理人员的终身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级人员“三基”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临床护士各项技能。

3.做好护理新知识、新技术、新业务的培训和准入工作。

4.做好分层次规范培训和考核工作

(1)培训

①新毕业护士:

进行上岗培训(包括护理规章制度和医疗安全、护士职业防护、护理质量概念与标准、医疗护理活动相关法律、院内感染基本知识、循证护理与护理程序等)和基础护理基本技能培训。

②对护士进行基本护理能力培训(包括急救护理、休克护理、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电图知识讲座等)。

③对护师进行基础护理能力及专科护理能力培训(包括心电图读片、呼吸疾病护理、糖尿病护理等)。

④对责任护士进行重症监护能力培训(包括重症监护技术、呼吸机运用及护理、多脏器功能衰竭及护理等)。

⑤对主管护师、护士长、教学干事进行护理教学、护理科研和护理管理能力培训(包括教学查房、护理科研设计要求、如何撰写论文、统计学基础知识等)。

⑥对正、副主任护师进行护理管理等能力培训(包括组织参加各类相关学习班等)。

(2)考核:

各类规范培训课程结束后,进行书面考核,考核合格颁发学分。

5.定期遴选护理骨干人才,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和落实各项培养工作,并按计划定期组织考核或考评。

二、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一)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1.血液透析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该专科医师全面负责透析室的医疗工作,护士长负责透析室的护理管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级各类工作人员需按规定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3.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到“三心”:

对患者服务热心,观察病人细心,处理问题耐心。

4.工作人员进入透析室必须更衣、换鞋、戴工作帽、操作时带口罩。

5.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常规,避免交叉感染,保持透析室清洁、整齐、舒适、安静。

6.血液透析室物品定点分类放置,用后及时补充,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

7.备齐急救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8.为减少感染机会,原则上一律谢绝探视、陪伴,家属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请其在门外等候。

如需进入时,需穿隔离衣,换拖鞋。

9.治疗过程中,医生、护士应密切观察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机器运转情况,如有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上级医生。

10.工作期间,严禁在透析室会客、谈笑,不得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11.血液透析室的工作人员每年定时体检。

12.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好门窗、空调,检查电源、水源设备是否处理妥善,注意保持透析室安全。

(二)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及“透析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凡进入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章着工作衣、帽、鞋。

3.进入“透析室”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

4.室内各种仪器、器械、家具、被服等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严格遵守物品、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破损、维修、遗失情况。

5.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

6.增收节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注意节约水、电气,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7.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随时注意消除隐患。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涉外活动中要做到内外有别。

9.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三)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制度

1.血液透析室划分为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

清洁区:

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

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

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2.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透析准备室。

3.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时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

4.患者更换拖鞋或穿鞋套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严格限制病人陪伴进入透析治疗室。

5.对于第一次透析的患者或由其他透析室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

对于HBsAg、HBsAb及HBcAb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

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

建议HIV阳性患者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至少每6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

对于急诊透析病人没有上述检测结果时,透析器和管路应一次性使用。

乙肝和丙肝病毒、HIV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血滤器。

6.透析区应划分普通病人治疗区和隔离治疗区,感染病人实施分区分机透析,隔离治疗区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7.可重复使用透析器应做到专人专用,用后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重新使用,并严格掌握有效使用次数。

8.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

9.透析室所有的医疗废水(包括排出的透析液)应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10.废弃的消耗品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11.透析治疗室和透析准备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12.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被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地面进擦拭消毒。

13.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肝功、乙肝、丙肝、艾滋、梅毒等经血源感染的各项指标检查并保留原始记录。

14.科室感控组长每月对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透析用水、透析液采样作细菌总数检测;每季度做一次内毒素检测并做好记录;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一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并记录。

1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每季度或不定期对血透室消毒隔离情况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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