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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发74号

 

通知

西教发【2008】74号

 

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实验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成教(社区)学院、辖区内其他部门办有关学校: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杭州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8年西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成教(社区)学院以及辖区内其他部门办有关学校的在职教师、实验员及教育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教师资格要求: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依法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明礼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三)学历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或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必须具备合格及以上学历。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晋升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必须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实验系列晋升中级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小学高级、幼教高级、小学中高教师职务者,必须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教育管理专业晋升高一级职务,根据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精神,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1970年以前大专毕业。

对于后学历问题,根据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精神,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资历要求:

1、评审:

现职务

晋升职务

聘任现职务年限

中学一级

中学高级

5年

小学(幼儿园)高级

小学中高

5年

实验师

高级实验师

5年

中学二级

中学一级

4年

小学(幼儿园)一级

小学(幼儿园)高级

本科学历

4年

大专及以下学历

5年

助理实验师

实验师

4年

2、初定:

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在教学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可直接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是:

中师毕业,从事小学或幼儿园教学工作满4年;大专毕业,从事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学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从事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学工作满1年;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中小学教学满三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教学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教学工作须满一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务”。

教科研人员初定或评审中级职务的须实际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评审高级职务的须实际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二年。

初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事局审批;初定中学一级及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由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非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教师职务的初定可直接由各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办理。

3、从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任到现岗位,应在本岗位试聘1年,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五)普通话要求: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定职务或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职教专业课教师获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职务),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实验和教育管理系列初定或晋升高一级的职务,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六)继续教育要求:

凡要求初定职务或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实验系列,均应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已在2007年及以前取得相应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的,还应按每学年48学时提交经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或区教育局幼教办确认的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分卡。

对于由其它系列转评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原为教师并已按要求参加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予以认可。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起,凡年龄在50周岁(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验和教育管理系列的初定职务应获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晋升中级职务的应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晋升高级职务的,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根据省、市人事部门有关精神,凡在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证书,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有效期至2008年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

2.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博士学位获得者;

5.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6.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

(八)论文要求:

1、凡申报中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幼教高级)教师和实验师职务的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并至少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区学科论文评比获奖及以上),或经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对口的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幼教高级教师评审认定“符合申报(中级职务)教师论文要求”的教育教学论文。

申报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职务的须提交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论文,或获优秀论文评选区级二等奖、市地级三等奖及以上。

未公开发表或未获区学科论文评比奖励的论文,请于6月13日前由各学校汇总交组织人事科。

2、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应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成果四篇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的两篇论文(含科研报告、著作、案例、课件等)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行政领导、中层干部可有一篇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方面论文,班主任可有一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论文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已获区、县(市)中小学专题论文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省、市级论文评选中获合格论文及以上奖项。

根据浙教人[2007]71号文件精神,2008年起凡申报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提交的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区、县(市)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

对于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目前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只需提供三篇论文,其中一篇为代表性论文,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

申报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和高级实验师职务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有专著。

以上所要求的任现职以来的两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一篇)论文(含科研报告、著作、案例、课件等)必须经市教育局组织的专家审定。

要求在6月5日前由各学校汇总交组织人事科。

论文报送请按《杭州市教育局职称论文评审管理系统》有关要求执行。

3、同级职务转评的,原为教师的论文不作要求,其它系列转评的论文要求同教师。

4、申报教师中、高级职务及实验和教育管理系列中、高级职务者公开发表(获奖)的论文(或录像带、光盘)必须是2008年5月31日以前已发表(获奖)的。

论文的鉴定结论为任现职期内有效。

晋升中学高级及小中高职务的论文要求详见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有关论文要求的通知》(杭教人[2007]16号文件)

5、已送专家审定过的论文不得再次送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凡刊登在非法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能作为职称评审论文,已送鉴定的论文将不予认可。

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出版物不能作为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对待。

(九)班主任龄要求:

申报职称

班主任年限

中学一级

2.5

中学高级

5

小学中高

7

说明:

(1)音、体、美、劳技、计算机教师申报中学一级职务需实际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中学高级职务需实际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另外需常年组织、辅导学生音、体、美、科技等课外活动,并达到比照班主任龄的相应年限(下同)。

(2)任校中层以上干部年份、任4个班及以上年级组长、8个班及以上学校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全校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和全校住校生生活指导教师的年份,可视作班主任龄。

任副班主任的,两年可折算一年班主任龄。

任教研组长的,三年可折算一年班主任龄。

同级职务转评,班主任龄不作要求。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原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系初定的,现申报高级职务需担任班主任工作四年及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原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系初定的,现申报高级职务需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及以上。

(十)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及外语考试要求:

1、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晋升中学一级、中学高级(含小中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职务的教师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实验师、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职务的,进行笔试;晋升中学高级(含小中高)、高级实验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职务的,进行笔试、面试(含说课及论文答辩)。

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面试)取得C等及以上成绩,三年有效(例:

2008年取得的合格成绩到2010年底前有效)

(2)晋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者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

一般应取得C等及以上成绩,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考试成绩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考。

2、关于外语考试

年龄在40周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人员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高级实验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必须参加外语水平的考试。

外语考试的合格成绩三年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语可以免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3)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4)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请中专讲师任职资格的。

(5)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6)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7)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8)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9)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0)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学校(小学、初中、幼儿园)工作的教师。

(十一)听课要求:

学校应充分重视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考核。

由各校组织人员对申报各级教师职务者进行听课,根据听课情况,并结合平时课堂教学情况写出评语,填写《课堂教学评估量表》。

(十二)职教专业学科教师职务的申报要求

凡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及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的申报对象要优先予以晋升。

另外,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十三)教育管理、实验职务申报要求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其学历、资历条件按照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执行。

直接申报政策不再适用,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先转系列,再晋升。

对转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和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在学历上暂不作要求。

(十四)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的申报要求

凡属于教师编制,从事团组织、少先队、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者(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例”),可评审德育学科教师职务。

对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的,着重考察申报人“育人”实绩,对教学工作量要求可适当放宽。

各单位在评审推荐中要严格把握条件,不搞照顾,申报对象的“典型事例”必须先在学校进行公示。

(十五)关于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严掌握破格条件,学历不合格人员不得破格晋升中、高级职务。

凡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的,在任现职以来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基础上,必须符合省职改办制定的《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精神。

职教专业课教师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的,必须符合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人【2001】279号文件精神。

申报破格晋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和实验系列高级职务的,必须符合浙江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精神。

破格晋升中级职务的,必须符合杭人【2004】242号文件中破格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条件的规定。

破格晋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中级职务的必须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

凡需破格晋升的,须由所在单位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经区职改部门审核,晋升中级职务的须报市教育局审批,晋升高级职务的须报市人事局审批。

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对破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情况考评。

(十六)关于“支教”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时,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任教一年的经历;西湖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也应有全职支援农村学校教学一年的经历。

支教时间以任教以来计算,可以累计。

申报中学高级(含小中高)教师职务者须填写《杭州市教育局教师支教考核鉴定表》,如实提供在农村任教或支教工作相关经历(原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必须在申报表及综合表有关简历中体现)。

(十七)相关证书的时间要求:

根据教育系统特点及职评要求,凡当年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班主任龄计算到当年7月底。

(十八)对于教育教学水平确实较高,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在学历、资历、考核证书、班主任龄、论文等方面有欠缺的,也可予以送审。

三、有关评审工作要求:

1、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

各校要根据“中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总体方案(试行)”,“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性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学校发展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现状,提出今年要求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计划数,并于6月5日前填写《2008年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人数申请表》报组织人事科审批。

在提出2008年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申请时,现有比例已超过结构比例总体方案最高比例的,可以在不超过专业技术职务人数3—5%的幅度内申请。

对已超过结构比例的,要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2、严格按有关评审程序要求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1)健全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小组。

各校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威信。

由学校领导和教师组成,其中教师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学校评审组成员审批表》于5月30日前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经审批同意后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布名单。

(2)学校应组织教师学习评审政策,公开评审有关规定,明确可参加教师职务评审的对象。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有关内容,并提交反映本人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材料及有关考核资料。

教师在填写评审材料时必须字迹清楚。

曾受处分的,必须在奖惩栏如实填写,并附处分原始材料复印件及处分至今的表现。

同时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4)教研(年级)组对申报教师要进行认真评议,并客观公正地写出评语。

然后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小组。

(5)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填写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表》和有关材料要逐项核实,包括进行教学能力的考评;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审;该组织填写的内容,不得由教师本人代写、代抄。

评审时,校教师职务评审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必须有出席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视为评审通过。

(6)各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在正式材料上报前,必须按照《关于杭州市教育局在职称评审中推行公示制的意见》要求,将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本学校(单位)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应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

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

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确定表》中注明:

“符合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评审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同时视情况对所在单位、有关教师进行通报批评,以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要认真抓好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工作,将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续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要注重师德教育,在2007学年品德不良、有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等违背教师道德行为的教师,不能推荐晋升教师职务。

任职年限内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任职年限应相应延长,2007学年未参加考核或考核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今年不能申报。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1、初定教师职务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1份;

(2)教师资格、学历、计算机、普通话、新教师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及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复印件;

(3)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学情况考核记载卡;

(4)课堂教学评估量表1份

(5)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照1张

2、中、高级教师职务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见《各职级报送材料一览表》(附件1)。

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要同时报送《教师职务晋升对象上报名册》软盘,并打印2份名册(用Excel文档格式打印),加盖公章。

外系统委托评审的必须填写市职改办统一印制的《送评报告单》。

申报中一、实验师、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中高、小中高、高级实验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的需按要求编号。

档案材料、档案袋(袋背、封面)有关内容必须填全,复印用纸一律用A3纸或A4纸。

有关表格和《杭州市教育局职称论文评审管理系统》软件均在西湖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附件1、各职级报送材料一览表;

2、2008年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二ΟΟ八年五月十五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08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各职级报送材料一览表

小学(幼儿园)

中学

实验

教管

材 料 要 求

小高

小中高

中一

中高

中级

高级

中级

高级

教师职务评审表

2

3

2

2

2

3

3

3

现任职务评审表

1

1

1

1

1

1

1

1

原表

推荐评审综合表

18

70

30

30

30

70

30

70

用A3纸复印

论文专家鉴定意见

3×2

2×2

3×2

3×2

订在《评审表》最后页,含原件1份

论文专家意见摘要表

30

复印在《综合表》的反面左边

论文专家鉴定意见复印件

2×70

2×70

2×70

2篇文章4个结论复印在A3纸正反面并沿左边线粘贴在综合表后,分二袋装,40份装一袋,剩余的和职评材料装一袋

送审论文原著

1

2

1

2

1

2

2

2

若用复印件送审的,要将复印件附于原著后。

主要论文、论著装订成一本。

(首页附《二、论文、论著等材料》)

其它论文、论著

年度考核登记表

教学记载卡

按现任职实际年份上报

按登记表、记载卡(记载卡上各级签名要齐全)、申报材料确认表、课堂教学评估量表顺序装成一本(首页附《三、登记表、记载卡等材料》)

申报材料确认表

1

1

1

1

1

1

1

1

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

1

1

1

1

1

1

1

课堂教学评估量表

1

1

1

1

获奖论文证书及其它荻奖证书

按验证后的论文获奖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顺序单独订成一本。

(若送审论文为获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于原著前)(首页附《四、各类获奖证书》)

最高学历证书

1

1

1

1

1

1

1

1

按左边各类证书排列的顺序,把验证后的证书复印件装订成一本。

(首页附《一、学历、资历等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

1

1

1

1

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及学时证明

1

1

1

1

1

1

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免试表

1

1

1

1

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

1

1

1

1

1

1

1

1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书

1

1

1

1

1

1

1

1

说课、论文答辩证书

1

1

1

1

杭州市教育局教师支教考核鉴定表

1

1

普通话等级证书

1

1

1

1

1

1

1

1

任职资格证书

1

1

1

1

1

1

1

聘任证书、聘约

1

1

1

1

1

1

1

1

破格表

任职年限不符合,要求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人员

一式3份,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

二寸免冠近照

1

1

1

1

按校粘贴在规定用纸上

一寸免冠近照

1

1

1

1

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附件2:

2008年职称工作日程表

日期

星期

工作

5.7

各校上报《教学业务能力测试和外语考试报名表》

5.12

《教学业务能力测试和外语考试报名表》全区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职改办

5.22

召开系统职评工作会议,部署08年度职评工作

5.30

各校上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小组成员审批表》

6.5

1、各校上报《2008年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人数申请表》一式2份

2、各校将申报中高、、小中高职务教师鉴定论文送组织人事科

6.10

中高、小中高鉴定论文送市教育局职改办

6.13

1、有关学校报送《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

2、各校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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