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docx
《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因最早发掘的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遗址而得名。
其分布﹐以渭﹑汾﹑洛诸黄河支流汇集的中原地区为中心﹐北到长城沿线及河套地区﹐南达鄂西北﹐东至豫东一带﹐西到甘﹑青接壤地带。
共发现遗址约1000多处﹐经较大规模发掘的典型遗址有10余处。
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年代约为公元前5000~前3000年。
仰韶文化的前身是老官台﹑李家村﹑磁山﹑裴李岗诸文化(有人统称为“前仰韶”时期新石器文化)﹐在中原地区发展为庙底沟二期文化。
仰韶文化以其分布之广泛﹐延续之久长﹐内涵之丰富﹐影响之深远﹐而成为中国诸新石器文化中的一支主干﹐它展现了中国母系氏族制繁荣至衰落时期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成就。
发现和研究仰韶村遗址位于渑池县城北﹐包含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和东周文化等不同遗存。
1921年﹐瑞典学者安特生发掘了该遗址。
后来又在黄河中﹑上游调查发现了若干类似的文化遗址。
由于这些遗存均含有一定数量的彩陶﹐曾被统称为“彩陶文化”。
1926年起﹐中国学者先后发掘了山西夏县西阴村﹑万泉(今万荣)荆村﹑河南安阳后冈﹑浚县大赉店等遗址。
1931年梁思永在后冈第一次发现了商代文化﹑龙山文化﹑仰韶文化上下依次堆积的“三迭层”﹐从而明确了仰韶文化的相对年代。
自仰韶文化发现至40年代﹐学术界还初步探讨了该文化的特征和性质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仰韶文化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有了新的收获。
进行了广泛的考古调查﹐比较大规模地发掘了一批重要遗址﹐如陕西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华县元君庙和泉护村﹑华阴横阵﹐河南陕县庙底沟﹑洛阳王湾﹑郑州大河村等。
在田野工作的基础上﹐以若干典型遗址为代表﹐考古界分析了仰韶文化的面貌﹐并对其分区﹑类型﹑分期及相互关系等问题﹐结合放射性碳素断代测定的绝对年代﹐进行讨论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
还对其彩陶纹饰﹑制陶工艺﹑生产工具﹑建筑技术﹑埋葬习俗等﹐作了专题研究。
又通过研究村落布局﹑住房形式﹑埋葬制度﹑工具用品等实物数据﹐综合探讨了仰韶文化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状况﹐以期复原当时的社会历史﹐其中主要对半坡类型的社会结构有了较多的认识。
庙底沟遗址的发掘坑位
分区和类型集中表现仰韶文化特征的陶器﹐以手制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
泥质陶上习见绘彩
﹐一般是环绕外壁上部以黑彩绘出几何图案﹑植物和动物花纹﹔夹砂陶则较普遍地拍印粗﹑细绳纹。
主要器类有盆﹑钵﹑平底碗﹑小口尖底瓶﹑细颈壶﹑斜沿罐﹑深腹瓮等﹐还有少量的釜﹑灶﹑鼎类器物。
石器工具中大量的经过了磨制﹐但打制石器仍占相当比例。
从经济类型来看﹐仰韶文化是一种较发达的定居农耕文化遗存﹐主要栽培粟﹑黍。
根据地域和时代不同所造成的文化面貌的差异﹐考古学界对仰韶文化进行了分区﹑类型和分期的探讨﹐但目前认识尚不尽一致﹐代表性的意见有下列几种﹕
一种意见认为﹐西起甘肃天水﹐东到河南郑州一带﹐是仰韶文化的中心范围。
这个范围内的两个重要支系(或称两种主要变体)──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是大致同时平行发展的。
前者主要分布在关中西部﹐后者主要分布在关中东部和豫西。
它们在经历了一段类似的发展过程之后﹐约在庙底沟类型的后期﹐又逐渐统一起来﹐并为另一种新的文化类型所代替。
其它如平凉-天水﹑洛阳﹑豫北-冀南﹑南阳-襄阳等地区的地方类型仰韶文化遗存﹐也各有其发展序列。
另一种意见认为﹐可把仰韶文化划为3个主要地区﹑7个类型﹐每个地区的不同类型﹐具有相对早晚关系﹐有些还互相衔接。
具体地说﹐黄河中游的黄土高原是仰韶文化的发达中心﹐可分为北首岭﹑半坡﹑庙底沟和西王村4个类型﹐基本上代表了这一地区仰韶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在黄土高原的东南边缘与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即洛阳郑州之间的豫中地区﹐可分为庙底沟﹑大河村类型﹔在沿太行山麓的华北平原即豫北冀南一带﹐则可分为后冈﹑大司空村类型。
又一种意见认为﹐关中﹑豫西﹑晋南为半坡﹑庙底沟﹑西王村类型。
郑洛地区以王湾﹑大河村两遗址为代表﹐前期是王湾一期文化和大河村一﹑二期文化﹐时间与庙底沟类型相当﹔后期是王湾二期文化的早期和大河村三﹑四期文化(或称大河村类型)﹐时间上或与西王村类型相当。
豫北﹑冀南为后冈﹑大司空类型。
也有的意见把仰韶文化的发生﹑发展概括为﹕早期第一段半坡类型→第二段史家﹑后冈两类型并存→中期第三段庙底沟类型→晚期第四段西王村﹑秦王寨﹑大司空村﹑马家窑4个类型并存。
仰韶文化的分布范围从早到晚呈现出由小到大扩展的趋向。
本文则把仰韶文化划分为4个时期﹑4个主要地区﹑8个类型(见表
)。
半坡类型以西安半坡遗址的早期遗存为代表。
集中分布在渭水中下游地区﹐南达汉水中上游﹐北及河套﹐东至豫西﹑晋南﹐西到陇东。
典型遗址还有陕西的姜寨(一期)﹑北首岭﹑史家﹑元君庙﹑横阵﹐甘肃秦安大地湾﹐山西芮城东庄村﹐湖北郧县大寺等。
具有类型特征的陶器有直口弧壁圜底或平底钵﹑卷唇斜弧腹或折腹圜底盆﹑平唇浅腹平底盆﹑直口尖底瓶﹑蒜头细颈壶﹑侈口鼓腹平底罐﹑小口细颈大腹壶﹑短唇敛口斜直腹或鼓腹小平底瓮等。
纹饰主要有绳纹﹑线纹﹑弦纹﹑锥刺纹﹑指甲纹和彩纹等。
彩陶纹样简单朴素﹐以红地黑彩为主﹐少数为红彩﹐母题有鱼﹑鹿(或羊)﹑蛙﹑人面等动物纹﹐少量植物枝叶纹﹐以及由直线﹑横条﹑三角﹑圆点﹑折波等组成的几何图案花纹。
半坡类型的陶器
史家类型以陕西渭南史家遗址为代表。
分布地区与半坡类型相同﹐在半坡﹑姜寨(二期)﹑北首岭等均有其遗存。
陶器的特征与半坡类型大体相同﹐代表性器形有敛口圜底或平底钵﹑卷唇圜底或平底盆﹑溜肩尖底瓶﹑葫芦瓶﹑细颈壶﹑鼓腹平底罐﹑瓮等。
纹饰亦同于半坡类型﹐但彩纹中增添了弧线﹑圆点构成的图案花纹和鸟鱼合璧的动物图像。
史家类型的陶器
庙底沟类型因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而得名。
半坡类型经史家类型发展到庙底沟类型﹐仰韶文化即进入了繁荣时期。
它的分布地区很广﹐以关中﹑晋南﹑豫西为中心﹐北到河套﹐南达江汉北部﹐西至洮河﹐东抵郑州附近。
经发掘的重要遗址﹐还有河南渑池仰韶村﹑洛阳王湾﹑郑州大河村﹐陕西华阴西关堡﹑华县泉护村﹑邠县下孟村(上层)﹐甘肃秦安大地湾﹐山西芮城西王村(下层)﹑夏县西阴村等。
陶器中常见的器形有曲腹盆﹑曲腹碗﹑双唇小口尖底或平底瓶﹑宽肩小平底瓮﹑大口缸﹑折肩浅腹圜底釜﹑灶﹑盆形甑﹑釜形鼎等。
纹饰有绳纹﹑线纹﹑划纹﹑附加堆纹以及彩纹。
庙底沟类型的彩陶已处于仰韶文化彩陶工艺的盛期。
多为红地黑花﹐还出现了少量白衣彩陶。
主要是以圆点﹑钩叶﹑弧边三角及曲线组成的带状纹饰﹐还有垂幛﹑豆荚﹑花瓣﹑网格等纹样﹐此外有鸟纹﹑鱼纹和蛙纹等动物图形
﹐沿袭了史家类型的形态和风格﹐而与半坡类型彩陶风格迥异。
庙底沟类型的陶器
西王村类型以山西芮城西王村遗址的上层为代表。
或称半坡晚期类型。
它是庙底沟类型晚期发展起来的一支地方文化共同体﹐但两者间尚有缺环。
主要分布在关中渭水流域﹑陕北﹑晋南和豫西。
代表性遗址还有半坡(上层)﹑姜寨(四期)﹑泉护村(晚期)等。
典型陶器是宽沿浅腹盆﹑斜直壁圈足碗﹑镂孔豆﹑长颈凹腰尖底瓶﹑带鸡冠耳罐﹑带流罐﹑大口深腹瓮等。
纹饰主要是绳纹﹐附加堆纹﹑蓝纹次之﹐有少量的镂孔﹑方格纹﹐还有红地施红彩或白彩﹑纹样极为简单的彩陶。
西王村类型的陶器
秦王寨类型或另称大河村类型。
因发现于河南荥阳秦王寨遗址而得名﹐而以郑州大河村遗址的内涵为最丰富。
它也是继庙底沟类型发展而来的一个地方类型。
主要分布在河南省黄河以南﹐东起郑州﹐西迄洛阳﹐南达汝河河谷平原及丘陵地带。
重点遗址还有洛阳王湾﹑临汝大张﹑荥阳青台和点军台﹑镇平赵湾等。
陶器器类以鼎﹑豆﹑碗﹑罐为最普遍。
代表性器形有折腹盆﹑弇口钵﹑大口斜腹平底碗﹑折腹镂孔豆﹑喇叭口长颈壶﹑大口凹腰尖底瓶﹑折肩罐﹑侈唇鼓腹罐﹑罐形鼎﹑盆形鼎等。
纹饰有堆纹﹑方格纹﹑篮纹﹑镂孔﹑彩纹等。
彩陶上多施红﹑紫﹑灰﹑黑几色配合的复彩﹐并常用白衣作衬地﹐有网状﹑宽带﹑并行线﹑波浪﹑锯齿﹑兰草﹑六角星形﹑弧线三角﹑
﹑
等纹样﹐总的风格是简单而粗放。
秦王寨类型的陶器
后冈类型以安阳后冈遗址下层为代表。
主要分布在河南北部﹑河北南部。
经发掘的遗址还有河北磁县界段营和下潘汪﹑正定南阳庄等。
典型陶器有“红顶”碗﹑敛口圜底或平底钵﹑圆腹罐形柱足鼎﹑长颈壶﹑小口肩耳壶﹑敛口小平底罐﹑圜底缸﹑灶等。
纹饰与半坡类型略同。
彩陶花纹较简单﹐多红彩﹐也有黑彩﹐有宽带纹﹑曲折线和横竖并行线组成的带纹﹑平行斜线组成的正倒相间三角形纹﹑菱形网纹等。
后冈类型的陶器
大司空村类型因安阳大司空村遗址而得名。
分布范围与后冈类型同﹐集中在豫北洹河沿岸和冀南漳河流域。
典型遗址还有河南安阳大寒南岗﹐河北磁县界段营和下潘汪﹑邯郸百家村等。
陶器以灰陶为主﹐红陶降至次要地位。
代表性器形有直口圆唇折腹盆﹑敞口浅腹盆﹑斜腹或折腹钵﹑弧腹碗﹑圆腹罐等。
纹饰有篮纹﹑细绳纹﹑划纹﹑方格纹﹑戳印纹和彩纹等。
彩陶风格和纹样较为特殊﹐在暗褐色地上施黑﹑红二彩﹐花纹元素是弧线三角﹑曲线﹑波浪等﹐构成带状图案﹐其间并缀以叶纹﹑S纹﹑同心圆纹﹑睫毛纹等。
大司空村类型的陶器
下王岗类型以河南淅川下王岗遗址早一﹑早二期遗存为代表。
分布于江汉流域北部及唐河﹑白河流域一带﹐是仰韶文化早期阶段最南的一个类型。
早一期陶器以红陶和棕色陶为主﹐器类以罐形锥足鼎﹑钵﹑罐﹑盆为最多﹐有的钵﹑碗﹑盆﹑壶和尖底瓶﹐与半坡类型的近似。
彩陶为红地红彩或橙黄色彩﹐有的纹样也与半坡类型的三角纹相似。
早二期陶器有甑﹑鼎﹑钵﹑碗﹑豆﹑杯﹑尖底瓶等﹐器盖和器座加多。
彩陶多红地黑花或灰衣红彩﹐有条带纹﹑三角纹﹑斜十字纹﹑叶纹﹑涡纹和方格纹。
下王岗早一﹑早二期文化跨越时期较长﹐其性质尚待深入探讨。
下王岗类型的陶器
聚落布局和房屋建筑在经过大面积揭露的遗址中﹐以半坡﹑北首岭和姜寨3处半坡类型聚落的布局最为清楚。
半坡遗址约5万平方米。
聚落呈不规则圆形﹐居住区在中心﹐约3万平方米﹐外围是宽6~8米﹑深5~6米的大壕沟﹐沟外北边是墓葬区﹐东边是制陶的窑场。
居住区大体可分南﹑北两片﹐以小沟为界﹐中间有道路相通。
已发掘的北片﹐共揭露出40多座房子﹐其中靠南有一座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大房子。
北部的几十座中﹑小型房子﹐大体面向大房子而略呈半月形分布﹐周围还有成群的窖穴和儿童瓮棺葬。
姜寨遗址经过全面揭露﹐聚落布局最为完整。
在居住区内发现同一时期的房子100多座﹐分为5个居住群落﹐都环绕着一个面积较大的中心广场。
每个群落前面有一座大房子﹐其附近围以10多座或20多座中﹑小型房子﹐还有许多窖穴和儿童瓮棺葬。
房屋的门向都对着广场。
居住区外面围绕小的沟道﹐两沟道交接处有平直的通道。
沟外的东
﹑东北和东南三面是3个公共墓地。
半坡村落遗址一角
仰韶文化的房子﹐已发掘出大约400座左右。
有圆形或方形半地穴式﹑圆形或方形地面式﹐晚期还出现了方形地面连间式。
而始终以半地穴式房子最为流行。
半坡﹑史家类型的房屋﹐集中见于半坡﹑姜寨﹑北首岭﹑大地湾等处﹐主要是圆形或方形半地穴式的。
其特点是﹐房基凹入地下数十厘米﹐坑壁即为墙壁﹐设台阶或斜坡门道以通往户外。
面积一般为16~20平方米﹐个别的方形半地穴房子的复原面积可达160平方米左右。
屋内正对门向的中心设一火塘(灶坑)﹐有些灶坑内嵌有保存火种的砂陶罐。
有的在门内两侧筑有低矮的小墙﹐有的在门道与居室之间有浅方坑形的门坎。
屋内居住面和壁面﹐都涂抹草泥土并修整得光滑平整﹐部分经过烘烤﹐十分坚硬。
圆形房屋周壁墙中有密集的壁柱﹐室内中间有2~6根主柱以支撑屋顶﹐复原起来似现在的蒙古包形式。
方形房子结构与圆形房子大体相同﹐也在坑壁和室内挖有柱洞﹐复原起来呈四角攒尖的方锥体。
庙底沟类型的房子﹐只在王湾﹑庙底沟等遗址发现10多座﹐为半地穴式和地面式的方形建筑。
出现用挖槽法筑墙﹐并用红烧土块和砾石铺垫。
居住面涂抹草泥土﹐晚期使用石灰抹墙。
有的房子柱洞底还垫有砾石柱础。
建造技术比半坡类型有所进步。
秦王寨类型的房子﹐主要在大河村﹑赵湾等遗址发现20多座。
有方形半地穴式﹑地面式单间房子和方形﹑长方形地面式连间房子﹐尤以后一种建筑形式最富代表性﹐营造技术也较进步。
连间房子有2间﹑3间或4间相连的。
例如大河村1~4号连间房子﹐由4个长方形房间紧连在一起﹐朝南或朝北各开门户﹐面积大的20平方米﹐小的2平方米。
建墙时先立木柱于基槽中﹐木柱间用芦苇编结﹐以藤条捆扎﹐再抹上草筋泥。
除最小的一间似非住房外﹐较大的3间都设1~3个灶台以供炊爨。
综上所述﹐仰韶文化的住房﹐在2000年的发展过程中﹐房基由半地穴到地面式﹐平面形状由圆形到方形再到长方形﹐结构由单间﹑双间到多间﹐立柱筑墙由插柱到以础垫柱
﹐由平地起墙到挖槽筑墙﹐建筑技术呈现不断进步的趋势。
社会经济和工艺技术仰韶文化的居民在河谷阶地上营建聚落﹐过着定居生活。
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同时饲养家畜﹐兼营采集﹑狩猎﹑捕鱼﹐还进行多种手工业的生产活动。
原始农业和饲养业仰韶文化继承“前仰韶”新石器文化﹐仍以种植粟类为主。
粟的遗存在各重要遗址经常发现﹐如半坡37号房子的罐﹑瓮中﹐38号房子的小窖穴里﹐就有粟壳遗存﹐115号窖穴中的粟壳堆积达数斗之多。
在北首岭﹑泉护村﹑下孟村﹑王湾等遗址﹐也都发现了粟壳。
在姜寨则有另一种耐旱农作物黍。
分布靠南的遗址如下王岗﹐还发现有稻谷痕迹。
此外在洛阳孙旗屯﹑郑州林山砦﹑淅川下集等遗址﹐也都发现有粮食遗迹。
这说明仰韶文化的谷物不止粟一种。
当时还种植蔬菜﹐半坡38号房子的一个小罐中﹐装满了已经碳化的白菜或芥菜之类的菜籽。
仰韶文化处于原始的锄耕农业阶段﹐可能采用刀耕火种﹑土地轮休的耕作方法﹐生产水平较低。
早期可能有尖木棒一类木质工具﹐用以开垦和翻地的有斧﹑锄﹑铲等石器。
石斧多数厚重﹐横断面呈椭圆形﹐适于砍伐林木以开辟耕地。
收割用两侧有缺口的长方形石刀和陶刀。
加工粮食使用石磨盘﹑石磨棒和杵石等。
仰韶文化中﹑晚期的庙底沟和秦王寨类型﹐出现了大型舌形或心形的石铲﹐磨制得比较平整光滑。
在临汝大张﹑郑州大河村等遗址﹐还出土一种大型通体磨光的长条形或带肩石铲﹐收割谷穗改用磨光的长方形石刀﹐其中有的还带穿孔。
这些工具都比半坡类型的进步﹐无疑提高了生产效率。
家畜饲养业并不发达。
经过鉴定﹐肯定是家畜的只有猪和狗两种﹔羊﹑马的骨骼有少量发现﹐难以确定是否为家畜﹔鸡可能已成为家禽。
采集和渔猎采集和渔猎经济占有较重要的地位。
在采集品中﹐已出土的实物有榛子﹑栗子﹑松子和朴树子等果实和水中的螺蛳﹔其它如植物块根﹑鸟卵﹑蜂蜜以及昆虫等﹐可能也是采集的对象。
在当时的聚落附近﹐水域宽阔﹐水产丰富﹐利于捕捞活动。
从发现的石网坠﹑骨鱼钩﹑鱼叉等工具考察﹐其捕捞方法主要有网捕﹑垂钓和投叉3种。
其中﹐有倒刺的脱柄鱼叉﹐制作最为精巧。
半坡类型的彩陶盆内多见鱼纹和网纹﹐也是当时捕鱼活动的写照。
狩猎当是男子从事的活动。
半坡出土的猎获物的骨骼﹐有斑鹿﹑水鹿﹑竹鼠﹑野兔﹑狸﹑貉﹑獾﹑羚羊和雕等鸟兽。
狩猎工具相当多样
﹐角﹑骨﹑制的箭头﹐有三角形﹑柳叶形﹑带翼和圆锥状等10多种不同的形式﹐磨制得都较锋利﹔还有石﹑角制的矛头和投掷用的石球。
推测其打猎方法﹐不外射击﹑投掷和围捕等几种﹐基本上是集体进行的。
制陶最能代表仰韶文化工艺水平的是制陶术。
当时的制陶工艺已相当成熟﹐选用陶土适宜﹐塑造器形规整﹐色泽和火候也掌握较好。
但仍处于手制阶段﹐小型器物用捏塑法﹐一般都是用泥条盘筑法。
稍后﹐较普遍地采用慢轮修整口沿部分。
在表面还施加各种纹饰﹐用模子拍打或工具刺划﹐有的是加固器体﹐有的为了美观装饰。
其中装饰作用最强的是彩陶花纹﹐这是当时最有成就的一种原始艺术。
早期以红地黑彩或紫彩为多﹐中期盛行先加白衣或红衣为地﹐再绘黑色﹑棕色或红色的彩纹﹐有些黑彩还加镶白边﹐十分美观。
经化学分析﹐红色颜料是用赭石﹐黑色是用含铁较高的红土﹐白色是瓷土。
所用的颜料﹑磨砚和磨锤﹐在半坡﹑姜寨和北首岭的居址﹑墓葬中都有发现。
绘制可能使用类似“毛笔”一类的较软的工具(见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制陶工艺)。
仰韶文化的聚落中﹐有专门烧陶的窑场。
目前已发现的各时期的陶窑约近百座﹐构造分横穴窑和竖穴窑两类﹐以前者为最常见。
横穴窑是较原始的一种陶窑﹐由火膛﹑火道﹑窑箅和窑室4部分组成﹐其特点是火膛﹑火道与窑室作横向排列﹐窑室在火膛后方并略倾斜向上﹐两者通过2条或2条以上的火道相连﹐窑室底部为窑箅﹐上有箅孔(火眼)﹐火苗经过火道﹑火眼进入窑室。
横穴窑还可依其火道和箅孔的长短﹑形状﹐而细分为4种形式。
至于竖穴窑﹐主要特点是火膛位于窑室的下部﹐两者基本相垂直。
如在偃师汤泉沟所见的一座典型竖穴窑﹐火膛中还立土柱以支撑上部有7个火眼的窑箅。
其它原始手工艺除制陶业外﹐其它工艺制作还有制革﹑纺织﹑编织﹑制石和制骨等。
大量打制的石﹑陶刮削器和陶锉﹐大概是刮削木器和鞣制皮革的工具。
纺织﹑编织工艺比较发达﹐在遗物上见有布纹﹑绳纹﹑篮纹和席纹﹐工具则有纺轮﹑骨针和骨锥等。
编织的方法有3种﹕一种是斜纹编织法﹔一种是缠结编织法﹐用纬条缠绕经带编织﹔一种是棋盘格或间格纹的编织法。
制造石器采用打制和磨制两种技术。
早期打制的多﹐使用直接打击法﹐制出的砍砸器和刮削器往往不加修整即行使用﹐比较粗糙。
中期以后﹐磨制石器占主导地位﹐先打出初坯然后细磨成器。
与磨制相联系﹐切锯石材和穿孔的技术普遍使用。
穿孔主要采用钻穿﹐但往往先琢出浅窝再施钻﹐也有的是先磨出凹槽后施钻。
制骨与砥磨石器相仿﹐只是更为细致﹐如穿透针眼﹐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先挖磨出一个小槽﹐再在槽内钻眼。
墓地与葬俗仰韶文化的墓葬已发现有2000多座﹐其中三分之一是埋葬小孩的瓮棺葬。
成人墓以半坡和史家类型的居多数。
葬俗随着时代的推移而有所变化。
半坡类型的墓葬主要有半坡﹑北首岭和姜寨3处墓地。
基本特点是以单人葬为主﹐葬式多样﹐除仰身直肢葬外﹐尚有二次葬﹑俯身葬﹑屈肢葬﹐个别的实行同性合葬﹐头向西﹐一部分墓葬有随葬品。
半坡墓地位于聚落的北部﹐共发现174座墓﹐绝大多数为单人仰身直肢葬﹐有5座单人二次葬墓和2座同性合葬墓﹐坑位排列整齐。
有随葬品者约占全部墓葬的一半﹐以陶器为多﹐少则1件﹐多则17件﹐一般4~5件﹐基本组合是罐﹑尖底瓶﹑钵或盆等日常生活用具。
小孩瓮棺共73座﹐成群地或零星地分布在居住区的房屋旁边﹐以瓮﹑罐﹑钵﹑盆为葬具。
在作盖使用的钵或盆的底部都打一个小洞﹐可能当作小孩灵魂出入的通口﹐以便常与家人团聚。
较特殊的是在居住区的一片瓮棺群中﹐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以成人之礼挖坑埋葬﹐并有木板葬具﹐除陶器外还随葬粟米﹑玉坠和珠饰等物品﹐给予了特殊的优厚待遇。
北首岭墓地(见北首岭遗址)位于聚落南部﹐共发现400多座墓。
成人主要也是单人仰身直肢葬﹐还有单人二次葬﹐2~3人的仰身直肢葬或二次合葬。
一座墓的死者无头而以彩陶罐代替头颅﹐也有的墓虽无人骨但仍有随葬品﹐又有的骨架上有朱红。
姜寨聚落有3个墓地﹐可能分属不同氏族﹐分别座落在聚落的东北﹑东部和东南部。
与半坡不同的是﹐有少数为多人二次葬﹐许多儿童不用瓮棺而是挖坑埋葬在公共墓地里﹐还有成人瓮棺葬2座。
上述半坡类型的葬俗﹐具有较大的一致性。
多种葬式的存在﹐可能是对不同死因或不同身份成员的处理﹐或者还为其它各种信念所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几个墓地都发现了“割体葬仪”﹐被埋葬者的骨骼往往缺少手指﹑足趾﹐而在随葬的陶器中或在墓坑填土里却发现零星的指骨﹐在有的墓内除墓主外还另埋放他人的下肢骨。
这类墓仅在半坡墓地就见有12例。
关于其用意﹐从民族学的材料看﹐有的属于埋葬死者时对死者关切的一种献祭行为﹐也有的是为限制死者的行动所采取的措施。
史家类型的墓葬主要包括史家﹑元君庙﹑横阵和姜寨二期的墓地。
这一时期葬俗为之一变﹐除小孩瓮棺葬﹑一次葬和单人二次葬外﹐集体二次葬成为主要的葬制。
史家墓地共43座墓﹐其中多人二次合葬墓40座。
坑位整齐﹐前后左右成排并列。
仅一坑为男性合葬﹐其余各坑男女老少均有。
少者4具﹐多者51具﹐一般20~30具骨架﹐均分层堆放排列。
同一墓内﹐随葬品为死者所共有﹐多为钵﹑罐﹑葫芦瓶等生活用具﹐少数墓随葬生产工具。
元君庙墓地共57座墓﹐分甲乙两个墓区﹐可能分属两个氏族。
有45座规则地分为6排。
其中集体二次葬墓28座﹐也有个别的多人一次合葬。
在这里发现对老人和幼女厚葬的现象。
一个老年男性﹐单人仰身直肢葬﹐墓穴周围用砾石砌筑﹐形若石椁﹐随葬7件陶器﹔另一座墓中的幼女﹐身上佩带有骨珠1147颗。
姜寨二期墓地坐落在聚落的中心﹐共200多座。
成人墓180多座﹐多数属多人二次合葬。
每坑收埋骨殖数不等﹐最多的七八十具。
有的放置整齐﹐有的较凌乱。
头向一般朝西。
随葬品除集体共有的外﹐有技术专长者单备生前用物。
如84号墓的第7号骨架旁放有石砚﹑磨棒﹑水杯及赭石块﹐死者应是彩陶绘制者。
瓮棺葬有40多座﹐个别的埋葬成人﹐有一座是母子合葬于瓮棺之中。
横阵墓地共发现24座墓﹐其中较特殊的有3个大集体埋葬坑﹐分别套掘5﹑7﹑3个小坑﹐每个小坑内埋人骨3~12具﹐合计92具﹐均为二次葬为主的多人合葬墓﹐头向西﹐男女老幼皆有。
与半坡墓地相比﹐随葬品组合基本相同而头向不同。
从有关民族志材料考察﹐二次埋葬制是在人死后﹐将尸体停放在另一个地方﹐等肉体腐烂后﹐再收骨正式埋葬。
有的称它为“洗骨葬”。
采用这种葬俗的民族﹐都有一种普遍的信念﹐认为人的血肉是人世间之物﹐只有等肉体腐烂后将尸骨埋葬﹐死者才能进入鬼魂世界。
仰韶文化一度盛行二次葬﹐也许就是受这种信念的支配。
横阵1号墓的多人合葬
庙底沟类型的墓葬该类型墓葬目前发现较少。
王湾的29座墓﹐多系单人仰身直肢葬﹐头向西北﹐多无随葬品﹐头骨有涂朱现象。
小孩仍用瓮棺﹐在王湾﹑大河村和后庄王共发现100多座﹐一般以大型的小口尖底瓶为葬具。
秦王寨类型的墓葬与庙底沟类型的葬俗一样﹐该类型成人盛行单人仰身直肢葬。
小孩的瓮棺形式多样﹐有尖底器﹑罐﹑鼎﹑豆﹑盆等陶器﹐相互扣合使用。
在鲁山邱公城﹑伊川土门还发现成人瓮棺葬﹐以特制的大缸为葬具。
在仰韶文化的一些遗址中﹐往往还发现在窖穴中埋葬死者的情况﹐有的放置随葬品﹐有的仅有头骨而无肢体﹐有的与猪﹑狗骨架同埋一起。
可能是因死因或身份不同而采取的不同做法。
上述种种葬俗﹐反映出仰韶文化居民灵魂不灭﹑来世生活的观念相当强烈。
合葬制的盛行﹐表明氏族血缘纽带关系的紧密。
头向的一致﹐说明当时存在着死后回归故土或在另一世界生活的信念。
居民种属见中国新石器时代居民的体质特征。
艺术和符号仰韶文化的艺术品主要有绘画和雕塑。
前者集中表现在彩陶艺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