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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工人文化宫暨人防工程代建招标文件

晋江市工人文化宫暨人防工程

 

代建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晋代建001

 

招标人:

晋江市总工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签字):

陈丽玉审核人(签字):

龚冰

2017年3月16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晋江市总工会的招标编号为晋代建001的晋江市工人文化宫暨人防工程代建已由中国晋江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以中国晋江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6]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代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代建单位。

1、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晋江市工人文化宫暨人防工程代建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梅岭街道许厝社区,东北临迎宾路,东南临梅岭路,西南、西北临两条规划路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1809㎡(亩),总建筑面积为㎡。

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包括宣教中心㎡、体育中心建筑面积㎡、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职工培训中心㎡、展览中心㎡、文化创作功能㎡、职工服务中心㎡)。

不计容建筑面积㎡;

项目代建实施方式:

全过程代建;

代建范围及内容:

晋江市工人文化宫暨人防工程全过程代建;

项目总投资:

约人民币40000万元;

工期目标: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年,于2017年3月开始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将在2017年12月开始动工建设,2019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代建周期:

自本工程代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招标代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之一,或者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省级国有投资公司;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等注册执业证书之一,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以及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8时00分至2017年3月21日18时00分,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

9456);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玖万元人民币(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规划展馆二楼);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审。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总工会;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文华路182号,邮编:

362200;

电话:

联系人:

黄全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晋江市迎宾路农行ABC大楼1702室,邮编:

362200;

电话:

4&;

联系人:

陈丽玉。

监管部门: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

电话:

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帐户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帐号:

9456;

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晋江市工人文化宫暨人防工程代建

2

招标编号

晋代建001

3

招标人名称

晋江市总工会

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1809㎡(亩),总建筑面积为㎡。

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包括宣教中心㎡、体育中心建筑面积㎡、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职工培训中心㎡、展览中心㎡、文化创作功能㎡、职工服务中心㎡)。

不计容建筑面积㎡。

6

代建范围

及内容

晋江市工人文化宫暨人防工程全过程代建:

负责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与项目前期环评、人防、消防、园林绿化、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报批手续办理,招标阶段管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管理、造价编审阶段管理、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施工阶段管理、工程中间验收、预验收阶段管理、竣工验收以及编制年度计划,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组织工程结(决)算、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备案等,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的项目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委托单位保留调整代建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7

工期目标

及代建周期

工期目标: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年,于2017年3月开始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将在2017年12月开始动工建设,2019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代建周期:

自本工程代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8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9

投资控制

总投资约40000万元

10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10号,项目资金按市财政、总工会7:

3的比例分担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1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招标代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之一,或者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省级国有投资公司;

3.拟派出的代建项目部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等注册执业证书之一,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等注册执业证书之一,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质量管理负责人2人:

其中建筑工程专业、安装工程专业各1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上无专业的,以另附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为“土建、土木工程、工民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建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或建设工程管理、结构设计、建筑学、建筑设计等与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均满足专业“建筑工程”的要求;“工程管理或建设工程管理、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水电、机电设备、安装等专业”均满足专业“安装工程”的要求。

);

(4)造价管理负责人1人: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建设报审负责人1人:

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档案管理负责人1人:

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财务管理负责人1人:

具备财务或经济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8)上述人员均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各个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兼任。

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和岗位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资格为不合格:

(1)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

(2)因违法违规被记入《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且从业限制期限末满的;

(3)近两年内,根据《福建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办法》(2013修订)(闽发改重点〔2013〕811号),曾被登记过D级或同一单位一年中有三个以上C级的;

(4)近三年内,曾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过两起及以上一般事故,或者有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

(5)近五年内,曾代建的项目后评价结论为不良的。

5.投标人应当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12

联合体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形式: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3月22日12时00分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可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或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提交。

招标人的澄清:

招标人对澄清招标文件答复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以经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备案的书面澄清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代建费金额和计算办法

本工程代建费金额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调整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613号文第二十五条限额标准代建费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本代建项目的工程代建费计费额暂按项目估算总投资额40000万元计,估算的工程代建费金额(签约合同金额)为490万元,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代建计费额:

40000万元,浮动幅度值:

-30%;

(2)工程代建费:

[250万元+(40000万元-10000万元)×%]×70%=490万元。

注:

1、工程代建费不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服务费用;

2、最终以经批准的投资概算金额作为工程代建费计费额按实调整工程代建费,但中标的代建费下浮幅度值不变。

16

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

9456);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玖万元人民币;

有关银行单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应放入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和副本中。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8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和资格文件:

1套正本,3套副本技术文件(代建大纲):

1套正本,3套副本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收件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20

开标

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审。

21

中标公示

方式:

有形市场和网站。

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十日。

地点: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公示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22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23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

签约合同金额的10%;

履约担保金提交时间:

签订合同协议书后30天内;

履约担保金提交方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

履约担保期限:

招标人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予以退还。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人帐户:

晋江市总工会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晋江支行

账号:

011595

24

监管部门

名称: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

联系电话:

6

25

其他

1.代建费支付:

a)代建单位与招标人签订代建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b)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正式批复后15个工作日,以经批准的投资概算金额作为工程代建费计费额按实调整工程代建费,并支付经调整后的工程代建费的5%;

c)领取施工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经调整后的工程代建费的5%;

d)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阶段,每季度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投资额×工程代建费率(工程代建费率=经调整后的工程代建费/经批准的投资概算金额×100%,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舍去。

)×60%支付,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累计支付总额(含预付款)不得超过经调整后的工程代建费的80%;

e)工程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支付经调整后的工程代建费的10%;

f)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经调整后的工程代建费的5%;

g)余额(即经调整后的工程代建费扣除上述已付款后的剩余金额)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即竣工验收2年后)30天内结清。

2.除因不可抗力、项目部人员离职或经招标人同意外代建单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部人员,若代建单位擅自更换代建项目部人员,代建单位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万元的违约金;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财务管理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伍仟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贰仟元的违约金。

注: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4项。

1.2.本招标工程其他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工程建设标准和代建要求》中的工程说明。

2.本招标项目规定的建设规模、代建范围及内容、工期目标及代建周期、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要求

2.1.本招标项目规定的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

2.2.本招标项目规定的代建范围及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

2.3.本招标项目的工期目标及代建周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

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

2.5.本招标项目的投资控制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1.本工程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列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4.2.招标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的,除符合本投标须知第款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6.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会

6.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代建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

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派人准时参加。

如招标人决定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标前答疑会:

招标人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见前附表第13项规定。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

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不管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4章  工程技术标准和代建要求

第5章招标项目技术资料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评标细则

7.2.招标文件除内容外,招标代理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书,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处理。

7.4.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齐全时,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9.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9.1.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期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这种修改或补充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

如招标人另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2.为了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遗书的有关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用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对于由此给投标人增加的负担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和资格文件、技术文件(代建大纲)二部分组成。

11.2.投标文件之商务和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4)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

(5)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表;

(6)声明书

(7)代建项目部人员到位承诺书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9)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11.3.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代建大纲)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范围管理规划。

(3)项目管理目标规划。

(4)项目管理组织规划。

(5)项目成本管理规划。

(6)项目进度管理规划。

(7)项目质量管理规划。

(8)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

(9)项目采购与资源管理规划。

(10)项目信息管理规划。

(11)项目沟通管理规划。

(12)项目风险管理规划。

(13)项目移交管理规划。

12.投标文件的要求

12.1.投标文件应包含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6章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

12.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3.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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