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053302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30.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

《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曳引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docx

曳引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产品编号:

 

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观光电梯

□病床电梯□汽车电梯

设备名称:

□曳引式客梯□曳引式货梯

设备类型: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设备型式:

□有机房□无机房

检验日期:

201年月日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维保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柳州市中瑞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注意事项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检。

2.本报告应清晰、工整,改动应划改,并有划改者签名及日期。

3.报告中带“□”的选项,根据具体情况在选定项目的“□”内填写“√”,表示选定该项;未选的项目,“□”内留空。

4.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栏填写要求:

(1)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写实测或计算处理后的数据;

(2)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填写“符合”或者“○”(表示符合);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填写填写“不符合”或者“×”(表示不符合);

(3)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写“无此项”或者“/”(表示无此项)。

5.检验项目的“检验结论”栏只填写“合格”或者“○”(表示合格)、“不合格”或者“×”(表示不合格)、“无此项”或者“/”(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6.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或“/”,整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整机“检验结论”栏填写“不合格”。

7.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2.10

(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8.检验条件应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的规定。

9.检验所用仪器设备必须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且精度符合规定,使用前应进行核查,符合规定才能使用,本次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在相应的“□”内填写“√”。

10.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分别保存。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编号

(设备代码)

使用单位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

型号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

控制方式

□JX□BL□QK□XH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及其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191号)

主要检验

仪器设备

□温湿度计□绝缘电阻表□游标卡尺□塞尺

□万用表□测距仪□钢卷尺□

□计时器□放大镜□钢直尺□

检验结论

(维护保养单位章)

201年月日

检验

日期

201年月日

审核

日期

201年月日

使用单位意见

(使用单位章)

使用单位代表:

201年月日

备注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

(一)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1技术资料

1

1.4

使用

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保存完好;至少包括:

①制造资料: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调试证书、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机房(或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②安装资料:

[安装告知书、安装许可证、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自检报告、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③改造、重大维修资料:

[改造或重大维修告知书、改造或维修许可证、改造或重大维修的清单、施工方案、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施工过程记录、自检报告、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2010年4月1日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上述①、②、③项的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④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⑤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号:

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

2.1

通道与

通道门

有机房

(1)a.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有机房

(1)b

采用梯子

作为通道

时,必须

符合以下

条件

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通道高出楼梯所到

平面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且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梯子与水平方向

夹角°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有机房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有机房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0.60m,高度≥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

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通道门宽度m

通道门高度m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

(二)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3

2.5

照明与

插座

有机房

(1)机房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4

2.6

断错相

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

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5

2.7

主开关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6

2.8

驱动

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还需进行8.12项试验,综合8.6、8.10、8.11、8.12项试验结果,验证轮槽的磨损是否影响曳引能力)

7

2.9

制动

装置

(3)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8

2.10

紧急

操作

有机房

(1)

手动紧急

操作装置

应当符合

以下要求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有机房

(2)

紧急电动

运行装置

应当符合

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有机房

(3)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9

2.11

限速器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三)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10

2.12

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1

2.13

电气

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动力电路MΩ

照明电路MΩ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3井道及相关设备

12

3.4

井道

安全门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3

3.5

井道

检修门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4

3.7

轿厢与

井道壁

距离

①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0.15m;

对于局部高度<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2

最大距离m

局部高度m

②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15

3.10

极限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16

3.11

随行电缆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17

3.12

井道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18

3.13

底坑设施

与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19

3.15

限速器绳

张紧装置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20

3.16

缓冲器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最大允许距离

mm

实测距离mm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四)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4轿厢与对重

21

4.1

轿顶

电气

装置

(1)

轿顶应当

装设一个

易于接近

的检修运

行控制装

置,并且

符合以下

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22

4.3

安全窗

(门)

如果轿厢

设有安全

窗(门),

应当符合

以下要求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23

4.5

对重的

固定

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24

4.6

轿厢

面积

(2)

对于为了

满足使用

要求而轿

厢面积超

出上述规

定的载货

电梯,必

须满足以

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使用单位应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25

4.8

紧急

照明

报警

装置

轿厢内

应当装设

符合下述

要求的

紧急报警

装置和

紧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的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

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26

4.9

地坎

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0.75m,宽度≥层站入口宽度;

护脚板高度m

护脚板宽度m

27

4.10

超载保护

装置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五)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28

5.1

悬挂装置

补偿装置

的磨损、

断丝、变

形等情况

出现

下列

情况

之一

时,

悬挂

钢丝

绳和

补偿

钢丝

绳应

当报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分散单股断丝数

集中断丝总数根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磨损后直径%

④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注: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时,检验项目见附页《增加检验项目》

29

5.2

端部

固定

①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②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注: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时,检验项目见附页《增加检验项目》

30

5.3

补偿

装置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31

5.6

旋转

部件的

防护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等与钢丝绳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因松弛而脱离绳槽异物进入绳与绳槽之间;

6轿门与层门

32

6.2

门间隙

门关闭后,

应当符合

以下要求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

对于乘客电梯≤6mm;对于载货电梯≤8mm;

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1、附表2

最大间隙mm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

对于旁开门≤30mm;

对于中分门其总和≤45m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1、附表2

旁开门间隙mm

中分门间隙总和

mm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六)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33

6.3

玻璃门

层门和轿

门采用玻

璃门时,

应当符合

以下要求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34

6.4

防止门夹

人的保护

装置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35

6.5

门的运行

与导向

①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②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36

6.6

自动关闭

层门装置

①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②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37

6.7

紧急开锁

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保持开锁位置;

38

6.8

门的

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2)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7mm时才能启动;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2

最小啮合长度mm

(3)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当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4)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39

6.9

门的

闭合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40

6.10

门刀、门

锁滚轮与

地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5mm;

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2

门刀最小间隙mm

滚轮最小间隙mm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七)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7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

41

7.2

轿顶上或

轿厢内的

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

驱动主机、

控制柜的作

业场地设在

轿顶上或轿

内时,应当

具有以下安

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4)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如果检修门(窗)的尺寸中较小的一个尺寸超过0.20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0.30m;

42

7.3

底坑内的

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

驱动主机、

控制柜的作

业场地设在

底坑时,如

果检查、维

修工作需要

移动轿厢或

可能导致轿

厢的失控和

意外移动,

应当具有以

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移动;

(3)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43

7.4

平台上的

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

机器设备的

作业场地设

在平台上时,

如果该平台

位于轿厢或

对重的运行

通道中,则

应当具有以

下安全措施

(2)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台完全缩回后电梯才能运行;

(3)如果检查、维修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和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4)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活动式机械止挡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当轿厢位于平台上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上方距平台≥2m处,当轿厢位于平台下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平台下方符合3.2项井道顶部空间要求的位置;

(5)设置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轿厢移动,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才允许轿厢在前条所限定的区域内移动。

如果该平台不位于轿厢或者对重的运行通道中,则应当满足上述

(1)的要求;

44

7.5

紧急操作

与动态

试验装置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