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一五专项规划之十三.docx
《山西省十一五专项规划之十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十一五专项规划之十三.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西省十一五专项规划之十三
山西省“十一五”专项规划之十三
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水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
一、水利发展现状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5
第二章水利发展“十一五”形势分析6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6
二、水利发展的制约因素8
三、水利发展的有利条件9
第三章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战略和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10
三、水利发展目标12
四、水利管理目标14
第四章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16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16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17
三、水资源保护18
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18
五、农村水利19
六、防洪减灾20
七、农村水电20
第五章“十一五”期间水利管理与改革的主要任务21
一、水利社会管理主要任务21
二、水利改革的主要任务23
三、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和基础工作建设25
第六章“十一五”水利建设工程27
一、续建工程27
二、拟建工程28
第七章投资测算与实施效果评价33
一、投资测算33
二、实施效果综合评价33
第八章保障措施34
一、法律保障34
二、投入保障35
三、政策保障37
四、科技、人才教育保障38
五、公众参与保障38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
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加强对水资源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履行水利公共服务职能的专项规划,是政府指导水利发展与改革、安排水利重大工程布局的重要依据。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3〕652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晋发改规划发〔2005〕33号)要求,特编制《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水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水利发展现状
1、水利建设现状。
截止2005年底,全省已建成水库730座,总库容44.95亿立方米;建成大中小型灌区1.47万处,配套机电井8.31万眼,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885万亩;累计解决和改善了2079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累计建成农业节水灌溉面积1160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8万平方公里,治理度达到48%;全省水利工程的总供水能力达到56.21亿立方米;全省建成水电站163处,年发电量2.79亿度;全省水产品年产量达到3.75万吨。
水管理和水法规框架体系初步建立。
水利事业的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等做出了巨大贡献。
2、水利发展“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及特点。
新水源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万家寨引黄一期工程于2002年10月通水到太原,临汾马房沟提水工程于2004年9月建成,沁河张峰水库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吕梁横泉水库于2003年11月奠基,2005年10月成功截流。
“十五”期间新水源工程计划增加供水能力12亿立方米,实际增加供水能力6.0亿立方米(其中万家寨引黄工程南干线3.2亿立方米,马房沟提水工程0.6亿立方米,浪店水源工程1.8亿立方米,汾河二库0.44亿立方米),占计划的50%。
节水农业建设持续发展。
“十五”期间计划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46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3万亩。
实际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98万亩,完成计划的204%;实际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1万亩,完成计划的66%。
汾河、潇河等10个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均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全省农业节水灌溉在渠系节水取得较大进展的基础上,及时向田面节水与渠系节水并重转移,实现了农业节水灌溉从“浇地”向“浇作物”转变,从井灌区和小水小站向大中型灌区转变,从传统的节水模式向以管灌区喷微灌为主的现代农业节水增效园区转变,节水灌溉在农业生产和抗旱减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计划从2001年到2002年每年解决80万农村特别困难人口的饮水问题,2003年到2005年每年解决40万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到2005年实际解决了548万人口的饮水困难,完成计划的196%。
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不仅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且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村小康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步伐。
防洪保安能力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共安排了28座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到2005年底已竣工验收的16座,其余12正在建设中。
汾河河道得到初步治理,其中关系引黄工程输水安全的汾河上游81公里河道全部治理达标。
桑干河河道治理已开工,太原、大同、阳泉等重点城市的防洪规划开始实施,流经这三个城市的汾河、御河、桃河城区河段得到治理。
同时,认真做好了责任制落实、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和重点工程巡查等工作,实现了连续四年主汛期的安全度汛。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十五”期间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万平方公里,年治理度达到3%。
实际完成治理面积1.98万平方公里,占到计划的113%,年治理度达到4%。
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水土保持二期世行贷款项目、雁门关生态畜牧区水保项目、汾河上游两侧边山治理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太原市、晋城市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试点城市,乡宁、壶关等15县和167条流域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
针对全省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增多、工程投资加大、工程建管形式创新等特点,推行了专业队治理、大户治理和报账制管理,大大加快了小流域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全省以承包治理、购买治理、大户治理、专业队治理、封禁治理为主的组织机制不断完善,重点工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等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
首都水资源项目成效显著。
项目规划涉及的节水、水土流失治理、污染治理以及水源保护等172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全部完成。
截止2005年底,下达资金16.31亿元,完成投资10.7亿元。
项目区的节水、治污、水土保持能力有了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从2003年开始,根据水利部的调水令,项目区三次累计向北京官厅水库调水1.9亿立方米,为缓解北京的供水紧张形势做出了突出贡献。
农村水电和水产项目进展顺利。
计划建设的6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7个水电站项目已经开始建设,新启动了陵川、泽州、五台3个县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建设。
计划2005年水产品产量达到3.6万吨,2005年水产品产量已达3.75万吨,将超额完成“十五”计划任务。
省鱼病害防治中心、太原市国家级良种场等一批良种生产、技术推广、病害防治、渔政执法等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
水利信息化建设开始起步。
建成并开通了“山西水利网”和部分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网站;基本完成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连通了我省与水利部的计算机骨干网;初步建成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
水利法制建设和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四年来,以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推进水务体制改革为重点,在取水市场、水资源费征收、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和治理整顿。
实施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积极开展了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运城、大同、太原、朔州、长治5个市和44个县成立了水务局,为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行了水利基本建设制度改革,全省水利基建项目招标投标率达到100%,工程监理率达到95%。
启动了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全省11个市全部成立水管体制改革领导组,在拥有水管单位的83个县(市、区)中,已有40个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出台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涉及水管单位92个,占全省总数的4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严重短缺,供需矛盾突出。
山西是水资源贫乏的省份之一,全省1956年~2000年系列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23.8亿立方米,人均、亩均占有水资源量分别为381立方米和180立方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6和1/9,属于严重缺水地区。
现状供水量不足60亿立方米,年缺水量约为20亿立方米。
2004年全省人均年供水量为190立方米,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5%。
工业、农业和城乡生活供水全面短缺,供水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
2005年初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普查结果显示,受地形、气候、水文地质和采煤漏水、水质污染、工程老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全省还有1092万农村人口没有达到安全饮水标准。
不达标人口中,饮水水质不达标的672万人,水量不达标的147万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155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118万人。
3、水环境持续恶化。
现状全省污水年排放量10亿立方米,大部分未经处理或不达标的废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或渗入地下,造成严重的水污染。
全省主要地表河流均不达
类水质标准,汾河、涑水河河流水质严重恶化,大中型水库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大规模的采煤也带来一系列水环境问题,浅层地下水遭受大面积污染,深层地下水也开始出现水质变差的现象。
岩溶大泉流量衰减,部分出现断流。
4、水土流失严重。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0.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69%,目前还有5.88万平方公里的流失面积有待治理。
每年随雨水流入黄河、海河的泥沙量达4.56亿吨,导致土地贫瘠,河道水库淤积,生态环境恶化。
5、洪旱灾害频繁发生。
我省具有产生多种类型洪水和严重洪水灾害的自然条件,每年汛期均不同程度发生洪涝灾害,以局部暴雨产生的洪水灾害发生最为频繁。
目前全省仍有70%的城市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63座大中型水库尚未全部鉴定,已鉴定的有12座没有完成除险加固,威胁着水库自身及下游的安全。
667座小型水库中,有一半左右为病险库;一些主要河道没有进行全面防洪治理,存在安全隐患;防洪非工程措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防大汛、抢大险的要求。
同时,我省“十年九旱”的气候特点,造成了九十年代以来平均每年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40%,成灾面积占耕地面积25%以上的严重后果。
第二章水利发展“十一五”形势分析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
1、饮水安全需求。
2010年我省总人口将达到35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7%左右。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城市水务管理体制的建立,水利发展面临着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提供与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的,满足水量、水质要求的生活用水的重大责任。
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相当部分农村处于刚摆脱饮水困难或严重困难的水平,大部分城市供水能力严重不足,一部分城市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改善和提高生活用水标准的任务也十分艰巨。
预测2010年城乡生活需水量将比2004年的8亿立方米增加3~4亿立方米。
2、工业供水安全需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10年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以上,其中“十一五”期间年递增速度要达到9.4%,工业增加值要保持年递增8~10%的速度。
我省经济总体上还处于工业化初期,产业和产品初级化、科技含量不高、单位产值取水量高、“三废”排放率高的问题非常突出。
同时,由于受水资源条件限制,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效益好、污染小的潜力产品和项目无法立项建设。
为了保障国家对能源的需求,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省发改委规划到2010年全省的电力总装机容量将从现状的1577万千瓦增加到4000万千瓦,预测2010年全省工业需水量将比2004年的13.9亿立方米增加3~4亿立方米。
3、农业用水安全需求。
我省现状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全省人均占有粮食仅290kg,处于较低水平,提高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是“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
我省地处半湿润、半干旱地区,“十年九旱”的气候决定了灌溉农业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重要地位。
“十一五”期间在水资源量衰减,城市和工业用水量增加,城市和交通建设大量占用水浇地的条件下,要动态保持农业灌溉水量和灌溉面积的相对稳定,通过建设节水型农业提高有效灌溉水量和粮食产量。
4、防洪安全需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资产与财富也在快速积累。
人民群众对于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享有防洪安全保障的要求不断提高。
我省受山多川少的地理特点制约,多数城镇、工矿企业和居民点都建在边山峪口、河流两岸。
洪水发生形式以局部暴雨引发的突发洪水为主,防洪保安难度很大。
多数中小城镇现状防洪标准没有达标,堤防达标率仅为13.6%。
防洪安全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5、水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随着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改善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统筹安排生态环境用水成为水利发展的重要内容。
河流水质的改善一方面要抓好污染源治理,另一方面要保证最低限度的河道内生态用水,恢复河流的自净能力,维护河流健康生命;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需开发替代水源和建设节水型社会;水土流失治理和退耕还林还草也需要补充和消耗一部分水量;城市河湖治理美化、城市绿化所需的水量也将迅速增加。
二、水利发展的制约因素
1、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的关系不协调。
长期以来,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些地区忽视自然规律和水资源条件,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不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往往从局部的短期利益出发,对水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以牺牲环境追求经济利益。
一些河流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失衡,致使下游河道断流和区域性地下水位下降,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和社会问题。
2、水利投入不足且保障机制不健全。
水利是公益性极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慢、财务收益率低、社会筹资难等特点。
长期以来我省的水利建设与管理投入不足,缺乏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资金多头管理、分散使用,市县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全省水利建设投资中,中央投资占到了20%以上。
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整,国债资金的淡出或转型,将对水利投入规模产生较大影响。
3、水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顺畅。
我省尚未建立起以水权制度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缺乏调动全社会开发、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高效利用水资源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明显很不适应;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现象仍很严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缺乏活力,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手段远不能适应新时期水利发展的要求。
三、水利发展的有利条件
1、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建议》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
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建设“节水山西”和“绿色山西”的重大战略决策。
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不断增强。
这些,为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
2、投入力度稳步提高。
“十五”期间大规模的水利投入,奠定了“十一五”水利良好的发展基础。
中央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水利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幅度增加。
社会财富不断聚集,全民办水的积极性明显高涨,拓宽了水利发展的融筹资渠道。
3、改革与发展扎实推进。
“十五”期间,我省水利改革与发展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以新水源工程为龙头的水利骨干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解困、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水保生态建设、首都水资源项目和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节水山西建设稳步推进,全省用水定额已经发布,二次水资源评价已经完成,水资源费进行了重大调整,依法治水和科教兴水工作扎实推进,这些都为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战略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利工作的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管并重、讲求效益,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继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继续深化水利改革,扩大开放,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出发,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利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饮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等方面的需求。
2、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原则。
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全省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制止对自然无限制的索取和肆意破坏。
同时,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正确认识水利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科学处理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生态问题,特别是要妥善处理移民问题,保证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
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
统筹考虑不同区域、城市和农村水利发展的特点和需求;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合理确定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和重点。
4、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原则。
要继续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配置放在突出位置,节水为主,治污优先,把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作为水利的一项长期性任务,提高全社会节水防污意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5、坚持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
根据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明确水利发展的重点,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保续建保投产,坚持扩大能力与巩固提高相结合,提高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
加大水利改革力度,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克服水利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理顺体制,健全法制,改革机制,全面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水利发展目标
1、水资源开发利用。
到2010年,全省年供水能力由64亿立方米增加到75亿立方米(含再生水利用),到2020年,全省年供水能力增加到85亿立方米(含再生水利用)。
2、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广节水技术,开展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初步建立起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城市。
到2010年,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成节水型灌溉农业体系和节水型旱作农业体系。
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动态保持在2000万亩,农业用水总量(含林牧渔业用水)在中等干旱年保持在42亿立方米左右。
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70%以上达到节水灌溉标准,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6提高到0.56。
通过节水改造和调产将全省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由114立方米降到100立方米以下,万元产值取水量降到30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节水型企业达标率达到60%,工业废水处理回用率达到40%,煤矿矿井水利用后排放水量减少50%,用水计量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
全省节水型城市达标率达到60%,在人口增加、供水条件改善的前提下,各城市的生活用水和服务业用水指标全部达到有关节水定额标准。
大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中等城市(含县城)的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城市中水普及率达到50%。
到2020年,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3;工业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0%,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降到80立方米以下;大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中等城市(含县城)的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城市中水普及率达到70%。
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
3、农村饮水建设。
到2010年,全省解决1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上,乡镇供水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乡镇供水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水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水环境保护:
到2010年,通过合理安排生态用水,促进生态恢复,提高生态建设质量,扭转生态恶化趋势,使部分河流水功能逐步恢复,重点治理的污染河段达到一般景观和农灌用水的水质要求,供居民饮用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基本达标,重点地下水超采区得到有效治理。
有效加强地下水重点水源地保护、岩溶大泉水资源保护、重点水库和特殊河段的河流水源的保护。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到2010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60.37%,林草覆盖率达到30.5%。
到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85.02%,林草覆盖率达到45.2%。
5、防洪减灾。
到2010年,全省主要河流的干流堤防达标率提高到50%,已鉴定的12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43座小型病险水库全部完成除险加固,抓紧对其他大中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工作。
到2020年,全省主要河流的干流堤防达标率提高到80%,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完成。
6、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到2010年,在水资源有开发潜力的山区,建设农村小型水利及水库工程,使山区农村的小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30~50%。
小型水利工程发展灌溉面积96万亩。
7、农村水电发展。
到2010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40.05万千瓦。
水力资源开发程度达到52.6%。
8、渔业发展。
到2010年,全省渔业年产值达到4亿元,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5万吨,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万公顷。
9、水文建设。
到2010年基本达到水情信息采集自动化、传输网络化、处理标准化;基本达到自动监控全省腹部盆地区域地下水流场和动态。
10、水利信息化建设。
基本建成全省水利信息网和安全体系,重点构建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健全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体制,营造水利信息化保障环境;全面完成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一期)及其后续工程;基本完成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启动和推动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水质监测与评价信息系统和水利行政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部署其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在重点部门和单位基本实现水利信息化。
四、水利管理目标
1、水资源管理。
初步建立以水权、水市场为基础的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
明晰初始水权,建立水市场,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与优化配置。
统筹考虑流域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污水在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用水之间的分配比例和方案。
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农业用水的要求,预留必要的农业用水,防止灌溉用水被盲目侵占,同时建立农业水权有偿转让给工业和城市制度。
制定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改善各地生态环境特别是河道的生态用水。
制定必要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合理工业布局,就水建厂。
划定一批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
2、水资源保护。
初步建立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制度。
加强汾河、沁河等主要河流的源头保护。
根据不同水域的功能要求和水质标准要求,确定河流的纳污能力。
对入河排污总量进行控制,将排污总量指标进行分配,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提高城市、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率和再生水回用率,建立供水水源地监测体系和保护制度,强化重点岩溶大泉的保护,加强对采煤漏水和矿坑水的管理。
3、洪水管理。
初步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
大中型水库要普遍建立和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支持系统,编制防洪预案。
通过现代化防洪管理系统的运用,在出现防洪标准范围内的洪水时,水库安全度汛,河道堤防保安率达95%以上;在出现超标准洪水时,能妥善实施全社会参与的紧急处理、避险办法。
在建立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的监测、通信、预警、预报基础上,实施防灾、救灾措施,预防和减少灾害损失。
防洪减灾要纳入法制轨道,实施社会化的保险保障制度。
4、抗旱管理。
由单一的农业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
在全省范围内兴建238处自动测墒站;建立辐射全省的抗旱会商系统;加强抗旱能力建设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开展重大抗旱课题研究;开展城市抗旱对策的研究。
5、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管理。
在不同类型区分期、分批开展预防保护和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基础上,使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和太行山、吕梁山生态修复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使全省90%以上县、区达到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