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I课程法理学1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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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I课程法理学1大纲

法理学1教学大纲

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一)教学目的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深刻认识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和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

2、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真正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架和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人思维方式。

(二)教学要求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指导教学实践。

2、了解法理学的理论体系,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提高和深化对法理学的理论和理论框架的认识,从宏观上深刻认识法理,促进对法律的原理、原则、价值、精神的深入研究。

3、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学术状况,关注理论界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参与法理学的研究和讨论。

4、以问题为中心,深化对某些问题的研究,独立思考,独立探索,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进行系统的论证;通过以点带面,促进理论的深化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5、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关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和实践,积极探索新领域、新现象、新问题。

6、深入学习部门法学知识,深入其他理论法学、边缘法学的学习,与比较法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等学科紧密结合,形成既广泛又深入的知识结构。

二、本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法的特征;法律要素;法律部门;法律关系;人权;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法律责任;法的效力;法的实施。

教学难点:

法的渊源;法的效力层次;法系;法律解释;法的继承和移植。

三、本课程采取的主要教学方法手段

本课程教学以启发式的课堂讲授为主,并注意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以讨论、辩论、案例分析等形式培养学生运用法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四、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学时和分配方案

本课程教学计划学时为42学时。

具体分配见计划学时分配表。

五、参考书目

1、《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孙笑侠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法学基础理论》,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法理学》,孙国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现代理论法学原理》,吕世伦、公丕祥主编,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6、《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7、《法哲学范畴研究》,张文显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法理学教程》,徐显明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9、《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吕世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0、《比较法总论》,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1、《法律效力论》,张根大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2、《法理学案例教程》,朱力宇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

13、《人权研究》,徐显明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4、《走向权利的时代》,夏勇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

15、《法理学导论》,刘星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法理学》课程教学计划学时分配表

教学内容

学时分配

备注

绪论

2

第一章法的本质

3

第二章法的要素

2

第三章法的形式与效力

3

第四章法律体系

1

第五章法律关系

3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2

第七章法律行为

1

第八章法律责任

2

第九章法的作用

2

第十章法的创制

1

第十一章法的实施

4

第十二章法律解释

2

第十三章法的起源

1

第十四章法的历史类型

2

第十五章法系

2

第十六章法制现代化

2

第十七章法与社会

2

第十八章法律意识

2

第十九章法与人权

3

课时总计

42

绪论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

让学生产生学习法理学的兴趣。

教学要求:

主要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法学?

什么是法理学?

明白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及方法,使之对法学和法理学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法学、法理学的释义以及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教学难点:

对“学习法理学的意义”理解。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本章计划学时为2学时。

其中法学的研究对象1学时,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学习法理学的方法1学时。

四、本章教学内容

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法理学则是法学体系的一个分支,它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在于:

第一,学习法理学有助于人们树立科学的法律观;第二,学习法理学是形成法律角色的思维方式的基础;第三,学习法理学还是学习和掌握各部门法律知识的钥匙;第四,法理学还能够为弥补法律漏洞提供依据。

学习法理学的主要方法有唯物辩证法、价值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社会实证方法。

第一章法的本质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

掌握法的一般特征和本质。

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法的特征、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深入了解中国法的本质。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法的特征、法的概念、法的本质。

教学难点:

法的特征、法的本质。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本章计划学时为3学时。

其中第一、二节2学时,第三节1学时。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的词源、词义,法的特征,法的本质。

第一节法的词源和词义

法律的词源反映了早期人类对法律的认识。

目前,我国法学界和法律界在法律、法等词汇的使用上,并没有严格的规范的统一称呼。

一般未做特别说明的时候,“法律”和“法”一词通常表达的是广义的法律或法,即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第二节法的特征

法律的特征是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社会规范的区别点。

这种区别主要表现为: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关系的特殊社会规范;法具有国家意志性;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第三节法的本质

一、法的本质与现象

法律的本质是与法律的现象相对应的概念,是沿用哲学上本质与现象这对认识论范畴分析法律问题的一个逻辑思路。

其基本观点是:

法律的现象是法律表面的外部的联系,法律的本质则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法律的深层次的内在的联系。

二、法的本质属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本质的基本思想是其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在这个思想体系中,一方面,法律是人的有意识活动的结果,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另一方面,法律的内容最终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思考题

1.试述法的特征。

2.法的特殊规范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3.法的本质层次是怎样的?

4.如何看待当代中国法的本质?

第二章法的要素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

了解法的要素。

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了解法的要素的组成,掌握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的含义、

分类以及各自的意义。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法律规则及其分类和逻辑结构。

教学难点: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本章计划学时为2学时。

其中第一、二节1学时,第三、四节1学时。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

法律的要素就是法律具体内容的逻辑构成因素,即法律文本表现法律内容的具体技术形式和思想工具。

法律的要素有: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以及法律技术性规定等。

第二节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的含义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二、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有“两要素”说和“三要素”说,本书采“两要素”说,即认为,可从逻辑上将法律规则分为“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构成部分。

三、法律规则的分类

按照法律规则的内容不同可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权义复合型规则;按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分为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按照法律规则的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按照调整对象与规则产生先后关系可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第三节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含义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二、法律原则的分类

按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按照法律原则的覆盖面的不同可分为基本性原则和具体性原则;按照法律原则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三、法律原则的功能作用

法律原则的主要功能作用表现在其对法的制定、使用和理解法律规则具有指导作用。

第四节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的含义

法律概念是指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二、法律概念的功能与作用

(一)表达功能;

(二)认识功能;(三)改进法律,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

思考题

1.我国法学界关于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认识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3.法律规则的分类。

4.法律原则的分类

5.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与作用。

6.按所涉及的内容,法律概念分哪几类?

7.简述法律概念的功能与作用。

第三章法的形式与效力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

掌握法律渊源的含义,了解我国的法律渊源的范围及效力、掌握法的效力层次的原则。

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我国的法律渊源及效力层次,掌握处理法的效力冲突时的原则。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我国的法律渊源、效力层次。

教学难点:

我国的效力层次。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本章计划学时为3学时。

其中第一节2学时,第二节1学时。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法律渊源、法律汇编、法律编纂、法律效力、法的溯及力、法的效力层次。

第一节法律渊源

一、法律渊源的含义

在本书中,法律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的具体外在表现形式和法的效力层次。

二、我国的主要法律渊源

我国的主要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

第二节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拘束力和强制力,它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又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本书着重介绍狭义的法律效力,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法的生效范围;二是法的效力等级。

一、法律效力概述

二、法的生效范围

法的生效范围包括法的对象效力范围、法的空间效力范围和法的时间效力范围。

三、法的效力等级

是指一国法律体系中不同形式的法律在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

思考题

1.列举世界范围内法律渊源的种类。

2.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效力层次是怎样的?

3.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三种主要方法是什么?

4.法律汇编与法律编纂的区别是什么?

5.确定法的效力层次通常要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第四章法律体系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

要求学生掌握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的概念,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与主要法律部门。

教学要求:

深刻认识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的意义。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教学难点:

法律部门的划分。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本章计划学时为1学时。

其中第一节0.5学时,第二节0.5学时。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第一节法律体系概述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包括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法学体系、立法体系、法系等概念的不同。

第二节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是指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根据我国九届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可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主要法律部门。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主要是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

思考题

1.法律体系的概念是什么?

2.法律部门的概念是什么?

3.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第五章法律关系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

了解法律关系的相关知识。

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分类,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法律事实。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法律关系的概念、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事实。

教学难点: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事实。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本章计划学时为3学时。

其中第一、二节1.5学时,第三、四节1.5学时。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的资格及种类,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的分类,法律关系的内容及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第一节法律关系概述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法律关系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抽象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和绝对法律关系。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

在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

公民、机构和组织以及国家等。

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概念

二、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的分类

在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

第四节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亡

一、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的条件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亡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法律规范;2、法律关系主体;3、法律事实。

二、法律事实的分类

法律事实可以有多种分类,其中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的分类。

思考题

1.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的概念。

2.法律关系的特征。

3.法律关系的分类。

4.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5.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

6.我国法律关系客体的分类。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

掌握权利、义务、权力的含义,增强权利意识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了解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概念及相关内容,掌握权利与权力的区别,了解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原则,明确公安机关在执法中为何及如何保障人权。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权利、权力。

教学难点:

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权利与权利的关系。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本章计划学时为2学时。

其中第一、二节1学时,第三、四节1学时。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了权利、权力的概念,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权利与权利的关系。

第一节权利义务在法律中的地位

权利义务是构成法律的最核心、最重要的范畴,其是诸如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等概念的基本要素,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贯穿于法的运行和操作的全过程,有全面体现和实现法的价值。

第二节权利、权力和义务释义

权利和义务是包括多种要素、具有丰富内容的概念,人们可以从任何一个要素或层面出发去理解权利和义务。

于是有了关于权利义务解释的意志说、自由说、利益说等等。

所谓权力,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对资源的占有和控制,权力关系则相应地表现为征服与屈从,而这种关系的实现又往往借助于一定的暴力来实现。

第三节权利义务的分类

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权利义务的内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权利义务进行分类。

依据权利义务存在的形态不同,将权利义务分为:

应有权利义务、习惯权利义务、法定权利义务、现实权利义务;依据权利义务的性质不同,将权利义务分为:

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依据权利义务效力范围的不同,将权利义务分为:

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依据权利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同,将权利义务分为:

第一性权利义务与第二性权利义务;依据主体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的不同,将权力和义务分为:

行动权利与消极义务、接受权利与积极义务。

第四节权利义务的关系

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权利义务理论的基本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所拥有的全部权利,一部分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一部分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种形式。

二、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行为主体和行为属性不同,权力源于权利,权力服务权利,权利制约权力。

思考题

1.法律权利

2.法律义务

3.权力

4.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5.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6.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7.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第七章法律行为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

掌握法律行为的意义,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概念和划分的意义。

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法律行为的概念、合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概念,违法行为的特征及基本分类。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法律行为、违法行为。

教学难点:

违法行为的特征。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本章计划学时为1学时。

其中第一节0.5学时,第二节0.5学时。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行为的概念、合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概念,违法行为的特征及基本分类。

第一节法律行为概述

一、法律行为

二、非法律行为

非法律行为是指那些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不受法律规范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第二节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一、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的概念

二、违法的构成要件

违法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主体要件、客体要件、违法的主观方面和违法的客观方面。

三、违法的种类

以违法的性质、危害程度及调整方式的不同可将违法行为分为违宪行为、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

思考题

1.法律行为

2.合法行为

3.违法行为

4.法律行为的特征。

5.违法行为的特征。

6.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7.违法的种类。

第八章法律责任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

掌握法律责任的概念、意义,认识到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的关系,掌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教学要求:

识记法律责任的概念;掌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掌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归责。

教学难点:

法律责任归责的原则。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本章计划学时为2学时。

其中第一节1学时,第二节1学时。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第二节法律责任归责

一、归责要素

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是构成法律责任所必备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法律责任的主要归责要素包括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二、归责原则

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适用法律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相当原则、责任自负原则等。

三、免责和免责条件

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中,免责的体检和情况多种多样,按免责的方式和条件的不同可分为:

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自首、立功免责;补救免责;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自助免责;人道主义免责等。

思考题

1.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的归责要素。

3.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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