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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6篇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6篇)

(篇一)

一、目标

为了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配合消防部门积极开展重大特火灾事故的扑灭、人员救护及善后工作,结合我镇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全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尽职责、各负其责,共同处理好各类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促进我镇的稳定工作。

二、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本镇火灾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员担任,成员由各站办所负责人担任。

下设现场指挥组、现场扑火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应急救护组、现场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媒体联络组、安抚组、调解组。

(二)各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由政法委员担任,组员由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三医院院长担任。

主要职责是指挥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卫生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2、现场扑火救援组:

由镇专职消防队队长及各村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主要任务是执行现场指挥组的指令,服从指挥和调度,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扑灭火灾,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交通管制组:

由交警中队队长负责,主要职责是保证灭火抢险救援现场道路畅通。

4、应急救护组:

由三医院担任,主要职责是:

及时调集救护车辆、器械,组织医务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救护及后续伤员各项救治工作。

5、现场管理组:

由综治办负责,镇派出所配合,主要职责是:

负责火灾现场区域的划定警戒,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现场,以便消防机关对火场的起因、定性、损失等的调查,劝阻无关人员的现场采访报道。

6、后勤保障组:

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参与扑火救援相关工作人员的后勤支持,及时提供扑火所需物品、器材,同时提供对死者家属吃住等后勤保障。

7、媒体联络组:

由镇党政办负责。

主要职责是:

采录和整理火灾现场资料,做好火灾现场宣传教育工作,劝阻无关人员的现场采访报道,根据指挥部对火场的起因、定性、损失等的调查,适时、准确地报道。

8、安抚组:

由民政办负责,工、青、妇参与。

主要职责是:

对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安抚,稳定死者家属等人员的情绪及时掌握死者家属的困难,协同后勤保障组、调解组处理善后事宜,以防事态扩大。

9、调解组:

由镇司法所负责,主要职责是对死者家属经济赔偿问题的调处及有关法律提供咨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镇火灾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人员必须亲临火灾的现场,组织力量加强现场管理和协调,及时就地解决各种矛盾问题。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重大火灾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统一领导,协同作战。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篇二)

**镇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

为提高我镇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能力,检验我镇防火队伍在发生火灾时的组织、协调、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检验发生火灾时自救、互救的技能,全面检查扑火救灾能力及救火队伍的安全意识和抗险素质,镇政府特拟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一、 演练目的

演习主要是针对全镇区域内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检验火灾影响范围内各地点救灾、撤人、汇报、警戒等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反应速度以及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应急演练使现场全体人员掌握应急救援的程序和火灾的处理方法,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各专业队伍的协调和快速应急反应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救灾协调能力。

二、假设事故

1、事故地点:

**村一组山脚下

2、事故性质:

山脚下焚烧秸秆发生火灾

三、演练时间:

**年3月16日

四、演练内容

**村一组山脚下村民焚烧秸秆引发山林火灾。

五、救灾演习组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1、救灾演习组织机构文章定制服务电话:

4000-121-855

镇政府成立应急救援演练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政府小会议室。

总指挥:

刘 军(党委书记)

孙志国(镇  长)

副总指挥:

张学伟(分管安全副镇长)

王金峰(分管林业副镇长)

成  员:

张家龙(安监办主任)、王 勇(派出所所长)

     纪艳风(林业站长)、刘志广(派出所教导员)

六、演习前的准备工作及分工

1、演练前由林业站向当地村民通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演练前准备如下抢救物资:

扑火风机,消防器材,医药箱,急救药品,所有参加人员做好个人劳动保护,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

3、邀请全镇各村、各部门领导现场观摩。

4、拍摄图片、进行摄像,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

由安监办负责整理收集图片归档,并报送政府备案。

七、演习程序

1、救援演练汇报程序:

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按规定的顺序通知政府有关人员,成立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

2、救援演练程序:

⑴、**年3月16日8点,林业站接到**村一组村民火灾报告,具体情况不祥。

⑵、林业站接到汇报后,立即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⑶、以党委书记、镇长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成立,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所在村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林业站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

⑷、指令扑火队伍准备救火设备和材料,立即赶往现场救火。

⑸、当遇灾情变化,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

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救援演练指挥部结束工作。

   

(八)、演练要求:

各部门、各村要按照演练方案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应急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合理的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篇三)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能使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内,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天目山镇区域内的各类人为过失或自然原因所造成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一)一次火灾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含1人),死亡和重伤人数2人以上(含2人);房屋烧毁受灾1户以上(含1户);直接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

(二)一次火灾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上(含2人);死亡和重伤人数5人以上(含5人);房屋烧毁受灾2户以上(含2户);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

(三)在存储易燃易爆、化学、放射等物品场所和重点公共场所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火灾事故。

二、处置原则

(一)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处置工作。

(二)全力抢救遇难人员和财产、扑灭火灾、处置突发性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处置机构及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指挥部。

由镇长任总指挥,人武部长任副总指挥,兼任火场前沿指挥,镇党政办、综治办、企办、派出所、应急小分队、卫生院、电管站负责人任成员。

指挥部职责是:

负责部署灭火和抢险救灾工作、决策重大灭火措施、调派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处置工作、命令各组进入火场进行抢险救灾。

根据救援任务的需要,调集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指挥部下设火场前沿指挥部。

由镇人武部长担任火场前沿指挥(市消防大队到场后任指挥),职责是:

统一组织贯彻实施总指挥关于灭火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决策、命令;向现场有关人员部署灭火和抢险救灾的任务;根据火灾情况和灭火需要,决定破、拆筑物;指挥有关单位疏散群众、救护伤员;确保供水、断电、送电、输送物资以及实施紧急避险措施等;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情况;根据事态变化,灵活指挥。

前沿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⑴抢险救灾组:

由镇综治办负责,调集应急小分队力量。

职责是:

执行前沿指挥的决定,根据制定的预案实施抢险救灾行动,对火场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前沿指挥。

⑵警戒治安组:

由派出所负责,综治办派员参加。

职责是:

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防止财产再损失。

⑶救护安置组:

由镇卫生院负责,民政办参加。

职责是:

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转移或转送抢救。

⑷后勤保障组:

由镇党政办负责,电管站派员参加。

职责是:

负责调派车辆,运送灭火人员和救援器材装备。

联络电管站对火场内部断电、送电,排除一切影响灭火带电因素,确保夜间火场照明。

及时掌握风力、风向等天气变化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一旦发现火警,必须迅速地向119报警。

(二)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同时报告镇政府。

邻近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任何人都有灭火救灾的义务。

(三)镇政府值班人员接报后,马上报告总指挥。

总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前沿指挥部人员接到总指挥部命令后,应立即按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力量,有序地参加灭火和抢险救灾。

(五)对于重特大火灾事故,且火灾现场火情严重,不利扑救的,总指挥部应做好安全撤退准备工作,严防发生火灾再伤亡事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求得上级相应扑救指令。

(六)重特大火灾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市消防大队下发给事故单位《火灾事故现场保护通知书》,总指挥部通知派出所、综治办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等待事故原因调查组的调查。

五、事故原因调查

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由市消防部门负责,指挥部应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总结,书面上报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1、一切行动按预案要求执行。

2、各组人员要服从命令,各司其职,协同抢险救灾。

(篇四)

为规范全镇消防安全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各类企业消防安全事故。

三、预案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3、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企业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类企业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保障镇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常备不懈,平战结合。

镇消防安全应急小组要作好物质储备、预案演练、队伍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本镇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

4、信息共享,资源整合。

发生各类企业火灾事故时,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调度,同时应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党委政府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长张丽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党委副书记汪枭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镇安办是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办主任康志忠同志兼任。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企业、村(居)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指导各企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消防演练。

(2)接到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保持与各工作组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信息,保障整个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六、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及职责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

 职责:

(1)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

(2)防止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

  职责:

(1)接到火灾通知后,负责第一时间将镇配备的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

(2)负责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易燃易爆气源及其他可能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源头,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化;发生伤亡情况的,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

3、后勤保障组

职责:

(1)建立火灾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

(2)负责紧急调度车辆运送救火设备及物资等;(3)配合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七、应急灭火救援程序: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根据起火位置、火势大小,立即调派人员到现场扑救,同时向县消防大队报警。

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召集,带领本组人员实施具体的应急处突任务。

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组织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并设置危险警戒线,对现场进行封闭,清退无关人员,维护火场秩序,防止人员发生伤亡。

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及时了解火灾现场火源位置、灭火水源方位及现场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等;切断电源,进行及时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后勤保障组要落实车辆、灭火设备、物质等应急保障,同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火灾扑灭后,安办要协助消防队做好消防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并要求企业要抓好消防整改。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各种火灾和县消防大队下达支援其他地区救火命令。

三、预案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3)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企业、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企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常备不懈,平战结合。

镇消防安全应急小组要作好物质储备、预案演练、队伍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本镇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

(4)信息共享,资源整合。

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时,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调度,同时应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为在发生火灾灾害重大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成立镇消防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镇的消防安全重大事故救援工作。

总指挥: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

分管副镇长

成 员:

镇安办、财政所、民政、派出所、党政综合办,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吴仁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报警电话0818—88328639。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村(社区)、企业、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指导各部门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消防演练。

(2)接到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保持与各工作组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信息,保障整个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六、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及职责

1.现场处理组

由火灾发生地的村(社区)两委(企业管理人员)组成。

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企业负责人)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

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 长:

各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企业负责人)

成 员:

各村民小组长、当地群众(企业管理人员、职工)

2.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三个小组。

第一小组:

专职消防队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从镇政府出发。

第二小组:

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领导,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第三小组:

机关干部全体人员。

负责扑灭火灾,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组长:

唐 益

成员:

第一、二、三小组全体人员

3.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县、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 长:

马 楠(分管卫生领导)

成 员:

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站医生

4.后勤保障组

机关食堂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人员正常用餐。

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出发前,应准备好抢险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

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

如:

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资。

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组 长:

孙仁林(分管后勤领导)

成 员:

财政所、民政、党政综合办及机关食堂人员。

5.情况通报组

根据领导小组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发布灾情,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

留守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组 长:

晏 华(分管宣传领导)

成 员:

党政综合办人员

6.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 长:

马 楠(分管综治领导)

成 员:

综治办人员、派出所

7.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镇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

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或上报镇党委和政府。

组 长:

唐 益(分管消防领导)

成 员:

专职消防员及相关办公室人员

七、应急灭火救援程序: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根据起火位置、火势大小,立即调派人员到现场扑救,同时向县消防大队报警。

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召集,带领本组人员实施具体的应急处突任务。

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组织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并设置危险警戒线,对现场进行封闭,清退无关人员,维护火场秩序,防止人员发生伤亡。

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及时了解火灾现场火源位置、灭火水源方位及现场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等;切断电源,进行及时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后勤保障组要落实车辆、灭火设备、物质等应急保障,同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火灾扑灭后,安办要协助消防队做好消防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并要求企业要抓好消防整改。

八、附则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生命、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贯彻执行<消防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火灾事故是指在东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火灾事故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部门协作的原则。

第二章火灾事故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一次火灾所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将火灾划分为四类: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

等级标准分别为: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东阳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消防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发生重特大火灾时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分管领导担任)。

第六条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负责领导和指挥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召开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会;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消防大队),由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

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建立健全通信机制,确保及时联系。

第九条成立东阳市火灾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简称救援保障小组):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涉及事故的乡镇或街道(社区)政府、建设、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队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条救援保障小组主要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调取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域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场所,对伤员、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治器材的供应。

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同时协调相关的政府及街道(社区)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和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第十一条成立东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小组办(简称事故调查小组):

由市安委会、市建设局、市消防大队的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第四章各乡镇(街道)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及街道办(社区):

负责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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