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工作移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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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工作移交

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工作移交

物业的承接查验是指物业企业对新接管物业项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承接查验。

它分为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和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两种类型,前者发生在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后者发生在业主大会或产权单位和向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

物业的承接查验是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前必不可少的环节,其工作质量对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至关重要。

第一节竣工验收与承接查验的7项工作要点

一、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建筑产品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

所谓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经过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之后,达到该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具备了使用或投产的条件。

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质量、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取得竣工合格的资料、数据和凭证。

二、承接查验

承接查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接受委托物业管理时,对新物业或原有物业按行业准进行综合检验的过程。

它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验收。

承接查验合格,标志着物业可以实施正常的管理。

三、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的区别

(一)验收主体不同

承接查验的主体是由接受单位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竣工验收的主体时由施工单位移交给接受单位。

(二)验收性质不同

承接查验是为了主体结构安全与满足使用功能的再检验;竣工验收是为了查验建筑工程项目是否达到规划设计文件和建筑施工安装所规定的要求。

(三)验收条件不同

承接查验的首要条件时竣工验收合格,并且附属设备已完全能正常使用;竣工验收的首要条件是全部施工完毕,设备均已就位。

(四)验收目的不同

承接查验是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分清管理责任,对即将进行管理的物业进行质量验收;竣工验收是工程项目建成后,接受单位为了使物业取得进军市场的资格,对物业进行质量验收。

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的主体、性质和目的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它们的中心环节是质量验收。

为了将物业在接收期中出现的问题降低到最低限度,物业管理企业尽可能地参与承接查验,又要站在业主一方,独立形式承接查验的职责。

一般来说,竣工验收属于物业管理企业介入,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可以同时进行。

四、物业承接查验的程序

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从内容、要求、基本条件、验收程序都有其特殊性,但是,从物业验收的整体考虑,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程序仍然是在通常承接查验程序的基础上的补充。

(一)物业验收条件

物业要验收移交,必须满足以下首要条件。

1提供被验收物业的竣工图(若尚未完成竣工图,必须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详细的设计修改说明)。

2提供被验收的设备、系统的操作说明、保养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3提供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署承包(供应)合同中有关技术条款。

4出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详见附表)验收证明。

5提供承包商、厂商及供应商的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资料。

6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介绍和培训。

7提供所有测试、检验和分析报告。

8清洁被验收的场地、设备和机房。

(二)拒绝验收

对以下情况,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拒绝验收接管物业项目。

1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2未能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

3工地与交付物业不能有效隔离。

4机房不能完全独立封闭。

5其他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作和入住人身安全的物业。

(三)缺陷整改

对在验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包括工程未完事项、工程缺陷及由于

成品未能有效保护引起的受损等情况,物管企业将会做详细的缺陷记录,以供发展商(或大业主)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进行整改,对不能进行整改的缺陷进行赔偿交涉。

对问题比较严重,则向发展商(或业主)建议暂缓验收,待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四)试运行

如果部分设备或整个系统尚末通过最终的验收,但由于业主入住需要必须开启运行某些设备或系统,管理企业一般仅做实物验收,并严格按开发商(或大业主)的书面指令进行管理和操作。

在此期间,技术上仍由承包商(供应商)把关,若发生任何问题或意外,除物业管理企业人为原因外,责任由发展商(或大业主)及其承包商负责,对于重要设备或机房有必要签订临时试运行协议,清楚列明有关各方责任。

(五)验收通过

被验收物业完好,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正常,所有指标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场地、设备和机房均清洁,经有关各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发展商(或大业主)应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移交所有的钥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物业正式交由物业管理企业接收管理。

(六)保修期

按正常情况,物业整体验收结束,正式进入保修期,但物业验收往往一段相当长的过程。

在此期间,有些设备可能会因先期投入运行或其他原因已经进入保修期,故需要发展商(或大业主)与其承包商、供应商协议约定整个物业项目的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而在此之前进入保修期的部分设备和系统,若需要签续保合同,发展商(或大业主)应酌情予以补偿。

五、物业管理承接查验的内容

(一)验收项目

①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开发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地产平面图、房屋建筑合格证。

②物业的竣工资料、设计变更、中间验收、设备出厂合格证、竣工图、单体设备试运转记录等技术检验资料的验收。

③移交设备清单的要求包括设备规格型号、容量等按照设计要求验收,对设备的数量、安装位置的核对。

④按运行系统对物业竣工工程(楼宇)的验收包括对讲系统、公共天线系统、煤气管道系统、弱电系统、冷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自控工程等。

(二)物业验收的基本要求

1、物业预验收

①验收组分专业系统、依据设备图纸的要求,参考设备变更,对

竣工图、设备清单进行预验收。

②验收组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物业的实物进行验收,主要验收设备和主材的规格型号、容量、制造厂家、安装位置并清点数量。

③在预验收中检查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书面的验收整改报告退回给移交单位,由移交单位或工程施工单位依据报告整改。

④对预验收的单位设备进行试运转验收,主要验收设备安装质量和运转中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对不符合的技术指标,及时提出书面意见,要求移交单位组织设备制造厂家或施工单位进行重运转,重运转调试要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

6预验收后需形成一份综合性报告报物业管理企业总经理审查。

2、物业验收

①在预验收的验收整改报告落实实施后,验收组进行验证并验收

整改报告中记录结果,整改合格后,进行正式验收。

②对移交单位移交的竣工图、设备出厂合格证、建筑主材合同中

间验收的试验报告单、设备的调试记录等进行验收交接记录中记录。

③物业的实施验收做到三符合:

一是图纸与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符合:

二是工程的主要设备的安装要求与安装质量符合;三是设备包括设备联接的整个系统的技术性能应与设计功能符合。

验收结果记录在设备、设施收交记录上。

特殊设备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颁发合格证才有效、电梯需有劳动局合格证,消防设备需有市消防局合格证。

④对楼宇的公共配套设备进行验收,将结果记录在物业验收交接记录中,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功能要求,建筑物、设备、设施单项验收由专业工程师和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3、验收后的工作

①各专业根据验收后的情况,由各职能部门写出各单项工程验收报告。

②验收组根据单项工程验收报告,做出综合性验收评定并将验收报告交物管企业总经理。

③验收要填写竣工工程资料验收记录和物业验收交接记录。

④物管企业总经理代表接管单位,同物业的移交单位进行正式移交,交接手续需经发展商、施工单位、施工监理、物业管理企业签字后方可生效。

⑤验收完毕,验收组负责将各类资料搜集整理后移交设备部存档专人保管。

六、承接查验项目及标准

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承接查验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特制定房屋承接查验标准。

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承接查验。

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承接查验可参照使用。

(一)引用标准

①GBJ7建筑地基基础结构设计规范。

②GBJ10钢筋混疑土结构设计规范.

③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④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⑤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⑥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GBJ20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9GBJ232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CJB242采暖及卫生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GJB1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表5-1国家规范一览表

序号

规范名称

规范代码

1

建筑地基基础结构设计规范

GBJ7

2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

4

建筑排水设计规范

GBJ140-90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96

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222-95

10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97

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J206GB50198-94

12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6

13

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

14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

15

采暖及卫生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GBJ242

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243-97

17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66-84

18

给排水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19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96

20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ZBP3001-90

21

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9-83

22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2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0060-93

24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25

建筑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140-90

26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2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28

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

2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CJB13

(二)新建房屋的承接查验

新建房屋的承接查验,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对其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1、主体结构

①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②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的规定值。

③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④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援系统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中有关规定。

⑤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有关规定。

2、屋面

①各类屋面必须符合GBJ207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②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③阳台和三层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3、楼地面

①面层与基层必须黏结牢固,不空鼓。

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②卫生间、阳台、盥洗室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③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4、装修

①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②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底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窗、进户门上的亮子均应装设铁栅栏。

③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④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⑤抹灰应表面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⑥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⑦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5、电气

①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

导线连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

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

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1MN/KV。

②应按套安装电表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③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④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GBJ232的要求。

⑤电梯应能准确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GBJ232的规定值。

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

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⑥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⑦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

6、水、卫生、消防

①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

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要求。

应按套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

②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③卫生间、厨房间的排污管应分设,出口管长不宜超过8m,并不应使用陶瓷管、塑料管。

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流畅。

④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⑤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

⑥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BJ45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7、采暖

①采暖工程验收时间,必须在采暖期以前两个月进行。

②锅炉、箱罐等压力容器应安装平正、配件齐全,不得有变形、裂纹、磨损、腐蚀等缺陷。

安装完毕后,必须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签证。

③炉排必须进行12小时以上试运转,炉排之间、炉排与炉铁之间不得互相摩擦,且无杂音、不跑偏、不凸起、不受卡,返转应自如。

④各种仪器、仪表应齐全精确,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控制阀门应开关灵活。

⑤炉门、灰门、煤斗闸板、烟、风挡板应安装平正、启闭灵活,闭合严密,风室隔墙不得透风漏气。

⑥管道的管径、坡度及检查井符合GBJ242的要求,管沟大小及管道排列应便于维修,管架、支架、吊架应牢固。

⑦设备、管道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

保湿、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规定。

⑧锅炉辅机应运转正常,无杂音。

消烟除尘、消音减震设备应齐全,水质、烟尘排放浓度应符合环保要求。

9经过48小时连续试运行,锅炉和附属设备的热工性能、机械性能及采暖区室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冷冻机组/热泵机组。

①冷冻机/热泵应安装平正,配件齐全,由原厂或授权单位检验合格。

②与冷冻机/热泵运行相关的冷却塔、风机、水泵等安装适当平正,无变形、裂纹、磨损、腐蚀等。

③各管道、管件安装符合要求,保湿、避雷支架等设置安装合理。

④各类现场仪器、仪表齐全准确,自动控制调节系统灵活可靠。

⑤机器运行平稳,无异常撞击声及杂音、无剧烈振动,显示屏显示正常,

各类指标均在运行范围内。

⑥各辅助设备运行正常,无杂音。

冷却塔效果良好无严重飘水,水泵运行平稳,扬程、

⑧新风机、定/变风量机组、风机盘管、温控器调节阀等工作正常,无异声。

倒冷凝水管道畅通无渗水,集水盘排水情况良好,无泛水,连无滴水,保温良好。

9、附属工程及其他

①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须符合

GBJ14的要求。

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②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

于5cm。

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且不应超过两个弯。

③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④房屋入口处必须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

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⑤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需符合有关规定。

⑥挂物钩、晒衣架应安装牢固。

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阻塞物。

⑦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

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⑧群体建筑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达到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三)原有房屋的承接查验

1、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①以CJB13和国家有关规定做检验依据。

②从外观检查建筑物整体的变异状态。

③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好与损程度。

④查验房屋使用情况(包括建筑年代、用途变迁、拆改添建、装修和设备情况)。

评估房屋现有价值并建立资料档案。

2、危险和损坏问题的处理

①属有危险的房屋,应由移交人负责排险解危后,才可以接管

②属有损坏的房屋,由移交人和接管单位协商解决,即可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维修,也可采用其他补偿形式。

③属法院判决设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按法院判决办理。

3、交接双方的责任

①为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应提前做好房屋交验准备,房屋竣工后,及时提出承接查验申请。

接管单位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及时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时间验收。

经检验符合要求,接管单位应在7日内签署验收合格凭证,并应及时签发接管文件。

未经接管的新建房屋一律不得使用。

②承接查验时,交接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

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议处理办法,并商定时间复验,建设单位应按约返修合格,组织复验。

③房屋接管交付使用后,如发生隐蔽性的重大质量事故,应由接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

如属设计、施工、材料的原因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如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的原因,则应由接管单位负责处理。

④对接管的房屋质量有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均可请房屋所在地的质检部门进行复验裁决。

七、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料

(一)应具备的条件

在承接查验之前,首先必须参阅有关文件,以便掌握有关标准与要求。

物业承接查验单位主要以建设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颂布的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但也可以参照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

其次,物业在基本达到承接查验的条件下,无论原建或新建物业,必须有竣工验收的完整报告,且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安全可靠,应检索的资料齐全、正确无误。

如果是住宅小区,栋、户编号已经有关部门确认,环境整洁,无因施工造成的障碍物存在。

(二)应具备的资料

1、产权资料

①项目批准文件。

②用地批准文件。

③规划许可证。

④设备及定、附着物清册。

⑤建筑执照。

2、技术资料

①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工程管线等全套图纸。

②图纸会审记录。

③地质勘查报告。

④工程合同及开工、竣工报告。

⑤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

⑥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⑦沉降观察记录。

⑧竣工验收说明书。

⑨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⑩水、电、卫生器具、电梯、压力容器、消防设施、通信、监控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10智能化系统的测试检验报告。

11供水、供气、供暖的试压报告。

第二节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4项工作要求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企业于业主入住之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

在条件具备或物业管理企业早期介入充分、准备充足时,物业的承接查验也可以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查验之后将发现的问题提交建设单位处理,然后同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一、准备工作

(一)人员准备

物业的承接查验是一项技术难度高、专业性强、对日后的管理有较大影

响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查验前就应根据承接查验前就应根据承接物业的类型、特点与建设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各自确定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

(二)计划准备

物业管理企业制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能够让承接查验工作按工作按步骤有计划的实施。

1与建设单位确定承接查验的日期、进度安排。

2要求建设单位在承接查验之前提供移交物业详细清单、建筑图纸、相关

单项或综合验收证明材料。

(三)资料准备

在物业的承接查验中,应做必要的查验记录,在正式开展承接查验工作之

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制定查验工作流程和记录表格。

1工作流程一般有《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物业查验的内容及方法》、

《承接查验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流程》等。

2承接查验的常用记录表格有工作联络登记表、物业承接查验记录表、

物业工程质量问题统计表等。

(四)设备、工具准备

在物业承接查验中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检验方法来查验承接物业的质量情

况,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准备好所需要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二、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一)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

1、物业资料

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接收查验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包括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

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物业共用部位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对物业共

用部位进行查验。

主要内容包括:

1主体结构及外墙、层面;

2共用部位楼面、地面、内墙面、天花、门窗;

3公共走廊、楼道及其扶手、护拦等。

3、共用设备设施

物业的共用设备设施种类繁多,各种物业配置的设备不尽相同,公用设备

设施承接的主要内容有:

1低压配电设备;

2柴油发电机组;

3电器照明;

4插座装置;

5防雷与接地;

6给排水;

7电梯;

8消防水系统;

9通信网络系统;

10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11排烟送风系统;

12安全防范系统;

13采暖和空调等。

4、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分为园林植物和园林建筑。

物业的园林植物一般有花卉、树木、

草坪、绿篱、花坛等,园林建筑主要有小品、花架、园廊等。

这些均是园林绿化的查验内容。

5、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物业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查验的主要内容有物业大门、值班岗亭、围墙、道路、广场、社区活动中心(会所)、停车场(库、棚)、游泳池、运动场地、物业标识、垃圾屋及中转站、休闲娱乐设施、信报箱。

(二)物业查验的方式

承接查验不同于工程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是在物业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物业资料、有关单项验收报告以及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的相关合格证明材料、物业公共部位配套功能设施是否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等进行核对查验。

承接查验还应对设施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还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查验的相关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物业管理企业主要是进行必要的复核。

物业管理企业应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安排验收。

建设单位无法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材料,物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重大工程缺陷,影响物业正常使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拒绝承接物业。

物业管理的承接查验主要以核对的方式进行,要现场检查、设备调试等情况下还可采用观感查验、使用查验、检测查验和试验查验等具体方法进行检查。

1、观感查验

观感查验是对查验对象外观的检查,一般采取目视、触摸等方法进行。

2、使用查验

使用查验是通过启用设施或设备来直接检验被查验对象的安装质量和使用功能,以直观地了解其符合性、舒适性和安全性等。

3、检测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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