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泉镇公立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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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泉镇公立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山泉镇公立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三级管理按照“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办法管理。
(一).一级管理
1、范围
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原料药。
2、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管理根据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毒性药品管理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二级管理
1、范围
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
2、管理办法
专柜存放、专账登记,贵重药品每日清点,精神药品管理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三).三级管理
1、范围
普通药品
2、管理办法
金额管理、季度盘点、以存定销,误差率<±1%。
二、麻醉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供应、生产和使用麻醉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科研和教学。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必须具有2~3年以上临床经验,经院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方有处方权。
(三).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
给病人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医师要亲自见到病人。
若是晚期癌症病人,经当地卫生局药政科批准,建立“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的就近医疗单位开方配药,凭卡每次发药不超过五日用量(每次开药在病历要有记录),再来开方配药时,需把上次用过的空瓶全部交药房。
(四).药学部(科)调剂科(室)对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1、专人负责应由药师或有经验的药士负责管理,逐日统计消耗,处方单独装订,单独保存3年,每班都要进行交接班,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2、专柜加锁应选用结构坚固,安全保险的木柜或铁柜存放,与其他药品分开,单独加锁保存。
3、专用账册要建立麻醉药品收支总账,有专人负责做账,日清月结,账物相符,若有不符应及时追找查清。
账册保存3年。
4、专用处方应专印“麻醉药品处方笺”,可用颜色区分或周围印红边,专供开写麻醉药品使用。
除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还应写明病情摘要和诊断。
处方要保存3年。
5、专册登记调剂室对麻醉药品要逐方消耗登记,经常分析使用情况,发现疑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清问题的实质。
(五).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
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
三、精神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二).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按其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正确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
除特殊情况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
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四).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药学人员应拒绝调配。
(五).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账目,按季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原料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账册。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FK()精神药品〖FK〗〗的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
其中“精”、“品”两字为白底绿字,“神”、“药”两字为绿底白字。
四、医用毒性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三).中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原料药品。
(四).以毒性药品为原料自配的制剂要专设毒性制备操作室,各种制备器具要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干净。
必须有两名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配制,制剂须经质量检查。
要有完整操作记录,保存2年备查。
(五).毒性药品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卡。
收购、加工和使用毒性药品必须建立健全的保管、验收、领发和校对等制度,杜绝假药、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淆。
(六).毒性中药材的加工炮制,必须按照中国药典或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炮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七).医师应合理正确使用毒性药品。
中药调剂室凭医生正式处方调配毒性药品,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均应炮制,调剂室不发单味毒性中药。
西药调剂室只发毒性药品制剂,不发原料。
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八).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九).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五、有效期药品管理
(一).一般普通药品在正常的保管条件下能较长期地保持其有效性,但有些药物如生物制品、抗生素、生化制剂和某些化学药品等,即使是正常合理保存,但过了一定时期,有些效价降低,有些毒性增高,而不能继续使用。
(二).为了充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对部分药品根据其稳定性,规定了使用有效期限。
但药品有效期限与外界条件(如湿度、温度、光线等)和包装好坏有关,若保存不当,包装不好,可能提前失效,应当注意。
药品的有效期通常在药品内外包装上标明。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
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一、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
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
(一).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二).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三).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四).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
(五).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二、库房管理
库房管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
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
(二).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三).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
中药饮片要特别注意虫蛀、霉变,应经常检查晾晒。
(五).中、西药品一般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六).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
三、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
(一).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药品会计出账,一联药库存查,一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
(二).若药剂科有计算机网络,则操作可直接在计算机网络上完成。
四、账目及统计报销
(一).药品应有实物、会计账,根据库房保管管物不管账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账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报表。
(二).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清点库存数,做出增值或减值报表。
制剂管理制度
一、制剂室的任务
(一).根据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决定自配制剂的品种和数量。
制剂质量和医疗质量与病人健康密切相关,故自配制剂也应执行《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
(二).医院制剂主要包括:
1、临床诊断或治疗需要而市场上又买不到或供应不足的药品;
2、疗效确切而临床上又常用的协定处方制剂;
3、疗效肯定的老医生秘方、经验方制剂;
4、临床科研需要的制剂。
(三).目前,医院制剂生产已从供应保证型向技术开发型发展,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是医院制剂管理的发展方向。
二、条件和要求
制剂室硬件、软件要求都应符合《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或医院制剂验收细则的有关条款。
三、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必须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制剂许可证,并将需配制剂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自制制剂只限于本院使用,不得流入市场。
(二).所配制剂均应认真填写“制剂调配单”,记录完整,并按月装订成册,一般保存两年。
(三).制剂所用原料、辅料应符合药用标准,包装材料应无毒,不影响药品质量。
(四).制剂室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毒药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制剂室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如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可能污染制剂的疾病时,不得从事制剂工作。
(六).所配制剂必须按注册的质量标准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应用于临床。
(七).维护好生产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药检工作制度
一、药品检验室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制剂室制剂的检验工作。
药检室应与制剂室分设,直属药剂科主任领导。
二、建立健全药品检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结合实际经常研究检验方法,提高制剂质量。
三、检验报告应及时、准确,对不合格药品应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见报科主任批准处理。
四、药品、制剂分析检验的原始记录应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备查。
五、执行留样观察制度,普通制剂留样至该批制剂用完后一个月。
灭菌制剂留样一年,定期对留样进行质量考查,并作质量分析。
六、药品检验使用的衡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定期进行校验,确保衡器准确可靠。
七、化学危险品、毒害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药剂科任务规范
医院药剂科是院长领导下的职能科室,它的基本任务是:
科学管理全院药品;为医疗需要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和制备各种制剂;供应质量合格的药品;配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
具体的职责如下:
一、根据本院医疗和科研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采购药品,严格验收手续,做好药品保管、供应及账目登记,进销账目统计及时上报。
二、及时准确调配本院处方,按临床需要制备制剂及加工炮制中药等。
三、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健全药品监督和检验制度,对药品要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药品不得使用。
四、积极宣传用药知识,合理用药,并协助临床做好新药实验和药品的疗效评价工作,负责收集药品的毒副反应,定期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和提出有关意见。
五、密切配合临床,积极研究中西药品的新制剂,努力进行技术革新,积极运用新技术成就,创造疗效高的新剂型。
六、担负医药院校学生实习、药剂人员进修和基层医疗单位药剂工作的技术指导。
药剂科工作人员守则
药剂工作是医院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剂工作质量的好坏,药品供应是否及时,不但影响医疗效果,而且关系到病人的健康与安全,作为一个药剂人员不但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而且要有熟练的技术和科学的工作作风。
根据医院的要求,特制定下列守则:
一、认真贯彻药品法。
二、模范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三、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拖拉推诿,热爱专业,努力做好岗位工作。
四、同情、体贴病人,急病人之所急,讲文明礼貌,热心为病人服务。
五、面向临床,面向病人,努力做好药品制剂的供应工作。
六、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离岗,非本院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一律不得进入各药房及工作间。
七、工作时间要精力集中,保持肃静,不谈天说笑,不大声喧哗。
八、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顾全大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意见摆到桌面上,坚决反对自由主义。
药剂调配常规
一、处方审查
(一).调配者须按照规定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门诊号或病床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医生签字、日期等是否正确完整,并注意下列各事项:
1、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
2、遇有配伍禁忌、涂改、超剂量等,建议处方医生更正,重签名后始可调配;若对患者确系有害,则与处方医师研究解决。
药剂人员不可自行更改处方。
3、有短缺药品时应将原处方退回,由医师更换它药,药剂人员不得擅自用其它药品替代。
4、须经批准的限用药品,必须按规定手续办妥后才能发药。
急救时可先发药,后办手续。
5、处方限量:
一般处方以3日为限,最多不超过7天,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毒、麻、精神药品处方按卫生部有关的毒、麻、精神药品的规定加强管理。
毒、麻药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剂量,不得长期连续使用。
麻醉药品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急诊用急诊专用处方。
6、非本院医师的处方,不得在本院取药。
本院医师处方权,须由该科主任提出,报院长批准,经医教科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送药房留样,未有签字留样所开处方不予发药。
调出本院人员,医务科应及时通知取消。
(二).处方审查完毕后,再计价交款,一切手续办妥后,调配者再按处方的药物剂型书写标签药袋。
门诊患者应写姓名、用法、注意事项、发出日期;住院患者应写科别、床号、药名、含量、规格、数量、用法、发出日期。
二、调配
(一).调配前应该对瓶签、药袋、处方内容与药品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始可调配。
(二).调配中应遵守调剂技术操作规程,保证配方质量用药安全。
(三).调配中药时,应按处方药品的先后顺序,放入盘中,以便查对。
须包煎的药品应装入布袋中;须冲服烊入,先煎后下之药品应另包;大块、坚硬之药品,应捣碎后调配。
(四).调配完毕,复核无误后,调配者在处方上签名。
三、检查
(一).须由调剂室负责药师或富有经验的药师(士)负责,在发药前认真核对药品、瓶签、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一致,药剂的一次量与总量是否相符。
(二).以感官检查药剂的色、嗅、味、澄明度。
如有疑问,先询问调配者,必要时可采用快速分析法进行检查;如有错误,应查明原因,立即纠正,及时登记,检查者应签名。
四、发出
(一).门诊处方配好后,即呼唤患者姓名,并注意其年龄、性别,核对无误后始可发给,同时将用法及注意事项交待明白。
(二).科室药品经检查无误后,按病区科室分别放置固定位置,护士领药时应当面点清并签名。
如遇新药或特殊用法时,必须向护士交待清楚。
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一、药剂科的统计工作,是保证药材计划供应,及时反映消耗用量和库存情况,做好药物管理、核算、报销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固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统计工作。
二、药剂科的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并及时、准确地作出符合实际的统计报表,按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几项主要统计报表
(一).药品逐日消耗统计表。
(二).药库的收、付、存月报表。
(三).药材盘存明细表。
(四).药材盈、亏报告表。
(五).药材损耗报告表。
四、统计范围及要求:
(一).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的全部中西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自费药、进口药及贵重药(就使用价值及经济价值而定),按处方逐日统计消耗,品种自定。
(二).药材清点:
1、凡作逐日消耗的药品,必须于月终进行彻底盘点,并做出盘点明细表,作为统计月报依据。
2、其他药材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定期盘点。
3、年终盘点,核对账目,综合报告,检查分析药材库存及储备定额情况。
(三).药材报表要求:
1、药库收、付、存月报:
根据上月结存,本月购入和领入药、本月消耗与支出、月终盘存四项作出报表,上报院领导和财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报核药材消耗支出。
2、盈亏报表、损耗报表应每季据实综合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上述报表均应一式三份,报院领导一份,财务部门一份,一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