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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办税操作实务

办税操作实务--国税办税指南

一、国税征管的主要税种

增值税

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所谓“增值额”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额。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课税范围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但不包括无形资产与不动产。

(2)应税劳务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根据税务部门征管方式以及财政部规定的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2)上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②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4.增值税税率及税款计算

一般纳税人:

17%、13%

小规模纳税人:

3%的征收率

出口货物:

零税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款=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计算例题:

某公司2012年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100000元和17000元,已于当月认证通过;当月销售货物,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200000和34000元,上月留抵税额10000元,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当月应纳税额=34000-17000-10000=7000元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款计算例题:

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2月销售货物共取得销售额50000元,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注意点:

销售额应换算为不含税。

不含锐销售额=50000÷1.03=48543.69元

当月应纳税额=48543.69×3%=1456.31元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注意点:

(1)抵扣税率:

17%、13%、7%(11%)、3%

(2)抵扣政策:

可抵扣与不可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的消费品以及以上货物的运输费。

(3)认证或抵扣期限:

180日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上的区别:

(1)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征税办法:

征收率为3%。

消费税

1.消费税概念: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销售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3.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所得税

1.征税对象和范围

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注意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

2.税率:

基本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企业减按15%,符合特定条件的非居民企业收入减按10%(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3.征收方式:

(1)核定征收(国税发[2008]30号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或应纳所得税额(一般核定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举例:

某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为5%,当季实现销售收入100000元,那么该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为?

应纳所得税额=100000×5%×25%=1250元

(2)查账征收

按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注意点:

①各项扣除的规定

②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结转年限不得超过5年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举例:

某企业2011全年收入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成本5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400万元,按规定列支各项费用460万元,2010年度亏损20万元,那么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1500-20-500-400-460-20=1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25%=25万元

4.减免税政策

(1)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免三减半)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三免三减半)

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500万以下免税,超过部分减半

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非居民企业)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认定标准:

除国家禁止限制行业外满足以下条件:

工业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商业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根据财税【2011】第117号: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已出台专门的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二、税收管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时间

(1)办理税务登记同时申请认定

(2)销售额达到条件后其他条件也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申请认定

(3)销售额达到条件后但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增值税税率征(17%、13%),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提交资料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规定

(1)辅导期制度: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认定办法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批发企业。

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

认定办法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①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②骗取出口退税的。

③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辅导期发票使用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①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

②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3)辅导期抵扣政策:

进项税额实施先比对后抵扣(当月认证次月抵扣)

(4)税款预缴政策:

每月第二次及以后多次的购票,要按3%预缴税款(下月申报时可抵减应纳税款)

(5)多缴税款退税:

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发票管理:

1.票种认定及发票领购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适当的票种、购票数量、开票限额等,发放发票领购簿。

做了票种认定后纳税人可持发票领购簿及其他资料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

(1)概念: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非增值税纳税人和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确认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2)防伪税控系统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认定→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购买安装防伪税控系统→领购发票→开具发票→抄税→报税

(3)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也不得代开。

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网上填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网上操作步骤:

主页界面选择“我要申请”,左边条框中点击“发票”,选择“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下一步”。

点击“申请”,进入到申请界面,填写必要的票面信息,再保存,继续点击下一步直至正式提交。

3.查询发票真伪

通过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左下角:

服务平台→查询专用→发票查询

冠名发票无法通过该系统查询。

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可通过该系统比对发票票面的开具信息。

除上述发票外,可以查询到具体发票的发售时间、领购企业,但是无法查询到此发票具体的开具情况。

纳税申报

时间:

每月15日之前,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限期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增值税、消费税按月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每年5月底前)。

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款缴纳

缴纳方式:

一般为纳税账户扣款

缴税期限:

与正常申报限期一致

相关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网上申报

(一)基本操作

1.企业应申报的报表在网上办税服务厅中均有,即只需要按系统提示的报表申报即可。

2.必须在申报期限内申报,迟申报则必须接受处罚后在柜台手工申报或网上提交。

3.在国税下载专区中下载打印软件(Adobereader9.0)。

其他下载内容(根据需要):

汽车销售公司下载机动车开票软件,涉及非税控抵扣凭证(海关完税凭证,航空、海运、铁路运费)的下载通用数据采集软件。

(二)网上申报流程

1.申报路径

(1)进入苏州国税网站,网址http:

//www.jssz-n-,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

(2)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主界面,在登录界面正确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校验码,然后点击“登陆”按钮登陆。

注意点:

①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号,如果识别号中有字母,如最后一位是X,字母必须大写输入。

②初始密码为一个1,第一次登陆后系统会要求修改密码,请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如果忘记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密码重置。

③如果是第一次登陆,需要签订一份协议,选择“我接受”并点击“确认”按钮进入。

(3)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导航栏中的“我要申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

进入纳税申报时,若本所属时期为第一次进入,系统将自动进行初始化工作。

初始化会根据税务机关对您应申报报表的鉴定来生成报表,显示该所属期的初始化结果。

在初始化时,如果出现“你的电子申报方式鉴定错误,请联系税务局”或者“你的企业没有应申报报表,请联系税务局”或“你的企业没有做电子申报方式鉴定,请联系税务局”时,您可以与本单位所属国税机关进行联系。

在初始化的同时,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系统会将您当月的金税认证数据自动导入到增值税抵扣明细表中。

(4)初始化成功后点击“返回”即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1)查看并修改增值税抵扣明细表。

点击增值税抵扣明细表(012表)后面的修改按钮查看数据。

如果发现收到的认证明细数据不全,可以按“重做申报初始化”来导转此类数据(不会影响已经申报或做过的信息)。

(2)创建或修改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

点击“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013表)后面的“创建”或者“修改”按钮进入,此表只反映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视同销售(含不开发票销售额)、外贸企业的出口发票。

①创建空表:

如果当月无普通发票,则点击页面左面菜单栏中的“本表为空”,然后再点击“返回”即可。

②新建发票:

如果有普通发票或未开票销售的,则点击页面左面菜单栏中的“新建发票”,这时出现一个发票录入界面,然后把发票内容逐项录入:

A、“发票说明”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类别。

B、“发票字规号”为发票左上角或右上角的12(或10)位发票代码(若是其他发票或未开发票销售,输入9999)

C、“发票号码”(起始号码、截止号码)

D、“开票日期”可点击下拉菜单选择,也可直接输入,格式为“XXXX-XX-XX”

E、“销售额”中一定要录入不含税销售额。

F、“税率”栏中如果系统自动显示的税率与你所适用的税率不符,可修改。

注意如果你开具的普通发票是免税的,则在第一栏“发票说明”中选择“免税销售额(普通发票)”,其它项不变,即“销售额”中也要录入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栏中是你的适用税率。

G、“税额”栏是系统自动计算的。

H、最后点击“保存发票”。

(3)“自动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当012表、013表做好并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则可以点击页面表格下面的“自动生成”按钮,系统会根据已经完成的各类明细表自动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010表)。

自动生成是纳税申报的一项重要功能,请注意:

只有在基础表填写完后,“自动生成”才能正确地为其他报表生成数据。

(4)对自动生成的报表进行修改和检查。

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010表),修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数据。

并点击“保存报表”。

附表一和二相关数据会自动导入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检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010表),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若系统审核通过,会即时提示申报成功,若未通过审核,系统会提示差异,请根据提示信息反馈修改或联系税务机关。

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1)填写与保存申报资料流程

申报初始化导入数据→创建或修改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013)→自动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011)→对自动生成的报表进行修改和检查

初始化成功后点击“返回”进入申报报表填写界面。

(2)创建或修改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

点击“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013)”栏的“创建”或者“修改”进入界面,具体操作与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说明相同。

(3)当013表做好并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手工填写”011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销售额和预缴税额会由系统自动导入,不得修改。

在申报表的“预缴税款”栏会自动反映出来可抵减应纳税款。

(4)检查011表,在确认无误后点击“正式提交申报”,若系统审核通过,会即时申报成功,若审核未通过,系统会提示错误原因,根据提示信息反馈修改或联系税务机关。

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申报与正式一般纳税人相似,区别点在于多了一份稽核结果通知书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抵扣明细表数据由稽核结果通知书导入,稽核结果通知书数据由国税提供。

稽核结果通知书用于告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当月比对相符可抵扣的专票及抵扣凭证明细。

确认无误后点击“全部选择”,这时每条发票信息前的小方框中都会打上“√”,如果其中有不能抵扣的凭证,应该在小框内把“√”去掉。

然后再点击“确认导入”,从而将你的数据导入到增值税抵扣明细表中。

特别注意: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月应该有比对通过可以抵扣的发票,一定要等到稽核结果通知书中有相关数据后才能进行申报,否则可能会发生少抵扣进项税金的问题。

5.电子缴款凭证打印

该打印功能目前支持自2010年7月后(以后将滚动保存12个月内的已入库信息)发生的已缴入国家金库的税(费)对应的电子缴款凭证的打印。

纳税人在完成缴纳税(费)时,一般还需3-4个工作日方能通过本软件查询打印电子缴款凭证。

网上打印电子缴款凭证软件打印的电子缴款凭证仅作为纳税人记账核算凭证使用,该凭证需与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核对一致方有效。

纳税人如需正式完税凭证,可持税务登记证或身份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开具。

具体操作: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帮助→我要打印→电子缴款凭证→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点击查看明细,即可查看缴款凭证相关信息,点击打印即可。

习题:

1.以下哪个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C)。

A.个人独资企业

B.合伙企业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居民个人

2.某零售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409500,当月进项税额为51000元,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A)。

A.8500元

B.14675元

C.16815元

D.59500元

3.某厂(小规模工业企业)某月外购一批货物1000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100000元和17000元,当月销售800件,请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0000元,则该厂当月要缴纳的增值税为(A)。

A.3300元

B.6600元

C.1700元

D.0元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C)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15%

B.18%

C.20%

D.25%

5.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B)。

A.3年

B.5年

C.8年

D.10年

6.企业一般纳税人外购的货物(简易征收的除外),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的是(A)。

A.外购的固定资产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B.外购的床单用于职工福利

C.外购的礼品用于交际应酬

D.外购的粮食分给职工个人

7.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A)。

A.购买的免税农产品

B.因管理不善损失的商品

C.用于生产免税产品的原材料

D.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购进货物

8.某居民企业2011年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成本为3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50万元,按规定列支各项费用200万元(企业业务招待费10万元),2010年底经核定结转的亏损额5万元,201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C)。

A.86.25万元

B.87.25万元

C.87.5万元

D.88.75万元

9.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D)。

A.烟叶

B.照相机

C.竹筷子

D.实木地板

1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哪项可以扣除(C)。

A.企业所得税税款

B.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支出

C.特殊工种职工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D.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11.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D)。

A.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上、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批发企业

B.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上、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

C.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批发企业

D.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

12.小汽车的最低折旧年限是(B)。

A.3年

B.4年

C.5年

D.10年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正确)

2.购进货物因自然灾害发生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错误)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的3%预缴税款。

(正确)

4.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错误)

5.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错误)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正确)

7.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并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

(正确)

8.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错误)

9.一般纳税人认定中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销售额。

(错误)

10.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正确)

11.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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