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028005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0.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

《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docx

八下思品知识点复习

《思想品德》八年级(下)知识整理

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1、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范围: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3、公民权利的含义: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

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我国公民权利保障体制:

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5、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

⑴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⑵公民的范围较广,人民的范围较狭,人民在公民的范围之内。

第二框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⑴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⑵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⑷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一框公民的义务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⑴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对等性。

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⑵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⑴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⑵保守国家秘密;⑶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⑸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⑹依法纳税;等等。

3、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联系及区别: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

二者也有区别。

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4、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二框忠实履行义务

1、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⑴法律鼓励做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

⑵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而不能不做。

⑶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

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2、什么是违法行为:

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3、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我国法律为什么禁止公民的某些行为?

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3、侵犯人身自由权的内容: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⑴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⑵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

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5、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6、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1、公民应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

(如何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⑴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⑵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⑶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为什么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能让与或放弃?

(1)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2)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儿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3)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3、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后果及启示:

后果: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启示:

在日常生活,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一时的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4、怎样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关爱他人生命与健康的正确做法?

(1)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2)在日常生活,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一时的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3)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含义、内容。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

2、什么是名誉?

好的名誉对我们的益处?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3、法律为什么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1)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

(2)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4、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5、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①侮辱:

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

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④诬告陷害。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什么是肖像?

肖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肖像的地位是什么?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肖像权的内容: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4、什么是姓名权?

具体内容?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5、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

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6、法律为什么赋予公民姓名权?

(1)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姓名与其所指对象的联系如此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损害其人格。

7、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1)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2)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第一框隐私和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内容: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

隐私的内容:

私人信息:

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

个人私事:

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

私人领域:

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

(2)非法批露隐私具有危害性。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3)内心世界安宁的需要。

3、隐私权的含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4、隐私权的内容:

(1)私人生活安宁权。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

侵扰。

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2)个人信息保密权。

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

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

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3)私人通信保密权。

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

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5、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

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第二框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2、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权:

(尊重隐私的途径)

 ⑴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

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⑵尊重他人隐私权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个人隐私权里无不饱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

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3、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4、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例如,在向他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

另外,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在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核扩散。

(3)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

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三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

第一框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作用:

  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已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能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教育对个人、国家的意义?

)(对“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的理解)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

公民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

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国家的发展需要公民接受教育,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4、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5、义务教育的含义:

 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6、义务教育的特征: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他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⑴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⑵具有统一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⑶具有公益性,即不收学费、杂费。

公益性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框珍惜学习机会

1、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

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2、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3、怎样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如何珍惜学习的机会?

(1)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2)明确学习的目的和意义。

要生存,要发展,要满足时代需求,必须接受教育,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

(3)抓住最佳的学习时机。

初中阶段是人的身心和智能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明显的时期。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

第一框财产属于谁

1、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2、财产所有的归属划分:

 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3、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4、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的途径:

⑴民法。

我国的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侵害财产所有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⑵刑法。

我国的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法手段。

侵犯财产罪包括: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等。

5、公民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

⑴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极其重要。

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⑵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⑶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⑷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5)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因及时求助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框财产留给谁

1、被继承人、继承人的含义、遗产含义及其三个条件: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2、继承权含义?

继承人确立依据?

 所谓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的上述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3、遗产继承的继承顺序,继承规则: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依据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一般情况下遗产均等分配。

遗嘱继承:

它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5、遗赠: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属于遗嘱继承,而属于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立遗嘱人)的遗赠取得财产。

受遗赠人获得遗赠的遗产,受我国法律保护。

6、继承权发生争议时:

(1)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有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节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继承权。

继承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第三框无形的财产

1、智力成果及智力成果权的含义:

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2、维护智力成果权的意义:

(1)人类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发明创造以及其他创造性智力成果,更加凸显其重要性。

(2)给予创新以智力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

(3)推动了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增长。

3、公民的智力成果权不受年龄限制及原因:

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当然也不受年龄限制。

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

而且,对有特殊天赋或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还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4、如何维护智力成果权:

(1)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2)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

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5、侵犯智力成果权的行为包括:

⑴盗版的图书、报刊、磁带、光碟、计算机软件等等。

⑵冒用名牌商标。

⑶盗用他人专利。

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⑸抄袭他人文学艺术作品。

等等。

6、如何打击盗版现象?

(1)打击盗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需要国家建立起严格的监控和管理体系。

(2)需要增强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

(3)及时举报盗版现象,使其无处藏身。

(4)完善我国法律,加大制裁盗版的力度。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

第一框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1、消费、消费者: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这既包括吃饭、穿衣、住房以及合作日用品等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括满足精神文明需要的消费,如看电影、唱卡拉OK、旅游等。

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

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

3、消费者需要保护的原因:

(1)在现代社会,商品生产规模扩大,花色品种繁多,构造日益复杂,这便利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被动地位;

(2)相对于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还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所处的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4、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种类及现象:

 ⑴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商品售出,概不退换。

 ⑶漠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⑷在服务领域,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日趋严重;

⑸销售商品时,搭售一些不必要的商品。

5、消费者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处于什么地位?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

 消费者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充当最后购买和消费的角色。

消费者所付出的费用,已包括商品的成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人力资源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