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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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二、工程简况及用电管理
2.1工程简况
紫苑人区・4#楼地下一层,地上25层,总高度73.400m;7#楼地下一层,地上25层,总高度73.200m;10#楼地下一层,地上30层,总高度87.700m;。
11#楼地下一层,地上30层,总高度88.000m;13#楼地下一层,地上32层,总高度93.800m;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属于一类高层住宅搂,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本工程施工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较多,各工种需穿插进行。
为了保证场内交通顺畅和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减少现场材料、机具二次搬运以及避免环境污染,应对现场平面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
由于工程量
大,施工中用到的施工机械设备数目繁多,对临时用电布置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根据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现场施工条件,确定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所用机械负荷进行计算,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行用电安全
设计和防护。
2.2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配电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或15MA<0.1S),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台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现场住宿、工棚照明,一般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临时用电应分段验收,杜绝使用木制箱体,杜绝照明灯线使用二芯花线。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用电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布置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三、配电箱及用电线路设置
3.1、总配电箱:
我单位进场时甲方已经在施工场区南侧布置了一台额定容量为200KVA的变压器,具体位置详见“施工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现场共设置1个总配电箱,其中电源接出分配电箱,分配电箱接出塔吊、机械设备及办公用电、职工生活区用电。
3.2、分配电箱(二级配电箱):
为满足工程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用电按JGJ46-2005有关规定,全部采用TN-S系统供电,分配电箱分别从总配电箱接出,其中总配电箱接出分配电箱1、分配电箱2;每个分配电箱接出若干开关箱,每个开关箱控制一台施工机械、设备;具体详见“施工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3.3、用电线路:
由电源到总配电箱,从总配电箱接出的所有线路;
四、现场施工用电计算:
在现场设一台总配电箱,电缆应根据用电量计算,选用相应规格的电缆线,现场所有供电均采用三相五线制架设,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保护等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结合现场平面布置设一个供电回路。
供电回路引出二级配电供向各自工区照明、施工机械等。
五、临时用电施工用图
临时用电施工用图见附图,包括:
图1施工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图2三级配电箱系统图,包括:
总配电箱系统图、分配电箱系统图、开关箱系统图
六、现场临时用电注意事项
6.1、外电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3)工程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对达不到安全距离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6.2、总配电区高压线杆维护方案
总配电箱及高压线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防护,确保供电安全,详见附图总配电区高压线杆维护方案。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断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电器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6.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
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接零线连接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用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作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5)保护零线的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表5.18的规定。
保护零线不能与工作零线混接。
2
6)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7)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Q。
8)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线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移动式发电机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要求。
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a、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b、不超过两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cm,且供、用电设备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10)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造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6.4、配电箱、开关箱
1)本工程临时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三级配电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
两极保护指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2)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
a、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b、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c、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d、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e、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f、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必须有门锁。
3)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
a、常规的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和熔断器装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电器安装在右面。
b、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c、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应有明显的区别。
d、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或侧面,更不应当从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
e、导线的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f、配电箱、开关箱内优先选用铜线。
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g、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h、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a、本工程用电采用TN-S系统。
因本工程现场较大,临时线路较多,所以总配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器(FQ)。
b、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c、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5)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a、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b、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6)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a、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第一级,也是最主要的防
漏电措施,所以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b、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
护”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c、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6.5、现场照明
1)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使用行灯应符合以下要求: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5)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
(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6)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7)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
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以下要
求: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
0.2m。
拉线的出口应向下;其它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严禁将插座与扳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6.6、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动力线、
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
N、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4)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
5)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6)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7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n厚的细砂,然后覆盖机砖等硬质保护层。
7)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2.5m。
8)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9)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10)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
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
11)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应不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应不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6.7、电器装置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
电器
2)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除应符合国标GB685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强条的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8)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9)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10)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1)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6.8、变配电装置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在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
布置不小于2m。
b、配电屏(盘)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c、配电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d、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e、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f、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
6.9、避雷装置
I)避雷装置应由避雷针、导(防)雷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2)施工现场避雷针的安装对象为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
6.10、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用电档案管理指定专业人员管理,现场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施工现场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
4)能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5)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
6)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7)500V以下的铁壳开关及其他不能直接看到刀闸的开关,应每月检查1次。
设备电器电阻摇测每季度进行一次,阻值v4Q记录保存。
8)严禁非电工拆接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9)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10)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II)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12)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
理。
6.11、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1)本工程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现象。
2)本工程临时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安装、维护,专用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并保证连接可靠,用电设备配置、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本设计及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3)配电线路、机电设备必须按照确定的位置走向布设,禁止临时乱拉乱接,禁止将电源线直接绑在钢管等金属物上。
4)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堆放构件、器具、材料、杂物或搭设临时设施。
5)现场所有电焊机均制作安全防护罩,以避免钢筋搬运时发生触电事故。
6)建立健全现场防火组织,配置消防设施,在主要工作内安装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电气设备按国家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安装,定期对该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7)电动机械要注意防潮、防腐,严禁超负荷运行,合闸后如果不运转,应立即切断电源,排除故障。
8)在开关箱、配电箱、线路等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9)在每个配电箱旁配备2个干粉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