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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中央“十二五”期经济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是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是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张掖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市纪发[2018]50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
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
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主要内容
按照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针对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着力点,重点从以下九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市委“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
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坚持”、“五个突出”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和国家、省、市、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是否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主要是“M袋子”、“菜篮子”责任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实施意见的情况。
主要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是否分解落实,工程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工程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工程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工程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主要是工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是否符合《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甘肃省政府投资工程审批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执行,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工程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工程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工程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六)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工程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七)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工程批地供地等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八)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主要是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户,群众满意度、知晓率是否提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延期、代扣代收、村社代领等行为,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公示、管理是否规范,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工作程序是否严格规范。
三、责任分工
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
对近几年已经开展的扩大内需等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领导包项责任制、倒查责任等工作机制的作用,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新增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部门要和有关部门协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1.县发改委: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大举措情况以及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县水务局、县监察局:
负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实施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
3.县监察局、县房产局:
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负责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负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和科技计划工程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县工信局、县环保局:
负责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7.县环保局:
负责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8.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9.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负责对政府投资的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工程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10.县农办、县财政局:
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1.县直各纪委(纪检组):
协助本部门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抓好任务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重点对今明两年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
同时,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
县直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负责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主抓责任,靠实责任人员,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效推进工作。
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配合,认真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协调、指导和督办力度,对各负责牵头部门提出的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必要的衔接,对检查时间、检查地点进行必要的协调,避免在一个部门同时开展多项检查,影响部门的正常工作。
各项专项检查之间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
各成员单位都要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体现监督检查特点、涵盖监督检查全过程的工作制度,包括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效果评估、纪律执行、成果运用等方面的规定,提高监督检查的规范化水平。
重点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报告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工作任务和发现问题台账管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开展。
五是严肃执纪执法。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负责部门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纠正,实行跟踪问效、问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执行纪律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检查实效的重要手段,对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六是要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下发通报、媒体公开报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良好氛围。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中纪发[2018]2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皖发[2018]12号)以及安庆市《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指导思想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市提供有力保证。
二、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
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
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要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针对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十二五”规划落实、以增强内生需求动力、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攻方向,以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民生改善、机制创新为主要着力点,重点对以下九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情况。
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是否和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是否符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是否符合富民强省的中心任务,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主要是“M袋子”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三)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主要是重点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以及中小河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是否分解落实,工程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工程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工程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工程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主要是工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政府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工程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工程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工程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六)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工程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七)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工程批地供地等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八)“南圈北接”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
主要是示范区的建设是否按照《皖江城市带承按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是否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以及政策落实情况。
是否主动对接融入合肥经济圈,不断推进和合肥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文化旅游发展、要素市场等方面的一体化进程。
(九)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主要是重点工程是否按计划安排做到有序推进,有没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严格做到重安全、重质量、重管理。
除上述九个方面外,还要根据我市在一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完成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纪委牵头,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颖迪任组长,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房产局、房改办、水利局、审计局、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成立三个督查小组负责督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查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抓好任务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监督检查工作在党委(党组)、政府(行政)的领导下,实行由“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任务分工表见附件2)。
五、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头绪多、任务重,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责任。
各监督检查负责部门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实化措施,重点对今明两年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
同时,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避免同时在一个地区或部门开展多项检查,影响单位和部门的工作。
各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要加强协作,搞好配合。
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各项监督检查的负责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加强和参加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交换意见,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参加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支持负责部门开展工作,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各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
各项监督检查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三要强化措施,认真整改。
开展监督检查必须把查找并解决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基本职责,坚持边排查、边研究、边治理,把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加强监督和促进工作紧密结合。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纠正的要立即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涉及多个部门的,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提出整改纠正的时间和步骤,认真负责地抓好整改落实;对带有共性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四要把握政策,严肃执纪。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必须把握好各方面的政策。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有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检查实效的重要手段,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
五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突出重点、突出专项、突破难点,要把保证中央和省、市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把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要注重实际效果,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工作,坚决纠正大而化之,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坚决防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出现,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要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今明两年的检查计划,于8月1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6201808。
附件1
桐城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王颖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
王国标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
占娜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廷建 市发改委副主任
童孟进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刘世伟 市经信委副主任
张仲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李志民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新春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江耀明市住建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黄传武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房产局局长
叶树义市房改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永平 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祁敦芳 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陶生市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督查组。
占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海云、赵军民、陈飞同志分别任督查组组长。
附件2:
桐城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
协调联系人
1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情况
市发改委
李圣
2
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市发改委、物价局
李圣
3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市水利局、监察局
汪海云
4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市建设局、房改办、房产局
汪海云
5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工程实施
市经济委、发改委
汪海云
6
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
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
赵军民
7
科技计划工程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市科技局、财政局
赵军民
8
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市发改委
李圣
9
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
陈飞
10
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
陈飞
11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
陈飞
12
“南圈北接”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发改委
李圣
13
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市建设局
赵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