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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吊安全专项方案2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

第一合同段

龙门吊安全施工方案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第一合同段

中交一公局湖北仙洪项目经理部

2013年8月

目录

一、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1

二、安全管理方针、原则及目标1

三、工程概况1

四、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龙门吊安装方案概述.。

2

五、龙门吊安装方案概述……………………………………………………………7

六、龙门吊拼装、拆除过程中危险源辨识及应对措施12

七、龙门吊机试吊作业21

八、安全管理体系23

九、应急救援预案27

 

一、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

1.1、编制依据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起重机械试验规范和程序》

《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编制原则

1.2.1、认真、全面、系统做好龙门吊机安装及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1.2.2、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规程。

确保龙门吊安装质量,为实现小箱梁预制顺利进行提供机械保障,以适应施工组织安排的要求。

1.2.3、对龙门吊安装、拆除过程进行有效监控,防止一般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方针、原则及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目标:

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的保障起重机拆装施工相关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相关设备的完好。

三、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属于仙桃市长埫口镇、杜家台分蓄洪区、龙华山办事处和西流河镇范围内,起于仙桃市长埫口镇周陈村,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段对接,接点处为汉江特大桥南岸引桥起点,终点位于西流河镇金桥村四组附近,与第二合同段对接。

桩号为134+671.348~K153+000,全长18.328652km。

三分部起止桩号:

K144+700~K153+000,全长8.3km,仙桃东互通,姚坛村特大桥,金桥村大桥,西流河连接线及仙桃连接线。

生产线混凝土比重按2600kg/m3计算,小箱梁重量在56.5吨至93.6吨之间。

我合同段预制场25米小箱梁生产线梁板吊装采用两台QLH100/5-38-14门式起重机,施工浇筑砼采用4台QLD10-33-9.5门式起重机。

具体型号参数如下:

型号

QLH100/5-38-14

工作级别

A3

起重量

100T

跨度

30m

主起升速度

0.65m/min

主起升高度

8m

副起升速度

8m/min

整机功率

65KW

大车运行速度

1-10m/min

小车运行速度

20m/min

型号

QLD10-33-9.5

工作级别

A3

起重量

10T

跨度

33m

行车运行速度

5m/min

起升高度

12m

整机运行速度

0-20m/min

行车起落速度

6m

四、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4.1、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4.1.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1.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4.1.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4.1.4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4.1.5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

4.1.6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施工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4.2.1认真贯彻执行施工机械管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2.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4.2.3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4.2.4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4.2.5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2.6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4.3、项目经理职责

4.3.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4.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4.3.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4.3.4负责组织对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要部位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3.5按时提出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4.3.6指导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

4.3.7负责组织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4.4、专责安全工程师职责

4.4.1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

4.4.2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及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4.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4.4负责布置、检查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4.4.5参加本项目的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4.5、班(组)长职责

4.5.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5.2负责组织实施本班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4.5.3负责本班人员学习与执行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5.4认真组织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5.5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班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4.5.6在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施工。

4.5.7督促本班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4.6、工人安全施工责任

4.6.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4.6.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非使用前进行检查。

4.6.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6.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6.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4.6.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6.7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4.6.8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五、龙门吊安装方案概述

5.1龙门吊安装工艺流程

5.2施工准备

5.2.1根据地质资料,原土层测量地基承载力,对龙门吊轨道地基进行处理,龙门吊轨道基础尺寸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

5.2.2布设龙门吊拼装、拆除安全施工警戒范围、设置各类施工警示标志。

5.2.3龙门吊轨道基础做好防、排水设施,轨道基础不得有雨水侵泡。

5.2.4龙门吊拼装、拆除起重机械用吊装钢丝绳等经检查合格,各类辅助钢丝绳使用前严格检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2.5吊装指挥人员具备多年吊装经验,且持证上岗。

吊装现场设专人安全监护。

5.2.6选择龙门吊缆风设置位置,计算地锚配重。

龙门吊刚性结构就位后,用揽风绳在刚性结构框架的前后左右用4台5T的手拉葫芦固定在地面上的地锚上,地锚的设置有多种,主要以砼地锚与刚性地锚为主,在按地锚的布置方式分为水平地锚和桩式地锚。

在这里是刚性的桩式地锚。

1、缆风绳的地锚,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应经计算确定。

2、缆风绳的地锚,采用桩式地锚。

3、地锚的埋设深度必须大于1.7m,填土必须压实。

揽风绳的选择

1、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在顶部。

若中间设置临时缆风绳时,应在此位置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接,不得分别牵拉立拄的单肢。

2、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度,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

3、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手动葫芦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铅丝、钢筋、麻绳等代替。

5.2.7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验收合格。

5.2.8对参加拼装及拆除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3走形轨道安装

5.3.1轨道基础施工

根据作业区域实际地址情况,预制梁场龙门吊基础采用165×50cm(P43轨P18轨合用)、120×50cm(P43轨)的条形扩大基础。

测量放样后即可用挖掘机进行基础开挖。

对于场内扩大基础,开挖至设计标高地基承载力要求不得小于0.15MPa,否则应报告项目部总工程师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基础钢筋安装时,需注意埋设轨道预埋件,不得遗漏,与预埋件冲突的钢筋可适当调整位置,预埋件及基础顶面需注意严格控制其标高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

因走道梁较长,施工时要合理地进行分段施工,并注意设置伸缩缝和沉降缝。

轨道基础完成后,需做好基础两侧的排水工作。

5.3.2走形轨道安装

龙门吊立柱走行轨道采用P43与P18钢轨。

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走行轨道的安装,应注意做好走道基础的测量,确保其走行轨道的间距、轴线等无误。

轨道安装应控制轨道的平顺、轨道接头处的顺接,并利用基础预埋件牢固固定轨道,同时在轨道两端尽头设置限位装置。

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不大于10mm,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错开,且错开距离不能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轨道应可靠固定,螺栓不得松动,轨面不得有裂纹、疤痕和影响安全运行等缺陷。

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之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触,具体安装标准以相关规范要求为准。

5.4构件的地面组装

5.4.1主梁的组装

主梁一般采用销轴连接,现场施工只需将销轴打入主梁上下弦的阴阳接头中,在打销子时应调整好主梁的直线度,各主梁的高低不能相差太大,绝对不能将销轴用蛮力打入。

最后组装好的主梁的直线度、上拱度、旁弯值、悬臂端上翘度、对角线相对差等均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要求(具体详细数据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主梁上的平台构件也宜在地面就组装好,并应留出位置进行吊装时绑扎钢丝绳用,在绑扎钢丝绳处应设好保护钢丝绳的包角措施。

5.4.2大车的组装

在厂内安装好的大车现场稍经调整即可安装上大车轨道上,由于超长而分开运输的大车,则需要重新安装,组装完成后应做以下检查:

a.检查基准

b.检查车轮端面的水平偏斜

c.车轮找平(包括直线度、垂直度及同位差)

5.4.3小车的组装

在厂内安装好的小车到现场稍经调整即可安装上小车轨道上,由于超宽而分开运输的大吨位或特殊起重机的小车,则需要重新安装,应检查小车轨道、小车车轮的平行度、垂直度及同位度,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具体规定见以下:

a.踏面间隙:

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0.00167倍。

b.小车轨道要求:

轨道在接头处高低差不大于1mm,间隙不大于2mm,横向错位差不大于1mm。

c.小车车轮跨距:

小车跨距小于或等于2500mm时,两侧跨距相对差小于或等于2mm;小车跨距大于2500mm时,两侧跨距相对差小于或等于3mm。

5.5整体吊装

吊装的天气也很重要,最好是无大风、无雨、能见度好的天气,依照安装方案进行设备的吊装,一般顺序为先吊装支腿与大车(两者已连接好),用2个刚性拉杆(侧向)拉设好固定,并调整好其垂直度,后吊装主梁,后将支腿与主梁连接,整台设备连接成一个整体后将刚性拉杆解除,把夹轨器夹上,再进行其它的安装工作。

选用的吊机应符合吊装要求,要留安全余量,尽可能减少高空作业,能在地面安装的尽量在地面完成,力争一天内完成,不要将支腿吊起过夜。

在整个吊装过程中应做到指挥得当、信号明了、高空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所有安装人员应注意力高度集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5.6电气安装及调试

在整台设备连成一个整体后并将夹轨器夹上,方可进行电气系统的安装工作,在电气安装过程中还有钢丝绳的穿绕,钢丝绳穿绕时应对钢丝绳放劲,以免穿好以后吊钩旋转,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以免安全装置失效。

起重机应由专用馈电线供电,必须设置接地线,进线端设置总断路器,断路器的出线端不再连接其他设备。

起重机的控制电路应保证控制性能符合机械与电气系统的要求,不得有错误回路、寄生回路和虚假回路。

必须有充分的电气保护装置例如:

隔离开关、断电开关、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失磁保护、过流保护、超速保护、接地等。

电气系统的安装按该设备的电气设计图施工,电气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调试,保证各行走及起升机构能正常工作、保护装置能及时投入工作,具体要求见设计图纸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并对要求检测的数据一一记录。

5.7安全防护装置

5.7.1超载限制器

5.7.2力矩限制器

5.7.3上升与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

5.7.4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和轨道端部止档

5.7.5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5.7.6连锁保护装置

5.7.7缓冲器和夹轨钳

5.7.8电气设备防雨罩

5.8试运转前的检查要求

在设备空负荷试运转前,应对设备每个重要个部件及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电气系统、安全连锁装置、制动器、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等安装应符合要求,其动作应灵敏和准确;钢丝绳端得固定和其在吊钩、取物装置、润滑组和卷筒上的缠绕应正确、可靠;各润滑点和减速器所加的油、脂的性能、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盘动各运动机构制动轮,均应使转动系统中最后一根轴(车轮轴、卷筒轴、立柱方轴、加料杆等)旋转一周不应有阻滞现象。

5.9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机接班时,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在操作前排除;

b.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c.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d.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e.闭合主电源前,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g.起重机工作结束时,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h.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通知接班司机。

5.10安全技术要求

5.10.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5.10.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f.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18的规定;

表18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V(KV)

<1

1~35

≥60

最小距离(m)

1.5

0.01(V-50)+3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

六、龙门吊拼装、拆除过程中危险源辨识及应对措施

6.1危险源辨识

龙门吊安装拆除危险辨识表

序号

作业

内容

伤害类别

生产的原因

1

技术交底

触电

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配电方式等未作详细交底或操作人员失误。

物体打击

未按设计图纸、说明书施工。

起重伤害

未按施工程序和方法进行施工。

车辆伤害

设备存在不良状况,施工人员未作检查、带“病”运行。

机械伤害

使用的角磨机、电焊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未按正确方法操作。

2

施工准备

触电

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现场积水、潮湿、接线方式或电器灯具使用不当。

高处坠落

高处作业部位未按规定搭设作业平台、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通道损坏或通道不畅,照明不足等。

物体打击

工器具未按正确方法使用,构件放置不符规范要求。

起重伤害

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索、吊具缺陷或选择错误。

车辆伤害

设备状况不良,运输现场不畅及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

机械伤害

使用的角磨机、电焊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存在故障或操作方法不正确等。

3

结构矫正拼装

触电

使用的电焊机、电动工器具、照明灯具及线路漏电等产生的危害。

火灾

氧气、乙炔未按规定放置,采用火焰矫正未清理周边环境等。

灼烫

劳保着装不当而引起的电弧灼伤、气割烫伤或使用的切割设备工具的安全防护性能不良等。

起重伤害

构件转运过程中的操作、指挥人员失误,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具存在缺陷或选择错误等。

物体打击

构件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工具使用方法不正确等。

机械伤害

使用的矫正机等设备老化,操作人员失误及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差等原因。

4

中间验收

触电

照明灯具,线路漏电等产生的危害。

物体打击

杂物清理不彻底,构件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工具使用方法不正确等。

高处坠落

通道损坏或通道不畅,照明不足,高处作业部位未按规范要求搭设作业平台,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等。

5

吊装

起重伤害

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选择错误,操作,指挥人员失误。

物体打击

吊装构件清理不仔细致使杂物高处坠落,附件绑扎不牢固,工具使用不正确等。

高空坠落

穿硬底鞋、照明不足、高空作业面未满铺竹跳板,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

机械伤害

使用空压机、角磨机等机械设备存在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确等。

触电

电气设备及线路漏电保护失效,操作人员操作失误。

6

定位及连接

物体打击

构件放置不规范,工具使用不正确,高空坠物等。

起重伤害

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选择错误操作,指挥人员失误。

高处坠落

穿硬底鞋、高空作业面未满铺竹跳板,照明不足,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等。

灼烫

劳保着装不当而引起的电弧灼伤,气割烫伤或使用的切割设备工具的安全防护性能不良等。

触电

使用的电焊机,电动工器具,照明灯具及线路漏电等产生的危害。

机械伤害

使用的机械设备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确等。

7

结构总装

(结构拆除)

起重伤害

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选择错误,操作、指挥人员失误。

高处坠落

穿硬底鞋、高空作业面未满铺竹跳板,照明不足,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等。

物体打击

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选择错误,操作、指挥人员失误等。

构件放置不规范,高空坠物等

机械伤害

使用的机械设备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确等。

车辆伤害

设备状况不良,运输现场不畅及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等。

触电

使用的电焊机、电动工器具,照明灯具及线路漏电等产生的危害。

火灾

焊接、切割时产生的火花引燃易燃物或氧气、乙炔摆放不当,漏气,回火等。

灼烫

劳保着装不当而引起的电弧灼伤,气割烫伤或使用的切割设备,工具的安全防护性能不良等。

8

机电设备拆装

触电

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漏电保护失效等产生的危害,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用具等。

高处坠落

穿硬底鞋、照明不足,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等。

物体打击

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选择错误,操作、指挥人员失误等。

工具使用不当、高空坠物等

起重伤害

操作、指挥人员失误,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选择错误等。

车辆伤害

运输电气设备车辆状况不良,运输现场不畅及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等。

火灾

线路断路等引起的火花引燃易燃物等。

灼烫

电弧光灼伤等。

9

转运

车辆伤害

车辆未定期检修或保养,构件捆绑固定不牢,施工现场狭小,操作失误,施工人员自身防护意识不足等。

起重伤害

操作、指挥人员失误,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选择错误等。

高处坠落

穿硬底鞋,施工人员自身防护意识不足等。

10

试运行

高处坠落

穿硬底鞋,施工人员自身防护意识不足等。

物体打击

高空坠物,工具使用不当等。

触电

电气设备及线路漏电保护失效,操作人员操作失误。

机械伤害

使用的机械设备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确等。

11

清点入库

物体打击

构件放置不规范、工具使用不当、操作人员失误等。

高处坠落

穿硬底鞋,施工人员自身防护意识不足等。

机械伤害

使用的机械设备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确等。

起重伤害

操作、指挥人员失误,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绳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选择错误等。

触电

照明灯具及线路漏电产生的危害。

12

竣工验收

触电

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及线路漏电产生的危害。

高处坠落

穿硬底鞋,高空作业面未满铺竹跳板,照明不足,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

物体打击

高空坠物,工具使用不正确,操作人员失误等。

机械伤害

使用的机械设备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确等。

火灾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易燃物或氧气、乙炔摆放不当,漏气,回火等。

6.2龙门吊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6.2.1一般保证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包括民技工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并佩戴好必要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施工中做好“三工”活动和班前“危险预知”活动,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7)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8)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9)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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