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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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

 

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

 

江苏省水利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继续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重要时期。

谋划好这个阶段的水利发展战略、思路、目标及重点,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于全面提高我省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10月27日,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视频会议,启动并部署了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11月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十二五”规划工作。

为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十二五”规划的有关工作部署,科学组织好《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特提出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积极转变治水思路,努力建设现代水利。

加强工程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发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民生水利,为全省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以及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基础保障和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提高水利服务能力。

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优先领域,保障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2、坚持人水和谐的原则,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

切实维护和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

既要防止洪水对人类的危害,也要规范各项涉水活动,既要满足人类的合理需求,也要恢复和提高河湖健康水平。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水利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水利共同发展,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工程建设与水利管理。

兼顾全面和重点、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

4、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提供水利基础保障能力。

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推进基本现代化目标,协调区域和行业发展的水利需求,拓宽水利服务领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提升水利现代管理水平。

既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也要重视政策研究和水利法规体系完善,建立符合现代水利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推进科技进步,以水利信息化引领水利现代化,强化依法行政、以法治水,提高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

二、编制背景与要求

本世纪初,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

“十一五”以来,全省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全省以县为单位的全面小康进程有序推进。

到“十一五”末,我省人均GDP将超过7000美元,相当于世界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水平。

“十二五”是全省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和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是着力推进民生水利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管理的攻坚期。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充分考虑江苏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正确把握水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为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十一五”水利建设成效明显,水利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水利投资规模最大,发展最好,百姓得益最多的时期。

全省水利投入稳步提高,水利建设明显加快,水利发展和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以沂沭泗东调南下二期、江海堤防达标、城市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以及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通榆河北延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以农村饮水安全、县乡河道疏浚、村庄河塘综合整治、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圩区治理、山丘区水源工程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以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环境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走马塘工程开工建设;城市水利有序推进。

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持续加强,15个重要湖泊保护规划及《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纲要》等一批重要规划批准实施,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完成;灾害应急反应机制逐步完善,成功处理了2007年太湖生态危机以及沭阳、宿迁、盐城等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

日益增强的水利工程体系成功抗御了2006年里下河地区大涝、2007年淮河流域性大洪水和13号、16号台风等自然灾害,取得了防汛抗旱的胜利。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对照江苏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现代水利的实际要求以及水利现代化发展的目标还有明显差距,水利发展与改革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防御流域洪水的安全体系还欠稳固,区域防洪除涝能力提高还不显著;水资源保障能力还不平衡,水环境压力尚未能根本缓解;水利能力的提高仍然主要依靠工程规模的扩张,水利管理和科技进步的贡献还不显著;水利基层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亟待加强,阻碍现代水利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二)国家实施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为水利超常规发展提供了良好时机

面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带来的严峻挑战和极其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了一揽子应对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水利作为重要基础设施,也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经济回升的基础尚需进一步巩固,扩大内需和调整结构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

水利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点领域,仍需要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

因此,抓住国家扩大投资的良好时机,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和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用水平、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能力、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仍将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

(三)认真落实国家沿海开发战略和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部署,是我省水利建设再掀新高潮的难得机遇

200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标志着我省沿海开发上升到国家层面,成为连接南北,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国家战略,这对推动苏北振兴,加快沿海地区水利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也提出了许多挑战。

大规模滩涂开发对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不仅要提升区域防洪除涝和防潮(台)能力,更要解决滩涂与港口、港城开发的淡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规划建设一批以水资源供给为重点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提升沿海地区的防洪(潮)除涝、水资源供给与水资源保护能力,保障沿海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2007年,太湖暴发严重的蓝藻生态危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加强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系列重要部署。

太湖流域由此掀开了自1991年大水后又一轮以水环境为重要治理目标的综合整治高潮。

“十二五”期间,要按照综合治理方案,集中建设一批重要骨干治理工程,为实现“重现太湖碧波美景”的治理目标打下良好的水利基础条件。

(四)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为促进民生水利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使水利发展与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是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十二五”水利发展的重点。

通过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不仅要巩固和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的三大水利任务,还要全面开展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快实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大力推进以小型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着力推进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地区的农村水利建设,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

(五)流域综合规划等一大批水利规划成果,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近几年来,国家陆续批准了长江、淮河和太湖流域的防洪规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三个流域的综合规划也即将批复。

我省也相继完成了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系规划、沿海地区水利专项规划、湖泊保护规划、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和一批农村水利建设规划。

这些规划的确定,为研究确定我省“十二五”水利发展总体布局和重大工程项目,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已有的规划成果,是编制“十二五”规划的科学依据。

三、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及规划编制要求,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首先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实施效果,根据五年规划滚动修订的要求,系统分析评价“十一五”规划目标与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研究分析水利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

围绕建设更高标准的防灾减灾体系,建立更加科学、更有效率的水资源管理和保障体系,完善对江河湖泊的严格保护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水问题等任务要求,研究提出新时期水利发展战略、目标和布局,研究体制与机制改革方案和政策保障措施。

“十二五”水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战略布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近期对全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与要求,综合考虑“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在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系规划、沿海地区水利专项规划、湖泊保护规划、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等水利规划的基础上,通过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后确定。

发展目标要全面反应建设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等各个领域的目标和任务,更要突出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和民生水利等重点领域的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积极推进全省水利现代化建设。

四、规划编制工作成果

1、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2、江苏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思路报告

3、江苏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

4、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水利专项规划

五、编制工作的组织分工和进度安排

(一)组织分工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1、成立由厅领导牵头,有关处室和厅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计处,承担规划编制的工作衔接和日常管理。

2、规计处、规划办及相关处室、单位共同组成编制工作组,具体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规计处负责归口管理,规划办负责规划汇总,相关处室、单位负责相应职能范围规划内容编制。

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明确规划编制的具体负责人和编制工作人员,及时开展工作。

具体分工见附表二。

(二)进度安排

总体上与全省规划和全国水利规划总体进度安排相适应,具体时间段上,需要略有超前,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评估与思路报告编制阶段。

时间为2009年11月至12月。

主要任务是:

各有关处室、单位和各市水利局提交“十一五”规划评估及“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规划办汇总编制形成全省“十二五”规划思路报告。

第二阶段为“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阶段。

时间为2010年1月至6月。

主要任务是:

在思路报告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研究,编制完成分项规划征求意见稿,集中编制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第三阶段为水利专项规划报告编制、审查、报批阶段。

具体时间根据省发改委部署。

主要任务是:

在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形成专项规划初步成果,根据省发改委的统一要求,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形成水利专项规划报告,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后,报省发改委。

第四阶段为规划成果汇编阶段。

待水利专项规划批准后,完善规划纲要、分项规划,并形成江苏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汇编资料。

具体工作进度计划见附表一。

附表一:

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计划表

序号

工作阶段

工作进度

责任部门

拟定思路提纲、布置工作任务

2009.11

规计处、规划办

编制规划思路报告

1

厅有关处室、单位及各市水利局提交评估及基本思路

2009.11.30~2009.12.31

厅有关处室、单位,处室、单位分工详见附表二

2

集中编制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思路报告

规计处、规划办,有关处室、单位参加

编制规划纲要

1

编制分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0.1~2010.4

厅有关处室、单位,分工同前

2

集中编制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2010.5~2010.6

规计处、规划办,有关处室、单位参加

编制水利专项规划

1

与发改委衔接编制水利专项规划

根据省发改委部署安排

规计处、规划办

规划审定及汇编

1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水利专项规划

根据省发改委部署

规计处、规划办

2

《江苏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

专项规划审定后完善

规计处、规划办

3

各分项规划定稿

专项规划审定后

厅有关处室、单位,分工同前

4

形成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分项规划及各市规划摘要汇编本

待专项规划批复后安排

规划办

附表二:

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工表

序号

项目

责任单位

承担单位

配合单位

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评估

及“十二五”规划思路研究

1

分项评估及思路研究

(1)

“十一五”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十二五”重大工程布局思路研究

规计处

规计处、规划办

厅有关处室、单位

(2)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评估与基本思路

南办

南办、水源公司

(3)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评估与基本思路

水资源处

水资源处

水资源中心、供水局

(4)

农村水利评估与基本思路

农水处

农水处

农发中心

(5)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评估与基本思路

基建处

基建处

建设局,质监站

(6)

水利工程管理与河湖保护评估与基本思路

工管处

工管处

水资源处

(7)

防汛抗旱评估与基本思路

省防办

省防办

河道局、供水局、

物资总站

(8)

水利法制评估与基本思路

政法处

政法处

水政总队

(9)

水利人力资源评估与基本思路

人事处

人事处

(10)

水利科技与信息化评估与基本思路

科技处

科技处

水文局(数据中心)、水资源处等

(11)

水文发展评估与基本思路

省水文局

省水文局

2

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规计处

规划办

3

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思路报告

规计处

规划办牵头、各分项规划承担单位参加

“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

1

建设布局

规计处

南办、水源公司

规划办、财审处

厅有关处室、单位,省院、太湖院

2

分项规划

(1)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划

水资源处

水资源处

水资源中心、省水文局

(2)

农村水利规划

农水处

农水处

农发中心

(3)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划意见

基建处

基建处

建设局、质监站

(4)

水利工程管理规划意见

工管处

工管处

河道局

(5)

防汛防旱指挥系统规划意见

省防办

省防办

河道局、供水局、物资总站

(6)

水利法制规划意见

政法处

政法处

水政总队

(7)

水利人力资源规划意见

人事处

人事处

(8)

水利科技与信息化规划

科技处

科技处

水文局(数据中心)、水资源处等

(9)

水文发展规划

省水文局

省水文局

3

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

规计处

规划办牵头,各分项规划承担单位参加

水利专项规划编制

1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水利专项规划

规计处

规划办

各分项规划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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