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005016 上传时间:2023-01-27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225.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

《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Ixjtbv第03章 远期和期货的定价.docx

Ixjtbv第03章远期和期货的定价

生命是永恒不断的创造,因为在它内部蕴含着过剩的精力,它不断流溢,越出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它不停地追求,以形形色色的自我表现的形式表现出来。

--泰戈尔

第三章远期和期货的定价

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价(Pricing)指的是确定衍生证券的理论价格,它既是市场参与者进行投机、套期保值和套利的依据,也是银行对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提供报价的依据。

我们将分别介绍远期、期货、互换和期权这四种基本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价方法。

更复杂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价可以据此推导出来。

第一节金融远期和期货市场概述

一、金融远期市场

(一)金融远期合约的定义

金融远期合约(ForwardContracts)是指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按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

在合约中规定在将来买入标的物的一方称为多方(LongPosition),而在未来卖出标的物的一方称为空方(ShortPosition)。

合约中规定的未来买卖标的物的价格称为交割价格(DeliveryPrice)。

如果信息是对称的,而且合约双方对未来的预期相同,那么合约双方所选择的交割价格应使合约的价值在签署合约时等于零。

这意味着无需成本就可处于远期合约的多头或空头状态。

我们把使得远期合约价值为零的交割价格称为远期价格(ForwardPrice)。

这个远期价格显然是理论价格,它与远期合约在实际交易中形成的实际价格(即双方签约时所确定的交割价格)并不一定相等。

但是,一旦理论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相等,就会出现套利(Arbitrage)机会。

若交割价格高于远期价格,套利者就可以通过买入标的资产现货、卖出远期并等待交割来获取无风险利润,从而促使现货价格上升、交割价格下降,直至套利机会消失;若交割价格低于远期价格,套利者就可以通过卖空标的资产现货、买入远期来获取无风险利润,从而促使现货价格下降,交割价格上升,直至套利机会消失。

而此时,远期理论价格等于实际价格。

在本书中,我们所说的对金融工具的定价,实际上都是指确定其理论价格。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远期价格与远期价值的区别。

一般来说,价格总是围绕着价值波动的,而远期价格跟远期价值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例如,当远期价格等于交割价格时,远期价值为零。

这是为什么呢?

其原因在于远期价格指的是远期合约中标的物的远期价格,它是跟标的物的现货价格紧密相联的,而远期价值则是指远期合约本身的价值,它是由远期实际价格与远期理论价格的差距决定的。

在合约签署时,若交割价格等于远期理论价格,则此时合约价值为零。

但随着时间推移,远期理论价格有可能改变,而原有合约的交割价格则不可能改变,因此原有合约的价值就可能不再为零。

(二)远期合约的由来和优缺点

远期合约是适应规避现货交易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

相对于原始社会自给自足的状态而言,现货交易是人类的一大进步。

通过交易,双方均可获得好处。

但现货交易的最大缺点在于无法规避价格风险。

一个农场主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他的农作物收割时农作物现货市场价格手中。

如果在播种时就能确定农作物收割时卖出的价格,农场主就可安心致力于农作物的生产了。

远期合约正是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

远期合约是非标准化合约。

因此它不在交易所交易,而是在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通过谈判后签署远期合约。

已有的远期合约也可以在场外市场交易。

在签署远期合约之前,双方可以就交割地点、交割时间、交割价格、合约规模、标的物的品质等细节进行谈判,以便尽量满足双方的需要。

因此远期合约跟下节将要介绍的期货合约相比,灵活性较大。

这是远期合约的主要优点。

但远期合约也有明显的缺点:

首先,由于远期合约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不利于信息交流和传递,不利于形成统一的市场价格,市场效率较低。

其次,由于每份远期合约千差万别,这就给远期合约的流通造成较大不便,因此远期合约的流动性较差。

最后,远期合约的履约没有保证,当价格变动对一方有利时,对方有可能无力或无诚意履行合约,因此远期合约的违约风险较高。

(三)金融远期合约的种类

金融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和远期股票合约等。

1.远期利率协议

远期利率协议(ForwardRateAgreements,简称FRA)是买卖双方同意从未来某一商定的时期开始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按协议利率借贷一笔数额确定、以具体货币表示的名义本金的协议。

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是名义借款人,其订立远期利率协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利率上升的风险。

远期利率协议的卖方则是名义贷款人,其订立远期利率协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利率下降的风险。

之所以称为“名义”,是因为借贷双方不必交换本金,只是在结算日根据协议利率和参考利率之间的差额以及名义本金额,由交易一方付给另一方结算金。

所谓远期利率是指现在时刻的将来一定期限的利率。

如14远期利率,即表示1个月之后开始的期限3个月的远期利率。

那么,远期利率是怎么决定的呢?

远期利率是由一系列即期利率决定的。

例如,如果一年期的即期利率为10%,二年期的即期利率为10.5%,那么其隐含的一年到二年的远期利率就约等于11%,这是因为:

一般地说,如果现在时刻为t,T时刻到期的即期利率为r,T*时刻(

)到期的即期利率为

,则

时刻的

期间的远期利率

可以通过下式求得:

(3.1)

应注意的是,式(3.1)仅适用于每年计一次复利的情形。

为了更精确地算出即期利率和远期利率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引入连续复利的概念。

连续复利在以后几章的衍生证券定价中有相当广泛的应用。

假设数额A以利率R投资了n年。

如果利息按每一年计一次复利,则上述投资的终值为:

(3.2)

如果每年计m次复利,则终值为:

(3.3)

当m趋于无穷大时,就称为连续复利(Continuouscompounding),此时的终值为

(3.4)

表3.1表示了提高复利频率所带来的效果。

从表3.1可以看出,连续复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与每天计复利得到的效果一样。

因此,从实用目的来看,通常可以认为连续复利与每天计复利等价。

表3.1复利频率与终值

提高计复利的频率对100元在一年末终值的影响,利率为每年10%

复利频率100元在一年末的终值(单位:

元,取两位小数)

每一年(m=1)110.00

每半年(m=2)110.25

每季度(m=4)110.38

每月(m=12)110.47

每周(m=52)110.51

每天(m=365)110.52

连续复利110.52

假设

是连续复利的利率,

是与之等价的每年计m次复利的利率,从式(3.3)和(3.4)我们有:

这意味着:

(3.5)

(3.6)

通过式(3.5)和(3.6),我们可以实现每年计m次复利的利率与连续复利之间的转换。

特别地,当m=1时,

Rc=ln(1+Rm)(3.7)

(3.8)

本书所附光盘中题为“利率的换算”的软件可用来计算一年计一次复利的利率与连续复利利率之间、以及一年计m次利率与一年计1次利率之间的相互转换。

当即期利率和远期利率所用的利率均为连续复利时,即期利率和远期利率的关系可表示为:

(3.9)

这是因为:

所以,

例如,当一年期和两年期的连续复利年利率分别为10%和10.5%时,一年到二年的连续复利远期年利率就等于11%,这是因为:

2.远期外汇合约

远期外汇合约(ForwardExchangeContracts)是指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按约定的远期汇率买卖一定金额的某种外汇的合约。

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确定好将来进行交割的远期汇率,到时不论汇价如何变化,都应按此汇率交割。

在交割时,名义本金并未交割,而只交割合同中规定的远期汇率与当时的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

按照远期的开始时期划分,远期外汇合约又分为直接远期外汇合约(OutrightForwardForeignExchangeContracts)和远期外汇综合协议(SyntheticAgreementforForwardExchange,简称SAFE)。

前者的远期期限是直接从现在开始算的,而后者的远期期限是从未来的某个时点开始算的,因此实际上是远期的远期外汇合约。

如14远期外汇综合协议是指从起算日之后的一个月(结算日)开始计算的为期3个月的远期外汇综合协议。

3.远期股票合约

远期股票合约(Equityforwards)是指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按特定价格交付一定数量单个股票或一揽子股票的协议。

由于远期股票合约世界上出现不久,仅在小范围内有交易记录,本书不作详述。

二、金融期货市场

20世纪70年代初,西方国家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固定汇率制也被浮动汇率制所取代,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体制安排的转变使经济活动的风险增大。

这种情况反映到金融市场上就是利率、汇率和证券价格的急剧波动,原有的远期交易由于其流动性差、信息不对称、违约风险高等缺陷而无法满足人们急剧增长的需要,金融期货交易应运而生。

(一)金融期货合约的定义和特征

金融期货合约(FinancialFuturesContracts)是指协议双方同意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的条件(包括价格、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买入或卖出一定标准数量的某种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协议。

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就是期货价格(FuturesPrice)。

金融期货交易具有如下显著的特征:

1.期货合约均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双方不直接接触,而是各自跟交易所的清算部或专设的清算公司结算。

清算公司充当所有期货买者的卖者和所有卖者的买者,因此交易双方无须担心对方违约,由于所有买者和卖者都集中在交易所交易,因此就克服了远期交易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违约风险高的缺陷。

2.期货合约的买者或卖者可在交割日之前采取对冲交易以结束其期货头寸(即平仓),而无须进行最后的实物交割。

这相当于买者可把原来买进的期货卖掉,卖者可把原来卖出的期货买回,这就克服了远期交易流动性差的问题。

由于通过平仓结束期货头寸比起实物交割既省事又灵活,因此目前大多数期货交易都是通过平仓来结清头寸的。

据统计,最终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不到2%。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忽视交割的重要性。

正是因为具有最后交割的可能性,期货价格和标的物的现货价格之间才具有内在的联系。

随着期货交割月份的逼近,期货价格收敛于标的资产的现货价格。

当到达交割期限时,期货的价格等于或非常接近于现货的价格,不然的话,就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

3.期货合约的合约规模、交割日期、交割地点等都是标准化的,即在合约上有明确的规定,无须双方再商定。

交易双方所要做的唯一工作是选择适合自己的期货合约,并通过交易所竞价确定成交价格。

价格是期货合约的唯一变量。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交割地点等都是一样的,同种金融工具的期货合约可以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但它是由交易所事先确定,并在合约中事先载明的,而不是由交易双方商定后载入合约的。

有时,交易所允许期货合约的空方(即卖方)在可供选择的标的物(主要适用于利率期货和商品期货)和交割地点(主要适用于商品期货)之间选择,交易所将根据空方的选择按事先规定的公式对其收取的价款进行调整。

有些金融期货,如标的物为股价指数的期货,在交割时是以现金结算的,这是因为直接交割标的物非常不方便或者是不可能的。

交易所还根据客户的需要规定各金融工具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交易所必须指定在交割月份中可以进行交割的确切时间。

对于许多期货合约来说,交割日期可以是整个交割月,具体在哪一天交割,由空方选择。

4.期货交易是每天进行结算的,而不是到期一次性进行的,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前都必须在经纪公司开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

经纪公司通常要求交易者在交易之前必须存入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叫初始保证金(InitialMargin)。

在每天交易结束时,保证金账户都要根据期货价格的升跌而进行调整,以反映交易者的浮动盈亏,这就是所谓的盯市(MarkingtoMarket)。

浮动盈亏是根据结算价格(SettlementPrice)计算的。

结算价格的确定由交易所规定,它有可能是当天的加权平均价,也可能是收盘价,还可能是最后几秒钟的平均价。

当天结算价格高于昨天的结算价格(或当天的开仓价)时,高出部分就是多头的浮动盈利和空头的浮动亏损。

这些浮动盈利和亏损就在当天晚上分别加入多头的保证金账户和从空头的保证金账户中扣除。

当保证金账户的余额超过初始保证金水平时,交易者可随时提取现金或用于开新仓。

而当保证金账户的余额低于交易所规定的维持保证金(MaintenanceMargin)水平时,经纪公司就会通知交易者限期把保证金水平补足到初始保证金水平,否则就会被强制平仓。

维持保证金水平通常是初始保证金水平的75%。

(二)金融期货合约的种类

按标的物不同,金融期货可分为利率期货、股价指数期货和外汇期货。

利率期货是指标的资产价格依赖于利率水平的期货合约,如长期国债期货、短期国债期货和欧洲美元期货。

股价指数期货的标的物是股价指数。

由于股价指数是一种极特殊的商品,它没有具体的实物形式,双方在交易时只能把股价指数的点数换算成货币单位进行结算,没有实物的交割。

这是股价指数期货与其他标的物期货的最大区别。

例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S&P500指数期货的单位价格(即每份合约的价格)规定为指数点数乘以500美元。

外汇期货的标的物是外汇,如美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英镑、日元、澳元、加元等。

(三)期货市场的功能

期货市场具有如下功能:

1.转移价格风险的功能

在日常金融活动中,市场主体常面临利率、汇率和证券价格风险(通称价格风险)。

有了期货交易后,他们就可利用期货多头或空头把价格风险转移了出去,从而实现避险目的。

这是期货市场最主要的功能,也是期货市场产生的最根本原因。

应该注意的是,对单个主体而言,利用期货交易可以达到消除价格风险的目的,但对整个社会而言,期货交易通常并不能消除价格风险,期货交易发挥的只是价格风险的再分配即价格风险的转移作用。

不过,在有些条件下,期货交易也具有增大或减少整个社会价格风险总量的作用。

具体而言,套期保值者之间的期货交易可以使两者的价格风险相互抵消,投机者之间的期货交易则是给社会平添期货价格的风险,而套期保值者与投机者之间的期货交易才是价格风险的转移。

由此可见,适量的投机可以充当套期保值者的媒介,加快价格风险转移速度,而过度的投机则会给社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风险。

2.价格发现功能

期货价格是所有参与期货交易的人,对未来某一特定时间的现货价格的期望或预期。

不论期货合约的多头还是空头,都会依其个人所持立场或所掌握的市场资讯,并对过去的价格表现加以研究后,做出买卖委托。

而交易所通过电脑撮合公开竞价出来的价格即为此瞬间市场对未来某一特定时间现货价格的平均看法。

这就是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市场参与者可以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进行相关决策,以提高自己适应市场的能力。

三、期货合约与远期合约比较

期货合约和远期合约虽然都是在交易时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按约定的条件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物的合约,但它们存在诸多区别,主要有:

(一)标准化程度不同

远期交易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合约中的相关条件如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交割地点和交割月份都是根据双方的需要确定的。

由于各交易者的需要千差万别,远期合约条款的具体内容也五花八门,因而远期合约虽具有灵活性的优点,但却给合约的转手和流通造成很大麻烦,这就决定了远期合约二级市场的不发达。

期货合约则是标准化的。

期货交易所为各种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制订了标准化的数量、质量、交割地点、交割时间、交割方式、合约规模等条款,只有价格是在成交时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的。

由于开展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毕竟有限,相关条件又是固定的,因此期货合约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能力虽然不如远期合约,但标准化却大大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订立和转让,使期货合约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并因此吸引了众多的交易者。

虽然远期合约目前也在走标准化的道路,但其标准化程度一定赶不上期货合约,否则远期合约就变成期货合约了,远期合约也就不存在了。

(二)交易场所不同

远期交易并没有固定的场所,交易双方各自寻找合适的对象,因而是一个无组织的效率较低的分散的市场。

在金融远期交易中,银行充当着重要角色。

由于金融远期合约交割较方便,标的物同质性较好,因此很多银行都提供重要标的物的远期买卖报价供客户选择,从而有力推动了远期交易的发展。

期货合约则在交易所内交易,一般不允许场外交易。

交易所不仅为期货交易提供了交易场所,而且还为期货交易提供了许多严格的交易规则(如涨跌停板制、最小价格波动幅度、报价方式、最大持仓限额、保证金制度等),并为期货交易提供信用担保。

可以说期货市场是一个有组织的、有秩序的、统一的市场。

(三)违约风险不同

远期合约的履行仅以签约双方的信誉为担保,一旦一方无力或不愿履约时,另一方就得蒙受损失。

即使在签约时,签约双方采取交纳定金、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仍不足以保证远期合约到期一定能得到履行,违约、毁约的现象时有发生,因而远期交易的违约风险很高。

期货合约的履行则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担保。

交易双方直接面对的都是交易所,即使一方违约,另一方也不会受到丝毫影响。

交易所之所以能提供这种担保,主要是依靠完善的保证金制度和结算会员之间的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来实现的。

可以说,期货交易的违约风险几乎为零。

(四)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远期合约的交割价格是由交易双方直接谈判并私下确定的。

由于远期交易没有固定的场所,因此在确定价格时信息是不对称的,不同交易双方在同一时间所确定的类似远期合约的价格可能相差甚远,因此远期交易市场定价效率很低。

期货交易的价格则是在交易所中由很多买者和卖者通过其经纪人在场内公开竞价确定的,有关价格的信息较为充分、对称,由此产生的期货价格较为合理、统一,因此期货市场的定价效率较高。

(五)履约方式不同

由于远期合约是非标准化的,转让相当困难,并要征得对方同意(由于信用度不同),因此绝大多数远期合约只能通过到期实物交割来履行。

而实物交割对双方来说都是费时又费力的事。

由于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期货交易又在交易所内,因此交易十分方便。

当交易一方的目的(如投机、套期保值和套利)达到时,他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就可通过平仓来结清自己的头寸并把履约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在实际中,绝大多数期货合约都是通过平仓来了结的。

(六)合约双方关系不同

由于远期合约的违约风险主要取决于对方的信用度,因此签约前必须对对方的信誉和实力等方面作充分的了解。

而期货合约的履行完全不取决于对方而只取决于交易所或清算公司,因此可以对对方完全不了解。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甚至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这就极大方便了期货交易。

(七)结算方式不同

远期合约签订后,只有到期才进行交割清算,其间均不进行结算。

期货交易则是每天结算的。

当同品种的期货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就会对所有该品种期货合约的多头和空头产生浮动盈余或浮动亏损,并在当天晚上就在其保证金账户体现出来。

因此当市场价格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变动时,交易者不必等到到期就可逐步实现盈利。

当然,若市场价格朝自己不利的方向变动时,交易者在到期之前就得付出亏损的金额。

第二节远期价格和期货价格的关系

一、基本的假设和符号

(一)基本的假设

为分析简便起见,本章的分析是建立在如下假设前提下的:

1、没有交易费用和税收。

2、市场参与者能以相同的无风险利率借入和贷出资金。

3、远期合约没有违约风险。

4、允许现货卖空行为。

5、当套利机会出现时,市场参与者将参与套利活动,从而使套利机会消失,我们算出的理论价格就是在没有套利机会下的均衡价格。

6、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账户支付同样的无风险利率。

这意味着任何人均可不花成本地取得远期和期货的多头和空头地位。

(二)符号

本章将要用到的符号主要有:

T:

远期和期货合约的到期时间,单位为年。

t:

现在的时间,单位为年。

变量T和t是从合约生效之前的某个日期开始计算的,T-t代表远期和期货合约中以年为单位的剩下的时间。

S:

标的资产在时间t时的价格。

ST:

标的资产在时间T时的价格(在t时刻这个值是个未知变量)。

K:

远期合约中的交割价格。

f:

远期合约多头在t时刻的价值。

F:

t时刻的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中标的资产的远期理论价格和期货理论价格,在本书中如无特别注明,我们分别简称为远期价格和期货价格。

r:

T时刻到期的以连续复利计算的t时刻的无风险利率(年利率),在本章中,如无特别说明,利率均为连续复利。

二、远期价格和期货价格的关系

根据罗斯等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证明,当无风险利率恒定,且对所有到期日都不变时,交割日相同的远期价格和期货价格应相等。

但是,当利率变化无法预测时,远期价格和期货价格就不相等。

至于两者谁高则取决于标的资产价格与利率的相关性。

当标的资产价格与利率呈正相关时,期货价格高于远期价格。

这是因为当标的资产价格上升时,期货价格通常也会随之升高,期货合约的多头将因每日结算制而立即获利,并可按高于平均利率的利率将所获利润进行再投资。

而当标的资产价格下跌时,期货合约的多头将因每日结算制而立即亏损,而他可按低于平均利率的利率从市场上融资以补充保证金。

相比之下,远期合约的多头将不会因利率的变动而受到上述影响。

因此在此情况下,期货多头比远期多头更具吸引力,期货价格自然就大于远期价格。

相反,当标的资产价格与利率呈负相关性时,远期价格就会高于期货价格。

远期价格和期货价格的差异幅度还取决于合约有效期的长短。

当有效期只有几个月时,两者的差距通常很小。

此外,税收、交易费用、保证金的处理方式、违约风险、流动性等方面的因素或差异都会导致远期价格和期货价格的差异。

在现实生活中,期货和远期价格的差别往往可以忽略不计。

在估计外汇期货和远期之间的合理差价时,康奈尔和莱因格纳②发现盯市所带来的收益太小了,以至于远期和期货价格几乎没有区别。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仍可以合理地假定远期价格与期货价格相等,并都用F来表示。

在以下的分析中,对远期合约的定价同样适用于期货合约。

第三节无收益资产远期合约的定价

无收益资产是指在到期日前不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如贴现债券。

一、无套利定价法

本章所用的定价方法为无套利定价法。

其基本思路为:

构建两种投资组合,让其终值相等,则其现值一定相等;否则的话,就可以进行套利,即卖出现值较高的投资组合,买入现值较低的投资组合,并持有到期末,套利者就可赚取无风险收益。

众多套利者这样做的结果,将使较高现值的投资组合价格下降,而较低现值的投资组合价格上升,直至套利机会消失,此时两种组合的现值相等。

这样,我们就可根据两种组合现值相等的关系求出远期价格。

例如,为了给无收益资产的远期定价我们可以构建如下两种组合:

组合A:

一份远期合约③多头加上一笔数额为Ke-r(T-t)的现金;

组合B:

一单位标的资产。

在组合A中,Ke-r(T-t)的现金以无风险利率投资,投资期为(T-t)。

到T时刻,其金额将达到K。

这是因为:

Ke-r(T-t)er(T-t)=K

在远期合约到期时,这笔现金刚好可用来交割换来一单位标的资产。

这样,在T时刻,两种组合都等于一单位标的资产。

根据无套利原则,这两种组合在t时刻的价值必须相等。

即:

f+Ke-r(T-t)=S

f=S-Ke-r(T-t)(3.10)

公式(3.1)表明,无收益资产远期合约多头的价值等于标的资产现货价格与交割价格现值的差额。

或者说,一单位无收益资产远期合约多头可由一单、位标的资产多头和Ke-r(T-t)单位无风险负债组成。

本书所附光盘中有计算远期合约价值的软件。

二、现货-远期平价定理

由于远期价格(F)就是使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