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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作文之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一:

2012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泾县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各定点培训机构:

现将《泾县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泾县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做好我县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根据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财社[2011]591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宣人社发[2012]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2年,我县的就业技能培训任务为1700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单项能力证书)率要达到80%以上。

要逐步建立就业导向、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使我县城乡劳动者普遍得到培训,落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工种

培训对象为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企业新录用的技能岗位人员。

培训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确定,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

培训工种和培训课时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布

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确定。

三、培训(鉴定)补贴申领

(一)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企业的办法。

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劳动者,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按培训合格情况向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培训补贴。

企业实施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前,须向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组织实施。

培训项目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其中,操作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总课时的60%。

补贴标准按不低于人均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培训结束后,企业报送参加培训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培训签到簿、培训日志、培训补贴申请表,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查后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个人办法。

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工种(项目)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个人先行付费,培训合格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培训补贴经办窗口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参训者经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3个月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填写《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到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经办窗口申领培训、鉴

定补贴;经培训、考核,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在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鉴定补贴。

鉴定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50元;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补贴100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或窗口)发放培训补贴须在本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个人信息页上加盖“培训补贴已领”字戳;发放鉴定补贴须在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个人信息页上加盖“鉴定补贴已领”字戳。

原则上,培训、鉴定补贴要即时审核,即时发放。

即时发放的,补贴资金应事先预拨到补贴经办机构(或窗口);采取打卡形式发放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鉴定补贴划入申请人银行卡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到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就业技能培训可以提高就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促使城乡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

县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

(二)、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完成全年的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广泛宣传新一轮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利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鼓励城乡劳动者积极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年的技就业能培训目标任务。

(三)、严格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检查力度

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检查组定期对定点培训机构、用人单位组织专项检查,检查资金审批拨付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通过实地检查、电话回访、抽查核实等方式,检查就业技能培训的真实性与培训效果,检查资金监管制度是否健全,真正把补贴资金用到参加培训的城乡劳动者身上。

(四)、强化就业服务,提高经培训的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率加强区域协作,促进经过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技能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使经培训的城乡劳动者实现就近转移就业或自主创业。

【篇二:

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2012年xx镇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3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2〕1号)精神,规范我镇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就业技能培训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兼顾培训规模。

统筹城乡培训,完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和机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充分调动企业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加强分类、分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完成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镇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126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70%以上。

三、培训对象、内容和时间

培训对象为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

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企业新录用的技能岗位人员。

培训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

确定,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

培训工种和培训课时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确定。

四、工作机制

就业技能培训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提供培训服务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相结合,市场配置培训资源与政府有效调控相结合,公共培训服务与社会培训服务相结

合,免费培训与直补个人相结合的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城乡、统一标准、直补个人、直补企业的培训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作用、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培训格局,以满足城乡劳动者多样化培训需求和企业岗位用工需求。

五、补贴办法

(一)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企业的办法。

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劳动者,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按培训合格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培训补贴。

企业实施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前,须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组织实施。

培训项目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培训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按不低于人均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培训结束

后,企业报送参加培训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培训签到簿、培训日志、培训补贴申请表,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查后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省属企业向所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二)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个人办法。

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工种(项目)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个人先行付费,培训合格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培训补贴经办窗口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参训者经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3个月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填写《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经办窗口申领培训、鉴定补贴;经培训、考核,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在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鉴定补贴。

鉴定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50元;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补贴100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或窗口)发放培训补贴须在本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个人信息页上加盖“培训补贴已领”字戳;发放鉴定补贴须在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个人信息页上加盖“鉴定补

贴已领”字戳。

原则上,培训、鉴定补贴要即时审核,即时发放。

即时发放的,补贴资金应事先预拨到补贴经办机构(或窗口);采取打卡形式发放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鉴定补贴划入申请人银行卡内。

(三)城乡初高中毕业生接受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毕业时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

就读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毕业时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不含免费学生)。

紧缺专业(工种)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布的专业(工种)执行。

培训补助由学校集中向所在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个人账户。

学校招收紧缺专业(工种)学生,须在招生前编制招生计划,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学校申请培训补助需提交学生名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核发登记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审核盖章的新生录取表。

六、资金来源

2012年我镇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省财政转移

支付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七、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

分解下达就业技能培训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建立就业技能培训月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把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技工学校评估体系,纳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等级评定,纳入学校评优条件。

完善考核办法,坚持日常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

对培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

(二)加强监督检查。

使用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对参训学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对定点培训机构和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必要时可抽调公共职业训练基地人员,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监管队伍,明确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实施有效监管。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培训实不实、效果好不好,补贴政策是否不折不扣落实等问题。

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三)强化指导与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定期调查并公布劳动者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公布不同工种、不同等级的人力资源供求和工资价位情况,指导培训机构按需开设培训工种或项目;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对接活动,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参训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篇三: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篇一:

201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2014

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为确保2014年职

业技能培训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避免培训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切实让参加技能培训的城

乡劳动者学习到真正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1、培训前期准备工

作。

2014年继续按照德人社办【2011】1314号文件开展今年招投标任务。

预计职业技能培训

任务2600人,其中青年劳动者(35岁以下)技能培训1800人,其他城乡劳动者培训800人。

每班要求青年劳动者必须达到80%,具体培训项目为:

2、培训计划申报制

度。

申报培训班必须是经过招投标确定的项目,开班计划(职业培训计划书)必须附上教学

内容及日程安排以及参加培训学员名册,审核《职业培训计划书》相关人员(就业局工作人

员)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核实参加培训学员信息正确并签字批准后,方可开班,

否则不予认可。

《职业培训计划书》一式四份(人社局、行政审批科、就业局、培训机构各一

份)

3、培训教学及日程

安排。

为了确保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保证参加培训的学员真正能够学到一技之长,要求各

定点培训机构必须保证教学时间落实、教学人员落实、教学设备落实。

培训教材须使用相关

专业(工种)正版教材,并报就业局备案。

做到参加培训的学员有书看、有笔记、有实作。

每天上午必须保证两个小时(9:

00-11:

00)理论学习或者

实际操作时间。

实行每次实名签到登记制度,严禁代签、补签等现象。

上课时间达不得60%

的学员视为培训不合格学员。

4、常态巡查制度。

对经审批同意开办的培训班,就业局或人社局相关部门将进行不定期的现场随机抽查,核查

清点培训人数,检查教学计划执行及考核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开班检查重点要结合培训

机构提供的设备清单、师资等认真核对是否到位、场地是否能满足培训需要;检查教材是否

发放;检查培训是否按计划执行。

中途检查要重点检查教学过程是否按照教学计划,有序组

织和进行。

质量检查记录表必须现场填写,请培训机构老师确定签字。

若参加培训学员达不

到50%以上,将责令其进行整改。

若参加培训学员达不到30%,本培训班将视同作废。

如检查

中有其他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向机构进行通报。

5、考核鉴定制度。

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或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结束,所有人员必须参加职业技能

鉴定(含专项能力考核),职业技能鉴定(含专项能力考核)的理论知识考试由什邡市就业服

务管理局实施进行统考。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由德阳市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考培分离”的

原则安排鉴定机构实施考核工作。

要严格实行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做好考核现场各个环节的

监督检查,确保鉴定质量。

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情况严重的,取消其代为申请培训补贴资

格。

考核时培训机构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要求

参加技能鉴定人员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贴有本人照片的准考证以及与准考证相一致的座位

编号和实际操作考试应准备的设施材料。

6、网络管理制度。

各培训机构要对培训学员信息进行实名制管理,开班计划申请时,要检查参加培训学员信息

是否录入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职业技能培训班青年劳动者为80%,并录入在前部分,

后部分为其他20%)。

要加强对学员参加培训、享受培训政策情况全部过程的管理,系统录入

将作为开班批准、拨付经费的依据。

培训机构在进行培训时应按照培训计划制定教案,并督

促学员做好笔记。

建立健全好基础台账和学员档案资料。

7、培训机构参与补

贴审核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培训机构的补贴申报材料后,在规定时限内认

真履行审核职责,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资料进行初审,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初审时通知被审核培训机构经办人员参加,审核按照补贴申报人员的20%进行抽查,抽查过

程中出现参加培训人员联系不上或者其他将按照比例扣减,虚报5人以上本班次作废。

并填

写随机电话抽查记录表,由审核人员和被审核培训机构经办人员签字备查,以此作为补贴拨

付的依据。

2014年2月3日

篇二: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一)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一)

为贯彻落实《***“三年百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京劳社培发[2003]40号),加

强我区的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区的劳动者劳动技能素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结

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篇三: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职业

技能培训计划

为响应《湖南省人

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校实际教学情

况现制定本学科计划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餐饮服

务与管理》,使每一位学员充分的掌握餐饮服务与管理,为今后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科学化服务

与管理打下坚定的基础,并能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通过学习《原料学》、《食品

加工技术》、《营养学》,进一步提高学员的理论知识水平,使其达到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并通过

职业技能坚定,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持证上岗。

二、培训内容

1、《餐饮服务与管

理》

2、《原料学》

3、《食品加工技术》

4、《营养学》

5、其它内容:

成本

核算、宴席制作

四、培训对象

酒店从业人员

五、主讲教师

六、培训时间

七、学习形式及要求

(1)《餐饮服务

与管理》、《原料学》、《食品加工技术》、《营养学》、成本核算、宴席制作培训以本校培训为主,

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充分了解各种知识。

(2)考试由学校组织统考,要求各位学员取得相应证书,持证上岗。

(3)教学课时表:

篇四: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张久劳动和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计划

职业技能培训总体

目标:

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期限、增加培训投入、提升培训能力。

全年实现培训人次,

其中:

在双语培训人,就业再就业培训人,就业指导培训人,创业培训人,农村劳动力转业

就业培训人;力争全年各类登记失业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达到

一、主要措施

年初根据乡党政联

席会议要求,利用4天时间在全乡12个行政村认真开展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意向》

摸底调查,劳保所将所有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绘制成调查表,进村入户进行登记,调查结果

表明我乡目前有技能培训意向的人数占全乡闲置劳动力54%,根据这一情况乡党委、政府专

门召开了一次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的专题会议,在会议上提出了培训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各

村的实际情况分解了2010年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与劳

保所、各村两委签订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责任书,并按照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展内容签订了协

议,开展培训时严格按照县培训办要求,从农牧民自身利益的出发点考虑,让农牧民真正学

到技术,摆脱靠体力挣钱的传统化局面。

二、各村两委对辖

区职业技能、专项能力、培训工作认

真负责

通过动员和宣传,

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农牧民职业技能、专项能力、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机制,并制定村

级培训工作计划。

在村级公示栏开设宣传教育专栏,把党员干部、群众纳入本村培训人员当

中。

结合乡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展开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

宣传标语41条,横幅7个。

在开展砌筑工培训工作中村委会及时做好了培训场所的环境清扫

及组织等工作。

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实行奖惩机制

为了使全乡的农牧

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我们专门成立了以乡效能办为主题的《农牧民职业技

能培训督导小组》,督导小组对开展的每期培训进行督导,并在第一时间内将督导情况反馈至

乡劳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并针对培训工作的热、难点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奖惩措施,其中:

(1)对不开展乡政

府下达培训任务的村,年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不予考核,村两委班子取消评优资格,劳动

和社会保障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追究其责任,并上报乡效能办;

(2)对开展乡政府

下达培训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时扣除培训所占分值,取消所在村评选劳动和社会保障

作先进村资格;

(3)对在开展培训

过程中,村两委班子重视不够,组织人员不到位,存在顶替考试;被乡培训督导小组下发2

次督导整改卡的,直接取消村两委领导年底评优资格,所在村不予评选劳动和社会保障先进

村;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4)对高度重视培

训工作,积极开展乡政府、科委下达的培训任务,组织人员到位,村级培训档案健全,或超

额完成培训任务的村,年底考核优先考虑先进达标,对工作开展成交显著的设一、二、三等

奖,并适当给与物质奖励,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增加其所在村优秀劳务经济人名额。

(5)畅通劳动就业

信息渠道,联合县人才交流市场,积极挖掘就业岗位,创建良好就业平台。

做好辖区内的职

业技能培训工作,搭建“培训—就业”绿色通道。

(6)加大宣传力度,

举办职业指导讲座,转变失业人员择业观念,改变失业人员的“等、靠、挑”等择业陋习。

在今后开展培训工

作的时候,我们将做到“合格一人,培训一人、”;真正将有培训意愿的农牧民组织起来,按

照实用、管用、够用的原则,坚持“学什么,干什么、缺什么、教什么”,以转变农民就业

观念为突破口,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把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劳动力转移工作的

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切实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富裕农民,必须转移农民;转移农民,必

须培训农民”的工作思路开展培训工作。

篇五: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职业

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三年百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京劳社培发[2003]40号),加

强我区的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区的劳动者劳动技能素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结

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2003年至2005年三年期间,我区计划共培训十万人,具体培训人数指标分解为:

2003年度

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000人,在职职工培训6000人,新生及外来劳动力培训9000人,农村

劳动力培训3000人,合计25000人;2004年度失业人员再就业培

训7500人,在职职工培训9500人,新生及外来劳动力培训145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500

人,合计35000人;2005年度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500人,在职职工培训12400人,新生

及外来劳动力培训166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500人,合计40000人。

(一)进一步加强

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

2003年,我区计划培训下岗失业职工7000人,通过培训,切

实提高失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促进其再就业,实现定岗培训率达到50%,

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在职职工“技能振兴行动”,大力开展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在全面开展职业技

能培训的基础上,注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力争实现初、中级工比例达到50%,

高级工比例达到20%的目标,使我区的职工队伍的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以适应经济建设的

需要。

三、主要任务

1、加强调查研究,

参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岗培训指导意见》,建立完整的再就业培训制度。

培训专业的设

置、培训层次、培训时间,要紧紧围绕已开发出的社区就业岗位、企业用工需求和失业人员

自谋职业的具体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2、对就业转失业人

员普遍进行职业指导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对劳动就业形势的认识和对劳动法规的

了解,调整就业心态,增强就业信心,提高求职能力,不等不靠,争取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

持下实现再就业。

3、按照有关政策,

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及就业稳定性。

4、结合社区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大力开展社区适应性培训,增强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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