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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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山海关区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探索大部制,解决职能交叉。
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审核或审批区委、区政府、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区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为176.779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7794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为176.77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6.279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117.8020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8.4774万元;项目支出50.50万元,主要为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项目支出的简单介绍,例如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项目安排6万元,机构编制管理项目安排7万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项目安排18万元,编办事务管理项目安排19.5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安排176.779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5.98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6.0294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4.842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87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0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8.47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0.88万元、邮电费0.825万元、差旅费0.825万元、福利费0.7978万元、工会经费1.2181万元、日常维修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6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以及其他交通费用2.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1万元
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6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0615万元。
较2017年增加0.8615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5万元,因经济分类支出科目改革,原由财政部门列支的公务用车保险费支出,2018年由预算单位做入年初预算。
故我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上年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减少0.1385万元,因我部门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探索大部制,解决职能交叉。
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审核或审批区委、区政府、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区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单位:
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60000.00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探索解决职能交叉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构建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探索大部制,解决职能交叉。
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行政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60000.00
拟定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全区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县、乡镇、各类功能园区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推进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党群政法部门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各类功能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行政改革目标完成率
0.9
85%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做好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加强对各县分类工作的督导,积极稳妥推进县分类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台账管理。
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事业改革目标完成率
1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机构编制管理
70000.00
审核或审批市委、市政府,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审核或审批市委、市政府、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机构编制监管
20000.00
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及人员编制使用情况核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使用核准,及时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案件
实名制管理推行率
1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案件办结率
1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
10000.00
完成全市201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
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业编制总量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具体机构编制标准;研究编制总量确定、动态管理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编制工作理论研究。
制定适应我市发展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标准体系数建设数量
0.95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研究课题成果数量
0.95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40000.00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率
1
98%以上
90%以上
90%以下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80000.00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区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区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工作
研究制定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主体单位目录。
完成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主体单位目录制定,及时完成2016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工作
政府购买服务推广率
0.9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行政审批改革
180000.00
全面清理区本级行政审批项目。
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区场和社会放权。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开展改革试点加强对区县审改工作指导和培训。
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行政审批取消下放率
0.9
80%以上
70%以上
71%以下
编办事务管理
195000.00
做好机关人员管理及保障工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效保障。
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综合事务管理
195000.00
负责全区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全区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工作;指导下级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行政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和网站运行
综合事务保障率
1
98%以上
90%以上
90%以下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无此项公开内容,空表列示。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截至上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1.9418万元,本年度无新增固定资产预算。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33
11.9418
1、房屋(平方米)
2、车辆(台、辆)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33
11.9418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